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一是取消面向“三农”的各种收费。财政部门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取消、免收或降低标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涉农收费项目150多项,累计减轻农民负担约200亿元。先后取消了农村“三提五统”、农村教育集资等收费项目,累计减轻农民负担700多亿元。二是取消农业税。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140元,8亿农民得到实惠。三是加大财力保障力度。截至2005年,中央财政累计已安排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从2006年起财政每年将安排103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完善,其中中央财政每年将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780亿元。
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近三年中央财政和国债建设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达7746亿元,其中2005年达到2975亿元,比2004年实际执行数增加349亿元,增长了13.3%。二是推进“三补贴”等惠农政策。2005年,全国30个省份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安排直补资金115亿元,6.42亿农民直接受益。近两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良种补贴资金67.2亿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3.7亿元。三是在支持生态建设中实施直补农民政策。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28.9亿元,支持完成退耕还林1.35亿亩,荒山荒地造林1.84亿亩;安排231.9亿元,支持保护了14亿亩天然林,营造林木0.62亿亩;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50亿元,支持保护重点公益林4亿亩。上述政策,既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又使农民从财政补贴中直接受益达687.06亿元。
调整支出结构,着力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问题。一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初步统计,2003--2005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投入3108亿元,用于实施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等项目。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0亿元,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书本费,部分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中西部地区非贫困县的17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东部地区也安排了16亿元专项资金,使48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直接受益。二是加强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给予中西部地区除市辖区以外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10元补助,地方财政也按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累计救助贫困农民1752万人次;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92亿元,用于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以及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农村卫生工作。2005年中央财政又设立了20亿元禽流感防控基金,及时实施了阶段性减免税费政策。
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县乡执政能力建设。一是转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方式。探索采用投资参股、专项贴息等形式,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2005年安排资金832亿元,吸引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4536亿元。近三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70.2亿元,其中安排资金169.47亿元支持改造中低产田695.16万亩。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创立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县乡执政能力建设。近三年来,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17870亿元。2005年除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4144亿元外,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达到7330亿元,比2002年增长82.2%。其中,地方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3813亿元,比2002年增长1.3倍,90%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补助资金150亿元,从2005年开始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地方通过自筹新增安排奖励补助资金108亿元,县乡财政困难加剧的势头得以遏制并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变。
支持推进相关改革搞活农村市场。一是支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2004和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分流富余人员50多万人,用粮食风险基金对安置“老人”给予了适当补助;“老账”已初步清理完毕,1998年以来新发生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已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剥离,并用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贴息;2005年绝大部分省份“老粮”已经基本处理完毕。二是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2005年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竞卖棉花亏损补贴272亿元,卸掉了棉花企业的历史包袱;对到期的供销社中央政策性财务挂账224亿元也研究了消化方案。三是支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运用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推动29个省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2004年和2005年已安排39.1亿元解决农村信用社开办保值储蓄业务利息支付缺口。
总体看来,在近几年的时间里,财政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支农工作力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奠定了基础,也为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摸索了一些办法。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财政部拟订了“十一五”时期财政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法》为主线,以推动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着力支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落后面貌,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十一五”时期全国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将不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新增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重点保障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朝着城乡统筹安排和统
一制度建设方向发展;在确保国债资金用于“三农”的比例不降低的同时,新增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三农”;逐步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重,并集中使用。通过上述措施,逐步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稳定的资金来源。
完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财税政策。一是完善和强化“三补贴”等财税政策措施。2006年安排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粮食直补资金125亿元,全部达到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全国直补资金总额预计达到142亿元;中央财政将增加良种补贴资金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范围,调整补贴重点;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对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二是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中央财政将专门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的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贴息、投资参股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财税制度。中央财政还将安排资金和制定财税政策,以推动环保型农业、生态型农业和节约型农业的发展。
