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模糊性;网络互动;公共领域;私人领域
一、网络社会与生活
网络社会的发展让人类社会的行为从真实的地域空间结构,转向“线上”的虚拟网络平台,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越发凸显其作用。网络社会的真实与虚拟在很长时间作为热门讨论话题,在其形成的初期,大多数人认为网络是一个基于科技产业与信息流通工具而形成的交流平台,是个虚拟的信息获取和互动平台,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移动通讯智能型设备的层出不穷,让网络的使用变得更加生活化。因此有学者承认,“网络社会是基于网络技术平台上的人类交往时间活动的共同体,是一种世界普遍交往的社会结构,是社会事件主体――人与人通过网络这一终结客体构成的一个平行或相互交错的交往大系统。”
随着科技技术的发展,大众传媒的载体和形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日新月异的传播媒介和新媒体的产生,让人们能够参与到了新媒体互动的过程中。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以其更加便捷、高速的信息流通与交往方式已经普遍被现代社会所广泛应用,甚至现代的时代已经被互联网时代所代替,人们之间的沟通和交往不再拘泥于面对面的模式,更多的展现在了网络中的互动和交往,很快网络社会随着互联网社会互动的迅速展开而形成。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开始变得足不出户,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购物的需求,在个人主页这样的私人领域展示自己的生活,在贴吧等公共领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愿,甚至可以通过网络监督政府工作等。
网络社会的发展预示着在网络上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角色构成,我们常认为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不真实的社会形态,而今网络实名制化的趋势,改变了人们的很多行为方式和意识观念,甚至我们从网络中获取了更多的信息和资源去扩充我们对于世界形态的理解,其内容的冗杂和多样化使得人们容易被各类信息所影响,不停地在虚拟与真实世界的转换,也迷失在虚拟与真实之间。社会公民在网络社会中私人领域的情绪表达与公共领域之间的互动产生了模糊的界限与纷争,也正是证实了网络社会具有将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融合的特征。
二、模糊的现实:不清晰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一种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并不受官方干预的社会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或公共空间,即一种用于交换信息和观点的网络”。私人领域则更注重以家庭(包括家庭成员)为主的私人生活空间。国内有关于网络空间与行为研究的成果中,有学者已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概念引入网络空间的研究中,“社交网站的兴起使得网络行为从私人领域扩展到了公共领域,并且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融合在一起,在网络信息呈现与互动中充分地体现出网络行为中信息的模糊性与公私领域的互相作用和体现,认为网络空间由于受到公众和媒体的关注,出现了私人领域公共化与公共领域私人化的趋势”。也就是说,网络空间慢慢从虚拟的社会互动方式走向了真实,并且不断地影响社会结构和人们的交往形式,人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网络空间中公私领域之间越发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社交网络平台(MSN、QQ、人人网、微博、微信等)的发展从最初的电脑终端走向了更具有便捷性和及时性的“掌中”客户端移动化时代,满足了网名对于社会交往更加现实的需求,能够随时随地看到好友动态,可以更新自己的状态,同样可以与其他人进行“线上”的即时互动,而网络空间中公私领域之间的模糊性是如何形成的呢?
具体而言,社交网络较为突出的特征是“空间感”,能够满足用户在网络上自由表达的个人空间(个人主页),人们可以通过文字、图片等符号表达自己的私人生活与思想情感,这是一种私人领域的信息呈现,个人可以在此空间自由表达和传递信息。但是,这个空间本身是不具备封闭性和隐私性的,往往社交网络平台会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个人在此空间内寻找“线上”相互关注的好友或“粉丝”,当个人信息的同时可以与自己的好友(或粉丝)分享信息的内容,并有可能得到他人的认可和评价,当信息被当做公共话题讨论的时候,个人空间则在无形中成为了一个具有包容自由发表言论行为的公共领域,从而将私人空间逐渐建构为公共空间,完成了私人空间公共化的转变。而在虚拟网络社会中,公共空间的自由度更加广泛,由于没有明确的话题局限性,信息的甄别和重复传递会取决于接受信息符号的受众,其爱好、关注领域、网络身份、地位等都会成为话题迅速达到高访问量的影响因子。与此同时,公共领域的符号信息中会大量充斥很多私人性质的话题,大众乐忠于讨论有关于个人生活、行为等更加私人的话题,公共领域被一种私人化信息所占有,公共领域呈现私人化的特征。
在社交网络平台中,公私领域的划分几乎没有边界,而且这种边界的产生是动态的、及时性的、不确定性的。信息的传递者在信息的同时也会有意识的让其变为公共的话题进行讨论,被关注成为个人在网络平台上实现更好社会互动的一种资本,当这种资本让你在网络平台得到认可之后,无形中会收获自己在私人领域无法满足的回馈,这种较为开放的社交平台,更加吸引了人们去发表自己的看法。线上互动方式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对于线下的互动,能够通过线上的平台更积极的表达。最具代表性的是网络微博的互动方式,短小的文字和图片方式能够及时有效的表达个人的情感与所见所闻,但是这种方式也充分的体现了网络互动行为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模糊性特征。有学者认为,“微博作为网络信息平台,由民众‘自下而上’地发起……越来越多的私人话题充斥在公共空间中……微博传播的快速、便捷、及时性也会造成较大的公共舆论,也会产生网络集体性事件。”这种线下行为在线上的映射,表现出网络空间的互动方式已经成为社会互动主体之间不可缺少的重要方式,人们更加愿意通过如此的社交平台在公共领域发表言论、表达思想,成为私人进入公共领域的有效途径。
三、反思网络互动的公私领域模糊性
网络社会互动中所呈现出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边界模糊,导致私人领域毫无保留的被公共领域影响,而公共领域也会大量存在私人化的情况,那么如何反思在这种模糊结构中,行动者自我的真正定位从何体现呢?
