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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督导考核工作计划(6篇)

栏目:实用范文

环卫督导考核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具体容和目标

全现有镇兽医机构的人、财、物“三权”全部划归农牧业局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增加经费投入,兑现防疫人员工资及其福利待遇。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动物防疫网络,切实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人负责的问题。

三、建设容

(一)机构设置

1、全11个镇设立独立的动物卫生监督站11个,其中农区6个,牧区5个。根据面积、畜禽饲养数量、防疫任务等情况,5个牧区动物卫生监督站下设6个分站(名单附后)。改革后的镇动物卫生监督站以及分站按农牧业局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管理,派驻各镇工作。

2、每个村设1个动物防疫室,全设251个动物防疫室(全共有245个村、6个社区),动物防疫室由所辖区动物卫生监督站管理。

(二)编制核定、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

1、编制核定

按照全派出的动物卫生监督站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以及公共卫生管理需要,根据动物饲养数量以及全动物防疫、检疫任务量,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全额事业编制共114人(《关于设立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并上划直管理的批复》机编发[]11号),将镇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109名在编人员全部转入新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站。

2、人员配备

镇动物卫生监督站负责人,必须具备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以上或非兽医专业毕业且连续从事动物防疫工作6年以上条件,由畜牧业局深入镇进行实绩考核、考察、任命,报人事局备案。

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其他工作人员,从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由农牧业局在全范围调剂使用;缺编部分从兽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上划后,具体管理办法由农牧业局另行制定。

根据各地畜禽饲养量、地域分布、交通状况和行政村数以及工作任务等情况,原则上农区每个行政村,牧区每5000-8000头只牲畜聘用1名动物防疫员,不足上述标准的每1个行政村聘用1名动物防疫员。村动物防疫员,由农牧业局会同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开考核、考察、择优聘用,并由镇动物卫生监督站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接受农牧业局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3、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实施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免疫和规模饲养场防疫措施等的落实;监督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措施的落实,实施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的指导和培训;监管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动物防疫以及与之相关的公共卫生行为;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病检测、普查、净化、疫情报告、防检疫统计报表等项工作;承担辖区兽药、预防用生物制品等与畜产品卫生安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动物免疫档案、检疫书证、动物标识等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开展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消毒工作;完成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辖区的家畜改良工作,开展畜禽改良技术和畜牧业适用增产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良种畜禽(包括冻精、胚胎、种卵)调剂、使用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种畜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畜牧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

四、财产划归

机构改革后,各镇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的资产(包括存款、债权、债务、交通、通讯工具、防检仪器设备、药房、药品、办公场所、土地、草场等)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划归,由农牧业局和镇人民政府协调后进行清产核资后上划。原有的一切资产全部划归农牧业局所有。

五、经费及工作人员待遇

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财政部门要保证预防、监测、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防疫检测等日常工作运转费用。

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医疗保险及其福利待遇,按国家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财政部门将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直接拨给农牧业局,由农牧业局下拨到镇动物卫生监督站。

村防疫员的工资由人民政府财政补贴方式解决,并纳入财政预算,补贴资金拨给农牧业局,由农牧业局下拨到镇动物卫生监督站。

环卫督导考核工作计划篇2

一、工作职能

(一)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政策、法规,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定容貌、村镇建设的政策及规定,并实施监督。

2、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在形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

3、负责制定容貌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设施户外广告批准设置后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全区(包括乡镇村)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督与管理。

4、负责城容貌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区绿化、美化、亮化进行检查、督促。

5、负责管理全区容貌管理工作的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6、负责城区霓虹灯、标示牌设置、门头广告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设装修,改变原用途,另开门窗,设置雨篷等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材料及渣土运送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设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监察管理工作。

7、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关内设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

(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有关文件的起草和相关会议的组织;

(3)负责机关的后勤管理;

(4)负责档案、计生、保卫等工作。

2、容貌管理科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区容貌管理规划和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所属大队的容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

(3)负责容貌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4)负责执法文书的请领、使用、保管、发放,并对文书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5)负责有关业务工作的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6)负责接待有关业务方面来信来访,并建档立案,转交有关大队查办,并负责督办答复结案;

