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在营造守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上实现新突破。
1、积极推进“双公示”和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建立了全区1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权力清单,落实了联络员联络制度,并制定了我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每月统计区里各部门的双公示数量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码率,向市诚信办进行上报。目前我区的个体工商户转换为25.9%,民政转换率为86%,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公示数量为3136件。
2、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双随机”工作。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业务股室抓指导、工商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对省、市局派发的16个领域,共计138户市场登记主体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同时,制定了本部门的双随机计划,本年度开展了2次双随机任务,共检查293户市场主体。检查后均未发现问题。
(二)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上实现新突破。
1、强化指导服务,开展年报工作。为保证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我局2017年年报方案,对有上网条件的经营者,主动提供代填服务,对无上网条件的偏远地区经营者,收缴报表统一进行年报。截至目前,2017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应申报72户、113户,已申报67户、105户,申报率为93.1%、92.5%。
2、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照工作。广泛宣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内容,提高改革的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认真贯彻落实换照工作。截至目前,共换“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户。办理个人独资照2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户。
(三)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实现新突破。
1、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力度,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大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4月23-24日,开展了化肥抽检工作,共抽了7户20个品种,农膜抽了1户2个品种;8月7日,润滑油抽取了1户3个品种。
2、强化节日市场整顿。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重点检查了集贸市场、超市等与广大群众联系密切的购物网点,对肉类、食品、烟花爆竹等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节日用品,全面开展清理整顿,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欺诈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检查业户307户。
3、开展成品油等易燃易爆品市场专项整治。东风区原有11个加油站,其中3户民营,3户中石化,5户中石油,下半年,有1户社会加油停业,还剩10户。我局多次对辖区成品油经营者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亮照经营、有无经营过期食品、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是否索证索票、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索要检验报告等,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向经营者指出并责令经营者按要求做出整改。截至目前,共开展成品油抽检2次,抽取14个品种,立案1起,没收化肥60吨,罚款共计5万元。
4、推进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根据市工商局和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计划,认真开展平安市场创办活动,多次深入浦东市场、百隆市场进行检查规范,按照要求逐项核对,对不合规定的提出整改措施,责令其限时完成,推动构建环境平安、交易平安、秩序平安、消费平安的市场环境。
5、开展扫黑除恶行动。4月16日,我局在百隆市场和浦东市场门前设置了固定宣传点,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另在建国镇开展流动宣传,之后又多次开展宣传活动,并对辖区酒类经营业户共90户进行了调查走访,营造了良好的扫黑除恶氛围。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车辆11台次,悬挂条幅26幅,其中包括上级配发、单位自制及业户自行制作,张贴公告18份,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音频播放4个小时。
6、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我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检查业户4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立案2起,罚款共计1万元。7月份,我队执法人员以“回头看”形式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是下达12家整改的业户,经检查已全面整改完毕。
7、开展商标侵权专项整治。我局自年初起,开展商标侵权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业户3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共处理商标案件4个,责令停止销售3户,依法查处1户,收缴罚没款5万元。
8、加强商标培育。制定了2018年度商标培育方案,建立了商标培育名录,2016-2017年已经注册下来并公示68个商标,今年正在申请中的注册商标66个。
9、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利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和黑龙江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开展上级布置的辖区旅行社专项搜索任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推动网络经营者网上“亮标亮照”,利用基层所办照、巡查等时机对业户网络经营情况进行了解、登记,网上巡视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亮标亮照率已增长到85%。
10、创建无传销城市。在3.15活动当天,在浦东商厦、百隆市场建立的宣传台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600余份。组织执法人员对东风区内的较大型公共场所进行了多次检查与监督,使东风区辖区内2018年未发生一起传销案件。
(四)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上实现新突破。
1、开展宣传活动,倡导消费维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出动工作人员30名,在浦东、百隆两大商贸市场门前分别设立了宣传站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讲解法律法规、受理咨询投诉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食品创城、防范传销等知识,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共展出宣传板3块,悬挂条幅3条,现场接待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64件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
2、处理消费投诉,解决消费纠纷。截至目前,共接到国家消费者投诉网站转办及市局12315转办调解案件27起,经过调解人员及时的调查调解,在指定调解办理时间内解决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使每一起调解案件都得到了消费者的满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3、完善消费者投诉网格体系。为辖区内各社区、村屯的12315消费者投诉站进行挂牌并建立投诉站联络人员档案,使消费者投诉站真正进入各社区、村屯,取得明显效果。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在营造马上办的政务环境上实现新突破。
1、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强本领、优环境”主题学习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全年写学习笔记达到10000字以上,写学习文章和体会不少于2篇。
2、提升服务效能。先后开展了作风建设自检自查、窗口服务自查自纠、六个专项整治等工作,每名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整改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增强窗口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履行服务承诺制,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优化了窗口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共派出7人进驻东风区行政服务大厅,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局人员老化现象严重,50岁以上的人员超过全局人数的50%;人员减少,监管职能多,任务繁重。