首先,网络空间所传递的符号信息会影响人们对于真实世界的感知,自我定位迷失在公私领域的模糊中。正如符号互动论社会学的一个观点认为,体现人的特色的世界不仅是物质的、客观的世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号的、象征的世界。而网络行为作为文化传播和生产符号的一种方式,在传播过程中也给信息本身以符号和象征的意义,毋宁说我们被信息所包围,不如说我们已然被信息所包含的符号和象征意义所影响。在布希亚的理论中,他认为媒体所大肆渲染和修饰的符号和信息使得事物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大众在传媒中的作用也只是起到了信息系统的终端,人们无限量的获取媒体所给予的大量的符号而缺乏甄别和筛选的能力。大众在接受所有的信息,但不对信息进行反馈,并且他们不断被媒体所测试和调查,却不会反思。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是一个社会经济和民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是网络中的符号信息过度的消耗了人们的社会公共意识,将“好玩”“有趣”“爆点”等调侃式的放声方式作为主流互动话语,而其信息的内涵与现实性则被大量的符号所取代,如当下流行的“不明觉厉”、“高富帅”、“丝”等由网民自创的高频网络语言符号的出现证明了这一点。布希亚认为,传媒世界是社会沟通的“忘乎所以”,在这种状态下,一切都是在网络和媒体中变为及时的和可见的,而民众也被各种绘声绘色的符号和信息占据了,久而久之在公共领域中出现的符号会影响私人领域的情感表达和认知观念,人们无法真正摆脱公领域的符号去反思自我的真实定位。
其次,网络的互动行为将会导致私人空间的暴露,不仅会导致各种不安全因素,也会出现更多“沉默的大多数”。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变得模糊,这一点在网络社会尤为明显,人们在网络中参与各类的社区互动,也通过建立个人的主页便于社会交往和沟通,在这个过程中,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是没有严格分界线的,私人领域可以变为公共领域去参与互动,私密的空间和动态被暴露无遗。尤其将大量的私人话题、私人时间放入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成为公共领域讨论的话题,如“帮王峰上头条”等,这种被有些学者成为“伪公共空间”,虽然是以“公共性”为衣表,但其探讨的话题具有私人的特质,将私人话题作为信息消费品不断满足受众的欲求,因此必然会出现个人隐私“过度曝光”的安全隐患。而对于行动者而言,私人领域被公共化的可能性越高,那么其真实表达自我意识和思想的可能性越低,人们会更加倾向于中立地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冷漠、惰性、沉默也许会成为人们互动行为中的主要表现。
再次,网络空间的非制度化和匿名化容易造成对于信息的虚假处理,由此所产生的制造谣言、道德缺失、犯罪等问题也需要得到重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网络传媒作为一种信息传递的手段,它本身是由一些意识形态和权力力量来维系和控制的,这就一定影响了我们在获得信息时所要考虑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何准确区别“事实”与“信息”,如何适当把握在公私领域中社交行为的“度”同样也是我们在这种模糊性环境中需要重视的。如今网络平台从非制度化促使了网络不得不进行后台监督和舆论过滤,法律开始介入网络信息传播与互动中,“秦火火事件”也对人们在网络平台中的行为给予了警示。网络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和平衡,能够确保民众在公布和接受信息时能够得到尽可能真实的事实,在网络社会的互动中同样秉持不触犯他人权利的社会责任和自我公共意识,在保证公共领域秩序的同时保障私人领域的安全。
另外,线下互动向线上互动的转变模糊了虚拟社会中公私领域的边界,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动者的真实生活。网络互动行为中所出现的公私领域模糊性也会影响人们的现实生活,尤其是网络的传播功能会使得人们不仅仅成为网络上的“公共话题”,也会在线下的生活中引起较高的关注,如“网络人肉”,无形中给行动者个人的真实生活产生了更多的正反功能,导致线上和线下社会地位产生的落差、角色定位缺失以及不适应感。
四、结语
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传媒方式,已经成为整个传媒体系最主要的信息流通渠道,并且由于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到这种公共事件的互动和讨论中,也越发需要人们去思考如何能够有效地建立有序的网络公共领域平台,这是一个民主社会发展的需求。
网络社会公私领域的模糊性不仅仅是行为主体在互动中产生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的权利机制、经济发展、利益取向而导致的,也是一个信息爆炸时代的必经之路。随着全球化网络的日渐发展,希望人们的公共社会意识能够从现实体现到网络,转而有效地回归现实。这样的社会才是公民真正能够遵守公众秩序,并能够真实表达思想的领域。当然,当我们反思网络互动行为的时候不能能够否认这种互动方式带给人们真实生活积极的、公益的方面,只是研究者应当关注其隐患或存在的问题。有关于网络行为的研究应该更加注重微观层面上对于人们社会生活不同领域的影响,以及不同群体在网络行为中的表现以及其生活如何,并且笔者认为,在中国,网络行为的探讨一定会成为今后对于公民社会讨论的主要研究领域,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袁方,王全印.网络社会的虚实之辨[J].郑州: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7(03).
[2][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3]陈长松.论网络空间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融合及影响[J].南宁:学术论坛,2009(11).
[4]石良.网络微博中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融合[J].沈阳:沈阳大学学报,2012(04).
