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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的心得体会(6篇)

栏目:实用范文

诚信的心得体会篇1

笔者认为在律师职业道德的价值蕴涵中,公正和诚信是最基本的价值准则,是律师安身立命的前提,也是其生命线。下面,特对这两种基本价值进行必要分析。

在社会治理活动中,道德作为一种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其重要性就表现为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表现必须是公正的。因此,道德原则的核心问题,就是社会的公正。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行为,就是要促使律师的意志和行为符合社会公正目标。公正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于公正的需求总会有一个基本的标准。法律规则的公正,必须符合道德的基本要求。正如有学者所说,公正是法律的道德基础,离开了道德的公正,法律公正则失去依托。道德公正的最低原则是利害交换原则。交换不仅是一个经济上的概念,它也存在于非经济交换领域,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切关系之中。对等的交换称之为公正,是道德的,不对等的交换是不公正、不道德的。就道德的境界来说,公正远远低于仁爱和宽恕等道德价值。然而,就道德的社会效用,即就道德对其目的的效用来说,公正却远重要于仁爱和宽恕。因为,道德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存在发展;而社会又不过是每个人为了实现其利益而进行合作的一种形式。就保障社会合作的效能来看,等利交换所体现的公正远比无偿给予的仁爱和宽恕更为重要。

强调律师职业道德的公正价值,就在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使律师执业行为,能够体现出最低限度的社会正义。公正并非道德的最高境界,然而从规范社会行为的效用来看,它显得极为重要。律师职业道德的公正价值包含两个方面,即实现个体的公正和社会的公正。个体的公正亦即个人行为主体的公正,是个人所进行的等利害交换行为。律师职业道德中的公正价值必须体现对个体公正的追求,它表现为在个体交换的公平。律师基于社会个体

的信任和委托,为其提供特定的服务,并收取约定的或法定的费用,这种行为本身应是对等的交换,如果缺乏对等性,则是不公正的。实际上在律师与当事人之间,这种个体的公正其本质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相交换的公平。如果权利义务体现出不等价,则个体的公正无法实现。社会的公正是社会所进行的等利害交换的行为。如赏罚的公正,就体现出的是一种社会的公正。律师职业道德的公正就是要追求个体的公正以实现社会的公正。个体公正不能体现那么社会则是不公正的。律师职业道德的公正价值就在于约束律师职业行为,使其效力于社会个体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实现,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将这一价值予以明确地肯定和规范。如法国1982年6月15日第82-506号法律所规定的律师从业誓词的内容:“我以一个律师的名义起誓,我一定严肃认真、公平正直地执行职务。”在希腊,1954年3026号法令46条规定:律师必须致力于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比利时在1967年11月10日《司法法典》第429条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恪守公平和正义。又如日本律师法第1条规定:“律师以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律师必须根据上述使命,诚实地履行职责,为维持社会秩序以及改善法律制度而努力。”由此可见,在律师职业道德价值蕴涵中公正的价值是其首要的基本的前提。只有以公正为基础构筑道德规范,才能使社会正义得以实现。

诚信作为一项道德原则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在律师职业道德价值体系中,诚信既是基础的,同时又是十分重要的。诚信从语义学角度看,就是讲真话,不能有任何欺诈的言行。因此,诚信包括诚实和信用两个方面。诚实意味着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且自己确认是真实的,同时,也让别人相信是真实的。信亦即信用或守信,即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与行为相一致,如果意思表示的真实与行为不一致,便称之为失信。因此,诚信原则是以真实的意思表示为前提的,真诚地传达与自己的思想相一致的信息的行为则是心口一致。所传达的真实的意思与所作出的意思相一致的行为则为言行一致。律师职业道德中的诚信价值,就在于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做到心口一致、言行一致。

根据学者们的研究表明,诚信有善意与恶意之分,也有主观与客观之别。善意诚信是动机无害他人的诚信。这是一种常规的诚信。恶意诚信是动机无害他人的诚信,如传述真话以达到挑拨离间的目的。恶意诚信多为故意,当然也有不得已时而为之的情形。对于律师职业道德而言,提倡的是善意的诚信。诚信原则的价值在于对自己、对他人都无疑是一种利益。诚信相待,是人际合作、社会发展的纽带,反之,一切欺骗的行为,无论如何不同,就其欺骗的本性来说,都是有害于他人,有害于自己,也有害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因而是不道德的。尽管有时欺骗也能获得一定的利益,但它却是暂时的、局部的。如果欺骗多于诚信的成份,合作将会瓦解、社会必将崩溃。就律师而言,如果律师缺乏诚信,被破坏的不仅仅是律师个人的名誉,而是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国家公信力的丧失。