二是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不够严、不够细、不够规范等问题,不会办案,不懂办案的现象普遍存在。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迈威摄影”为你整理了这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局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开展电线电缆等四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我们组织各相关股室分局学习省、市局印发的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有针对性的学习电器及附件产品相关业务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检查,主要针对流通领域的大型商超、专业市场、五金店、农村市场等电器及附件产品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配合市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监督抽检14个批次,涉及电线电缆、小家电、室内加热器等产品,其中7个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
2022年以来除日常监管以外,我局共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4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经营户200余户次,发现问题10个,3个已限期整改完毕,7个依法立案查处。
二、案件查办情况
通过专项整治,我局共立案查处涉及电器及附件产品违法经营户5户,不合格产品7个批次,现已全部结案,罚没金额0.68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未落实好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如:未构建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二是工作人员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开展检查时只能查看产品是否有标签标识及3C认证标志,但很难辨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只能依赖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送检,基层较难及时发现问题;三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相关股室甚至只有一人从事质量监管相关工作,连基本的执法检查法定人数要求都达不到,外出检查只能协调其他股室工作人员前往,事情多时往往顾此失彼。
一年来,市场规范监管股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既有成绩也有特点,主要表现在:,,一、主要工作
全面落实了“三项整治”工作和“三次集中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以“三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的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16次,其中组织食品安全及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次,组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2次,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3次,省局“三项整治”督查组在对我局“三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检查,切实整顿规范了盐业市场秩序;对流通领域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监管,对全县的成品油进行了两次质量抽检;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了蚕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蚕茧市场秩序;对全县铁路沿钱废旧收购站点进行了全面清查,规范了废旧市场收购秩序;对辖区煤矿、非煤矿山、旅游景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对新进驻我县的5家保险企业进行了监管,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年共办理违法违章经济案件6件,其中两件免予经济处罚;开展了服务消费领域监管调研工作,形成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调研论文”;在食品安全、农资监管领域实行了监管“关口前移”,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和农资监管机制;成功地筹办了汉阴2006年“三月三”商品贸易大会,积累了办会经验;积极投入创建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全面担负了分解给我局的各项创卫任务。
二、工作特点
1、工作全面,效率高。在全局率先完成了罚款、规费收入任务,以点带面地促使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加强了横向协作。在搞好自体工作的同时,加强了股室间的协作,增进了信息共享,改变了“各自为阵”的思维及工作方式;,
3、促进了纵向沟通。在股所之间不仅仅充当上传下达的“二传手”,不重复安排工作并尽量少交办工作,可以不交办的尽量不交办,能不督催的尽量不督催,实实在在地从业务及心理上减少他们的压力,利用协助、检查工作的机会,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思想状态,从现实的方面帮助解决困难。
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行“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指导辖区市场主体注册“法人天府通办”,实现100%全程网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天办结,压缩至1天办结,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深化“政银合作”新模式,与县内金融机构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为企业开业登记提供“一站式”免费代办、帮办服务。截止2022年11月10日,全县注册登记主体市场8642户,注册资金达1100463.049万元,其中企业1438户(内资120户、私营984户、农专334户);个体工商户7204户。其中新设个体工商户775户,同比增长0.89%,新设企业172户,同比增长0.88%。
1.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牵头组织将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和省层面设定的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按“四扇门”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截止目前,通过省政务平台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精准推送注册登记信息139条;二是推进电子证照运用,探索以电子营业执照运用为基础,加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与互认机制。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企业年报公示,本年度企业年报率98.86%、农专年报率97.55%、个体年报率99.4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将发改、卫健、公安等18个县级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并及时开通平台登录帐号;制定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截止目前,已开展抽查事项13项,抽查市场主体112户,并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分类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方式。四是加快“互联网+监管”行为采集数据录入工作。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清单完善及监管行为数据录入,已完成清单认领编制163条。
2.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了《县领导干部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县民营企业评仪政府部门服务制度》两个制度。2022年组织开展企业家座谈会1次,共收集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诉求20件,并将问题清单以点球形式交办相关部门予以办理,截止目前已办结3件。二是积极指导个私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收集协会会员反映困难和诉求,帮助仿古街商业区以及谊桥花园a区商铺业主协调解决了生产经营性用电保障和用电安全事宜;与3家银行、2家财税公司、2家律师事务所、3家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着力为协会会员提供优惠便利的融资渠道和服务,以及免费提供法律、财税咨询、医疗健康等服务,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持续推进民营企业雁阵培育计划和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计划。指导县烹坝十里香餐饮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将县宏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全州民营企业雁阵培育计划;组织县泸沣超市、佛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州诗和远方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参加2022年全州民营企业家家梯队建设计划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培训。