建立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十一五”时期,将按照“两年实现、三年巩固”的目标,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2006年率先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8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该地区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地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免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到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不包括教师调资的因素,2006--2010年全国财政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二是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将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着重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支持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支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地方财政也将相应增加投入,农民缴费暂不增加;争取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基本覆盖全国农村。二是建立规范有效的农村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救助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进城农民工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办法。
支持扶贫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一是加大财政扶贫力度,完善财政扶贫机制。中央财政将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等扶贫重点工作,同时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三是完善支持农村防灾减灾机制,适当提高灾民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探索建立农业灾害救助和动物防疫有效支持机制,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救灾特点、反应快速高效、满足救灾需要的财政支持机制。四是调整土地出让金使用政策,防止被征地农民因失地致贫。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政策,适当提高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在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建立建设美好家园的政策引导机制。支持搞好村庄建设规划工作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开展村庄整治试点,重点支持解决村内道路、给排水设施、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推进“天保工程”,重点解决林业职工安置和森工企业转换机制问题。通过直接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359亿元,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将安排200亿元;中央财政安排“三奖一补”210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力争在三年之内使县乡财政困难状况有明显改观。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省以下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和管理权限,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同时积极支持“省直管县”的管理体制改革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妥善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同时加强审计,摸清底数,有计划有步骤地化解债务存量。
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开展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支农资金整合方案。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促进包括项目立项、选择、实施、竣工验收、后续管理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损失浪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直接送给农民。
关键词:农村水利;管理;形势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发展由过去只注重粮食产量向重视农产品多样化转变,由过去纯农业向农村工业化、产业化、商品化转变,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保障能力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水利工程的防洪除涝能力不高,农村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较低,不少城镇在排涝动力的配备上还是接照农业的排涝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等等。这一切,都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农村水利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1.1农业产业结构需要调整
原来农业生产主要追求粮食产量,以种植玉米、小麦、葵花为主,所配套的水利工程是为了满足粮食作物的生长需要.但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蔬菜、瓜果、苗木、花卉对灌溉、降渍和抗旱的标准与原有的设施不一致,其标准更高;而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市场化行为,一家一户生产模式缺乏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整,给农村水利的配套建设带来了困难。
1.2对水质要求更加严格
由于水产养殖业发展较快,对水源水质的标准要求更加严格。一旦水源污染、水质破坏,会影响到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也会影响到农民的利益。目前因水质不能保证所引发的矛盾相对增加,也影响到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的收缴。
2农村水利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农村水利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目标),利用“两大优势”(即水资源优势和水务一体化优势),确立“三个协调”(即安全、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四个体系”(即防洪保安、水环境保护、水资源配置和农业灌溉安全体系),发挥“五个方面作用”(即提高产业层次、提高安全可靠性、提高景观水平、提高水资源科学利用程度、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今后,农村水利建设的重点是防洪除涝、节水灌溉、河道清淤、灌区治理以及农村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推广有效益的技术项目,搞好技术示范工作。
2.1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实施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必要保障.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有利于解决农业面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是一项革命性措施,必须摆在农村水利建设的突出位置.要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完善防渗渠系配套,合理发展喷、滴灌工程,重点发展浅湿灌溉技术,有条件的地方对主干渠道逐步实现衬砌化。
2.2努力提高农田灌排标准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对农田灌溉、排涝、降渍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加强对灌、排、降技术标准的研究。今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灌排服务。同时,要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研究,以利于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发挥更好的作用。
2.3加大农村水环境治理力度
近年来,水污染带来的水环境恶化、水质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给水产养殖带来了负面影响,死鱼、死虾、死蟹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水土流失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农村水资源,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越来越显得重要。
2.4加快小城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随着农村城镇化、集镇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小城镇防洪排涝问题,特别是从抗御突发性暴雨受到的灾害影响来看,农村城镇的水利设施难以适应短历时暴雨的排涝要求,一旦发生较大的洪涝灾害,必将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2.5强化防洪除涝工程的管理
防洪除涝工程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加强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第一,要解决工程维护运行管理经费来源,一是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二是用足用好已出台的有关水费征收政策,三是对通过确权划界取得的水土资源或经营性资产,再通过出租、承包等形式获取收益。第二,要界定工程管理性质,对公益性工程的管理单位做到精简高效,其编制内人员经费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要做好管养分开工作,养护工作通过企业化、市场化机制操作,减轻管理单位的财政负担。第三,要研究制定排涝费收取使用办法,要根据当地工情、水情和种植养殖业及工业经济特点,研究制定排涝标准,提供优质服务;按照能源费、工资、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等核定排涝费,细化受益面积、保护人口、企业产值、种植养殖业等负担比例,由管理单位向受益个人、受益单位收取排涝费,由县及县以上政府出台政策,建立财政、集体(或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机制,解决排涝费用问题。