诚信作为一项道德原则渗透于法律之中,它不仅在道德层次上规定人们的行为,同时,诚信渗透于法,也提升了法律规则的层次。费雷伊拉认为,诚信并非立法者的创造,它有先定的内容。立法者不过把这一内在于人类行为的原则扩张于全部人类行为的最广泛的领域。法国学者希贝尔也认为“诚信是立法者和法院用来将道德规则贯穿于实在法的手段之一。”

诚信除了善恶之分外,还有主观和客观之别。客观诚信就是指在正直和忠诚的观念指导下的正当行为。费雷伊拉认为,正直的诚信表现在以正直的忠诚行动、行事,不试图欺骗或损害任何人,也不要求以极端或不必要的方式行使权利或权能中。客观诚信是以行为的义务为内容,即除了为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必要外,不得损害他人之利益。所谓主观诚信,即是指一种心理上的确信,确信自已的行为未侵害他人权利的心理状态。因此,主观诚信又称之为“确信的诚信”。它是主体行为具有符合道德内容的个人确信。这种确信尽管是主观的,但它是诚实和合理的。尽管诚信有主客观之别,但两种诚信观也是统一的,无论哪种诚信都涉及到对行为人行为的评判。诚信源于信息传达的真实程度,归结于诚信行为的客观评判,亦即前述所谓心口一致、言行一致。强调律师职业道德的诚信价值原则,既在于强调律师的主观诚信,亦即主观心理状况的诚信,同时又要强调律师客观行为上的诚信,客观诚信是主观诚信的心理反映,主客观诚信的统一是检验律师诚信的标准。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价值原则对律师职业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诚信是国家制度得以实施的前提。律师是社会和国家制度之间沟通的桥梁,当事人个人诉求与国家制度规范之间的接融点,正是通过律师予以联结的。诚

诚信的心得体会篇2

一、活动目的

1、通过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明白诚信的本质和内涵、诚信与道德、诚信与成才的关系,懂得讲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自觉地做一个有诚信的人;

2、通过诚信教育,使学生懂得诚信不仅是做人的准则、立业的根基,更是一种社会评价度,树立“诚信第一、品格第一”理念,养成诚信的良好习惯; 

3、通过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讲诚信光荣,不讲诚信可耻;讲诚信得益,不讲诚信受损”的校园氛围,教育学生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知行统一,使诚信观念扎根校园、深入人心。

二、活动口号:诚信立学、诚信立身、诚信立业

三、活动主题:做诚信学生,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 

四、活动时间:六月份

五、教育内容:    

1、遵纪守法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学校纪律和法规,是一个人良好社会信誉的标志。遵纪守法教育包括:遵守各种社会法规、教育法规和学校的各种纪律,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个人的社会信誉意识。     

2、真诚待人和诚实守信的教育。真诚待人、诚实守信,是诚信在人际交往中的表现。包括真诚地理解,看待他人,善待他人,做人要诚实,人际交往中要信守承诺等。通过真诚待人和诚实守信教育,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体验自尊,提高个人的社会亲和力。    

3、乐于助人的教育。乐于助人是诚信品质的体现。包括:富于爱心和同情心,力所能及、主动地帮助他人,把帮助他人视为自己的需要。通过乐于助人教育,提高关心他人的能力和积极情感体验。   

4、言行一致和学会负责教育。言行一致和学会负责是诚信教育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包括:说和做相一致,对自己、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意识,做一个负责任的人。   

5、诚信立人教育。诚信立人是诚信教育的核心目标和内容。包括确立诚信立人的意识,把诚信作为做人的准则。通过诚信立人

六、活动安排 在诚信教育活动期间,各班组织开展诚信教育“三个一”活动: 

诚信的心得体会篇3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社会诚信危机严重,全国每年因失信违约造成的损失就高达数千亿元,建立适合

一、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基本内容

社会诚信识别体系是指通过对当事人相关社会活动表现的记载、记录或评价,使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查询了解、辨识当事人诚信情况的系统。社会诚信识别体系以诚信档案的形式记录记载和披露诚信活动主题的诚信信息,只要当事人在社会诚信识别系统建立了自己的档案,社会各界便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很方便地查询到当事人的诚信档案信息,作为选择交易对象、合作伙伴、雇员等活动的参考。

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由征信组织、诚信活动主体、诚信信息使用者、诚信识别网站、诚信档案等构成。

征信机构是指从事诚信或资信征集、调查的单位或组织。政府不宜直接设立和经营征信机构,以避免政府企业垄断信用市场,应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征信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信用信息服务。在目前法制不够健全、人们觉悟有待提高的社会环境下,宜首先成立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然后由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设立社会诚信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征信活动比较合适。

