关键词: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实践
一、当前初中信息技术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1.学校升学率影响了初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地位
虽然时代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但仍有很多人对信息技术课程的认知力较差,再加上如今大部分初中学校的管理者不能与时俱进,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并且过于注重升学率,将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从而导致初中信息技术课程从根本上得不到重视,失去了应有的地位,使课程无法顺利开展,影响了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机会。
2.信息技术课堂不知如何利用
当前很多初中学校虽然信息技术课程得到了一定的开展,但是大部分教师根本不知道在信息技术课堂上应该给学生讲解什么内容,也没有合理的教学方案,并且由于各个初中学校的教学教材、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的不同导致教学内容也不同,还有些学校的信息技术课程的设备设施不齐全,种种原因影响了初中信息技术教学的效率。
3.教学死板,课堂氛围差
如今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教材内容大部分都需要学生充分利用自己的思维能力,必要内容需要记忆,但是大部分教师将教材中的内容以古板单一的读课本的方式传达给学生,并没有引导学生去思考、去想象,教师占据了课堂的主导地位。陈旧落后的教学模式影响了学生对于信息技术的学习兴趣。
二、提高教学效率的有效措施
1.端正教学观念,真正认识到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性
初中学校的管理者除了要学会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自身的文化素质之外,还应加强学校教师团队的力量。教师要学会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创造出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教学方案,而学校则应鼓励教师去参加学校内外与信息技术课程有关的培训课程,还可以经常举办讲座的形式来向教师和学生传达信息技术课程的意义以及重要性。除此之外,学校还可以经常组织测试用来检查教师的教学质量,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不断完善信息技术课程,让学生真正学到信息技术知识。
2.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完善信息技术设施设备
信息技术课程顺利开展的基础就是教师的专业技能,所以初中学校要针对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做出有效措施。首先,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去参加信息技术课程的技能培训,并定期检查教师的学习状况,以更好地保证教师的教学水平。其次,学校一定要完善信息技术课程中需要各类设施设备,对信息技术课程注入一定的精力,至少使每个学生都可以使用到一台计算机。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充分学习到信息技术知识,接触到更多的信息。相信强大的师资力量和齐全的设施设备可以更好地促进信息技术课程的开展。
3.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拓展学生思维
在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中,教师首先要让学生明确信息技术课程需要学习的内容,帮助学生确定学习目标。其次,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将学生变为课堂的主导,以激发学生对于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在讲解相对比较乏味的学习内容时联系生活的例子,以通俗易懂的方法或者以幻灯片、视频的方式传达给学生,还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例如,在学习计算机系统章节时,让学生分组讨论计算机内的基本部件,然后轮流让每组学生回答,最后再由教师告诉学生全面的答案。这样可以使每个学生都参与进来,并能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团队能力。又如,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信息技术课程时,可以偶尔将课程与娱乐性相结合,可以指导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制作图片、语音、视频等,这样可以更大程度地刺激学生的好奇心,让学生认真投入到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中。
如今时展得越来越快,信息化已普及于社会中,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学习中无一不受到信息技术的影响,所以说教育必须与时俱进,与信息技术同步发展。作为教师,要学会重视和推动信息技术课程的开展,创设出合理、科学、适合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案,并根据不断更新的教材内容更换自身的教学方式,从而做到真正的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为培养高素质人才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上下功夫,在加强品德修养上下功夫,在增长知识见识上下功夫,在培养奋斗精神上下功夫,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确保公平公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完善规则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3.推进综合改革。坚持系统设计,整体规划,根据区域特点,协同推进学校管理、课程实施、考试命题、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等综合改革,做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使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工作有机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分步渐进实施。
(三)改革目标
从2019年新入学初中一年级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3年左右初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具有天津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两考合一"考试,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考试成绩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教学实际,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1.考试科目及成绩呈现方式。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化学(含实验)、物理(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含实验)、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等13门课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化学、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总分值800分。
地理、生物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考查,以及化学、物理、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2.考试组织实施。语文、数学、外语、化学、物理科目,以及地理、生物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两科实行开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体育与健康中的平时成绩按全市统一要求,分区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测试部分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由全市统一组织安排,分区具体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3科考查,以及化学、物理、生物3科单设的实验操作考查,由全市制定统一要求,以书面笔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区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
3.考试命题。充分发挥考试命题的育人导向作用,在考试内容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体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水平;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及难度水平,科学设计试题内容,注重基础性,体现时代性,突出综合性,反映地方性;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能力导向,注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化和完善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
从初中入学起,为每个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每学期末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规范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健全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保障机制。
2.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导初中学校开展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规范考试加分。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等《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严格认定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2.完善录取机制。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机制,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顽瘴痼疾。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的办法,推荐比例不少于50%,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探索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机制,给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的招生名额,进行综合评价录取;严格规范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和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开展改革实验。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区和学校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实验;积极探索高中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途径与办法;完善"3+2"中职、高职衔接招生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
4.坚持普职并重。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探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办法。畅通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渠道,推动普职融通,支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在课程、师资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
