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PPP项目;再谈判;影响机理;扎根理论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1.29
中图分类号:F284;F27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7)01-0136-05
Abstract:Basedontherawdataobtainedbytheinterview,thispaperusesthreestepscodingtechnologyofthegroundedtheorytodealtherawdataandfindstheinfluencefactorsonrenegotiationprocessofthePPPproject.Andthen,itestablishestheinfluencemechanismconceptmodelontherenegotiationprocessofthePPPproject.Resultsshowthat,negotiatorsproperties(includingnegotiationskills,negotiationexperienceandmotivationtendencythreecategoriesandthederivativecategoryofthereturncautious),negotiationinteraction(includinginformationsharing,negotiationstrategy,negotiationresultsthreecategoriesandthederivativecategoryofthedetermineaccuracy)andnegotiationatmosphere(includingrightgapandrelationshiptwocategoriesandthederivativecategoryoftheyield)arethreemaincategories.Atthesametime,italsoputsforwardthatthetrustisanintermediaryvariable,theinformationeffectivenessisacriterion.
Keywords:PPPproject;renegotiation;influencemechanism;groundedtheory
1引言
PPP模式通常是由社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1]。通过“契约约束机制”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使合作双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2]。合作方性质不同、产品公共化程度较高和合作期较长是PPP合作模式区别于传统企业间合作模式的三大特点[3]。由于PPP契约具有天然的不完全性[4]。当事人的有限理性致使事前不能完全预测合同执行阶段的各种情况,因此若缔约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就只能借助于再谈判来解决[5]。对再谈判的预期将影响契约方对策略的最优修正,从而弥补契约的不完全性[6]。再谈判导致不同的契约结果[7,8]。从实践来看,Guasch研究了20世纪90年代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几个国家PPP项目和再谈判的数量,结果发现
再谈判率为545%[9]。Estache和Serebrisky对CEE国家PPP实践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PPP的融资方式只在有限的时间内起作用,但是常常在后续的某个时刻由于宏观环境的变化或某个计划出现问题而导致复杂的再谈判问题[10]。因此,对PPP项目的再谈判问题进行研究显得至关重要。
谈判是一项特殊的沟通任务,指参与各方通过这一任务就如何处理各方的共同利益或冲突达成共识[11]。Tinsley和Pillutla指出文化价值观通过影响谈判者在谈判过程中采取的策略,间接影响了谈判结果[12]。Gelfand和McCusker发现,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谈判”会产生不同结果[13]。DeDreu和VanLange认为谈判者的动机倾向会影响谈判者的认知、态度、信念、策略选择以及谈判结果[14]。Weingart等研究了混合动机与谈判结果之间的关系,发现谈判组动机一致通常比谈判组动机不同的具有更高的联合收益[15]。Currall和Judge发现,谈判者互相信任利于信息的交换,使双方能够相互信任解决方案而达成协议[16]。Adair等发现,与联合收益有关的信息分享包括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分享优先考虑事项和偏好进行直接的信息分享,一是以启发式的试错方式进行间接的信息分享[17]。Lax和Sebenius认为,让步是谈判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它使谈判者在妥协双方的利益诉求时了解到彼此的共同利益[18]。张志学和韩玉兰考察了回报谨慎对谈判者的谈判行为及谈判结果的影响[19]。韦庆旺等分析表明,谈判中权力大者的社会动机比权力小者的社会动机对谈判的整合结果影响更大[20]。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于谈判的影响因素已经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存在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内容。第一,绝大部分的研究情景建立在商务谈判领域,鲜有涉及PPP领域的谈判问题,更加缺少PPP项目的再谈判问题。第二,部分研究成果是基于模拟实验法得出的,所取样本一般是没有谈判经验的人员,通过引导这些被试人员控制变量来进行实验数据的取得,另一部分研究成果是通过文献研究法得出的。第三,大部分研究是从一个角度进行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没有很好地说明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将从PPP项目再谈判的特性出发,采用扎根理论对实际参加过PPP项目再谈判的人员进行访谈,对所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得出PPP项目再谈判的影响因素,并构建出PPP项目再谈判过程的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逻辑。
2研究方法和研究数据
21扎根方法概述
扎根理论的目的是通过资料的获取及整理自下而上地构建理论[21]。即从理论层次上描述现象的本质和意义,从而建立一个适合于资料的理论。本研究旨在研究PPP项目再谈判过程的影响机理,通过文献研究法和信息甄别,发现现阶段对于PPP项目再谈判过程的影响因素鲜有涉及,所以本研究选择访谈获得第一手的资料来进行研究分析,并运用扎根理论对所得资料进行开放性编码、主轴性编码和选择性编码三重编码以抽象出该问题的基本概念,同时分析资料之间的内在逻辑,结合访谈实际情景进行深度分析,自下而上地构建PPP项目再谈判过程影响机理的概念模型。
22资料收集与整理
访谈历经四个月,选取受访者是参与过PPP项目再谈判的人员。本文所收集的材料包括:(1)2015年4月至6月,实地访谈了北京京司参与PPP项目谈判的人员,整理了访谈录音、访谈笔记、访谈材料等。(2)2015年7月、8月之间,访谈了天津、深圳两地参与PPP项目谈判的相关人员,将其记录补充资料中。访谈共获取了42份样本数据,其中28份样本数据用于本文扎根理论的研究,剩余的14份样本数据用于饱和度检验。受访者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
本研究采用个人访谈,在访谈的过程中根据访谈进展对受访者进行追踪式提问,深入挖掘受访者的隐性信息。每次访谈不进行具体的时间划分,研究者不能从受访者得到新的有用的信息就可以结束本次访谈。
3范畴提炼和概念模型构建
31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是把原始资料进行碎片化处理并对碎片化的语句进行概念化及范畴化,然后通过概念及范畴之间的内在逻辑重新聚类组合,是一种现象―概念―范畴的演绎过程。表2是对访谈资料进行概念化及范畴化的分析结果,通过开放式编码得出13个范畴。
32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主要是对范畴的聚类分析,通过对开放式编码过程中得到的范畴进行关联建立,深入梳理范畴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通过主轴分析,对开放式编码所得到的13个范畴进行了主范畴的归类。