三大攻坚战”开战伊始,**同志就积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10。18”全国、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攻坚战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省厅、州局的部署上来,把开展此次攻坚战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能自觉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和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学习,勤于钻研、锐意进取,能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宗旨,不怕苦、不怕累,全身心地投入到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中。
一、着眼全局,服从领导
二、立足岗位,真抓实干
在三大攻坚战”中,**同志立足工作岗位,积极、主动、认真参与了各项交通安全保卫、交通安全防范、路面巡逻监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善于学习、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待人民群众热情服务有耐心。
1、攻坚战开战初始,在交通、运政、稽查、工商、客运、城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联合整治宣传活动中,**同志积极参加了利用县城区的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农村宣传园地张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图片,利用农村有线广播传播交通信息、交通安全常识,利用农村集市贸易日组织农民观看事故案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等宣传活动共7次,并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八条措施”,深入中、小学安全片区进行交通安全授课,认真组织中小学校师生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共3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
2、在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员整顿攻坚战中,**同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把确保安全作为衡量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衡量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衡量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唯一标准,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密切配合,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强化职责,同心协力做好客运车辆违法超员载客行
为的整治工作。他参加了对客运企业及其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进一步梳理和补充完善了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全面落实、完善了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在配合好大队创新客运源头管理机制的同时,**同志主动放弃难得的休息时间,结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每周五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和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授课共3次,6个课时,参加受教育人员280人次,联系挂钩客运车主及驾驶人面对面”的交流谈心8人次。
3、在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中,**同志紧紧抓住重点线路、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重点车辆等三大重点”,在加强自身执法素养、技能的同时,将所学活用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路面的管控能力。他积极参加了逢五”、逢十”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着力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查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其管控路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同时,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乡镇村组,针对赶集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通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深入做群众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坚决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三大攻坚战中,**同志共上路出勤59天,查车681辆,查出各种违法行为19起。
三、责任为先,锐意进取
1、建立完善了公路危险路段基础台账。通过在全县范围认真细致的排查,**同志共参与排查出19个安全隐患点段,并详细记录了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成因及相关图片,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同时,会同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确定根据危险路段整治的难易程度,列出分批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期限,实地勘验,深入了解,保证了调查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整治工作的实效性。19个安全隐患点段现已整治18个,尚有1个在整治中。
2、在打好攻坚战”、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同志服从大队安排,积极参与了城区道路通行调研,形成了《**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意见》上报县委、政府,现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漆划、增设、改造工程已经全部结束,增设道路交通标志标牌77块,漆划道路交通标线21。3公里,城区面貌及道路交通秩序大有改观,城区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构建城市和谐交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构建城市和谐交通的基本内涵,构建城市和谐交通需要协调处理的基本关系以及构建城市和谐交通需要树立的基本意识等问题。
1、前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我们党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胡锦涛同志2005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办专题研讨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纲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2004年建设部制订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确立了: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基本战略。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
3.3服务意识。城市公共交通属于窗口行业,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反映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形象,而且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在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同时,大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对于构建和谐城市交通具有重大意义。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城市公共交通的突出位置。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管理,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城市公共交通职工队伍。