诚信活动主题是指按照一定的诚信规则参加社会活动的单位、个人或社会组织。

诚信信息使用者是指查询、了解他人的诚信信息,为自己选择社会活动的相对人提供参考的单位、个人或社会组织。

诚信识别网站是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技术基础。在现代通讯技术条件下,诚信识别系统必须借助于网络通讯工具,将当事人的诚信信息以数据库的形式在网站上建立成档案,才能使社会各界方便地查询使用诚信信息,社会诚信识别体系才易于被大家接受、认可。

诚信档案是社会诚信识别系统的核心。诚信档案是指对单位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诚信的有关信息材料系统地记录或记载。诚信档案按行业应分为个人诚信档案、企业单位诚信档案、事业单位诚信档案、社会中介诚信档案、民间团体诚信档案、政府部门诚信档案等。将文书档案复制到计算机数据库中形成电子档案,可为社会各界查询使用诚信信息提供便利。

二、建立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整体操作思路

(一)坚定信心,以正面引导为出发点

公民个人或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档案有以下好处:

1.向世人展示出诚信做人、诚信做事、诚信经商、诚信做官的决心。

2.自愿建立诚信档案,公开自己的诚信信息,本身就是高度的诚信。如果社会活动主题连建立自己的诚信档案、接受社会监督的勇气都没有,那么其诚信度就会首先受到怀疑。

3.通过建立诚信档案的形式,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使不熟悉自己的人通过诚信档案认识自己,并可以通过向社会诚信服务中心提供不诚信信息的方式制约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把自己同那些不诚信者区分开来,从而博得社会的信任。

另外还可以通过由社会诚信信息服务中心对各方面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信息披露前必要的沟通、档案建立者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信息的可证实性材料及披露信息提供者的身份等方式来防止不正当竞争及对档案建立者的恶意攻击,减少建立诚信档案的负面影响。

(二)建立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

1.出资单位。如果发起单位既是牵头单位又是出资单位最好,如果牵头单位不直接出资,那么要保证出资单位的收益权。欲投资征信业的出资单位,应积极出资筹划建立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因为建立社会诚信联合会的目的是为企业投资征信业开创良好的局面打下社会基础,因此,企业只有掌握了筹建社会诚信联合会的主动权,才能保证收益权。

2.成立社会诚信联合会的可行性。成立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有助于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符合中央建设诚信社会的要求,如果由社会资金举办社会事务,政府何乐而不为,应该大力支持。

3.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作为社会自律组织建立,由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设立社会诚信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征信业务。为保证出资单位的收益权,应在社会自律联合会章程中规定出资筹建社会诚信联合会的企业应负责提供诚信联合会的日常运行经费,并在社会诚信联合会领导下按商业模式负责社会诚信信息服务中心的运作,享有独立的投资权和收益权。

4.建立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的方式。假如能直接申请成立全国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则是最好的方案,如果不能一步到位,则应首先申请成立区域社会诚信自律联合会。诚信联合会可以由个人、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等发起成立,由社会影响较大的单位作为常务理事单位。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再以人流、物流、信息流跨地域性为理由,申请成为

(3)社会证实。诚信行为是在社会交往中表现出来的,诚信与否不能靠自己说了算,要让其社会交往的对象来评价才有证实力。即由自己的顾客、交易对象、服务对象、合作伙伴、贷款银行、受雇单位、领导、同事、下级、雇员、政府执法部门等有关个人或组织提供的事实性材料来证实其诚信度。即是非功过由人评说,通过让人们告诉人们的方式,使社会了解自己。诚信档案建立者提供的信息给信息使用者以基本的印象,而外部提供的诚信材料则是证实当事人诚信情况的外部证据。对来自各方符合要求的信息只要充分予以披露,就足以使信息使用者作判断选择,无须对档案建立者的诚信度进行认证。

(4)保留意见。诚信档案建立者认为社会各界提供的信息不适当时,可以发表自己的保留意见,供信息使用者参考。

(5)其他事项。社会诚信信息服务中心或诚信档案建立者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事项如档案类型、会员人会与退会的时间、服务费交费情况等,应在其他事项栏目记载、披露。

3.诚信档案信息来源与采用。诚信档案的信息来源应该是广泛的,才能从不同方面反映档案建立者的诚信情况,诚信档案信息才具有参考价值。档案信息应由社会各界无偿提供。社会诚信信息服务中心要对相关信息进行符合性审查。

诚信信息的收集与采用是征信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出现信息采集难度大、采集成本过高、因信息失真造成负面影响、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引起法律纠纷等。但首先由诚信档案建立者向社会公开承诺,在承诺限定的范围内由社会各界自由提供诚信信息,应该是一种开放的、灵活的好办法。这种办法有以下好处:

(1)信息来源广泛,参考价值大。

(2)外部的材料更有证实力,可以有效避免评估、评价的弊端。

(3)当事人认为信息失实时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信息提供者也应就所提供证据的可靠性发表意见,供信息使用者参考,避免偏听偏信。

(4)在档案建立者承诺的情况下,对诚信信息的采集和披露不会引起法律诉讼。

(5)信息可以免费采集。因为愿意提供诚信信息者大部分是利害关系人,况且提供诚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或降低档案建立者的信誉度,增大不诚信行为的成本,促进纠纷的迅速解决,即便是无偿的,只要给他们以机会,他们会提供诚信信息的;而不诚信信息对社会各界识别当事者的诚信度最重要。

对诚信信息的来源要附有可证实的材料,要披露信息提供者的身份。信息免费供社会各界查询,降低信息使用者的成本。

4.档案期限类型。档案建立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自己档案的保留期限类型。如永久保存类型、定期保存类型、或随档案的终结而终结的类型等。

5.诚信档案查询。对个人档案的查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1)身份证号码。(2)姓名+性别。(3)姓名+性别+地址等。对单位的诚信档案查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i)单位名称。(2)单位名称十地址。(3)行业分类+地区等。

(四)建立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突破口

1.以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为切入点。

资金短缺、资产不良、信用等级低下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但造假售假、产品低劣、拖欠逃废债务、克扣工资、经营者素质低下等却是造成中小企业信用低、效益差的深层次问题。如果中小型企业的诚信问题不解决,不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受到困扰,而且刚刚建立起来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也将遭受被担保单位不守信用的挑战。对于处于创业时期的中小型企业来讲,加人诚信联合会、进入社会诚信识别体系,是宣传自己、扩大社会影响的很好机会。

2.以贷款大学生为前期发展对象。目前贫困大学生占高校在校生的比例相当高,这是一个庞大的巫待救助的群体。他们不仅需要学费贷款,更需要生活费贷款。大学生已步入成年,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使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如果学生申请贷款,银行也应当保证。因为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后,其个人能力和素质将会处于较高的层次,其还贷能力不成问题;这对培养大学生的经济独立能力,鼓励形成社会创业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自1999年开始启动大学生助学贷款,因出现大量贷款违约,从2004年开始,各商业银行纷纷停止对大学生贷款业务。现在虽然准备建立高校与银行共同承担贷款风险的机制,但也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如果建立社会诚信识别体系,使大学生自觉地承诺守信,那么不仅能够解决大学生助学贷款问题,而且找到了建立良好社会道德规范的途径。前面已经讲过,社会诚信识别体系应建立在诚信自律的基础上,由于是自律,不能强迫,但当大学生感到选择这种方式有利于获得贷款完成学业,有利于就业并终身受益时,大学生将会普遍选择这种方式。一旦这种方式在高等教育系统取得突破,将极大地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

3.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轰动效应和导向作用,快速推进工作的进程。社会诚信联合会和社会诚信识别系统一旦建立,就应不惜代价召开新闻会,声势要大,以广泛赢得社会的认同,促进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快速发展。

三、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效益评价

(一)社会效益

不诚信行为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混乱。社会诚信识别体系的建立将对有效遏制不诚信行为、净化社会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建立诚信社会、减少社会财富的浪费有积极的意义。

(二)经济效益

诚信的心得体会篇4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化解诚信危机,构建诚信社会,有待于公民诚信素质的提高。承担着人才培养重任的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以大学生的诚信引领和带动社会诚信,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人的全面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是培养德才兼备的可用之才的必然趋势。文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视角,对高校加强诚信教育的必要性、诚信教育缺失的原因及破解的路径进行探究。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

DOI:10.15938/ki.iper.2016.06.003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6)06-0010-03

诚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直被党中央高度关注。继党的十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之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诚信建设。彰显了诚信教育的重要性。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高校亟待解决的重大而紧迫的现实问题。

一、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必要性的解析

1.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化解社会诚信危机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对人们的诚信道德观产生了冲击。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多人的道德天平发生了倾斜,“逐利”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欺诈”,造假成为社会常态。中国社会正经历着失信所带来的恐慌,遭遇一场严重的诚信危机。因此,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是化解社会诚信危机的需要。