3对农村水利管理的主要措施
3.1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水利的认识
农村水利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没有防洪除涝基础设施的保障,就没有农业的增效、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的稳定。农村水利现代化也是整个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保持与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并适度超前。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装备农村水利,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的观念指导农村水利,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基础性的支撑保障,加快传统农村水利向现代农村水利的转变,实现农村水利的新飞跃。当前,农村水利建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但农村水利始终承担着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任,只要我们正视困难,多调查、多分析、多研究,并拿出切实的对策,就一定能够推进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持续向前发展。
3.2要加强农村水利服务队伍的建设
水管站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主要职能是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防汛抗旱,灌溉排涝,水资源管理,协助做好水行政执法和规费收缴,灌区建设和配套建筑物的运行管理,新技术推广等等。乡站人员事业经费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计划,并通过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再下拨到乡站。要实现事企分开,精简乡站事业编制人员。乡镇水管站要向制定规划、监督建设、经营管理转变,加大水利技术示范和推广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尽快实现公益与经营相分离、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科技和指导相协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面对历史罕见旱灾的重大考验,面对国内外市场异常波动的不利影响,全省上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强化措施,积极应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农业农村的好形势。当前全省农业农村正处在深刻变革的转型期、重大突破的关键期、加快发展的机遇期,农业基础仍然脆弱,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农民收入仍然偏低,持续增收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城乡差距仍在拉大,二元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2010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县域突破战略,做大做强县城和中心城镇,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统筹,强基础,抓改革,惠民生,确保粮食稳步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主要目标是:粮食生产正常年景下实现550亿斤,力争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力争达到10%;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县及县以下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和GDP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推动社会资源向农业农村集聚
1.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重大政策,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2.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积极争取国家新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
3.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干部抓粮、农民种粮积极性,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850万亩以上,高产作物稳定在5700万亩以上。落实好中央增加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助资金政策,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认真完成国家机械深松整地试点任务。继续安排五项重大增产技术专项资金,支持推广测土施肥、生物防螟、农田灭鼠、等离子种子处理、玉米地膜覆盖等五项技术6388万亩。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开展深松整地作业1700万亩,增施有机肥补贴100万亩。继续支持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扩大示范规模。
4.继续加大对牧业、林业、特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实施牧业三年攻坚战,认真落实好中央对生猪、奶牛、蛋鸡等各项以奖代补政策和畜禽良种补贴政策。加快建设15个省级牧业产业园区,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建设10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全省实现新建成15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以畜禽原种场和扩繁场为核心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爆发流行。支持畜牧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今年肉类产量达到450万吨,同比增长8%。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启动森林经营工程,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林地综合产出能力,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今年林业产值实现730亿元,增长15%。继续安排棚膜蔬菜建设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发展棚膜蔬菜,新增棚膜蔬菜面积7万亩。围绕人参、鹿、林蛙、食用菌等特色资源,加强科技攻关、管理整合和政策扶持,积极引进大企业、大资本,提质量、创品牌、增效益,尽快争取国家在人参、梅花鹿药食同源政策上的支持。积极运用股权投资支持人参产业发展,安排人参等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人参产业二次创业。继续实行鹿业补贴政策,支持鹿业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渔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
5.启动实施新增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从2010年起利用3年时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民外出务工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政策。巩固“吉林保安”、“吉林大姐”劳务品牌,集中打造“吉林技工”劳务品牌。推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工业集中区、商贸区、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吸纳农村劳动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春风工程”。着力提升外派劳务的规模和质量。加强对外派劳务企业和派出人员的政策服务和规范管理,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年全省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0万人。
6.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落实好国家鼓励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政策,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支持供销社系统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支持商贸、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经营网点。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范围。
7.认真搞好粮食收储流通落实好水稻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按照国家新的粮食标准敞开收购粮食,切实搞好国家和省级粮食储备。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收储粮食。积极争取国家支持,2010年完成新建仓容20亿斤。巩固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构建大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新型粮食购销体系。加快建设与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相配套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8.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村打破区域、行业界限,鼓励和引导各种资源向农业农村集聚。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村倾斜。大中城市要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企业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完善精神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定向免费培养等措施,引导更多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