3.4安全意识。没有安全,就没有和谐。强化安全是构建城市和谐交通的必要条件,一定要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城市交通工作的首要位置。当前我国的城市交通安全仍然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一定要运用系统化、多元化的研究和管理。要建立加强城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人性化的管理和引导,不断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理解交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做到事前能够预防,事中能够控制与处置,事后能够妥善处理。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共同活动。教学应是让受教育者学生积极参与并从中受益的教学,没有学生参与的教学那只是教师个人的独角戏。高职思政课要想获得学生对课程的重视、认同并真心喜欢,必须让学生参与教学。因而在实施课堂教学改革中,如何能全面调动学生,并使学生在教学参与中真正受益,是教学设计的主体思路。
(一)打开思路,积极采用以生为本”的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提高教学效果,完成教学目标,达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前提。如何在教学中采用实训方式去完成一堂优质课以彰显职教特色,是高职思政课教学需要突破的一个难题。为此,在教学设计中采用将学生参与教学这一常用手段全程运用于课堂实训,并通过让学生主讲”这一形式来实现,达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为一体,实施思政课理论和实践二合一”的校内实训实践教学尝试。目的是通过让学生在全程参与实训操作中,获取学习体验,使学生在自我演示中,获得这一知识体系的核心价值理念,达到运用中领悟,产生细雨无声的功效。
(二)精心选材,制定符合学生实际生活的教学目标
精心选材,是组织教学实施、完成教学目标的关键。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2013年修订版)第七章,把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的基本要求作为教材落脚点这一教学要求,精心选取与学生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部分,作为教学实施的着眼点进行教学,通过制定符合学生实际的教学设计来有序地组织展开。依据教学内容,以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为入口,结合高职学生在参与社会公共生活中已具备的知识解读能力,遵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水平,紧密联系生活实际,通过让学生主讲”这一实训教学形式,满足学生学习本节内容的需要,达到把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融入职业核心能力教学实施训练过程的双向价值取向。根据学生实际,采用分组表演和多媒体展示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开展才能比拼。把公共生活中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通过生活化、趣味化的表演展示,让学生在实训操作过程中通过自我讲解,把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与自我行为意识融为一体,从正、反两方面,让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通过教学实施来体现其基本准则。并通过价值认同的学习过程,反思自我形成正确认识,有利于道德和法律知识传授与素质养成一体化的构建。
二、高职思政课赢得学生积极参与并终身受益是实施思政课课堂教学改革的职责所在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路是常青的。”要完成公共生活中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这一教学任务,必须让道德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展示,以感性认识为切入点,通过理性认识的深化来感悟,使枯燥的书本理论知识在教与学中获得理解。通过让学生主讲”这一教、学、做融于一体的实训形式,实现学生学习参与过程中,把道德和法律规范内化为心、外化为行的价值转换,是实施思政课课堂教学改革的职责所在。因此,需要在教学资源开发利用的教学实施中,综合运用好激励性评价、自主性学习能力培养、创造力培养等教学策略。
(一)激励性评价是在教学中营造良好学习参与氛围的基础
参与中受益是课堂设计的基本思路。要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积极向上的课堂氛围,融教、学、做于一体,必须激发学生参与学习的兴趣,选择与学生存在关联的社会生活作为激发学生兴趣的切入点,打破教材体系,把教材中与公共生活关系密切的主要法律进行分组,每组负责讲解一部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共环境中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各小组在接受任务后,通过分工协作,让学生用自己的视角、思维方法和表达方式,通过生活化的感性认识,运用多媒体、图片展示、演讲对答、小品表演等学生喜欢并乐于接受的形式,把教材中需要认真总结提炼才能理解的,那些文件化的语言表述,用通俗化的形式把道德和法律意识贯穿其中展示出来,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交流学习气氛中接受知识,产生价值认同,实现教学目标。为激发各位同学参与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展示,除设定小组集体综合实训参评成绩外,还需设定个人讲课、表演、组织、创意等单个奖励机制,鼓励人人参与,尽显其能。同时,为保证评价公平真实有效,每小组推荐1-2人组成包括教师在内的评分团队,制定详细评分标准,设定项目打分细则和打分理由,使评价有评有据,让学生心服口服。
(二)自主性学习能力培养是在教学中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展示的平台
每个学生在学习成长过程中,总是会从自己特有的认知角度去观察和评价外界事物来表现自己的个性和独特性,因为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因此,要保证让学生做主,充分发挥自主学习和自我评价能力,保证各小组相互配合、和谐共处,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不仅要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时间和空间,为学生创造性发展提供学习展示的平台,而且还要注意引导学生在参与问题设计中的优化讨论、协同分工、相互衔接,保证任务在合作共处中完成。注重引导学生在竞争中相互配合展示才华,不断提高对事物的综合理解分析能力,注重引导学生学会平等对待他人,学会对事物不同理解的包容,学会处理同学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使公平竞争与友好协作相得益彰。让学生明白最后取得的成绩既是个人才能展示,更是团队通力合作的结果,让同学们在体验人生、享受协作快乐中,在知识体系学习的自我能力展示中健康成长。
(三)创造力培养是在教学中使学生拥有独立见解和创新思维能力的途径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重视学生创造性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不拘泥书本,不墨守成规,以已有知识贮量为基础,快乐参与,在分工组织编排整理中,让生活化”的感性认识转化成化生活”的理性思考,并最大限度把教学内容转化为活动来实现。教师在组织引导学生对教材内容进行研究学习时,要尊重学生,讲究策略方法,强化学生这一教学主体的参与意识,营造一个既民主平等又和谐活跃的学习气氛。注重培养学生社会生活中已有一定人生阅历的学习经验,培养学生在前沿信息收集整理中的综合判断选择能力。培养学生学习过程中建立自己知识与能力结构的自主性,引导各小组同学从自身观察到的现实问题入手,抓住学生思想困惑点和思维兴奋点作为实施教学提问的出发点,由学生披挂上阵,变以教师讲的一言堂为让学生主讲”的群言堂。通过多媒体、图片、音频、视频、小品表演、设立问题等手段为载体,让同学们在充分参与交流中创设学习情境,激励学生勤思、多问,发表不同意见和独创性见解,积极表现。引导学生讨论研究,从感性切入到理性深化中寻求答案,让学生在参与探讨中,阐述不同观点、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引导学生学会更多地思考未来面临的社会责任、人生担当,通过学生不断提出问题、积极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互动交流回答问题,开启学生的思维空间,培养学生创造性学习能力,促使各小组主讲”方案不断得到优化升级。
三、构建实训合一、和谐共赢的教学模式是实施思政课课堂教学改革的不懈价值追求
好课堂是合作共赢的课堂,是学生消化吸收教学内容,获取在知识互动交流中的成长过程。实施让学生主讲”,把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通过理论和实训实践二合一”的教学形式,实现了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生生同台合作交流这一合作共赢的新型思政课堂教学模式。实现了把课堂话语权交给学生,让学生通过积极参与展示才能,实现学生教学参与率的最大化。实现了把与人交流、合作创新等职业核心能力,融入教学实施过程同步运行的价值追求,增强了课堂问题设计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灵活性。通过让学生主讲”这一有益尝试,寻找思政课教学让学生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平等交流平台。