(7)负责本科室有关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起草、转发等工作;

(8)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3、法制宣教科

(1)负责本单位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本单位的管政治、业务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先进典型人物、事件的表彰;

(4)负责推广容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

(5)负责容、村镇建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7)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8)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9)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10)承办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各执法大队的执法活动,监督容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管理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

(11)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4、政工管理科:

(1)负责全局的党建工作及所属大队党群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密、工会、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党员学习培训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党支部,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党员目标化管理并指导所属大队党建和党员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双拥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

(5)负责局管干部(副科级以下)考核、推荐、任免、培训、管理工作及各科室大队班子考核;

(6)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相关事宜。

5、财务科:

(1)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做好全局办公费用的预算请领、决算及人员工资的发放;

(2)负责所属执法大队的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各项支出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罚没款票据的请领、发放、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6、城区综合执法大队、金桥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本辖区容貌的日常清理整治工作,不符合城容貌标准的违法违章建筑或者临时设施。

(2)依据《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使本辖区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辖区的村容村貌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本辖区未经审批违法违章建房的监督与控制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执法机动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全区城管理、村镇管理中突发、特殊事件的处理;

(2)负责局领导指派对全区重点工程、工地的管理、协调、查处任务;

(3)负责配合各大队对各种疑难事件和临时性任务的处理;

环卫督导考核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裘村镇整体文明形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完善硬件设施、强化环境整治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力争在2013年顺利通过市卫生镇考核验收。

二、目标任务

(一)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各部门的议事日程,列入全镇社会发展规划,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成立卫生镇创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建立创建工作班子。组织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镇活动。

2、健全完善镇爱国卫生组织,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建立以政府领导任主任,架构完善且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团队并落实工作经费。爱卫会委员部门分工明确,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每年有计划、有总结。建立镇爱国卫生督查体系,逐级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召开爱卫会工作会议。

3、爱卫会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

(二)改水改厕

1、健全完善镇区自来水管网建设,使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不含方便水),辖区内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

2、进一步检查清理镇区环境,建成区无露天粪缸(简易厕所),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辖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3、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污染源。

4、自来水厂消毒措施落实,建立完善的消毒记录及存档资料,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杜绝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传染病爆发疫情。

5、镇区二次供水箱每年一次清洗、消毒。

(三)环境卫生及环境保护

1、按镇区人口2‰配置1人的要求组建环卫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镇区卫生清理力度,使建成区范围基本没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三乱”现象。

2、加快建成区公厕建设,布局合理,按人口(包括暂住人口)每2000人1座建设。公厕建设按建设部标准,全部为水冲式公厕且有与建成区公厕相适应的贮粪池。

3、加强垃圾中转站、收集点管理,做到环境清洁、设施密闭、无蝇蛆。

4、加强公厕管理,做到制度上墙、专人管理、水冲式、厕内清洁,基本无蝇蛆、无臭味。采用光滑防腐建材,大便器之间有隔栏,贮粪池有盖、不满溢。

5、加大街区环境整治力度,街道有行道树、花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街道无乱堆放、吊挂、搭建、设摊、放养畜禽。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基建工地设1.8米高的隔离栏,无散落建筑垃圾。

6、提高镇区绿化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7平方米以上。

7、加强镇区集贸市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清洁整齐、基本无蝇。熟食摊有防蝇设施,活禽出售及宰杀区分隔并符合相关标准,有公厕、垃圾箱,设施完好,动态保洁。

8、镇郊结合部路面硬化平整,环境卫生设施基本齐全,无积存垃圾,无露天粪缸。

9、借助镇区小流域整治,实现河道两旁无垃圾、无乱搭乱建,河岸整洁,绿化美化,水面无漂浮物,河水无污染。

10、排查镇区水污染源,严肃整治。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地面水质达标率均不低于95%。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和目标。

11、建成区烟尘、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除四害工作

1、设立除四害专(兼)职人员,财政划拨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四害”季节消长规律做好经常性除四害工作,科学合理用药,杜绝使用国家禁止药物。