二、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9.加快推进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和四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成投资80亿元,扎实推进十大工程29个项目建设。其中:引嫩入白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五家子灌区实现部分灌溉;哈达山水利枢纽土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3台机组并网发电,完成输水总干渠总工程量的90%;中部引松供水完成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干线工程建设;大安灌区完成输水总干渠和姜家围子泵站工程;老龙口水利枢纽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生态农业示范区完成土地整理工程任务,开展生态林、新能源、盐碱地治理等建设任务;节水农业示范区完成乾安旱作节水区和前郭水田节水区建设;农机化示范区实现大型农机具配套作业;农业科技示范区完成良种培育园、技术集成园、综合展示园基础设施建设。其它工程、项目也都要按照规划扎实推进。
10.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土地整理项目为基础,搭建土地整治平台,引导聚合各类资金,发挥整体效益,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推进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建设,扩大镇赉、大安、松原三个项目区的开工面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农民投工投劳和市场化运作,加快配套骨干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土地整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到今年底,累计开工建设面积达到200万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全面实现耕地“先补后占”,今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830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7250万亩。加快启动中部黑土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
11.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加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着力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农田排灌工程、蓄水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突出抓好16个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继续加大前郭灌区等11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力度。全部完成列入专项规划的1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重点抓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黑土区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0万亩。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2.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农田排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把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对应用旱作农业技术给予补助。
13.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实施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包括粮食、蔬菜、参茸在内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支持农业重大技术集成和示范应用,支持玉米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落实好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加强转基因育种研究和监管。加大对种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省内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积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集团,加快育繁推一体化。积极引入中储粮管理总公司,与省内种子科研单位、农业大专院校通过股份合作的形式,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种业企业集团。各市(州)农科院的新品种研究经费,列入所在市(州)财政预算。抓紧建设乡镇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整合各部门资源,继续支持开展“科技之冬”、“科技之春”和科技下乡等活动。
14.加强农机装备和气象服务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30个产粮大县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今年建设面积新增300万亩。启动实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程,建立新型抗旱节水农业耕作制度。加强农机管理、推广、培训机构、维修网点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农机推广水平、农机质量、安全生产能力。加快地方农机工业发展。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的常态投入机制,扩大人工防雹作业规模。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建立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15.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实施好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重大民生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供变电设施建设力度,突出加强边远乡镇、贫困落后乡镇变电所(站)建设和改造。启动农村田间电网建设。今年,新建和改造乡镇变电所(站)65个,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1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100个。
16.加强农业生态建设认真实施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落实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开展造林苗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落实好中央财政对林木良种生产使用、中幼林和低产林抚育给予补贴政策。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任务。启动吉林西部绿色生态屏障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实现全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17.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等扶持政策。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步拓展交易品种,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全面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及大企业等产销对接。推进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继续实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办好第九届长春农博会和中非农业合作论坛。努力培育名牌农产品。
1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搞好农业标准制定、修订,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和合作组织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测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建立检测报告制度。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机制。继续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对基地环检、产品质检、标准制定和挂标上市给予补助。
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统筹城乡发展合力
19.深入落实扩权强县政策省直各部门凡是下放的权力,要切实放到县(市),审批程序直接对县。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必须审批事项外,其它事项逐步由“审批制”改为“注册制”。为培养和增强县(市)自我造血功能,对现行向县(市)下放省共享收入的政策,继续延长执行。
20.加强工业集中区建设坚定不移实施投资拉动和项目带动,继续安排工业集中区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大规模的工业集中区,达到省里规定标准的,经考核认定,可按省级开发区管理,享受省级开发区的有关政策。要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优先保障工业集中区用地指标,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确保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及时投入建设。