33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通过“故事线”的形式来建立范畴与范畴之间的逻辑关联的过程,发现范畴之间的类的划分。首先,本研究试图找到一个可以涵括所有主范畴的核心范畴,经过反复推理、比较分析,本研究认为没有范畴可以很好地统筹一切概念及范畴,但是却发现了回报谨慎是由谈判人员属性主范畴衍生出来的范畴,判断准确性是由谈判互动主范畴衍生出来的范畴,屈服是由谈判氛围主范畴衍生出来的范畴,本研究把它们称为衍生范畴或者副范畴,它们与主范畴是类与亚类的关系。同时也发现信任是一个中介变量,信息有效性是一个判断准则。本研究通过扎根得到的概念、范畴及其内在逻辑和已有研究互补建构出PPP项目再谈判过程影响机理的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34理论饱和度检验
研究将未录入的19个样本数据用于理论饱和度检验,进行与本研究同样的三步编码程序进行原始资料的概念化、范畴化等。结果表明:仍然没有发现“核心范畴”能统领全局,主范畴包括谈判人员属性、谈判互动及谈判氛围,衍生范畴包括回报谨慎、判断准确性及屈服,信任是一个中介变量,信息有效性是一个判断准则,均没有发现新的概念及范畴,因此可以得出概念模型在理论上是饱和的。
4模型解释
本研究运用编码技术对扎根理论访谈得到的资料进行了三步处理,构建出PPP项目再谈判过程影响机制的概念模型。研究表明:谈判人员属性、谈判互动、谈判氛围是影响再谈判的三个主范畴;回报谨慎、判断准确性是衍生范畴,由于衍生范畴是由主范畴衍生而来的,所以不起到主导作用,本研究将把衍生范畴放在相应主范畴分析中一并说明;信任是一个中介变量。下面从谈判人员属性、谈判互动、谈判氛围三个主范畴对概念模型进行解释说明。
(1)谈判人员属性。主要包括谈判能力、谈判经验和动机倾向三个范畴及回报谨慎这一衍生范畴。谈判能力主要指与谈判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谈判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PPP项目一般时间比较长、技术复杂性比较大,对谈判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要求比较高。谈判经验是指有工程类项目的谈判经验,对于相关领域的情况有一定了解。若无谈判经验分享的信息往往质量较差,同时也分享了大量的无用信息,所以在谈判小组中需要有经验的谈判者,并让其居于核心人员位置。动机倾向主要是指谈判人员关心自己和关心他人的程度。一般分为亲社会动机(主要表现为关心他人)和利己动机(主要表现为关心自己),两种动机有三种组合模式,即亲社会动机倾向组、利己动机倾向组、混合动机倾向组。亲社会动机倾向组往往彼此之间比较信任,愿意以合作的方式解决问题。利己动机倾向组往往之间缺乏信任,都把对方作为敌人看待,把谈判过程看成“输赢”关系。混合动机倾向组一方是亲社会动机的,另一方是利己动机的。当亲社会一方以积极的态度来分享信息时,又担心提前泄漏底牌被对方利用,表现得比较谨慎(回报谨慎)。
(2)谈判互动。谈判互动包括信息分享、谈判策略、谈判结果三个范畴及判断准确性这一衍生范畴。信息分享由信息分享数量和信息分享质量共同决定,两者共同作用表现为信息分享有效性,只有当信息分享有效性大于或者等于信息分享临界值,谈判才可能有实质性的进展,双方才能判断出彼此的优先考虑事项和对利益一致事项的判断(偏好)。针对判断准确性这一副范畴,有两种情况:当双方利益一致时,彼此采取整合的判策略有助于谈判结果(共赢);当双方利益不一致时,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双方不止一个议题,双方倾向于互换优先考虑事项,更大程度地满足彼此的要求。谈判策略包括支配、折衷、回避、助人和协同五种具体方式。在平等主体的谈判中,一般会选择折衷、助人或者协同策略;在不平等主体的谈判中,一般会选择支配或者回避策略,但是回避策略有时也会应用在时间不宽松,同时主要议题又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谈判结果包括共赢、单赢、僵持、退出、冲突加剧。共赢的结果是谈判双方应该追求的结局,但是由于一方强大迫使另一方做出让步,可能导致单赢的结果,甚至将使谈判僵持下去。当谈判双方的利益难以调和,可能进一步导致冲突加剧,这时可能谈判双方会需求仲裁或者诉讼相对成本更高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以上努力都没有成效,将最终导致合作的终结,谈判不满方选择退出。
(3)判氛围。谈判氛围包括权利差距和关系两个范畴及屈服这一衍生范畴。本研究把谈判氛围影响下的谈判策略选择放在本段一并说明。权利差距是指双方能利用的资源以影响谈判进展的程度。权利大的一方倾向于利用其掌握的资源优势迫使对方屈服,权利小的一方此时有三种应对策略,即支配、折衷和回避。支配型谈判策略:当权力大的一方支配了权力小的一方,即后者成为前者的下属,犹如纵向一体化。此时,如果前者有足够的能力和足够的亲社会动机,将能达到比较好的结果;反之,则往往造成单赢结果,此时权力差距影响了信任的基础,导致了新的循环的开始,将不利于信息分享,此时单赢结果的稳定性将面临着威胁。折衷型谈判策略:折衷型的谈判策略,即双方都表现出既关系自己,又关心他人的态度,是一种次优型问题解决方式,在没有“双赢”问题解决方案时值得采用。回避型谈判策略:回避型谈判策略给人的感觉往往是消极的,尤其是在双方不冷静、谈判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当谈判具有不止一个议题时,谈判双方也可能集中精力处理优先事项,对于其他事项采用暂时回避的策略,尤其是在谈判时间比较紧,优先事项又比较重要的情况下。关系是指谈判双方建立的非正式的基于感情的问题处理机制,对应两种谈判策略,即助人和协同。助人型谈判策略:谈判中更为关注他人,但过于忽视了自己,可能给对方造成妥协感。如果此时对方使用权力差距迫使己方继续让步,将可能造成己方被支配或者谈判僵持的结果,不利于己方利益的维护,所以助人型谈判策略在实际谈判中要谨慎使用。协同型谈判策略:此种策略是最有利于共赢结果的,是谈判双方未来应该努力的方向。
5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基于扎根理论识别出PPP项目再谈判过程的影响因素,构建了PPP项目再谈判过程影响因素的内在逻辑关系,分析了PPP项目再谈判过程影响因素之间的作用路径,对以后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得出以下结论:(1)本研究没有得出“核心范畴”,只得出了谈判人员属性、谈判互动及谈判氛围三个主范畴,同时得出回报谨慎是谈判人员属性的衍生范畴,判断准确性是谈判互动的衍生范畴,屈服是谈判氛围的衍生范畴。(2)通过第三步编码分析,得出信任是一个中介变量,信息分享有效性是一个判别准则。本研究中把信任作为一个“黑箱”处理,没有进行深入的信任产生机理分析,信息有效性不是主范畴,不进行深入分析,只是起到阀值作用。(3)通过概念模型的构建,挖掘梳理了主范畴及衍生范畴的作用关系,并结合信任这一中介变量及信息分享有效性这一判断准则使其构成一个完备的系统。但是本研究分析得出信任只是一个中介变量,仅作为“黑箱”处理,没有深入分析信任产生的内在机理。本研究接下来可以进行相应的数据调查,进行定性分析或者进行信任机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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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语言的模糊性是一个具有普遍性意义的语言现象。本文从逻辑分析入手,对这一语言现象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并运用认知范畴理论就人对客观世界的模糊化认知以及模糊语言产生的根源作了进一步的阐释,进而提出模糊语言之所以“不模糊”在于以理解为特征的动态范畴化认知。
一、引言
日常生活中模糊语言的大量出现人们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不仅诸如“大、小”,“美、丑”以及英语中的“girl,woman”,“hill,mountain”等相互间界限不清的词语(概念)是模糊的,即使一些看起来十分清晰的概念,其意义也有相当的模糊性。以“床”为例,如果说木床、吊床是床,那么花床、温床是不是“床”呢?再如一提到“车”,我们马上会想到轿车、货车,如果还会想到洒水车、救护车是“车”,那么工程装载机、拖拉机等是否也叫“车”呢?供儿童坐骑游戏的玩具车该算做“车”呢,还是“玩具”?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模糊语言尽管“模糊”,却丝毫不影响人们的交际,有时还非它莫属。这是因为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在主观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同样需要语言来表达。这时,模糊语言就派上了用场,如:我们常把良驹称作“千里马”,但再好的“马”人们也不会天真的认为“马”真的能日行千里。“千里马”究竟能日行多远,其实谁也说不准。“千里”作为数字是精确的,表示的距离却是模糊的,但它传递的信息却是清晰而又十分丰富的。仅此区区二字,就将一匹体格硕壮、驰骋如飞的良驹宝马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可谓不是“千里”,胜似“千里”。
模糊语言的重要性和独到的表现力由此可见一斑。本文拟从认知的角度和逻辑分析出发,运用认知范畴理论就语言的模糊性和模糊化认知以及动态范畴化活动的语用认知功能作一探讨。
二、关于语言模糊性的认识