2.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同时,作为公民的大学生,却时常做出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失信行为。譬如:大学生为了点名而上课,完成点名就逃课的情况司空见惯;校考国考中作弊现象屡见不鲜;实验数据造假、毕业论文剽窃、助学贷款拖欠、就业简历编造的事件时有发生。遏制大学生失信的乱象,只有加强诚信教育,这既是培养大学生诚信品质所在,也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3.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之一是个人自身的和谐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诚信友爱。“诚信是当今社会不可少的道德诉求;是社会和谐前进的必备条件”[1]。诚实守信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和弘扬。大学生作为充满活力的社会群体,其失信行为,不但使自身失去和谐,还会对社会产生辐射,对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社会和谐构成威胁。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4.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人的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础。在人的全面发展的构成要素中,“德”占据首位,而“诚信”作为一切道德的基础,一个人诚信素养的高低,既是其道德品质优劣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其是否全面发展的主要标志。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二、高校诚信教育缺失原因的剖析

近年来,高校为了能使自己的学生顺利就业,把提高智力、开发人力,服务社会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硬指标”,而做人准则的诚信教育当成可有可无“软指标”,把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与道德教育混为一谈。在这种理念的导引下,在课程安排和师资配备上,没有给诚信教育留下空间,高校的诚信教育无论在学理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处于缺位状态。

2.高校诚信教育课程设置薄弱

高校在就业的压力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履行着以“学科本位”为主的专业教育模式,课程的设置与社会发展节。当市场经济呼唤诚信,要求诚信时,许多高校没有给与回应,开设与之相适应的诚信教育课程,诚信教育依旧被涵盖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并停留在普识教育层面,诚信教育没能同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诚信教育的滞后性使大学生的诚信道德素养满足不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目前,高校的诚信教育主要由两课教师来承担。两课教师在进行诚信教育时,往往会从道德层面入手,只注重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诚信说教,缺乏对诚信教育体系和规律的研究,尤其对适合高校特点的诚信教育的理论内涵、诚信教育的科学方法、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诚信教育的完善机制等缺乏探索,高校的诚信教育没有形成系统化和理论化。这种教育模式很难为大学生诚信观的确立提供理论支撑。

4.高校部分教育工作者诚信缺失

自全面从严治党以来,在高校中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违规从事基建项目、违规招生、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者一一曝光;高校中个别人员还存在学术造假,论文剽窃、行为失范,道德滑坡的现象。上述违背诚信、突破道德底线甚至触犯党纪国法的行为,在学生中产生了恶劣影响。这些平日被学生尊敬、爱戴甚至崇拜的领导、导师和老师们的所做所为,令学生震撼,使原本脆弱的诚信教育受到冲击,使课堂的诚信教育失去说服力。

5.高校诚信教育教学方法单一

蕴含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中的高校诚信教育,侧重于诚信知识的传授,轻视诚信道德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主要是理论灌输和生硬说教,缺乏引导和实践,”[2]。由于诚信教育教学方法单一,缺乏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诚信教育不能触及学生的心灵,甚至认为失信带来的价值远远大于失信的成本。这种单一的诚信教育方式无法激发大学生的兴趣,其后果必然致使大学生对诚信教育重视不够,导致诚信缺失。

三、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路径的探析

1.优化“两课”结构,使诚信教育在“两课”的教学实践中凸显

(1)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实践中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努力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开展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懂得诚信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要求。人无信不立,作为当代大学生,要想立足社会,谋求发展,必须遵守诚信、践行诚信。正如所言:“小胜靠术、中胜靠智、大胜靠德”。人如果缺乏诚信,其道德就会缺失,就会偏离人生的轨道,自然就会丧失发展的机会。在法律基础知识中“把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作为重点加以讲解,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树立守信的意识,做一个诚信的人”[3]。

(2)将诚信教育融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教学实践中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实事求是”是诚信教育的哲学基础。“实事求是”是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处事为人的态度和准则。实事求是的本身就体现了诚信,教育大学生自觉贯彻执行的以修身立德、实事求是为宗旨的“三严三实”,诚实守信,老老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在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中开展诚信教育。现时代,人的全面发展已经被定义为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而德智体美劳中“德”为先,“诚信”作为人基本的道德修养,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教育大学生要想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必须遵守诚信原则。

(3)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教学实践中在“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开展诚信教育,使大学生懂得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结晶――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于中国国情,实事求是,理论创新的成果,引导大学生要秉承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结合建设社会主义的总布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中突出诚信教育,教育大学生掌握诚信对立德树人的重要价值,使大学生在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实践诚信。

(4)将诚信教育融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教学实践中中国近现代史是中华民族任人蹂躏、宰割的屈辱史,也是中华民族英勇不屈、奋起抗争的斗争史。事实证明从争取民族独立的中国革命,到摆脱贫穷落后面貌的社会主义建设,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守和履行对人民的承诺,赢得人民的信赖并取得辉煌的成就。通过学习中国近现代史,“不仅可以树立其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实事求是地对待民族历史,而且可以陶冶学生的诚信意识”,[4]体会诚信对国家、民族、政党的强弱兴衰,对个人的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使大学生遵守诺言,以诚信走天下。