5.做好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招生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完善市、区两级考试招生组织机构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切实抓好落实。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天津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门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切实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专业服务。初中学校的干部教师要进一步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落实育人目标。
(三)健全保障机制
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和学业质量评估,严格考试招生管理,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及考务管理平台,完善违纪举报受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做好宣传指导
加强宣传,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让公众了解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义、内容和相关政策。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免费教育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1.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附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相关要求和精神,并与《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配套,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发挥教学导向作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坚持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坚持文理兼顾,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录取计分科目设置和科目计分分值设置上,注重学科均衡和历史沿革。
二、考试科目、形式与分值
(一)科目设置
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化学(含实验)、物理(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含实验)、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等13门课程。
(二)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化学、物理、地理、生物实行闭卷书面笔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书面笔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其中,化学和物理、历史和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实行合场考试。
体育与健康包括平时和统一测试两个部分。平时部分按全市统一要求,分区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统一测试部分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由全市统一组织安排,分区具体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3科考查和化学、物理、生物3科单设的实验操作考查,根据全市统一要求,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以书面笔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区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
(三)分值与时长
语文分值120分,时长120分钟;数学分值120分,时长100分钟;外语分值120分,时长100分钟;体育与健康分值40分;化学和物理总分值200分(化学100分、物理100分),时长120分钟;历史和道德与法治总分值200分(历史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时长120分钟;地理和生物总分值2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时长120分钟。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对象
具有本市学籍的初中阶段学生或不具有本市学籍但持有本市户口需在本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方式
具有本市学籍的初中阶段学生通过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不具有本市学籍但持有本市户口需在本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区报名。
(三)时间安排
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3科考查和化学、物理、生物3科单设的实验操作考查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在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进行考试。所有科目应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之前组织实施完毕。
体育与健康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之前组织实施完毕。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化学、物理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6月第三周周六、周日进行。
历史、道德与法治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6月第四周周一上午进行。
地理、生物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6月第四周周一下午进行。
(四)考务管理
试卷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考点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化学、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等科目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
违规处理。加强安全保密,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应用
(一)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化学、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总分值800分。
地理、生物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形式呈现。
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考查,以及化学、物理、生物3科单设的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二)成绩认定
不具有本市学籍但持有本市户口的学生,若已参加外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3科考查以及化学、物理、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的成绩认定。其它科目成绩不予认定。
(三)考试成绩应用
初中毕业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考查)成绩合格,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考查)成绩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区组织的补考。
升学依据。以原始分呈现的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化学、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的成绩和以等级呈现的地理、生物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
质量评估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检测、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是衡量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改革领导机构,强化政府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切实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
加强考试机构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基本能力建设;加大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费投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试题命题、试卷印刷与运送、试卷与答卷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衔接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在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海南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改革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3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5.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6.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2.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3.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9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3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3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2.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4.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3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四)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市县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核民办高中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3.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突出学科核心素养。
科学设计试卷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积极探索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国家和省级必修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改革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及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命题教师的命题能力,强化对试卷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我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