(一)通过把课堂交给学生实现了教学是学生的主动参与
让学生主讲”把课堂作为学生能力展示的平台,采取让学生积极参与获取知识全过程来组织学习,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思考解决问题,通过实训途径培养学生学习参与意识、实践协作能力、求实探索精神,有助于学生深化对课程理论知识的理解、融会贯通,让学生通过感性认识的体验操作,达到理性认识的升华理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通过学生获得的学习体验来让学生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比教师不断重复的价值引导更有效,真正展现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提升,使教学更符合学生学习的认知过程。通过生活化的交流展示,有利于学生明白,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在公共生活中必须受到自然和社会双重制约。因此,学理论需重实践,入生活需懂规矩,要做事必先做人这一价值观念的理解与认同。
(二)通过把课堂交给学生实现了教学是师生间的理解与尊重
让学生主讲”通过把课堂交给学生实现了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与对话,是师生交流的理解、尊重,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的心理氛围,给学生畅想的自由和空间,让学生轻松活跃参与,给学习由衷的快乐。通过学生思考、交流、沟通、自省、探讨,能有效培养学生的思想理论水平,在轻松活跃中,培养学生表达思想和独立解决问题并形成自己正确的价值判断,通过化生活”的形式让他们乐于接受并真正内化为心、外化为行。教师在教学引导中,注意时刻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变化和价值观展示情况,捕捉学生创造出的宝贵教学资源,及时给予总结鼓励,让学生觉得自己被教师重视、理解、认可、尊重,从而感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有利于学生在未来职业生活中获得人生成功的价值体验而不断自信、不断成长。
(三)通过把课堂交给学生实现了教学是教与学的合作共赢
让学生主讲”把课堂交给学生,实现了教学应是教师与学生共享教学话语权、合作共赢的平等交流过程。在为学生创设了一个近乎真实生活的现实环境中,通过学生人生成长经历感知的生活现象,培养学生社会公共生活中的行为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使学生在人生成长中树立合于理、利于人”的道德法律意识和行为生活意识。通过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把道德和法律生活化”的自我讲述转化为学生化生活”的社会行为,通过交流共识来实现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的突破,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实现思政教育润物无声的教学理想境界。在教学实施的过程中,产生教师与学生心与心、学生与学生心与心的交替碰撞与思想交流,在相互探讨中加深了师生情、生生情,并使学生在自主学习精神中孕育出思想成长的火花,让思政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感悟课堂”,把教学转变为师生共创的人生体验、共度的生命历程。
四、结语
关键词:公共领域;市民社会;理论范式;民主
伴随着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热潮的兴起,学术界陆续展开了对公共领域问题的探讨,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就。但是,由于人们大多是在市民社会的话语系统内而不是自觉地把“公共领域”从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研究,既影响了对它的纵深探讨和通约性把握,也遮蔽了它的学术价值,这就导致对它的研究总是停留在不同学科各取所需的简单应用层面,而缺乏学术通约性的把握和旗帜鲜明的理沦定位。正是基于这种学术背景,本文尝试把公共领域从市民社会话语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学理建构性的专题探讨,试图形成一个属于公共领域本身的理论话语系统,并据此探讨其政治哲学意义。
一、公共领域理论话语的提出
公共领域的历史源头虽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公共生活,但作为一个现论话语则是肇始于以洛克为代表的近代自由主义和以卢梭为代表的近代共和主义的理论分歧。以洛克为代表的近代自由主义理论强调的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维护,欠缺的是对公共利益、公共美德、政治认同和价值共识的追求。它在实践上的建制化容易导致政治合法性危机。而以卢梭为代表的近代共和主义理论试图以建立共识为前提来解决这一问题。它强调对公共利益和公共善的追求,认为公意代表了全体公民的普遍的、最高的公共利益,它既是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来源,也是社会整合和道德认同的基础:但卢梭的公意说缺乏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制度化维护,无法在现实社会中独立地建制化,因而导致的结果可能是以公意取代私意、以极权取代民主、以道德认同取代利益认同、以“心灵共识”取代“辩论共识”。所以,它并没有真正解决现代多元社会的公共认同问题。
那么,应该怎样解决这一理论分歧呢?
从理论上看,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公共性问题。学术界对它的理论解决经历了一个逐渐明确化的过程。可以说,它开始于康德对启蒙的反思,中间经过阿伦特的发展,再通过哈贝马斯和罗尔斯而渐趋成熟。
康德对公共性的追问源自他对启蒙问题的思考。他认为,启蒙是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就个人而言,启蒙是一种自我反思的主体性原则;就全人类而言,启蒙是一种通过人类理性而迈向绝对公正秩序的客观趋势。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启蒙都必须以公共性为中介”。因为,人类摆脱不成熟状态而达至启蒙的唯一途径是理性的公共使用,即“一个写作和出版的问题。康德解释说,按照我的理解,理性的公共使用就是任何人作为一个学者(celehner)在整个阅读世界的公众面前对理性的运用’。这就是‘公共的’这个词的最真实的意义’”。这是一个与各种阅读群体、舞台、信件的出版交流等联系在一起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人们的言论是公开和自由的。所谓公开就是学者公开说话、公开传授真理,所谓自由就是自由思想、自由表达、自由批判。在康德看来,“公共的”世界是一个在广泛的市民阶层中形成的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的世界。“各色人等混杂组成的群体”相互讨论、争辩和批判,享有使用自己理性的自由权利,同时也是“理性的公共运用”。这意味着权力不是无限的,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先验公意原则。只有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政治权力才是合法的。这是由人类自由地运用理性的天然本性所决定的,也是人类自由地进行意愿表达和自由决定自己行动的天赋权利。这样,与卢梭的公意产生过程只有公民的喝彩而无公众的公开批判与辩论相比,康德强调的是学者的言论自由和公开批判,通过公共性过程产生的共识是辩论的共识。这就为“公共性”的发展开拓了一个自由辩论与公开批判的新空间。但是,康德的这种建立在人类公开运用理性的天赋权利基础上的先验公意,也并没有真正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而通过公共领域理论来解决就有了说服力。
阿伦特是最早明确提出“公共领域”并对之进行思考的哲学家。在阿伦特的视野里,近代以来的政治哲学所确立的市民社会或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相分理论范式已经不足以解释20世纪的政治现象,因此,要想说明和解决20世纪复杂的政治问题就必须建构新的理论范式。为此,她对人类的活动及其相对应的社会领域作了三分,提出一个“劳动—工作—行动”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私人领域一社会领域一公共领域”的三分理论框架,以取代以国家与社会二分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理论范式,并据此建立起来了公共领域的理论话语系统。她认为,劳动(私人领域)是人消耗体力、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工作(社会领域)是人利用工具制造耐用品的活动,是一个由目的或手段所决定的无意义世界;唯独行动则是人们既不受必然性的约束也不受功利考虑的制约而进行直接交往的真正自律的人类活动。这种作为行动的活动的范围,就是公共领域。其特征在于:它是一个排除了任何仅仅维持生命或服务于谋生目的,而以公开自由的身份从事政治活动的空间。在公共领域里,独立个体就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然后汇总选出代表,进入更高一级的协商讨论中去,最终达成多元共识,形成公共意志,并以此为基础决定一般的公共规则和特殊的公共决策。这样,在公开的、“持续”的“行动”中社会的多元共识得以形成并随之持续发展,从而为权力的合法性提供“持续性’’的政治热情和共识基础,这就为解决西方社会危机确立了一条新路。