2、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着力清除“四害”孳生地。

3、通过除四害工作消灭虫媒所致传染病疫情。

4、达到上级爱卫会“灭鼠先进镇”目标,并建立长效的巩固措施;不断建立完善除四害监测资料。

(五)健康教育

1、在镇、村、居民区设立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宣传资料,公共场所实行禁烟。

2、主要街道设立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

3、在全镇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村建设。

4、全镇中、小学卫生课普及率达100%以上。卫生课的课程、教案、教材齐全。

5、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并把此项内容列入对其行政领导的考评指标。

6、在全镇大力开展卫生知识宣教和健康行为养成性宣传教育活动,大幅提高全镇群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六)疾病控制

1、由镇卫生院负责做好疾病控制各项工作,完善镇疾病防控体系。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五苗单苗接种符合规范,接种率达95%以上;免疫接种安全注射率达100%。

2、继续抓好镇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及各村公共卫生联络员机构、人员建设工作,抓好经费落实。

3、抓好流动人口儿童规划免疫工作落实;外来务工人员疾病监测工作落实;各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

(七)社区单位卫生

镇区学校、幼儿园、商场、机关、工厂、车站、医院、居民区等均设立爱卫会组织,开展检查评比和健康教育。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无积尘、蛛网,厕所清洁卫生。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无乱堆杂物。无散养家禽家畜,垃圾箱密闭,垃圾日产日清,无“四害”孽生场所。食堂卫生许可证、人员健康证有效,个人卫生好,各项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向学生供应开水。

(八)食品公共场所卫生

1、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单位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做到亮证上岗;卫生知识培训率≥98%,“五病”调离率达100%;餐饮经营单位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开展量化分级管理。

2、各类公共场所、食品行业的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制度健全;各项卫生设施和卫生指标分别符合国家规定,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标识符合标准,防鼠防蝇设施完好,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无蝇,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识和控制吸烟措施,宾馆、旅店客房内放置有安全套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

(九)行政村卫生

1、村委会有专人分管爱国卫生工作;村规民约有卫生方面的内容;村有检查评比、考核奖惩的制度和措施。

2、村有固定的卫生专栏,内容定期更换;村内积极开展卫生常识教育和健康行为形成教育,以提高卫生知识认知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确保实现基础健康知识知晓率≥80%、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70%的目标。

3、农户庭院无垃圾污物、积水。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家具、门窗无污迹积尘,使用卫生厕所,家庭成员每人一把牙刷、一条毛巾。

4、村内主要道路及村内小路硬化;沟渠(包括阴阳沟)完好、通畅;河道边无垃圾堆积,水面漂浮物较少见;房前房后柴木、杂物堆放整齐,家畜圈养;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运;垃圾处理点选址合理,基本无污染;村内空地及路旁绿化或有绿地花坛;村内无露天粪缸;村内公厕选址适当,设备完好,卫生整洁,有人管理。

5、开展春秋季灭鼠活动,蚊蝇、鼠等孳生地得到基本控制。

6、村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理发店等公共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7、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民意调查

随机访问当地居民30人,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13年3月-5月)

(一)2013年4月30日前,对爱国卫生运动月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好爱国卫生月活动。

(二)2013年5月初,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三)2013年5月起,拟订创建市卫生镇实施方案,并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5月-10月)

(一)2013年5月底前,各部门上报本部门创建计划。

(二)2013年6月-7月,①各部门根据创建计划抓好具体落实;②开展卫生系列宣传教育;③进行环境集中整治;④向上级爱卫会申报创建市卫生镇,并上报有关材料。

(三)2013年8月-10月,①组织卫生督查和公厕、公共卫生检查;②继续搞好环境整治;③开展秋季除四害活动。

(四)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列入创建计划的各项环卫、环保硬件建设。

(五)2013年11月底,①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边查边改,以查促改;②写好创建汇报材料,邀请市爱卫办检查、指导调研。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2013年11月)

