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宣传方针政策,营造新农村建设氛围。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建设氛围。我县电视台开设新农村建设专栏,加强方针、政策和建设典型的宣传。
3、加大对农民培训力度,转移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面向城市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方向,根据市场的导向,强化对新型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开展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步伐。制定免费培训农民工实施方案,到目前,技能性培训2600人,引导性培训3.7万人,转出劳务人员5.5万人,劳务收入1.51亿元。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程进展有序。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3103.992万元。其中,投入2462万元建设通乡通村公路42公里,投入资金362.35万元,修建村内白色水泥路面25823延长米。投入资金48万元,修建u型水泥边沟6500延长米;投入资金42.66万元,安装过户入水桥涵1524节。投入资金99.542万元,铺修村内沙石道路84460延长米,铺垫达到标准砂石路面;投入资金6000元,修建厕所一座。投资6.8万元,修建院墙240米,投入资金10.6万元,铺设人行道砖3150平方米;投入资金3.5万元,修建井房围墙;投入50.4万元,用于自来水改造工程;投入0.54万元,建设浴池煤仓一处。投入5万元,修水渠400米;投入4万元,焊接铁垃圾箱40个;投入8万元,打自来水1口。
乡镇2012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2012年农技推广工作总结
乡镇水利站年终工作总结
2012年扶贫工作总结
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总结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促农业事业大发展
2012年新农村建设个人工作总结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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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展农村新能源,加快沼气池建设进度。加大了对沼气池建设的宣传,发放张贴画120份,使用手册850套,永久性标语13处。投入资金30万元购进沼气灶、净化器9、实施社会帮建,全社会共同建设新农村。我县现有省级帮建单位2家,市级帮建单位9家,县级帮建单位86----家。帮扶单位共帮扶资金46.27万元,其中,省级帮建单位帮扶资金27万元,市级帮建单位帮扶资金8.45万元,县级帮建单位帮扶资金10.82万元。省地税局帮扶省级试点村福利镇长征村,投入20万元,建设玉米烘干加工厂和生产高分子秸杆环保装潢板项目。双矿集团帮扶省级试点村兴安乡庆生村,投入资金5万元,抗旱打井50眼,投入2万元,为村里安装4盏路灯。市移动公司帮扶省级试点村永安乡兴源村,投入1.7万元用于抗旱打井。建设银行双鸭山支行帮扶省级试点村某某镇同意村,帮助5户贫困户,每户500元,共计2500元。市信用联社帮扶市级试点村兴安乡永乐村6.5万元。县湿地局帮扶省级试点村腰屯乡常胜村1万元,县工商联帮某某镇扶红光村1万元,县统战部帮扶福利镇东发村30节涵管(折合7xx元),升平煤矿帮扶永安乡幸福村煤矿石500立方米(折合xx元),县建设局帮扶腰屯村1000元,分给10户贫困户,每户100元,县审计局帮扶升昌镇丰林村6000元,县技术监督局帮扶丰乐镇东风村7000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单位、部门、乡镇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县委、县政府领导经常深入村屯实地考察,与村领导和村民共同商讨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做法。新农村建设成员单位、乡镇也建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帮建单位也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帮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安排人员具体抓帮建工作,组织专人驻村入户进行指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台开展新农村建设专栏,每周两期。县
委、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发动全县上下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新农建设的工作内容、重大意义、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派选副科级后备干部深入各乡镇,帮助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各乡镇设立一名宣传员,及时报道乡镇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新动态。
(三)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筹、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县政府今年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向试点村倾斜,县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资金,建立筹资机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整合政策项目资金,拓宽投资建设资料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四)建立民主管理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教育群众,使农民自觉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试点村建设方案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出资出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村相继建立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具体负责各工程项目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农民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长效机制。
乡镇2012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2012年农技推广工作总结
乡镇水利站年终工作总结
2012年扶贫工作总结
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总结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促农业事业大发展
2012年新农村建设个人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本着“先清理后完善”的工作思路,核清“三资”现状,建立“三资”账簿,规范“三资”运行,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有效预防农村腐败现象发生,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清产核资对象和内容
1、清产核资对象:全镇所有行政村(所)。
2、清产核资内容:对村级所有资金项目进行彻底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摸清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各行政村要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三资”台账,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对各村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彻底清理登记,对违反政策法规和显失公正的承包合同,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1)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及债权债务;
(2)资产:包括房产、办公用具、机械设备、农业设施、企业、其他等集体资产;
(3)资源: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山场、林地、荒地、果园、滩涂、水面等其他自然资源。
三、操作程序
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清查。各村建立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含报账员,下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查。
2、登记。在“三资”清查过程中,按照镇里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情况登记表,清查一项登记一项。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少登不漏登不错登。
3、核实。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纪检委员、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核查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初步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报镇会计核算中心初核,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村清产核资工作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全面及时公开清产核资结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6、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查结果,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帐员、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镇会计核算中心和财政所,经核定盖章后,逐级汇总上报。
7、建档。对确认后的“三资”,进行调帐、并帐、做帐和建立明细台账,并分类立卷归档。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月3日—2月29日)。全镇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消除各种思想顾虑和抵触情绪,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要做好清产核资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是要有关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各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于2月25日前上交至镇纪委办,同时要及时公示,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自查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上报,整改纠正。对搞形式、走过场,不认真自查自纠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重点核查阶段(3月1日—4月1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农工部、监察、审计、财政、农业、林业、国土、民政等部门,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农村基层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重点核查。针对清产核资过程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对不符合清产核资工作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三)验收总结阶段(4月10日—4月3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镇纪委对本镇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在4月15日前向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及汇总表(表四、表五、表六、表七)。4月底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抽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验收。