根据传统的二值逻辑理论,人们对事物的识别和定义是依据事物的本质来进行的,事物的本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属性”。事物的属性不同,类属也不同,相互间有明确的界线,即任何事物要么是某物或不是某物,它要么具有或不具有某一属性特征(排中律);任何一个事物不可能既是某物又不是某物,不可能既具有某种属性特征又不具有某种属性特征(矛盾律)。简言而之,任何事物非真即假,非假即真,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然而,在一定情况下,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例如,当我们评价一个人是否是“秃头”时,是指一个人头上“有”还是“没有”头发。头上“有”头发,这个人一定不是“秃头”,掉了一根头发显然也不能叫“秃头”,这就是说:
一个头上长满头发的人不是秃头,
设此人头发数为n,如果头上长有n根头发的人不是秃头,
那么,n-1根头发后他仍不是秃头,
因此,直到头发掉完他也仍然不是秃头。
一个人的头发掉完了仍然不能叫“秃头”,显然是违背常理的。一个原本为真的命题理应推导出一个客观、合理的结果,然而通过这种逐渐减少(也可反向增加)事物性态的方式,竞得出了如此荒谬的结论。这就是古希腊迈加拉学派(mefarianschool)的代表人物尤布利德斯(eubulidies)针对二值逻辑提出的“连锁推理悖论(soritiesparadox)”,其核心是通过一种逻辑上应当为真的渐进式推理,将一个原本为真的命题推向其反面,从而改变整个命题真伪,因而也叫“诡辩推理悖论”。传统的二值逻辑在这里遭受到强有力的挑战。尽管它对当代哲学和认识论的发展贡献不小,但面对“秃头问题(paradoxofthebaldman)”这类悖论却显得无能为力,不能对这类诡辩逻辑的荒谬之处做出合理的解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是建立在以定量分析见长的精确思维之上的,一味追求精确而排斥模糊。追求精确并不错,但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单就客观事物自身而言,原本无所谓精确或模糊,关键在于我们怎样认识和看待它。由于人的生理机制,人在感知认识事物时会产生“联觉(synaethesia)”,一种感官受到刺激会引起其它感官连锁反应,在大脑中产生共鸣和联想,进而形成关于事物的意象(image)。这种意象可以是十分细致具体的,也可以是概括的,整体性的。很多时候,人们为了认知事物的本质,会从整体上去把握事物,对事物进行定性的分析,将隐藏在所谓精确形式背后的深刻内涵揭示出来。这种定性分析实际上是我们认知事物、判定事物性质的一种方式,它侧重于事物之间的对比,注重在概括事物属性特征的基础上对事物性质的描述,其结果往往具有较强的相对性和模糊性。这是一种寓于精确中的模糊,它也同时表明人不仅具有精确思维的能力,也具有模糊思维的能力,“秃头”现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一个人是“秃头”还是“非秃头”,关键不在于头发数量的人为确定,而在于对该事物或现象性质的认定。人们根据自己的认知经验,常将没有头发或头发稀少的人叫“秃头”,将有头发或头发较浓密的人认定为“非秃头”。因此,“秃头”和“非秃头”都是相对模糊的,甚至连“有(头发)”、“没有(头发)”这类意义原本非常清晰的概念在这一特定的认知环境中也变得模糊了。可见,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并非传统的二值逻辑所主张的那样简单,而是一个在共同的生存空间环境中客体作用于主体,主观能动反映客观的复杂的认知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被认知概念化了的事物——最终以语言的形式表现出来。语言所反映的是经过认知加工映射到头脑中的认知世界(con-gnitiveworld),不可能与客观现实完全吻合,语言所传递的信息自然不会是十分客观的,具有很强的主观性、相对性和模糊性。语言的模糊性与人的主观思维密切相关,人的生理机制、身体体验、感知觉能力和想象力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三、模糊语言与范畴化认知
世界万物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有被人感知、认识才有意义。当我们将某物称为“车”、“床”、“马”等时,便是在对事物进行识别和分类,并赋予他们以相应的名称,这些事物也因此而具有了意义。这种客观作用于主观,主客观互动支配下识别事物,对事物进行类属划分的过程便是所谓范畴化过程(categorization),其结果即所谓认知范畴(cognitivecategory)。根据认知范畴理论,人对事物的识别是基于已有的认知和经验基础之上的模糊识别,范畴的建立以个别事物为基础,其意义又不同于个别事物。“车”、“床”、“秃头”、“非秃头”等便是在范畴化认知活动中对他们各自所代表的具体事物的种种属性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归纳概括而建立的范畴,他们也因此分别获得了针对这些个别事物而确立的意义。范畴的意义适用于所有成员,具有同一性。范畴的同一性意义如同家族的血脉,将所有成员维系在一起。范畴的同一性意义是丰富的,但它并不意味着范畴成员资格的取得必须具有同一性意义所蕴含的关于该范畴的所有属性特征或共同属性特征。恰恰相反,任何事物,只要和同一性意义相关联,都可成为该范畴的成员。事实上,所有范畴成员都只部分地享有某些共同属性特征,成员之间也仅具有某些共同的特性,以相互重叠的属性组合共处于一个大家庭之中。范畴成员因其享有的共同属性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身份地位,享有更多共同属性的成员是中心成员,即原型,其余的是边缘成员。越是边缘成员,模糊性也越大,如“车”这一范畴,作为现代运输的工具,从功能上讲,首先应是用来解决人的交通需要,其次是运输货物,然后才是满足各种特殊需求。如此,轿车较之于其它成员具有最大相关共同属性,是原型范畴,其它诸如卡车、洒水车、工程装载机、拖拉机、玩具车等也都或多或少地享有“车”的同一性意义的某些属性特征,是边缘成员。范畴成员的属性也有典型的区别性属性和非典型的边缘性属性之分。边缘成员及其边缘属性与邻近范畴成员及属性相交叉,其身份往往呈不确定状态,并与相邻范畴成员相互重叠。如象“玩具车”,它集“运输”、“玩耍”以及“有轮子”、“能行走”等多种属性于一身,因此既可以说它是“车”,也可以归于“玩具”范畴,甚至还可称为“机动装置”,究竟为何物,皆取决于我们如何对它典型属性特征的认定。
在认知活动中,人除了识别事物,认识事物,还无时无刻地与各种事物打交道,以动作作用于外部世界。这样,除了事物范畴,人们还可通过对自己的生存空间中发生的各种动作行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事件的认知而建构起相应的范畴,如“大小”、“长短”、“远近”等空间范畴,“走”、“跑”、“跳”等行为范畴以及“吃饭”、“开车”、“工作”等事件范畴。事件的发生还会引起人们情感的变化与波动,于是人们又有了“幸福”、“郁闷”、“痛苦”等情感范畴。无论什么范畴,都是人的范畴化认知活动的结果,它们的特点和构建的过程并无两样,即范畴的建立是一个围绕原型建构的模糊的识别过程,范畴同一性意义的内涵属性及其数目都是不确定的,范畴的外延呈向外扩展的趋势,其边界是模糊的。范畴成员的地位或隶属关系只是程度大小的问题,隶属于同一范畴的诸成员中只有共同的家族相似性,即模糊的相似性。范畴以概念的形式储存于大脑中,语言作为其外在表现形式,自然不可避免地带有模糊性的特征。
四、范畴的动态性与语用认知交际
语言作为人类认知经验的成果和认知活动的参与者,交际功能是其赖以立身的根本,语言交际功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支配下的交际意图的实现。反映范畴属性特征的语义范畴虽然在范畴化活动中获得了与之对应的语义,但在没有进入交际领域之前其交际功能被暂时“锁定”,其意义是不确定的,只有当语言单位为实现某种交际意图参与信息交流时才具有了交际意义,从而明确其意义及范围。这样,范畴化就使人的认知域与语言表达式之间建立起动态的对应联系,实现了以理解为特征的语言行为的范畴化认知,范畴化活动也因此而具有了动态性。范畴化活动的动态性以理解为特性,交际为基础,认知语境为依托,使模糊语言不再“模糊”,且充满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的语用意义。