(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一是组织开展了防邪反邪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市场主体、小区居民、人员密集等场所宣传了什么是,的社会危害性、如何防范和辨别等知识,积极检举揭发的违法犯罪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各类市场主体微信平台推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知识,典型案例,通过以案普法,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食品快检车走街串巷流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经营户安全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氛围。报送依法治县工作小结共10期,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26条次,典型案例12期,公布以案释法案例4期。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民法典》宣讲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知识测试。
(三)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有关工作。为深入贯彻省、州、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抓“六稳”促“六保”,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稳定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县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的通知》(泸府办发[2022]45号)和《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泸府办发[2018]5号)精神,加快制定本部门2022年权责清单687项,并按程序审签后进行公示。
(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目前有1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在获得荣誉、贷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国有土地拍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受到限制或禁入,初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
(五)做好案件核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截止11月,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54件(食品违法案件16件,药品案件5件,化妆品案件3件,知识产权案件1件、产品质量案件8件、农产品案件8件、其他案件10件、不予处罚2件、移送1件),已结案43件,未结案11件,共计罚没款19.9521万元,案值12.3086万元。
二、落实责任强监管,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作用。完善落实党政同责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结合我县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指导各乡镇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压实乡镇属地管理监管责任。二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突击行动。三是主动靠前,加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学校食堂34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69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并对34个学校食堂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均为d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34个学校食堂、32个校园周边经营店全部录入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州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督促学校加强阳光餐饮app学习,强化管理,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四是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专项行动、“平安-食品安全进寺庙守护行动”“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检查、“餐饮标准化建设”等专项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车辆92台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53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3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95份,对16起食品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共计13.34111万元。五是加强食品监测。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共计抽取食品及食用产品308批次,出动执法人员及检验人员64人次。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新冠疫情防疫物资管控检查,确保防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二是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车辆10台次,完成州局下达的零售和使用环节药品监督性抽样30批次任务,抽检合格率100%。三是开展“除隐患、防风险、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检查工作,立案6起,罚没款15000元。四是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角膜接触镜专项检查、清网行动、医用氧气专项检查等5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药品、眼镜等经营零售企业120余家次,医疗机构、诊所70余家次,美容美发机构60余家次。五是强化药械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共806家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实现“四类”药品实名购买,落实购买信息日报告。六是加强adr、mdr监测,深入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涉药单位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知识、法规的宣讲,督促建立药械不良反应工作制度;全县共报送药品不良反应80例,器械不良反应事件35例,化妆品不良反应9例。七是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2022年药品突发事件(iv级)应急演练活动,共120余人参加。八是统计全县医疗机构、诊所近2年共购进中药饮片15.18557吨,销售14.02323吨。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突出春节、“五一”、“十一”及“七一”建党百年等重点时段,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施工领域和液化石油气充装为重点对象,开展各类检查31次,检查使用单位6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下达监察指令12份,召开节前电梯安全约谈会2次(全县7家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安全培训会1次(22家电梯使用单位参会),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二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6月28日在县康巴二郎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特种设备应急演练1次,9月24日在龙吟半岛小区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演练一次;大力提升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效预防和提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清单自查自纠,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辖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5批次,合格率为100%;开展流通领域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检68批次,目前已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其中贵金属饰品及制品1批次;玩具2批次;旅行箱包1批次;电热暖水袋1批次;卫生纸1批次;磷肥1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1批次),部分样品正在检验中;对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户7户进行立案查处,1户(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进行责令改正。二是加强产品质量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开展严厉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土法铸造炊(饮)具专项治理工作、在县辖区内开展农资专项检查各1次,对佛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4次,对山盛水泥有限公司、藏族自治州桥水泥有限公司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1次。三是加强成品油监督检查。对辖区8个加油站开展检查,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对其进销台账、应急方案、成品油质检报告等记录进行仔细查阅,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