2.加强诚信师德建设,营造诚信教育的外部条件

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教师是关键。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其诚信程度的高低,会对大学生的\信认知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加强教师诚信师德的建设,使诚信内化于心,外见于行,教师才能在“传道、授业、解惑”中,将诚信传递给大学生。同时,诚信道德高尚的教师,在与学生的互动中,以自己的诚信言行感染学生,这对形成大学生的诚信品格至关重要。因此高校要把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与教师的诚信师德建设相结合,营造诚信教育的外部条件。

3.建立诚信档案,为大学生诚信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诚信档案,作为一种约束机制,是强化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诚信档案应囊括学生上课的出勤率、作业完成情况、在校考和国考中的作弊情况、学生成绩、毕业论文的重复率;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定期公布诚信记录结果。对诚信业绩好的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评优、入党、保研等方面优先考虑,形成对大学生诚信行为的激励;对诚信业绩差的学生一票否决,通报批评甚至给与纪律处分。毕业时将诚信档案装入学生档案与社会对接,对其失信行为形成震慑。形成大学生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长效机制,帮助其坚守诚信底线。

4.开展社会实践,实现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自觉与自律的统一

社会实践作为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可以帮助大学生将课堂上所学到的诚信知识内化为自觉意识,外化为自律行动,使其诚信品德得到充实、巩固、提高和升华。为此,开展诚信教育的社会实践时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在实践活动之前要进行诚信誓言宣誓:即我要在社会实践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三严三实”,做诚信之人、办诚信之事,以自己的诚信言行为社会诚信道德体系的构建做贡献。尽管宣誓仅仅是形式,但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诚信教育才是完美的,它时刻提醒着大学生牢记职责和使命,坚守诚信,履行诚信。第二,在实践活动中要进行诚信宣讲,即把所学的诚信知识向广大公民宣讲,既要宣讲诚实守信的先进案例,弘扬诚信;又要宣讲那些因诚信缺失导致个人发展受限、企业倒闭破产的反面案例。使大学生在宣讲的过程中感悟诚信,践行诚信。第三,要播撒诚信种子。大学生作为社会先进文化的载体,不但自己要做到诚信,还要播撒诚信的种子,用自己的诚信之火,燎原社会,使诚信深入人心,在奉献社会中实现诚信教育的自觉与自律的统一。

参考文献

[1]赵振华.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D].太谷:山西农业大学,2013.

[2]蔡秀磊,周顺.大学生诚信现状调查与诚信教育研究[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5):60-62.

诚信的心得体会篇5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高校贫困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一)提供虚假证明,夸大贫困程度。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材料依据主要是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出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和村里所开的家庭困难证明,但是这些材料的真实性有待我们进一步考证,现实中确实存在有学生为了获得学校资助会通过各种关系拿到这些证明。在学校的评议过程中,这些学生又通过隐瞒自己的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员的工作等情况,通过欺瞒他人的形式通过了班级评议从而实现加入学校贫困生信息库的目的。

(二)拖欠助学贷款。当前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的还款状况不容乐观,部分贫困生存在助学贷款还贷方面的失信问题。这些学生有的不按协议按归时还助学贷款,有的学生故意提供个人和家庭的虚假信息,致使其毕业之后贷款机构很难联系到本人。另外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存在违约问题是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大学生的诚信形象,许多贷款机构出于担心自己利益受损的角度不愿再开展助学贷款工作,致使一些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生失去了贷款助学的机会。

(三)感恩意识缺乏。部分贫困生在拿到奖学金和助学金之后出现了与人攀比的心理,把学校用于资助其基本生活费和顺利完成学业的钱拿来购置高档服饰、外出旅游以及请人吃饭等。他们甚至向自己家里人隐瞒获得了学校资助的事情。部分贫困生甚至把获得资助当做是自己的“特权”,向学校“要”奖学金和助学金。部分贫困生感恩意识缺乏,获得资助之后不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更别说回报学校、为社会做贡献等。

(四)通过考试作弊获得更多资助机会。现在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也会参考他们的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部分贫困生为了取得更高的分数,获得更多的资助机会,会采用作弊的手段,凭借成绩造假和投机取巧来获得高分数。这种行为一方面影响了贫困生群体的人格形象,另一方面给在贫困生群体中营造诚信的整体氛围带来很大的负面作用。

以上分析的贫困生诚信缺失的现象愚弄了社会良知,打击了善心人士的慈善积极性,还增加了人们之间的不信任感,诚信缺失行为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我国公民的要求。高校学生工作者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域下积极探索开展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的路径。