首先,由于语义范畴边缘的模糊往往呈现出一种由不同范畴构成的连续体上的语义变化,我们就能根据交际的需要,采用适当的语言形式来表达这种边缘性的模糊意义。认知语言学将范畴的模糊性区分为两种:一种是“独立体”事物范畴边界的模糊,一种指“连续体”事物本身边界的模糊。除了事物范畴外,许多表示抽象概念的空间范畴、情感范畴等也都具有“连续体”的性质。就独立体事物范畴而言,由于反映认知范畴属性特征的语义范畴的语义均与之对应相关,语言单位的义项也有原型(区别性)义项和边缘(非区别性)义项之分。在动态范畴化情况下,词语的原型义项和边缘义项是相对的,处于受制于交际意图的变动状态。这样,语言单位的边缘性意义就可以随着相邻范畴间原型义项与边缘义项的交替变动而表现出来。如“拖拉机”在静态范畴化状态下是“农用机具”,但当我们说“刘老汉买了辆拖拉机在农闲期间跑运输”时,由于“在农闲期间跑运输”这一认知环境的阐释作用,“拖拉机”会很容易地被理解为运输货物的“货车”,其边缘义项“运货”在这里成了原型义项,而原来的原型义项“犁地”因受制于特定的交际意图而成为了边缘义项。表示“连续体”事物或现象的语义范畴的边缘性意义与此有所不同。象“高低”、“好坏”、“悲喜”这类连续体性质的范畴(概念)往往是相对应而存在的,相互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只有一个模糊过渡的交融区域(blendaera),“在这个区域内渐次变化的各种性质在其对立的方向上相遇(萨丕尔,122)”。也就是说,这些范畴的语义具有呈梯度地向对立方渐次演变的特性,它们只能以凸显事物典型属性特征的方式模糊地描述事物,如“高山、低谷”,“高山”到底有多高,“低谷”究竟有多底,都具有相当的模糊性。但是,人对事物的感知是真切的,在心理上是明确的,于是动态范畴化认知机制便会能动地发挥作用,促使人们按照交际意图并结合已有的认知经验对这些概念描述的客体进行类比,在大脑中形成类比差异意象,并据此构建起表现这些差异意象或模糊程度的粘附概念,如“很”、“非常”、“有点”、“稍微”等。它们没有完形意象,总是依附于其它概念,处于从属地位,其主要语用功能是对具有连续体性质的概念的意义范围进行限定,通过缩小交融区域来缩小理解中的推理范围,使模糊逐渐清晰,从而满际的需要。
其次,动态范畴化活动能使交际者在一定的认知环境中很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模糊语言传递的信息加以充实和调整,使信息明晰,意义完整,从而实现交际意图。交际意图就说话者而言是明确的,由于客观世界的复杂性和人的认知能力的局限性,说话者所明示的信息有时却并非那样明晰,请看下列对话:
patient:howsoonwilligetitover?
doctor:verysoon.it'snotsoseriousasitseems.
patient:really?thankyouverymuch!
doctor:youareweclcome.
对话中病人询问医生自己何时能康复,这对任何医生而言都是十分棘手的。医生经过诊断,了解了病人的病情,也知道病人此时的心理状态,虽然难以作出确切的答复,但也不能置之不理。因此,这位医生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巧妙地选用“verysoon。”这一模糊性的语言策略地予以回答。惟恐病人不放心,紧接着又用“it'snotsoseriousasitseems.”作进一步的说明。尽管同样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但病人能据此对“verysoon.”所传递的信息进行充实,使其更加具体、明晰,并结合自己的亲身体验和储存于大脑中的百科信息进行联想和推导,从而形成对自己病情和康复时间的清醒认识和判断。这样就有效地满足了病人的心理需要,得到病人的认可,取得了预期的交际效果。从中不难看出,尽管明示信息是模糊的,但只要这种蕴涵于模糊信息中的交际意图能为交际双方所互明并予以充分理解,交际就会取得圆满成功。不仅如此,为了实现特定的交际意图,获得某种特别的交际效果,在范畴化的动态性机制的作用下,精确概念也常被能动地转化为模糊概念。例如,我们常说“中国有十三亿人口”,真的是想表达中国的人口不多不少刚好十三亿吗?句中的“十三亿”单独看,是表达数目的精确概念,以传统逻辑来分析,应该是这层意思。但是,交际是在一定的认知环境中进行的,说话者总会针对受话者已有的认知经验和知识作出种种事实假设,并根据认知交际的省力原则(theprincipleofleasteffort)将双方知识架构中共享互明的东西予以省略,用简洁的语言传递自己的意图。受话者要想准确地理解对方的意图,必然会以认知环境为依托,对明示信息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备,恢复其原貌,将深藏其中的“隐性表述”挖掘出来。如此,句中的“十三亿”显然为方便交际已经过“缩略”处理。因为根据常规知识,一个国家的人口不可能恰好是个整数,那么“十三亿”就应充实为“大约十三亿”,再加上拥有如此众多人口的国家一定是个人口大国的顺应推理,“十三亿”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概念,而是在这一特定的认知环境中被“物化”为表达事物性态的模糊概念。用它来描述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既形象生动,又恰到好处,其交际效果自然别具特色。
一、机关档案部门保管的档案不对社会开放是我国实行三十年档案开放期限的前提和基础
我国实行三十年档案开放期限的最高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档案开放以三十年为基本期限,对于形成满三十年的档案,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对于形成未满三十年的档案,以不开放为原则,开放为例外。
追寻我国实行档案形成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的法律规定,实际上是采纳国际档案界倡议的结果:1968年9月在马德里召开的第六届国际档案大会专门通过决议,倡导在那些制定了文件限制利用期限的国家,从文件产生到利用之间的总封闭期限不应超过三十年。①由此可以看出,“三十年封闭期”是第六届国际档案大会针对“制定了文件限制利用期限的国家”的一项特殊决议,其目的是敦促“那些制定了文件限制利用期限的国家”加快开放档案的步伐。
根据198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机关档案部门保管的档案,是现行档案,主要供本机关和上级主管机关使用,不属于开放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需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以及1983年国家档案局的《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七条“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期限:1、省级以上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管20年左右的档案;2、省辖市(州、盟)和县级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管10年左右的档案”的规定,我国政府机关形成的档案在本机关档案部门保管的二十年或十年期间,以机关内部利用为主、不对社会开放,我国显然属于“制定了文件限制利用期限的国家”。1987年制定《档案法》时,我国采用第六届国际档案大会关于“制定了文件限制利用期限的国家,从文件产生到利用之间的总封闭期限不应超过三十年”的决议,规定我国档案开放的一般期限是“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是十分自然的事。
二、提供利用属于原生政府历史信息范畴的机关档案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途径
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推进社会民主化建设的基石。近年来,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已经从政策宣示、地方立法实践,迅速发展到全国层面的立法规范。200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确定了行政机关公开与行政许可行为有关的政府信息的职责和义务,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作了全面系统的调整和规范。
要正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提速对档案开放带来的冲击和促进,首先需要认清“政府信息”和“档案”二者的关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无论是政府信息还是机关档案,两者都是信息内容和物质载体的有机统一体。政府信息是机关档案所记载的信息内容,机关档案则是记载政府信息最原始的物质载体,两者之间如影随形、相伴相生。信息内容如果不记载在特定的物质载体上,就无法长久保存和广泛传播;物质载体如果没有记录特定的信息内容,就失去了保存的必要。比较政府信息和机关档案二者的法律定义,政府信息强调的是信息内容——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信息,而机关档案强调的是物质载体——机关在从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注重的是物质载体的原始记录性。