(一)召开协调会议,根据上级爱卫办检查结果,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

(二)上报市卫生镇创建工作总结材料。

第四阶段:完善提高迎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

(一)迎接市卫生镇检查和调研,对照市卫生镇标准,做到各项指标达标、各项台帐资料齐全、卫生管理规范,镇区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经得起各级专家组的明查暗访,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二)召开总结评比会议,对一年来创卫迎检的全过程进行总结、表彰,并提出巩固市卫生镇的保障措施及下步目标。

四、措施保障

为使市卫生镇创建工作落实有力,执行有效,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1、成立创建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创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职责。

2、创建卫生镇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管理,本方案将对所有考核细则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将每一项内容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各单位均应严格对照细则按期完成任务。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创卫工作对照细则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与奖金挂钩。考核不合格将直接追究部门的领导责任。

3、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化对创建卫生镇工作的认识,增强创建意识,把创卫工作看作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化,当作新农村建设推向深入的有力抓手,确保人员、经费的落实到位,全力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和任务。

4、进一步增加创建工作投入,镇财政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围绕考核细则的要求,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动态化清扫保洁机制,如期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切实提高城镇品位。

5、利用创卫机会,为老百姓办一批实事、好事。不搞花架子,以创建工作促进镇区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镇区环境。利用创卫工作完善镇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二)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动员全镇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活动

1、认真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使我镇创卫工作的精神、重要意义、创建目标和任务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民众参与意识。

2、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采用镇村干部集中培训、各村分组传达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行政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利用横幅、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多种途径开展创卫宣传活动。镇创卫办要及时掌握工作动向,通过简报形式反映创卫动态,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3、充分利用学生的宣传带动作用。学校内开设卫生教育课程,引导学生积极改变周边的人和环境,由学生将健康教育资料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带回家,督促家长亲人学习卫生科普知识,改变陋习。

4、认真做好镇区民众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开展卫生防病教育,提高民众自我保健能力,增强民众社会卫生意识。宣传教育活动要与免费卫生服务、医疗咨询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卫生宣教的效果。

(三)落实奖惩制度,定期检查监督

1、对创卫工作执行不力、成绩差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环卫督导考核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丘区经济强县和文化旅游名城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民生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突出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素质,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两年重大变化,三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整治时间

全县用3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1、县城规划区(包括河舒场镇和锦屏场镇)。

2、中心场镇(5个)

3、国、省、县道公路经过场镇(11个)。

4、其他乡镇(3个)。

5、新农村建设各试点村。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通过3年的努力,切实改变当前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现状,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步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实现县、乡镇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舒适、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位提升、市容街景美观、居民素质提高。到年把县城建成全国卫生城市;县城区机关单位、所有乡镇场镇全部达到市级文明卫生单位(场镇)标准;全县40%以上的乡镇、30%以上的村建成文明镇(村)、卫生镇(村)、生态园林镇(村)、平安和谐镇(村)和全面小康镇(村)。

(二)工作步骤

1、整治展开阶段

(1)目标。

重点实施清洁行动工程,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净化,消除卫生死角,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文明卫生常识。

(2)具体工作

①搞好清扫保洁工作。一是县城区主干道、主要街(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坚持道路洒水降尘、清扫车吸尘,做到路面无垃圾、无积沙、无积水、无淤泥、无污迹;次要街道、小街小巷由专门队伍清扫保洁,确保街面清洁卫生;各乡(镇)建立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并每天定时清扫街道2次。村庄主要对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重点整治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整洁。二是逐步提高街道清扫机械化作业率。2009年底前,县城区机械化作业率达到40%以上。三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彻底消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及单位的卫生死角。四是保持国、省、县、乡、村道通畅和路面、路肩整洁,及时修剪路肩、边坡、绿化带草木,消除杂物。五是加强县城区及各乡(镇)主要出入口清扫保洁力度,确保路面整洁。

②认真落实“门前五包”。一是城管、环卫、爱卫等部门和街道社区要认真组织并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五包”义务。二是加强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的社区要在2009年6月底前组建清扫保洁队伍,并做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三是城镇及村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做到垃圾无堆积、无积存。