康德对“公共性”的追寻和阿伦特对“公共领域”的共和主义解读,为哈贝马斯在更宽阔的理论视野上建构公共领域的话语系统提供了厚实的理论平台。事实上,以康德的启蒙理性(自由观)和阿伦特的共和主义(政治自由观)为理论基础建立的“公共性”理念,不仅成了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的核心理念并使之彻底概念化和理论化,而且还成了贯穿哈贝马斯思想发展的一条潜在主线。从早期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对公共领域理论的系统论述,到中期的“语言学”转向对“交互主体性”的讨论,再到晚期的程序主义民主对当代全球政治的关怀,无不体现了哈贝马斯对康德“理性的公共运用”和阿伦特积极的“公开政治行动”的遵从和发展。并且,在公共领域功能的拓展、公共领域概念的确定以及公共领域理论的建构上,哈贝马斯都超越了前两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有了哈贝马斯才有了公共领域的理论话语。尽管哈贝马斯在出版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完成了对公共领域理论的创造性研究之后,因“另有理论关怀”而没有继续就这一理论本身进行深入研究,但公共领域问题始终像一个影子一样或明或暗地不离他的左右。无怪乎哈贝马斯会在1989年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第一个英译本问世而举行的“哈贝马斯与公共领域”主题研讨会上,首次公开声明该书是他思想体系的“入口”,舍此别无其他进路。所以说在哈贝马斯这里,“公共领域”已经从市民社会的话语中独立了出来并发展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这表明,“公共领域”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话语系统获得了自己的理论域,如果继续把它放在市民社会的概念下势必会遮蔽它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公共领域理论的学术特征
“公共领域”本身具有独立于“市民社会”或“政治国家”的理论规定性,它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思想品质和理论内容。从学术特征来看,公共领域“是在国家和社会间的张力场中发展起来的”,是随着国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而发展起来的中介场域,它本身就是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一个张力场,占据着一个不同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理论空间。
首先,“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独特内涵和外延的社会科学范畴,它具有自己独立的理论规定性。所谓公共领域,“指的就是在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依托市民社会又独立于政治国家、介于公共权力和市民社会之间并联结沟通二者的社会中间地带;是由享有独立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私人组成并向所有社会公众自由开放,通过对话商谈、公众舆论、社会压力的形式对公共权力和其它社会势力进行监约,并能够推进国家与社会实现互动的民间自治领域;它是以参与者、沟通媒介和(达成)社会共识为内在结构,以能够形成公共伦理和公共理性的公共场所、公共传媒、社团组织和社会运动等公共空间为外在形式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这表明,公共领域概念的提出蕴涵了一种价值追求,而这种价值追求是由一组理念提供的,而这些理念的形成和存在则又是依托一定的现实形式作为载体的。也就是说,由公共场所、公共传媒、社团组织和社会运动等公共空间所构成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是公共领域观念描述的现实对象,也是蕴涵公共领域理念及其价值性意蕴的现实寓所;这是一个向所有公民自由开放、由交往和对话组成并介于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社会性存在。而理念层面的公共领域则被用来指称这些感性现象的抽象性本质,是一个蕴涵和表征公共伦理、公共理性的精神系统。它是对以实体形式存在的公共领域的一种理论描述。它与公共领域的实体性形态相契合构成了一个内涵和外延统一的完整概念并孕育了公共领域概念的价值性意蕴。可以说,公共领域概念代表着一种以公共利益为内容、以公众自由平等参与为形式、以理性商谈和理性批判为目的的社会交往空间。它是一个具有实体性、分析性和价值性存在的复合性范畴,它占据的是一个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理论空间。
其次,“公共领域”是一个与“市民社会”有着显着不同的理论范畴。尽管人们对“市民社会”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但其基本含义却难以离开黑格尔和马克思所确定的市场经济社会这个范畴,即不能把经济活动排除在“市民社会”之外。从市民社会概念的内涵来看,它应该是由各种形式的资本所主导的社会因素运动中形成的个人、家庭和社会组织的各种向度和深度的互动关系的总和。这是一个没有公共权力属性而完全个体化的活动空间。与之不同的是,公共领域作为社会与国家的中介虽然也具有一些私人性特征(如自治、自愿、非强制等),但它却既把经济交往领域排除在自己之外又与公共权力直接相连,成为私人(或私人性团体)与公共权力互动的平台,并且具有公共性特征。在其作用上,公共领域既可以整合和表达民间的要求,又能促使公共权力接受来自民间的约束。因此,它是一个不同于“市民社会”的独立概念。这表现在:从实体形态上看,公共领域虽然依托于市民社会,但它只是属于市民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虽然与“市民社会”有交叉,但却有着自己的独立空间。它既与市民社会中的私人个体和家庭不同,也与市民社会中的经济交往领域有异;既不会把手伸进个体的私生活之中,也无兴趣于干预市场交易和经济活动。
再次,“公共领域”又是一个与“政治国家”不同的概念。公共领域的内涵和本质决定了它是一个独立于政治权力的领域。从政治上看,公共领域不是政府权力的延伸,也不会参与或受制于政治权威,而是社会公众表达自己意愿和参与公共事务的空间。它既不以追求政治权力为目的,也不受政治规则的左右,即便是具有政治追求目的的传媒和其他社团组织,当它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并参与其活动时,也就脱去了其政治外衣回归了它的本真状态——公共性追求。所以,公共领域不具有强制性、性和普遍约束力,也不会去“统一思想”和压制言论自由,而是作为“私人”的“公众”自由地在他们所共同关心的“普遍利益”方面交换意见、形成共识、产生压力的“场所”,是人们独立自由地交往、沟通的共同活动空间。可以说,公共领域既是独立的私人之间的联合,又与政治权力保持着适度的关联,是沟通二者的中介和平台。
总之,公共领域是介于公共权力与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之间并独立于政治国家又依托于市民社会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它既不同于公共权力,也不同于市民社会,而是有其特定本质的社会存在和理念形态。
三、公共领域理论范式的政治哲学意义
从政治理论发展来看,公共领域理论范式试图建立一种超越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之外的新的政治理论,这为解决当代西方社会政治实践中暴露出的矛盾与困境提出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从而为西方民主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自由主义民主(间接民主)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如何通过限制公共权力的不当行使来保证个****利的实现的问题。为此,它通过设计一套形式化的权力分置、制衡和监约的法治机制来确保个人基本权利的实现。但它存在的问题是,个人自由与权利的过分追求容易导致个人政治参与热情的降低,诱发公民的政治冷漠症,进而使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出现危机。而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则从解决这一问题出发,强调如何落实公民的政治普遍参与并赋予公共权威以充足的合法性。在它看来,政治合法性只能来自社会成员对公共事务的普遍的直接参与。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就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政治、按照公共意志的指引决定公共事务的社会。但是,这种建立在“在场的”直接民主形式在现代社会已失去其存在基础,它无法独立地建制化——如果离开了法治、和个****利,其独立建制化的结果只能是极权主义暴政。这样,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自由主义的间接民主虽然是“弱势的民主”,但却被证明是唯一可以建制化的制度安排;而“在场的”直接民主虽然可以使政治权力合法性基础厚实起来,但却无法在整体上替代代议制民主。那么,怎样才能克服这两种民主传统的各自局限性而找到二者的结合点呢?也就是说,怎样才能够既可以保证公民的普遍政治参与避免政治冷漠症,又能够使公共权力制衡建制化防止极权主义暴政呢?