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开展高校贫困生诚信行教育的路径

(一)不断发现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课的课堂教学内容,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诚信教育进课堂。教育者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第一课堂的教育主阵地功能,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教学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我国当下社会发展阶段对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理想目标、价值诉求和道德规范2。首先,在课程设置上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关于诚信的的基础理论纳入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思政课的教学大纲中。引导学生逐步理解和消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从而自觉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通过思想的灌输让贫困生自觉践行诚信行为。利用思政课为平台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以及辩论赛等,让学生在演讲、书写和辩论过程中确立牢固践行诚信的决心。

(二)借力高校书院制平台,在书院内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贫困生进行诚信意识培养。学校为了达到教育均衡的目标而推行了书院制,书院制是通识教育和专才教育相结合的体制。书院是实现文化育人的住宿园区,既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空间又是学生交流思想、培养集体意思、提升精神境界的空间,更是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平台3。书院模式的特点是以文化为支撑,通过学生自治和自我教育(同伴教育),将学校的教育目的渗透到学生生活的每个方面,在潜移默化中实现培养全面的合格人才的目的。书院的这种“渗透”和“潜移默化”非常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促使他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书院可以利用文化长廊,定期制作更新关于诚信的言语和故事。书院利用讲座和书院导师的指导,在书院独特文化氛围的烘托下,学生自主开展的各种活动,为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和促使他们践行诚信行为提供了非常有效的方法。书院的阅览室、讨论室、成长成才室等多种设施,以书院的特色文化为支撑,能够培养贫困生的诚信意识,促使贫困生践行诚信行为。

(三)利用寒暑假开展社会实践,塑造和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让高校贫困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社会实践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载体,能够实现大学生诚信教育与自我教育的有机统一,社会实践通过教育客体主观化不断扩大诚信教育的覆盖面4。学校要利用假期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校贫困生乐于参与的社会实践,比如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等,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有助于提高贫困生参与诚信文化建设的热情,增强诚信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学校还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便利性,让贫困生走进社区和村镇,开展诚信文化教育,使贫困生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感受到诚信文化带来的积极正面的影响,同时也让他们更积极主动的去践行诚信行为。

(四)发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模范的引领作用。从外部条件来说,教育就是一种师范和引导,因此我们的对贫困生的诚信教育过程中要利用榜样和典型的力量带动广大贫困生践行诚信行为。教育者要利用各种资源,借助榜样和典型的力量传递诚信正能量,进而引导和推动其他贫困生树立诚信意识,做一名守诚信、行诚信大学生。学校通过培养树立榜样,例如开展“自强之星”和“我身边的诚信榜样”等先进典型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利用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让抽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可以实践的方式和方法。通过这些榜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变得生动和现实,从而促进高校贫困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培养和树立诚信的榜样,榜样们能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诚信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他们能够始终保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始终自觉的把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我国优良的传统思想和时代精神相结合,能够激励其他贫困生以这些榜样的行为为标杆,让这些贫困生自觉维护诚信的良好风气。

(五)高校教师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带动贫困生诚信素质的提高。高校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教课的专业老师以及领导干部等更要以身作则,牢记并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教育者要切实发挥自身的领头羊作用,做到努力践行诚信行为,由点到面的开展高校贫困生的诚信教育。“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全体高校教师要做践行诚信行为的道德典范,努力改造自身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自觉接受大学生的监督,用自身良好的诚信道德形象去赢得学生的肯定和信任。只有高校教师真正做到了言传身教,高校贫困生的诚信教育才能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这就要求高校在教师招聘的时候要严格审核程序,尤其对于高校德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要将诚信作为其重要内容,并且在教师考核的时候作为其考核的依据之一,全面提高高校教师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才能以此带动贫困生的诚信素质的提高。

(六)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数据库。高校可以建立起贫困生诚信档案数据库,在贫困生的资格认定申请、学业考试、助学贷款以及学杂费缴纳等方面的在校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建立起贫困生的诚信档案数据库并作为其后期资助的重要依据。\信档案数据库中记录的贫困生在校期间的行为,可以放入贫困生的人事档案中作为其毕业后就业单位招聘的依据,资料显示,企业在招聘人才时非常看中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尤其是诚信素质。贫困生诚信档案数据库的建立可以将贫困生的信用记录延伸到社会信用体系之中,有利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

诚信的心得体会篇6

【关键词】传统文化;诚信;诚信资源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构建起了十分成熟的道德价值体系。诚信是该体系中重要的基石,作为一个重要的伦理范畴,它是道德主体自我修养的圭臬,衡量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历代被奉为处世之道和修业之本。诚信作为一种资源,既是人之为人德性的一种要求,也是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保障机制。