三、严格执法维权益,维护有序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年报工作推进力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年报公示,本年度企业年报率99.25%、农专年报率97.54%、个体年报率99.46%。二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抽查事项清单,纳入25大类69个抽查检查事项,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
(二)强化责任担当,有序推进“春雷行动、铁拳行动”。自全省“两个行动”启动以来,我局强化高位推动,制定了我县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增强部门合力,回应民生关切,紧紧围绕“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行动主题,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执法行动。以案件查处为抓手,聚焦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围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6个执法子行动及10大类重点任务,对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中介机构“乱收费”、翻新“黑气瓶”、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和节令食品、“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成品油流通市场、销售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移动式压力容器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全力护航冬春旅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平竟争的良好市场秩序。
(三)加强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广告行业整治。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网络交易平台10个(其中网络交易平台1个,自营网站9个)、10户网络主体进行监测,共监测和检查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广告106条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检查,共检查立柱广告、墙体和其他户外广告236条次,责令广告主拆除破损广告26幅;开展“护苗助老”专项行动,检查健康养生馆9家,规范宣传广告12条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1余次,监测相关广告55条,及时处置1起针对老年群体“共享租金收益”的举报线索,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对城区8户广告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签订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信用承诺书8份,要求广告企业,应逐步使用国家规范使用的环保产品,不得使用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的广告。二是强化价格监管。稳定价格秩序,《价格提醒告诫书》300余份,对5户住宿业市场主体开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约谈;推进明码标价,制作发放《商品价格标签》500余份,对桥景区及周边市场主体的明码标价行为进行规范;组织开展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3次,禁止独占地位公用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市场通讯行业开展价格监督检查5次,要求企业对各自合作门店、自营门店的明码标价行为开展自查整改,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非5g手机不能标注为5g;对城区餐饮及景区周边经营户日常检查291余次,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短斤缺两的情况。三是加强成品油及车用尿素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对辖区内8个加油站开展检查。检查中,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对各加油站进销台账、应急方案、成品油质检报告等记录进行仔细查阅;抽检成品油5批次,100%合格。四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按照县扫黑办工作安排,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扎实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全面摸排、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开展。获评为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五是深入开展“长江禁渔”行动。指导市场主体健全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责令改正字号名称中含有“河鲜”行为2起,没收含有“雅鱼”的菜单25份。六是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督促农资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农资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严查化肥产品标识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农资虚假宣传行为,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检查农资经营户63户次,责令市场主体销毁超过保质期的种子、农药共计135袋。七是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共计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11次,共计检查书店、网吧、音像制品、打字复印、印刷等市场主体逾200户次。八是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军服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全县41户服装业市场主体,下架仿制式军服3件。九是推进“圣洁·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指导40户市场主体开展“圣洁·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指导设立消费维权站点40个;组织市场主体开展百店千商“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活动,倡导诚实信用、守法自律、文明经营。十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餐饮经营户291余次,商超45余次,综合市场26余次均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我局将继续加强联合检查、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破坏生态安全行为。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是设立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二是完善工作规则,印发《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明确工作规则、工作职责,保障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摸清底数,对全县现有的898件注册商标(含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红樱桃、核桃、仙桃)、8件专利建立知识产权台账;在桥广场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咨询50余人次。2022年度查处专利案件1起、以“精准扶贫家电惠民”名义傍名牌销售家用电器行为1起、调查处置商标投诉2起。
