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危险化学品;运输;预防;控制;事故
中图分类号:U49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7-0326-01
我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危险化学品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不确定性强,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更具有易扩散、易污染、危害大、损失大、影响大等特点,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给社会稳定和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一、危化品运输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化学品种类多,运输量大,违章行为严重
化工产品用途广泛,我国化工产品生产企业较多,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增长迅速,物流日益发达,危化品运输量增大,危化品运输企业大量设立,运输车辆急剧增多。营运人员素质较低,受利益驱动,套牌、无证、超速、超载、超限、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问题突出。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规模小、基础薄弱,隐患较多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数量偏多,规模偏小,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同时承担多种理化性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往往都只有一个,没有根据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同的理化性质,制定不同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应急预案,使得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问题突出,事故较多,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巨大
危险化学品对运输车辆要求较高,承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相比普通车辆更易发生事故,而且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更大危害性。因此,国家对危化品制订了严格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四)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
国家对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采购实行许可审批制度,明确规定在未取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购买、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但一些生产、经营、运输剧毒化、爆炸等危险学品的单位受利益驱动,逃避职能部门监管,违法向未取得购买、运输许可的单位销售、发运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造成源头失控。
二、危化品运输事故原因分析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带病作业,车辆罐体、安全附件等存在问题或未定期检验造成的事故
危化品运输车辆、罐体、安全附件等每年都要定期到相关部门去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许多运输单位不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定期对车辆、罐体和安全附件进行年检或使用不正当手段违规通过年检,因贪图便宜,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从不正规的单位购买罐体和安全附件,且运输车辆上未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致使在运输途中造成事故。
(二)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不负责任或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事故
在危化品运输途中,由于人员造成的事故占全年危化品运输事故中的相当一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驾驶员和押运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在运输途中盲目自大、思想麻痹。运输业主违章指挥驾驶员超载运输,驾驶员明知道违反规定,却依然行事;有的运输公司未配押运员,驾驶员一人运输危化品上路,疲劳驾驶、不按运输线路行驶将危化品车辆停放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或发生意外事故时反应迟钝等都将造成严重后果。
(三)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碰到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由于近几年我国的自然灾害较多,雪灾、干旱、地震、泥石流等时有发生,在危化品运输途中,遇见恶劣的天气,引发危化品泄露,造成事故。
三、危化品运输事故的防范
(一)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认识
通过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及对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情况的宣传教育,引导有关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有关方面,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快组织结构、运力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走集团化、规模化运输经营的路子,不断提高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本质安全度,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保障机制,切实完善和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
(二)强化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和管理
搞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关键在驾驶员和押运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完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要使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如产品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
(三)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源头管理
一是有关部门针对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的违法配载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生产企业的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把好运输源头关;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信息联系与沟通,使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四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取缔违法运输行为。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大力宣传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常识以及典型案例,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监督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安全防范监督屏障。强化信息主导监管的意识,畅通信息渠道,延伸信息触角,拓展信息层次,加强信息研判,不断提高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五)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联手与合作
要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共同制定措施,实行整体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稽查,依法查处无资质运输、无证上岗、“三超一疲”等违法违章行为,整顿好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市场秩序;公安、安监、质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目}法生产、改装车辆和买卖出厂合格证件等违法行为,整顿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生产秩序。
随着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的需求越来越大。我们只有从根源上查找问题,发现问题,才能彻底有效地解决问题。通过不断地完善各项工作和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引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走规范化、合理化的运营道路,抑制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使我国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步入安全、规范的道路。
参考文献
[1]赵庆贤.邵辉编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2007.第一版3次.中国石化出版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安全监管的措施,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我国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陈旧,自动控制水平低,本质安全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危险化学品事故总量大,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要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颁发许可证。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可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2010年底前必须完成,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从2009年起,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3.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要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4.继续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请同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二、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8.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9.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0.提高事故应急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要向当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有关中央企业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1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意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改造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重点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15.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
16.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指导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
四、深化专项整治,完善法规标准
17.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要继续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化工企业搬迁任务重的地区要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18.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和协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在2009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19.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贸易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广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2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21.加快制修订安全技术标准。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组织研究、规划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优先制定和修订当前亟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修订现行的化工行业与石油、石化行业建设标准,提高新建化工装置安全设防水平。
五、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能力
2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
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提高执法检查的能力,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参与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3.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每年3月底以前,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本地区上年度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4.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通报典型事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指导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2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6.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专业协会、中介组织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建立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的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7.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8.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搞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古田平安企业建设,现提出我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7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以下简称专用区域)数量,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乡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通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督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专门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认真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落实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按照《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五、步骤和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l、2007年7月下旬,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专门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
2、2007年7月至8月底,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整治检查阶段
1、2007年9月至11月,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其自查和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整改。期间,乡政府、乡安办要组织二次以上的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监导整治工作。
2、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底,迎接县、市局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专用区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组织熟悉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人员,认真检查每个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村、有关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乡里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落实责任,探索创新。要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切入点,把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推动各方面监管责任的落实到位,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总体发展思路,在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在整治工作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要求,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危险化学品作,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设备,引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通过整治完善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大投入,强化培训;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