五、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结合实际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各村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村主任亲自抓,明确清产核资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文松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广红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叶春任副组长,镇财政所、会计核算、镇纪委办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对全镇清产核资工作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一是积极做好村级规模调整工作
按照《*镇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总体部署,成立了以农经站为主的*镇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小组。我站认真履行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行村级集体资产清理处置工作程序,及时冻结涉及规模调整村的集体资产,理清债权债务并完成载体转移,编制明细清册,出具清产核资报告,针对性采取直接全额融合资产法对集体资产进行了优化处置,确保了村集体财产安全、完整、不流失,有力推动并巩固了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成果。
二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工作
结合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我站及时组织任期内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过程由各村民主理财组参与监督,审计结果在第一时间,实事求是地报告给各村选举委员会,并在村务公开栏及镇政务频道向群众公示,切实履行了干部离任审计监督职责,确保了换届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
1、抓公开,强化财务管理。贯彻落实《*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农村资金管理,坚持财务公开,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有效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使我镇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公开化”持之以恒。
2、明程序,强化“双代管”制度。在“三权”不变的原则下,严格按照民主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委托程序,完善了并村后的各村(居)村财委托管理机制。
3、提效率,强化软件建设。进一步对农村财务电算化的软件应用进行完善,全面落实村级会计电算化管理,极大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真正把农村财务管理的凭证审核、账务处理,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管理等功能落到了实处。
四是依法做好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按期完成了企业统计、农经统计及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调查报表的填报。根据农经口径统计,20*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5.04亿元,占年度任务5亿元的100.8%,农民人均纯收入6840元,同比增长14.92%元。
五是积极落实劳动保障惠民政策
1、积极参加区劳保局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和自学活动,保障所工作人员顺利通过考试并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成功解决了5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追讨工资共20余万元。
2、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年累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43人,其中: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107人,18周岁及以上人员536人;共征收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82590元,占任务数350人的183%。
3、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成功举办三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达150人。以专业教师授课指导以及观看技术影像资料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的茶叶生产、加工技能,强化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科学引导。
六是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领导下,广泛动员、积极部署,充分利用政府网络、有线政务频道、宣传标语和村居户外公告屏等多种途径在全镇范围进行大力宣传普查相关知识,从镇、村共抽调了38名业务素质高、熟悉财务知识和计算机应用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上户清查登记工作。全镇共清查登记普查对象1334户,严格按照区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经济普查阶段性工作。
2009年工作谋划
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思路,不断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狠抓落实农村财务监管,减轻农民负担,以指导农村财务审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经信息调查核算统计为重点,做大做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农业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使该镇农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做贡献。
工作安排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达到新水平
1、利用村级规模调整和村两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村(居)财镇管、组财村(居)管”的会计委托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村级流动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和资源有效利用率,综合提升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居创世有限公司的财务监管工作,使村财镇管机制步入正规化,真正实现农村财务管理新的发展。
2、切实抓好村集体财务公开,日常性财务收支做到真公开、常公开,重点财务内容做到专项公开、随时公开,务必使农民群众满意。确保一年内开展两次大检查,重点要解决公开不全面、公开程序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
3、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摸清村(居)生产性债务情况,在锁定旧债、制止新债的前提下,分析债务构成,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方法,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
4、继续做好农村经济各项统计工作。继续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准确把握该镇经济总量,预测2009年该镇农村经济总收入保持21%的增长速度,达到6.0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达到7660元。
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村居农民负担监控点建设,对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修建道路、自来水、电费等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查借“一事一议”名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是依法规范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程序,按照“民主决策,成果透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把现有的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运行的轨道。三是采取“政策推动、示范带动、能人发动,积极发展”的路子,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农民的增产增收。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依法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政策调研等工作,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基层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1、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在认真总结2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镇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指标。完善建立健全“十个台帐”,继续为下岗职工和退休职工搞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密切关注镇内各企业单位有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指导完善各项用工合同签订内容,协助区劳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