③加强建筑工地管理。采取限时施工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取缔现场搅拌混凝土等措施,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等问题。采取运输建筑材料与渣土的车辆加盖密闭等措施,解决建筑弃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

④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通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二是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整治深化阶段

(1)目标。

在上一阶段的基础上重点搞好城乡美化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突出容貌整治重点,全县城乡基本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加强城市管理,抓好市场建设,加大城乡道路保养整治和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形成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2)具体工作

①城乡容貌治理。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国、省道公路沿线、成达铁路沿线及重要节点治理实现全面覆盖,重点对道路沿线建筑物进行风貌整治,充分体现地方特色风格。

②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杜绝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坚持便民与利民的原则,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市场,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

③规范城乡街道和住宅区车辆停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问题。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各繁华地段建筑和住宅区的原有停车场必须按设计功能使用,积极推进立体停车场的开发与利用。

④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城区道路公共设施和经营性设施的设置。按照《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解决广告乱贴(画)和公共设施、经营性设施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⑤规范建(构)筑物、建筑工地和人行道上公共设施的管理。统一规范设置建筑施工围墙、临街围墙及各类临街墙面、橱窗、卷闸门;解决违法乱搭乱建,保持建(构)筑物外观整洁。

⑥规范城市(乡镇)道路、小街小巷和污水管网的建设、维护和保养。将城市(乡镇)道路、小街小巷、污水管网(不含社区、小区)的治理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⑦实施村庄庭院美化工程。一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统一搞好单体民居的规划设计和村落的规划设计,形成特色和风格。二是按照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突出抓好小型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三是开展农户建筑风貌特色美化,并进行农房配套的“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

⑧加强公民素质教育。一是认真开展提高公民素质教育活动。在城乡居民中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二是广泛开展“卫生家庭”、“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取得实效。三是开展舆论监督,对违背卫生文明和公民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3、巩固提高阶段

(1)目标。

在总结前两阶段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配套设施的完善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2)具体工作

①认真完善各项配套工程和工作制度。一是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对照整治标准及目标任务进行完善补充,查漏补缺,力争全面完善各项配套工程,巩固整治成果。二是切实解决好垃圾和污水的问题,按照“超前谋划,最大限度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快城乡污水与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设施不足、运行不畅等问题。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四是依法制订村规民约,全面提高公民素质。

②开展典型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全县整治工作纵深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组织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限要求。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抓好典型事例深入报道,全面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注意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新经验、新举措的深度报道,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参与、支持、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健全机制。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奖励与惩戒、效能建设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制定并逐步完善城乡容貌标准和公用设施精细化管养标准,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领导巡查督查制度,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体系,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对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的单位将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各乡镇要按照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四)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逐级明确目标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领导定点联系指导、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公布考核结果,真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作为考核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大财政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要求,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投入。重点支持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设施,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县财政每年按中心镇3万元、建制镇2万元、乡1万元的标准预算场镇保洁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环卫督导考核工作计划篇5

XX年,XX县爱卫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在市爱卫办的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XX年确定的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为重点,不断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发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稳步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XX年工作情况

(一)结合卫生创建促爱国卫生工作

1、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XX县爱卫办XX年的重点工作。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的XX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并先后印发了《XX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网格化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等文件,经过前期的申报、准备等工作,8月18日我县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动员会,发动全县上下积极投入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热潮中。在两个多月的努力中,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敢于担当的勇气、攻坚克难的锐气、志在必得的豪气,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强力推进,艰苦奋战,打了一场创卫攻坚战、漂亮仗。使我县城市卫生环境展现出崭新的面貌,城市管理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广大人民群众从创城工作中得到真正的实惠。X月底,我县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县城暗访专家组的暗访。

2、其他卫生创建工作。按照计划,XX年,XX镇创建部级卫生乡镇,XX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XX等X个村居省级卫生村,XX等4家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XX等XX个村居创建市级卫生村,XX等X家单位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另外还有XX等X家单位进行卫生先进单位复审。针对今年的卫生创建工作,我们定期召开卫生创建培训会,重点培训申报材料的整理工作和卫生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工作,并定期到相关乡镇、村居和单位进行模拟暗访、实地督导等工作。