从政府信息生成的载体划分,政府信息包括原生政府信息和派生政府信息两大基本类型。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件材料及归档后转化而成的档案,属于原生政府信息的范畴;刊载于各种出版物和社会媒体之中的政府信息,属于派生政府信息的范畴。作为办事工具的机关文件材料及归档后留存备查的机关档案作为原生政府信息,是出于传播目的而刊载于各种出版物和社会媒体之中的派生政府信息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派生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需要依赖原生政府信息予以证实。从政府信息生成的时间划分,政府信息包括政府现实信息和政府历史信息两大基本类型。由于政府信息形成伊始,首先记录在机关文件材料上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传播,所以机关文件材料和刊载于新闻媒体之中的政府信息属于政府现实信息的范畴;由于具有保存价值的机关文件材料经过一定期限履行归档手续后转化为机关档案,所以机关档案属于政府历史信息的范畴。
由于机关档案具有原生政府信息和政府历史信息两大属性,提供利用属于原生政府历史信息范畴的机关档案,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途径,显然也应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
三、开放保管在政府机关的档案是国际上政府信息公开的通行做法
在制定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国家和地区,保管在政府机关的档案对社会开放是通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法最早发源于北欧的瑞典,但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法予以体系化的是美国。瑞典规定,公民有权利用政府文件,凡列入开放范围的文件,社会公众、专家和学者均可利用;如果受到无理限制,利用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美国建立了公众有权向联邦政府机关索取任何文件材料的制度,政府机关有义务对公众的请求作出回应。如果政府机关拒绝公众的特定请求,必须说明理由。公民在查询信息的要求被拒绝后,可以提起复议和司法审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瑞典、美国等国认为文件永久保存才转化为档案进入档案馆,而我国则是以“归档”作为文件转化为档案的起点②,因而公众查询瑞典、美国政府机关形成的文件材料,其含义也就大体等同于我国的利用机关档案。为了回应社会公众查阅政府档案的迫切需求,香港“政府档案管理守则”第468条规定“政府的政策是提高公共行政事务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并容许公众人士自由查阅政府档案。”对于开放政府部门保管的档案,“政府档案管理守则”第462条规定“除获豁免查阅的类别外,各局和部门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对它们收藏的档案作识别和描述,以便市民在提出书面要求后10天内(较复杂的个案则在30天内)可以查阅档案。”第464条规定“各局和部门不能以档案被列作机密为理由,而拒绝市民查阅。”这就是说,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应予保密的极少数机密事项而外,政府部门保管的档案都应当向社会开放。《台湾档案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阅览、抄录或复制档案,应以书面叙明理由为之,各机关非有法律依据不得拒绝。”
以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为开端,我国脱离了“制定了文件限制利用期限的国家”范畴,当前已经失去了继续采用第六届国际档案大会决议、坚守三十年档案开放期限的国情基础。
四、记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应取消开放期限的限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第三十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以及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的规定,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三类主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条渠道。根据该条例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载体大多属于派生政府信息的范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的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其载体大多属于原生政府信息范畴的机关文件材料及其归档后转化而成的机关档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属于政府现实信息范畴,由于此时记载这些政府信息的载体还处于文件材料阶段而留存在机关文书人员和业务人员手中,由机关业务人员或者文书人员来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较为适宜,把记载在文件材料上的原生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出版物、社会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转化为派生政府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由于公众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而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具有极强的随机性,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多属于政府历史信息范畴,其载体多已归档转化为档案,由机关档案人员进行管理,由机关档案人员来履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较为适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了“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这三类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必须依法对公众及时公开。当前国家正在着手进行第二次《档案法》修改工作,为了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时代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笔者认为记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应取消开放期限的限制,《档案法》修正案应明确规定记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即时向社会开放,延期开放的档案应限定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应予保密的范围之内。
注释:
把教育分为德育、智育、美育,是以心理学的分类尺度为依据的。正是由于心理学将个体心理结构划分为意志、智力、情感三个不同层次,才相应地产生了德育、智育、美育诸育。按当前最流行的说法,广义的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和心理教育(包括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教育);狭义的德育指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的教育。这种流行的德育概念,且不说将狭义的德育等同于道德层次教育的偏颇,在理论上也缺乏严格的依据与界说,没有正确揭示德育的实质及其与智育和美育的区别与联系。智育是对智力因素,包括个体的思维品质、元认知和创造力等的培养和开发。美育即审美教育,是对个体审美情感体验与认知力、审美知觉敏感性的培养和熏陶。在这里,智育与美育范畴的名称与心理学中的名称基本相同,不易被人误解。而德育的名称则不同于个体心理结构的名称,采用了社会意识分类中道德结构的名称,因而容易被误解。其结果,使人们在实践上易于将德育与智育、德育与美育相混淆,使德育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不廓清德育范畴,就难以有效地改进和加强高校德育工作。
一、区别德育与智育范畴:匡正德育模式