一、诚信的内涵

今人提及诚信,多半首先会把其与诚实守信联系到一起。然而,从学理分析的角度来看,诚信不单单意味着诚实守信,它其中蕴含着更为丰富、更为深刻的内涵。

(一)“诚”之释

“诚”是天道与人道的契合点。首先,“诚”乃为“天道之诚”,是认知自然的道德本体论,是道德的最高境界。“诚”是天道之源,“诚者,天之道也”“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唯有真诚,才能顺应自然规律。“诚”还是道德之本,“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里将从蕴含在天道里的“诚”转化为人道里的“诚”。

其次,“诚”是“人道之诚”。“诚”,讲求真实无妄,“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诚者,真实无妄之谓也。”从诚开始,便具有善,这是先天的性,和圣人对应。而一般人先明乎善,而后使善真实无妄,这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可见,“诚”的本意是真实无妄、诚实不欺,它不仅是一个人完美人格的展现,还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良好品质,它源于个人的自信,忠实于己的最真状态。

(二)“信”之义

“从人从言”为之信,意即言语要真实,表里如一,取信于人。“信”亦始见于《尚书》,“尔无不信,朕不食言。”“信”属于外在行为规范和待人的态度,包含两层要求:其一,言语真实,取信于人。“交游称其信也”“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老子把“信”看作人生行为的重要准则:“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墨子认为:“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朱熹曰:“信者,言之实也。”其二,信守诺言,说到做到。墨子曰:“言必信,行必果。”“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对“言可复也”的“复”做了阐释,“复,践言也。”

从上文的释义中可以看到,“诚”与“信”不尽相同。“诚”侧重于真实的内心世界,即“内诚于己”,体现出一种自我道德修养;“信”是“内诚”的外化,即“外信于人”,表现为社会化的道德践履,体现了一种外在社会关系。但是,“诚”与“信”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何之谓“诚信”

中国传统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促进了“诚”与“信”的结合,人们通过提炼和升华,逐渐将诚信品德上升为诚信思想。战国中期以后,“诚信”逐渐开始作为一个词组相连使用。概括古代先贤对“诚信”的论述,主要体现出三层含义:一曰,诚实、真诚、真实,不欺人骗己,不伪装矫饰。就是说,对己而言“勿自欺”,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不违背良心,忠诚老实;对他人而言要不欺人,“巧言令色,鲜矣仁”。因此,诚信要做到“心、口、行”三者保持一致。这是诚信的第一层含义。二曰,信守诺言,不违诺,不爽约。“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三曰,相信、信任,不多疑、不猜忌,“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但是,在讲不讲诚信的问题上要有度,还需要以义为前提,如果与“仁义”相悖,就要“舍信尊义”。“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从诚信思想历史发展观察我们可以看到:诚信内涵丰富,它由诚与信两个既有差异,又相互关联的道德范畴融为一体。诚信不但是为人之本,也是立国之本。作为个人的道德修养,要“身致其诚信”,“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作为为政者的理念,要明白“民无信不立”,“信,国之本也”。总之,诚信既是进德修业之根,也是为政治国之本。

二、诚信是一种资源

“资源”一词的内涵,不同时间,不同地域的理解不尽相同。总的说来,资源是由“自然――经济――社会文化”复合而成的综合体,它是主体用来实现特定目的的凭借,依附于一定的主体并且被主体所用来实现一定的目的。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道德心理、道德品质、道德行为,客观地存在于社会文化当中,从属于道德价值要求之中。诚信所体现的这种价值要求,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的结构及发展模式当中,它在经济、政治、文化及其他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因此,诚信作为一种资源,比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更显得弥足珍贵。

首先,诚信是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石。诚信,作为社会道德建设中最为基础的部分,不仅规范着公民个人的道德修养,还不断提升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石。其次,诚信资源是经济发展之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诚信构建起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沟通的桥梁,使得市场经济更加完善、更加富有活力,并且人们对诚信认知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社会诚信的水平。最后,诚信是人力资源转化为价值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源包括体力、智力、知识和技能。但是除此之外,它还具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个体与他人共事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体现在经济生活上,在社会生产的每一个层面同样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做人、做事方面,如若没有诚信则很难在社会团体中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得他人的信任。殊不知,在社会团体的信任当中蕴含了更为广大的资源价值。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资源,是从对天道的体悟,依照人道与天道的结合,从而对人的道德修养提出“诚信”的要求,从“天人合一”,进而“知行合一”。“诚信”一词,在中国文化里既有对本体的认识,也有在道德标准与道德实践中的贯彻,它深深地渗透在中国人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当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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