(二)建立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职能部门联动促爱国卫生工作

XX县通过国家卫生县城暗访后,为继续巩固和提升创建工作,县委县府成立了卫生县城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制订了《XX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检查考核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检查考核细则等,将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县创城指挥部成立XX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效能督查领导小组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业务考核领导小组,对创城工作进行月检查、季排名、网格自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督导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实现创卫成果的长效保持。

(三)其他爱卫工作

XX年,按照市爱卫办的安排,我们还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结核病防治日”、“控烟日”、“爱牙日”等,加大了爱卫宣传工作,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系列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知识,普及健康理念,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知识水平。

二、XX年工作打算

XX年,XX县爱卫办将在市爱卫办的领导下,继续认真深入的开展工作,将上级布置的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的同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继续深入推进卫生创建工作。

1、按照市爱卫办工作安排,制定XX年度创建计划,并广泛发动乡镇、村居和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好我县的卫生创建工作。

2、爱卫办将按照计划,完善督导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对我县所有的创建和复审单位进行严格的日常督导考核,确保创建质量。

3、组织卫生创建培训会,对相关单位的卫生创建负责人进行系统的培训,并组织到其他县区进行学习。

(二)、进一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爱卫办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县城的长效保持工作,联合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严格自查,保持创城成果,将国家卫生县城长效保持工作落到实处。

(三)继续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

继续推进纪念爱国卫生宣传活动,以卫生创建工作为载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环卫督导考核工作计划篇6

一、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成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国宁任组长,副局长李镇国、方毅军任副组长,市容处昝浩、执法处邓雅萍、法规处沈志刚,锡山、惠山、滨湖、崇安、南长、北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彪、吴伟君、唐国良、李东海、孙意德、肖伟民、洪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文军、市城管治安分局局长虞广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毅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城管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以确保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有效开展。

二、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具体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进展,做好牵头组织、日常指导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达标标准,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及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绩效考核,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1.根据市统一部署,制订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对街道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执法保障,依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情况同步落实执法管理监督责任,并对执法监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3.了解与掌握本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街道负责落实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职责是:

1.按照市、区部署,制定本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

2.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内容详实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

(四)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见《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公用事业、规划、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旅游、体育、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产权所有及《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立面整洁。

市公安城管治安分局要积极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对阻碍城市管理人员及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范围要求

二环以内主次干道沿街、沿广场经营户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100%,二环以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90%以上,执法管理监督责任与责任书签订同步落实。

四、方法步骤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1月15日至1月31日为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准备阶段。

2、1月31日至5月1日为第二阶段。结合市容环境整治,由各区城管部门配合各街道在二环以内的主次干道,与沿路、沿广场经营户逐一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逐一落实执法保障责任。“春节”前各区应至少完成1-2条主要道路的签约任务。

3、5月1日至10月1日为第三阶段。在巩固提升市容环境整治成效的同时,与辖区内所有沿街(路)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4、10月1日以后为第四阶段。通过边签约边管理,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确保履约率与签约率的同步提高和落实。

五、执法保障

执法队伍的执法效能和监管力度,直接决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效果,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负有执法、管理、监督之责。

(一)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积极主动配合街道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工作,对每一份签订的责任书均要同步把执法保障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以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责任书签订搞形式、走过场现象,使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长效管理作用充分体现出来。

(二)与签订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相对应的执法管理监督人员,应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违反规定或者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以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位。

(三)执法保障人员对责任区制度落实的监管情况,将作为2007年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日常或定期督查考核中重点加以考评,凡发现已签约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存在违反市容环境“五包”现象的,将对执法监督管理责任人工作绩效酌情予以扣分处理,并与市对所在区局总体考核成绩挂钩、与考核奖金挂钩。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城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会同街道、社区(村)加强对道路沿线单位的宣传教育,督促发动地区单位和市民群众依法履行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义务,确保做到市容环境齐抓共管、社会各界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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