智育是立足于解决认知问题的。而德育,则是按照特定时代、特定社会的政治要求、社会理想和道德规范,来培养、塑造个体的思想、品德、信念和行为习惯的。与任何教育一样,德育活动最终也要落实到对个体身心所施加的影响上。这就首先必须使受教育者了解和懂得社会行为规范,并发展其政治与道德的认识能力,包括建立和发展政治与道德的概念、情感、判断力和选择力。显然,德育过程离不开智育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讲,智育为德育建立了必要的认知条件和基础、当前,在高校德育工作中对学生进行的政治与道德灌输,解决的就是政治与道德的认知问题,就其本质来说,是为服务于德育目标而实施的智育手段。如果要称之为德育的话,也是学科分类意义上的德育课程,而远非德育工作的主要部分。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作为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教育被置于人的培养的核心地位而历来受到高度重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德育是历代统治者用来使臣民信奉封建道德以立身行事,维护其统治的工具。在这里,封建统治者是立足于“信”和“行”的统~来对臣民进行德育(具体体现为道德内容)教化的。而西方,自20世纪以来,现代工业的巨大增长,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不断加重的生态危机,使宗教的威慑、平等博爱的道德说教在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面前变得软弱无力。即使是法律,也只能约束人的行为,而无法有效地规范驱使人的行为的精神世界,无法解决日益明显的道德危机、社会危机和生态危机,严重威胁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因此,现代西方很多有眼光的政治家、教育家都大声疾呼,要从未来着眼,考虑今天的道德教育,使德育成为既内在地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人际德育”,又内在地规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生态德育”,既解决“信”与不“信”的问题,又解决人们面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人际和生态德育要求,能否具体行动,即“行”与不“行”的问题。可见,古今中外的德育范畴中,本就体现了“信”和“行”的统一。当然,对德育的施教者来说,这里的“行”应该是“信”的最终目的。显然,从内涵和具体要求来看,德育与智育的范畴是不能混淆的。概括地说,一方面,德育与智育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不同。前者是“信”与不“信”和“行”与不“行”的矛盾,后者是知与不知的矛盾。德育具有超出智育的目标和要求。另一方面,人的行为不仅受理性、道德支配,而且受个体感性欲望和眼前利益所驱使。因此,与智育不同,德育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培养受教育者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坚忍不拔的意志,以产生强烈的政治与道德的信念和理想追求,否则,将难以达到德育目标。
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长期以来,对德育和智育范畴的模糊,使高校德育工作要么陷入用智育工作的思维、形式、手段和方法,即智育模式来解决德育问题的弊端;要么误入以智育取代德育,削弱德育工作的歧途。前者易于使得高校德育工作更多地面向“信”的问题,重解决政治与道德认知,而忽视解决政治与道德实践,即“行”的问题。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政治与道德理想、信念的牢固树立,离不开活生生的德育实践。要使他们在具体的德育实践中,即“行”的过程中,形成强烈的、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与道德体验。离开了这种体验,就难以产生坚定、持久的理想与信念,难以达到真正的德育目标。如前所述,在当前,高校的德育课程解决的还是政治与道德认知问题,充其量只是服务于德育目标的智育课程,忽略了对“行”的明确要求。即使是目前高校里普遍开展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虽然也是实施德育的重要方式,然而,由于这些活动的主题过于宽泛,或缺乏明确、可操作的政治与道德主题,往往易于流于形式,亦难得德育实效。至于后者,则是更直接地以智育内容有意或无意地取代了德育内容。目前,高校内广泛开展的以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各类讲座、学术报告,尽管对德育工作大有益处,但是,其本身也不是德育,而是实实在在的智育,长此下去,必然淡化德育主题,削弱德育工作。总之,区分德育与智育范畴,是德育理论与德育实践的必然要求。澄清德育模式与智育模式的区别,并从本质上把握德育模式及其内在规律,才能匡正高校现有德育模式的偏颇,以改进德育工作。
二、区别德育与美育范畴:匡正德育内容
美育是立足于解决审美问题的,是对受教育者情感的培养,其焦点集中在个体的审美发展上。而德育则如前所述,是解决政治与道德的“信”与“行”的问题的。美育与德育一样,解决的大多是非智力因素的问题,特别是在政治与道德的情感培养方面,德育与美育有着很大的一致,都是对受教育者一定程度的价值取向上的审美情感教育。然而,不能因此而混淆德育与美育的区别。一方面,就性质来说,尽管德育与美育都作用于人的精神,都引导大学生去追求美好的人生,但德育是一种规范性教育,在规范性教育中使人产生自觉的“信”与“行”,主要作用于人的意识、理性的层面,作用于所谓“良知”。而美育是在熏陶、感发中对人的精神的激励、净化和升华,主要作用于人的感性、情感的层面,包括无意识的层面,影响着人的情感、趣味、气质、性格、胸襟等等。另一方面,就社会功能来说,德育主要着眼于调整和规范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一定的政治与道德机制,来使人与人之间有序、有范、有礼。而美育主要着眼于保持个体自身的精神平衡、和谐与健康,使人的情感具有文明的内容,使人的感性与理性相通,进而促进感性与理性的协调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德育具有外倾性,而美育则具有内倾性。德育与美育之间,是一对既彼此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范畴。
认清德育与美育之间的区别比承认其内在联系更具有现实意义。在德育实践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德育或美育的范畴界定得过宽。一种倾向是把德育的范畴界定得过宽,视美育为德育的一部分,为德育实施的工具。照这种看法,所有美育活动,都成了德育行为。在现代社会,美育要在物质、技术和功利方面的追求占据了统治地位、竞争日趋激烈、精神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解决人们内心失去平衡、产生各种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问题,解决人们如何在审美体验中实现与快速变化着的客观环境和谐相处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必须主要靠个体感性与理性的相通,以实现自身精神世界的和谐,进而形成完善的人格,而不能仅靠政治与道德教育。显然,这里的美育,尽管就其内容而言有德育的成分,并产生了一定的德育效果,但其着力点是通过情感教育或陶冶,将个体情感善的、美的方面尽量发挥,将情感恶的、丑的方面渐渐抑制、淘汰,进而形成达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与真正反映德育本质的德育活动或德育实施之间,是有一定区别的。使受教育者树立坚定的、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政治与道德理想和信念,并规范自己的行为,是德育的本质属性。我们可以认为美育是德育的重要条件和基础,但不能简单地把美育理所当然地看成德育,从而以美育内容来替代德育内容,以美育来淡化德育。总之,如果把德育的范畴界定过宽,反而有削弱德育工作的危险。它容易使本届德育范畴之外的对大学生的其他教育活动,被视为德育行为而占据德育舞台,这是不可取的。联系到在一些大学的德育工作部门甚至专门设置了艺术教研室,这无疑会有利于借助美育手段,为德育的实施创造条件。但如不注意区分德育与美育的范畴,就会误人以美育内容充当德育内容的歧途。
另一种倾向是把德育视为美育的一部分,美育的范畴过宽。这种倾向虽然不具普遍性,但危害甚大。前已论及,德育的目标是使受教育者达到其政治与道德领域内“信”与“行”的要求,而美育的目标是要解决受教育者的审美发展问题。前者具有某种程度的外倾性,后者具有某种程度的内倾性。德育与美育之间无论是目标还是特性,都不太相同。美育的内容不能涵括、更不能代替德育的内容。对大学生的培养教育,不是仅靠审美教育所能完成的。美育无法离开德育解决所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解决人伦问题、利益问题和理想信念问题,主要还是靠德育。实现德育目标,离开了真正体现德育本质规律的德育活动,是不可能的。把德育从属于美育,就无法有效地使德育活动落实德育内容,甚至背离德育目标。
概言之,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美育内容常常容易与德育内容相混淆。只有区分好德育范畴和美育范畴,才能更好地保证现有模式下的德育内容得到匡正,从而使德育内容得到更多贯彻,以实现德育目标。