公共领域理论的提出,可以说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
首先,公共领域理论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民主思想起到了某种纠偏与修补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共领域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着合法性基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在于它的商讨机制,它既是形成公共理性的社会根基,又是公众广泛认同、真诚信仰和积极参与的组织平台、制度支撑和实现途径。公共领域理论主张,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必须在公共领域里由公众进行充分自由的公开讨论、协商以达成共识;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再是少数官僚或政治精英的专利,而是诉诸经过公众讨论、协商和共同认可而形成的法律(宪法)。因而,这种具有法理型权力合法化形式的政治体系就获得了牢固的合法性基础。第二,公共领域作为介于私人领域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它能够在国家和公民之间架起一座理性沟通的桥梁,从而缩小公民与国家的间距,增强公民的民主参与热情,进而对自由主义民主所无法克服的公民的政治冷漠症起到某种医治或纠偏作用。这是因为,公共领域把国家与公民既隔开又连接起来,这既减少了由于国家直接面对公民而出现政治冲突的概率,又增加了国家与公民沟通的多元通道,从而使公民与国家的联系紧密起来。再者,公共领域的社团组织、传播媒介和社会运动等中介机制为公民提供了广阔的公共交往舞台,促使社会公众能够走出私人生活的一己空间,积极参与到广阔的社会交往领域之中。这些公共领域的媒介机制提供了公民表达言论、参与公共事务的制度安排以及实现自主性的舞台,从而为公民进行独立自主的社会政治交往活动提供了适当的资源、组织便利和合法性保障。第三,以公共领域的机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话语民主模式修补了自由主义民主模式的缺陷,从而丰富了当代西方社会的民主理论。公共领域理论所提出的协商性民,!主,并不是建立在正式的受宪法调节的协商和决策的基础上,民主过程必须依赖于不具有正式形式的公共意见的供给,这种公共意见在理想情况下是发生在一个未受颠覆的政治性公共领域的结构之中的。它主张,凡是涉及重大的公共决策,在政策实施之前须由公民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争辩,通过不同意见的对话,最后达成妥协或共识。这种通过交往网络而发生的理解过程,体现了一种高层次的主体间性。公共意见的形成过程、建制化的选举过程、立法的决定之间形成了交往之流,这种交往之流的目的是确保能够通过立法过程而把舆论影响和交往权力转移为行政权力。
其次,公共领域理论又修补了共和主义民主的理论欠缺和落实难题,并确立了一个异于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新的民主方向,从而为民主的发展增添了新的理论活力。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共领域为公民提供了一种新的政治参与模式。公共领域理论所提供的公民政治参与模式,主要不是通过自己直接掌握公共权力或直接选举公职人员,而是通过自由形成的中介组织以公众舆论或社会压力的形式对公共政策的产生、公共权力的取得与行使、法律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形成若明若暗的压力来实现的。这与共和主义理论所主张的直接民主有很大不同,并且容易在代议制的框架内得以建制化,从而避免直接民主的乌托邦性。第二,公共领域通过把“话语民主”形成的“交往权力”转换为行政权力而实现了对公共权力的监约。在公共领域的话语里,人民被分散在了民众的自由交往和理性沟通之中,公民正是通过这种自由交往,以自由言论和自由结社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以此影响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而把话语交往权力转换成制度权力并与其一道形成强大力量发挥其民主作用。第三,公共领域对公共权力具有强大而切实的监督制约功能。公共领域理论通过肯定并强调社会中间力量在政治运行机制中的作用而彰显其民主功能,从而对共和主义民主的建制化弱势起到了修补作用。公共领域中的各种社团组织构成了建设民主社会的基础,是防止“民主的暴政”的重要机制。
总之,公共领域作为存在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它能够把独立个人间的相互承认和自主交往关系升华为一种普遍关系,形成公共伦理,达至公共理性。因此,它虽然似乎具有某种私人性,但却通过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架起理性沟通的桥梁而把旨趣指向了公共政治领域,产生了具有政治价值的公共性。一方面,政治国家通过公共领域获得公民的政治见解,也赢得他们对政治合法性的认同;另一方面,公民通过它也获得发表政治意见和参与政治的更多途径和机会,实现自己的民利和对公共权力的监约,从而推进民主、法治和****的实现。因此,探讨公共领域问题,既能够为当今中国社会政治哲学的研究拓展新的理论空间,也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探讨开辟新的视域,同时在实践上对于我们把握当下中国的社会结构变迁、促进民主和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建设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都具有积极的理论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
约翰·克里斯蒂安·劳尔森.颠覆性的康德:“公共的”和“公共性”的词汇[A].詹姆斯·施密特,启蒙运动与现代性——18世纪与20世纪的对话[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杨仁忠,公共领域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论文关键词:公共信息;披露;受阻;良性互动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传媒特征沉淀着这个民族的文化意识。传播媒介是“社会传播或交流的工具,以及沉淀于这些工具并通过这些工具所表现出来的符号交往的形式和常规,这些交往发生于一个文化,同时再生这个文化。”西方基督文化对自由、平等、民主的崇尚孕育了现代新闻观念的言论自由的心理基础,而长期在儒家文化熏陶下的