(五)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夯实诚信基础。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全局共上门宣讲139户,发放宣传册(单)1500余份,资料架200余份,发送短信6807条,公布典型案例3起,特殊节点价格提醒告诫5条;开展百店千商“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活动,各行业市场主体在《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公约》墙上签名承诺,不断筑牢诚信基础。该活动今日头条、搜狐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二是及时化解消费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案件76起,咨询50件。对消费投诉举报案件积极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对74起消费投诉举报案件达成和解,2件正在办理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万余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提升服务强保障,倾力促进县域经济高效发展。
一、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
一年来,我分局在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节日期间,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1车次,下达责令整改书15份,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节日期间专项检查有效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使消费者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二、扎实开展合同监管工作。
指导规范企业格式条款合同。我分局针对辖区建筑施工、装潢企业多的情况,上门指导规范格式合同,走访建筑企业26户、装潢企业11户。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的认定工作。我分局对辖区企业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查询企业有没有违反行为及不良记录等情况后,纳入重点培育对象,争取做到培育一批认定一批。
三、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
1、开展了对我县成品油市场的整治工作。根据今年市局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萍市监字【2017】230号)和市局转发的《关于印发萍乡市2017年国V标准车用油品保供方案的通知》(萍发改能源字【2017】75号)的文件的精神,我局摸清了成品油经营主体情况,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市局的抽检计划,于8月16号对我辖区内的8个加油站进行了抽检,抽检了8个批次的柴油和8个批次的汽油。检验报告中有一个批次的汽油不合格,目前已结。接下来我局会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质量监测,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加油站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芦溪县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芦安字【2017】20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股室联合公平交易局,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消防、交警等部门一起联合执法,对我辖区内的“黑油车”进行了集中的打击,并形成了常态化,对“黑油车”的不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问题地图”的排查工作。
根据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巡查方案》的通知(赣测发[2017]102号)和《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芦溪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芦府办字[2017]108号)的有关要求,10月9日-10日,我股室联合各分局开展了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对辖区范围内的新华书店、文体用品店、地图导航产品市场开展了一次规模较大的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各类文体用品店、书店39户,未发现辖区内有“问题地图”的销售行为。
五、规范农贸市场,服务和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作为我县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单位,切实担负市场秩序和农贸市场的监管责任。今年以来,我股室以开展“文明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为载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我县城区内四大农贸市场管理和整治工作。
根据芦溪县创建工作总指挥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资料收集建档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六月份,我股室根据职责,收集和整理了集贸(农贸)市场管理的相关的材料。九月份我市迎来了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国检,根据工作的部署,我股室指导分局做好了农贸市场的各项工作,并亲自走访市场内的相关各餐饮店和副食品店,做好记录,检查三证,做好宣传并为经营者提供指导和服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自己一份力。十月份,我股室拟写了关于我县农贸市场我局职责范围内职能及相关情况的自查报告,由办公室交于上级部门调研备用。
六、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着力强化政策宣传、登记服务和管理审核,在“广、快、严”三字上狠下工夫,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截止到11月10日,共办理动产抵押51件。
七、工作打算。
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重点做好农资市场质量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通过及时查处和曝光一批制售伪劣农资违法案件,推动农资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化解农资市场隐患及农村社会矛盾,积极有效地维护农民利益、服务和推动芦溪农业发展。
2、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充分利用“银企对接”融资平台,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等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着力解决企业反映集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免除所有出质抵押登记费用,方便市场主体就近办理抵押登记,减轻市场主体抵押登记负担。
3、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将重点抽查成品油并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
一是强化餐饮单位管控,积极宣传引导疫情防控工作。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2987家,发现违规经营问题432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432份,约谈网络订餐单位2家,立案12起。
二是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38家。
三是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养老机构食堂22家,下达整改通知12份。
四是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40余人次,车辆98车次,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313家次,下达整改文书62份。
五是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316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48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19户次,立案查处餐饮违法案件98起。
六是认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稽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品种重点检查。截止目前,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6家次,医疗机构178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8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42家次。共抽验药品32批,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违法案件148起,收缴罚没款102.5万元。
七是不断加大药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共上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数据984例,上报覆盖率达100%;
八是加强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8件,罚没2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