三、明确德育的基本范畴:体现社会主义的“倍”与“行”
区分德育与智育、德育与美育的范畴的目的,在于避免对于德育实施的应有模式及其内容的混淆,从本质上明确德育的基本范畴。应该说明,这种区分,不是要否定三者之间的密切联系。智育之于德育,为形成受教育者的政治与道德认知准备了必要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一条件,受教育者就会缺乏起码的把德育内容与目标内化为“信”并外显为具体的“行”的能力。美育之于德育,为形成受教育者良好的政治与道德情感打下了坚实基础。没有这一基础,受教育者就会缺乏必要的美的情感体验,并愉悦地接纳、认可德育所要求的“信”和“行”的能力。智育和美育的这些特点,是德育本身所难以具备的。必须把德育与智育和美育结合起来,才能提高德育效能,更好地实现德育目标。
但是,德育、智育、美育是同一层次上、以德育为先的三种教育形态,不可混淆或相互替代。以.智育和美育的模式(形式)或内容实施的德育,只是一种准德育过程或状态,不能代替德育发挥其对受教育者的作用。高校德育应有其明确的基本范畴而不与智育和美育交叉。
一是德育的阶级范畴。阶级分析的观点并没有过时。一定的统治阶级总是用相应的德育手段,去培养满足其特定阶级要求的人。对此,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阶级价值永远是高校德育的核心价值。社会主义大学的德育,必须理直气壮地为无产阶级服务,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服务。否则,就难以保证大学生“信”和“行”的基本取向。
[关键词]农垦企业;胜任力;扎根理论
[中图分类号]F27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3)13-0054-03
1导言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生产资源极其稀缺。到2030年,中国人口预计将达到16亿。对中国农业来说,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迫切需要有一支胜任的管理者队伍,或者说一批合格的、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国有农业企业经营者,通过他们在企业建设中所发挥的关键性作用推动所在企业的成长,从而对中国的农业经济起到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以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2胜任力的研究
在国外的胜任特征表述中,Marquardt&Engel(1993)指出,管理人员的胜任特征应该具备技能、知识和态度三类[1]。Wilhelm(1995)概括了商业技能、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变革管理技能三方面的胜任力特征[2]。Lipiec于2001年总结了八项欧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必备胜任特征:团队管理能力、辅导与沟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方法应用能力、一般管理能力、传统方法应用技能、国际化管理能力以及管理变革能力[3]。Spencer等人(1983)总结了绝大多数行业普遍使用的六大胜任特征:成就、影响、认知、个人、服务、管理:概括出对高绩效者和一般绩效者进行区分的四大类胜任特征:个体成熟类、体贴他人类、指导与控制类、成就类[4]。国内的胜任特征表述中,顾琴轩、朱牧(2001)通过调查问卷先提炼出17项胜任力特征,后经过定量分析最终得到8项最重要的胜任力特征是:学习技能、分析技能、专业知识、沟通技能、服务技能、解决问题的技能、被信赖的程度、识人技能。王重鸣、陈民科提出的胜任特征包括价值观、诚信度、责任感、权力取向、组织监控、决策能力、激励能力、创新能力。
3基于黑龙江农垦的胜任力研究
3.1选择北大荒集团作为案例企业的可行性分析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农垦企业管理人员,即大型国有农业企业管理人员。选择北大荒集团的原因是:①政策支持导向明显。2012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是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典型代表。②北大荒集团已由昔日“北大荒”,变成今日“北大仓”,特别是在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成功上市以来,集团内部急需通过管理调整和人员重组,特别是管理人员的选派来进一步提升“北大荒”品牌价值。
3.2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
扎根理论分析需要采取如下步骤:
步骤一:资料收集。主要采取访谈形式进行。访谈采取了重点访谈与群体访谈两种形式。将重点访谈资料作为扎根理论的主要资料,群体访谈资料作为验证与补充。因以下研究所需,在本文中分别将3段重点访谈标注为A(北大荒商贸集团访谈)、B(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访谈)、C(北大荒米业集团访谈)。
步骤二:开放式译码。从概念化现象—深度挖掘范畴—命名范畴—提炼范畴的性质和挖掘性质的维度。这一过程通过循环式发展确保了从定义归纳范畴的科学性和准确度。首先,对北大荒集团的访谈记录进行分解,本次访谈共贴出了903个标签化概念(A北大荒商贸集团企业访谈259个,B黑龙江省农垦总局382个,C北大荒米业集团262个),使得全部有效原始资料分解成独立的事件;其次,研究团队再对每一个标签对应的标签进行规范,继而产生了311个规范化概念(A北大荒商贸集团企业访谈150个,B黑龙江省农垦总局114个,C北大荒米业集团47个);最后,根据这311个规范化概念之间的属分关系、同一关系、相关关系,通过主题分析把关系类似或重叠的概念聚拢,确定类属的属性和维度,即范畴化,共产生了156个范畴(A企业范畴用AA1,AA2,…,AAX表示,B企业范畴用BB1,BB2,…,BBX表示,C企业范畴用CC1,CC2,…,CCX表示)。
步骤三:主轴译码。主轴编码是通过深度分析一个概念类属,围绕这一类属寻找并建立相关关系,即“轴心”,继而分辨主要类属(主范畴)与次要类属(副范畴)的过程。主轴译码依据的典型模型是因果条件—现象—脉络—中介条件—行动策略—分辨主要类属与次要类属的结果。
在开放性编码阶段,共产生了156个范畴,再通过主轴译码阶段,由这156个范畴分类提炼出123副个范畴,3个主范畴,其中,3个主范畴分别命名为“AAA1行业政策导向型管理人员胜任力形成”、“AAA2企业岗位职责型管理人员胜任力形成”、“AAA3员工认知型管理人员胜任力形成”。
步骤四:选择性译码。即在核心类属选定后,讨论核心类属(也叫核心范畴)与主范畴、副范畴之间的系统联系,用故事线串连整个事件或现象,见图1。
3.3农垦企业管理人员胜任力模型的构建
通过胜任力研究及特征分析,构建了农垦企业管理人员胜任力特征模型,如图2所示。
4结论
需要重视探索行政导向与企业管理人员的平衡与协调,构建“双元领导”。从本文的研究结果看,农垦企业管理人员一方面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带来政策倾向性支持,另一方面以企业工作人员身份鼓舞拥有军队优良传统的农垦员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更为关键的特征是农垦企业的管理人员在行政导向集中与军队集体意识惯性分散之间起到了协调平衡和凝聚的作用,因而,我们构建农垦企业管理人员的“双元领导”身份,以政企双重领导身份融合发展农垦企业的双重独特资源,促进企业改革与创新。
需要重视人才的选拔与开发机制,增强管理人员后备力量的持续性累积。在农垦企业管理人员胜任力模型中,研究所得3个维度对农垦企业管理人员的促进作用呈现“U”型曲线关系,政策导向是前端背景依赖,岗位职责是中端的基础实力,员工认知是末端的素质升华。因此,未来的研究重点应落在人才选拔与开发机制上。在大型国有农业企业管理人员选拔方面,可以考虑以农垦企业管理人员胜任力模型为依据,在人才选拔时按照岗位职责的胜任素质特征需求进行针对性选择,关注候选者是否具备多种岗位通用的胜任特征,特别是体现在农垦岗位职责独特性的变革精神、利益共享能力、打破层级交流壁垒、安全意识、开放性视野等特征,则更有利于保证大型国有农业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是以能有效预测工作绩效为基础的。
主要参考文献
[1]AnntoinetteDLucia,RichardLepsinger.TheArtandScienceofCompetencyModels[M].SanFrancisco:Jossey-Bass/Pfeiffer,1999.
[2]Maija-LeenaHuotari&TDWilson.Determining0rganizationalInformationNeeds:TheCriticalSuccessFactorsApproach[J].InformationResearch,2001,6(3).