三、论阈的开辟:公共信息披露的理想机制
西方传媒业发展得比较早,新闻的一些理念已经在社会根深蒂固,虽然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系列弊端,但其中某些成功的经验却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1.明确制度保障。早在中世纪英国就有《大》相关条文保护新闻媒体对新闻的获取。新闻媒体可及时地从政府那里获得相关的公务信息。美国的大众传媒常常对政府丑闻进行披露,但并不会被视为对政府的恶意攻击而遭到禁止,而是作为媒体行使监督权的体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发起的目的就是防止政府干涉表达自由,以法律的形式保证了言论自由的可能。我国早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上就提出过“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十六大报告再次指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为保障监督权和知情权的各项制度提供了重要依据。但在具体操作中,这一思想并未明确化,给真正的施行带来一定困难,公民的接近权和知情权仍得不到保障。欲让普通民众参与到社会事务的决策中来,保障不同意见的自由表达,信息得以畅通,就必须让信息公开制度成为一项政府法定的义务。
今年4月,国家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一条例的出台,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政府披露公共信息的随意性,让公开成为原则,让不公开成为例外。公开了以后,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权力监督力度就大了,自由裁量权可能性就小了。公众监督的力度越大,对政府权力行使的要求就越高,自由裁量的难度就越大。客观地来说,政府权力滥用、、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大都是在暗箱操作中,通过官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来实现的。所以对症下药,一是控制官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塑造高度透明公开的权力行使环境,这样就会尽量控制住官员腐败问题。其实从民主的角度上看,社会公众是纳税人,是公共权力的基础;社会公众把一些权力给了政府,让政府代替公众来行使权力;而社会公众作为政府的主人,有权了解政府信息。所以在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首先要把本末搞清楚,要弄清楚谁是谁的主人,这是最基本的关系。在民主社会中,公民有权与政府共享信息资源,而媒体对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的披露自是实现有效监督政府的体现。
2.疏通信息流通渠道。长期以来,受自身传播条件的限制,媒体形成了对民众以单向度的宣传为主的传播方式,这种做法与建立信息透明化、公开化的民主社会极不相称,双向交流方式将成为必然趋势。任何新闻媒体如果不能对社会和读者的需求变化作出准确及时的反应,其直接后果就是没有能力参与社会最积极、最广泛的信息交流,对社会的宣传效果就会明显衰退。知晓信息是公民参政的前提条件,为使公民的知情权真正得到实现,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应该主动创设交流渠道,使民众的意见得以表达。网络技术的应用给这种交流带来了便利,但许多网站的设立并不能激发人们讨论的欲望,交流阻碍仍然存在。如果不能带来思想的真正碰撞,民众也不能从中获知自己想要的信息,那么这种交流渠道就仅仅是个摆设而已。和谐社会是一个包括思想观点在内的综合运作系统,它靠消费大众思想观点来维系和变革,因此,它必须保证社会成员所持有的尽可能多的思想观点都能得到它的审视。反过来,它必须确保表达自由,最终实现思想观点流动的所有障碍都一一排除。疏通信息流通渠道,是媒体的信息及时传达和民众意见有效反馈的必然要求。西方的定期发言人制度是一项政府公开信息的有效举措,民众能从中获知政府的动向。我国发言人制度也由来已久,但大多数是针对重大国际事件而举行的比较正式的记者招待会。建设民主社会应重视为民众提供信息咨询或交流的渠道,保障媒体的通报政府信息、传达民众反馈意见的职能切实履行。
3.转变自身定位。美国学者托尼·哈里森在《传播技巧》一书中指出:“传媒定位是指一个传媒的观点,是在受众心中的总体反映。它包括传媒的地位、报道质量、受众的类型以及该媒体有别于其他媒体的特质或价值。”我国现行的媒体至今仍是作为政府的宣传部门出现,报道难免受到权力的支配,服务观念淡薄,民众与媒体还保持遥远的距离。西方媒体走商业化的道路,面向的是广泛的民众,而不是某一特权群体,它具有着自身的独立性,因此带来的对政府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对公共信息的大胆披露也不存在意识上的障碍,只要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不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授权就可以揭露政府的黑暗面,它是作为政府行为的监督人而不是一种宣传工具。这当然与资本主义国家多党执政的制度有关。我们不能一味抽象地要求我国媒体私有化,这与我们国情是相背的,相反我们一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但这种独立监督的思维方式正是我国的新闻传媒业所缺乏的。
大众传媒是民众获知信息的主要渠道,失去民心则意味着媒体运作的失败,而在商业竞争机制下,各媒体为获得民众的信任,会自觉以大众的需求为宗旨,相对来说会具备一些独立思考的空间,这种竞争机制的长处却正是我们当前所缺乏的。媒介产业化发展,新闻职能由宣传向服务转变,割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的“脐带”关系,政府角色由全部包办的“保姆”变为以适时引导为主的“导师”,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作为衡量新闻价值高低的标准,把生存权交给市场和民众,这应该是理想的大众传媒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