【论文摘要】作为一门正规的学科,广告学科具有自己独立的品格。其研究范畴包括广告源流研究、广告本体研究、广告传播研究、广告与营销研究、广告与社会研究几个方面。
广告学是新兴科学,自然也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和未知的空白区,但绝不能因此而否定它是一门独立科学。在学术史上,每一门新的学科的建立,既要有其目的性,又要有其条件性。若论条件,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外在条件,表现为社会生活需要、学科本身的发展、学者的研究成效。二是学科自身的条件,表现为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广告学经过长期的学术积累和沉淀,已经从其他学科中完全分离出来,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一
最早的广告学论著出现在美国,这不是偶然的,它是与美国高度发展的经济状况相适应的。l9世纪末,欧美一些国家的经济已经高度发达,这在客观上推动了广告学的建立。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竞争的需要,促使了专业广告公司的出现;另一方面,专业广告公司的出现,又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商品经济的高度化发展又给广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必需在广告理论上将广告实践中的经验加以总结和提高,以便完善广告业本身。所以,19世纪末的经济大发展,在客观上奠定了广告学的物质基础。
有关广告的知识,起初只零星地见之于新闻学科和经济学科的内容中。随着市场经济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化,运用广告来争取消费者,成为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商品销售的重要手段。由于广告活动的范围日益扩大,广告活动的形式日趋丰富多彩,广告业务不断增加,对广告理论和广告策略的研究也日益为人们所重视。为了加强对广告人才的专业化培养,高等学府也增设了广告专业或开设广告课程。正是广告理论研究的日益发展和广告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渐使广告学成为一门正规的、独立的学科。1869年,费城艾耶父子广告公司的成立,带来了专业广告公司广告专业作业的机制,加速了广告研究的进程。1888年,罗厄尔创办了美国第一家广告专业杂志《印刷者墨计》。19世纪,美国一些有关经济、商业的论著的出版为广告学的研究奠定了基础。1900年,美国学者哈洛·盖尔在多年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广告心理学》一书;1901年,美国西北大学校长、心理学家瓦尔特·狄尔·斯柯特首次提出建立广告学说的设想,1903年,他出版《广告原理》一书,宣告广告学已具雏形;1902-1905年,美国一些高校,如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密歇根大学和西北大学广告学课程的开设,促使广告学的研究走向深化;1925年,美国广告大师克劳德·霍普金斯的《科学的广告》一书,对广告科学化产生了巨大影响。1926年,美国成立了“全美市场学与广告学教师协会”。随后,英国、法国、日本等经济发达的国家也相继开展了广告学的研究。1938年,美国创立了世界性的广告研究机构“国际广告协会(iaa)”。之后,美国又成立了“广告主协会”、“广告商协会”、“广告实践委员会”等,它们从不同的方面对广告理论、广告实践等进行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广告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专业广告教育终于在美国完善起来了。据统计,1994年,美国有116所大学开设广告专业,其中有37所设有硕士学位,主修广告的大学本科生共一万三千多人,另有四千五百多人兼修广告和公共关系专业。20世纪中叶,营销学、传播学这两门新学科的形成,也很快被引入广告实践中。后经著名的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克劳德·霍普金斯、雷蒙·罗必凯等在理论和实务上的艰辛努力,广告学的构架和体系得以创立。
19世纪末20年代初,心理学学科的成熟与发展也为广告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心理分析学派对于人的潜意识的研究成果,成为了广告对于消费者受众心理、行为的影响以及对于消费者决策过程影响的理论基础;行为主义心理学研究影响人的行为刺激条件,对商品销售方式、商品包装及商品广告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外,学科大分化也推动了广告学的形成。在学术史上,学科的建立和发展走过了一条综合——分化——综合道路。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社会科学学科独立分化的集中时期。广告学就是适应这一学科大分化的客观形势,把原属新闻、营销、心理学科中研究的广告现象加以综合、抽象和分离,使之具有了独立的学科品位。
广告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尽管人们对广告学的学科性质有不同的看法。但对其研究对象却殊途同归:广告学是研究人类广告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广告活动的特殊矛盾其运动规律,即广告活动和广告事业。
科学都是有体系的。广告学在确立自己学科的独立品格时已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其理论体系分为理论广告学、历史广告学、应用广告学三个层面。理论广告学是运用科学方法,对广告活动中的根本性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的是广告活动的基本规律。它解决了广告认识论的问题,即如何认识广告活动中的各种现象的实质及其规律,是广告学研究的核心。历史广告学侧重研究广告产生、发展以及广告事业变迁的规律。它揭示了广告发展的历史规律,是理论广告学的基础。应用广告学以广告实践作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和揭示广告在商品促销中的活动规律。它解决了广告方法论的问题,即如何根据广告活动规律的要求来进行广告活动实践,是理论广告学和历史广告学的落脚点。
由于广告学是在众多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应用性和综合性的边缘学科,这就使得广告学在研究方法上有很大的开放性和兼容性,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可以作为它的研究方法很多。除最一般的科学方法外,凡是传播学方法、社会学方法、语言学方法、心理学方法、文化学方法、“老三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新三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都可作为广告学的研究手段。
二
广告学是关于广告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具体来说,其研究范畴包括:
1.广告源流研究。研究广告历史运动规律及其发展趋势。作为一门科学,广告学无疑要通过对广告历史变迁的科学透视来认识广告的基本历史态势、广告发展的各种因素和未来的走势。这部分内容包括广告的历史变迁、广告业的发展、广告发展的各类条件等方面的研究。
2.广告本体研究。研究广告学的基本范畴与理论。基本范畴是描述、研究某一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概念,是范畴体系中的主要范畴、根本性的范畴。它们往往相互对立,构成一对互向式的关系,成为该学科的理论框架。研究广告,我们也要研究广告学的基本范畴。一般而言,广告学的基本范畴可分为核心范畴和相关范畴两大部分。核心范畴是构成广告学的基本框架、支撑广告学学科体系的主要范畴,它是广告学范畴体系的主干。它们是:广告主体——谁来做广告,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对象——对谁做广告,包括广告对象是谁、广告对象有哪些需要、广告对象的消费水平、广告对象对产品的态度、广告对象对广告的态度等基本内容;广告客体——广告什么,具体指广告的内容;广告方式——怎么广告,指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和技巧把广告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送给消费者;广告管理——广告监控,只有对广告活动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保证广告活动正常开展;广告效果——广告效益,广告主做广告的目的决定了广告效果是现代广告学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相关范畴是指与广告学直接相关的一些重要范畴。如“市场”、“创意”、“媒体”、“策略”、“受众”、“消费者”等这样一些“基本概念”。现代广告学的基本理论则从宏观上探讨现代广告的基本性质、社会功能、分类、表现形式与方法、运作过程、规律、原则、构成要素,重点研究广告的基本运用原则与方法,包括创意理论、策划理论、设计理论、公众理论、媒体理论、效果理论、定位理论、诉求理论、目标市场理论、广告文案理论、心理理论、促销理论、文化理论等。
3.广告传播研究。广告是为商业营销服务的,准确地说,它是以一种特定的传播方式应用于商业营销的。从本质上讲,广告是一种信息传播,但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信息传播,而是一种特殊的商业信息传播。一旦人们对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社会传播形态的认识得以确立,广告的传播学研究即成为广告学的一个重要理论视点。广告传播研究涉及广告信息的处理(其物化形态为广告作品),广告传播通道的选择(广告媒体),广告信息的到达与接受(广告受众),以及广告效果的达成等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