2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继续安排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30户重点企业”投资补助、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基地建设。继续在税费、信贷、水电、土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龙头企业尽快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贡献奖评比表彰活动,营造参与、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鼓励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各地要积极搭建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对接。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今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实现2550亿元,同比增长18%。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域集聚,扶持县域发展资源加工业、现代服务业。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开展乡镇企业创业杯竞赛活动。
22.完善县域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安排县域突破工作考评奖励资金,进一步强化县域突破工作激励政策。继续落实县(市、区)党政正职领导稳定任期政策。采取措施鼓励优秀的县(市、区)党政正职安心基层工作,进一步拓宽县(市、区)党委书记兼任上级领导职务的渠道。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管,县级垂直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用,须先征求当地县(市)党委、政府意见。加快推进政务大厅建设,所有审批全部进入大厅办理,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实行软环境建设责任制,把软环境建设纳入县域突破工作考评体系。
四、着力改善农村民生,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23.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积极发挥大中城市对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发展小城镇上,要突出发展县城和中心城镇,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成为区域发展中心。百镇建设要适应农村城镇化发展规律,把工作重心放在培育壮大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上,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24.加快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重点建设1000个示范村,对全省现有行政村、国有农场、林区和矿区约10000个村级单位全面开展村屯环境整治。省里继续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补助。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示范村秸秆气化设施建设。落实部门建设责任和标准,在资金安排上实行打捆使用,集中向示范村投入。编制1000个示范村建设规划。省、市、县三级明确1000名领导干部、1000个部门单位、1000户企业,按照一对一、一帮三年不变的要求,对1000个示范村实行重点帮扶。继续实施万名村干部培训计划,2010年培训村干部2000名。
25.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今年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继续开展农村泥草房改造和林区棚户区改造。今年农村泥草房改造20万户,林区棚户区改造4万户。开展垦区棚户区改造试点。继续实施“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今年新增绿化美化村屯2000个。加快推进农户安全储粮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引导农民科学储粮、安全储粮。今年扶持农户新建安全储粮仓10万套以上。积极安排省级配套资金,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今年新建户用沼气池3万个。支持农村开发利用新型能源,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支持发展健康养殖、清洁生产,扩大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试点范围。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力度,重点抓好6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村社区开展服务和管理搭建有效平台。
26.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80元提高到120元;同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次均住院补偿比由35%提高到45%以上。加大农村医疗救助投入,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水平。增加安排专项资金,将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年人均760元提高到880元,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足额支付国家规定的保障费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妥善安排救灾资金,保障受灾农民的基本生活。
27.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条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重建校舍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全面完成农村乡(镇)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微机教学室建设任务。全部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乡镇卫生院改造和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进程。支持开展“一村一名医疗卫生专业大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扶持建设13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500个农村文化大院和3000个农家书屋。支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殊救助和全面开展优生工程。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广播电视、体育、通讯建设。
28.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开发式扶贫,新启动实施400个贫困村扶贫“整村推进”工程,今年实现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推进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积极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农民自我积累和自主发展能力。
五、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9.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启动配套改革试点。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巩固主体改革成果,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和评估师制度。逐步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
30.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深化农信社改革,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村银行机构网点建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用一年时间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继续强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改进农户联保贷款。继续开展扩大抵押担保范围试点工作,重点开展林权、农业机械、“四荒”等抵押贷款。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继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增加资本,积极到农村增设网点,开展“三农”贷款担保业务。充分发挥牧业贷款中心作用。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支持,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31.继续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放开农民进城落户限制,凡是进城农民有稳定居所、稳定就业岗位、稳定经济来源,就可以进城落户。
3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继续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计划。今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500个。
33.稳步推进土地确权和流转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三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托全省农经系统探索建立多主体、多形式参与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资金支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范围。进一步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3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化债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加快落实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县联合社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乡镇机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继续贯彻落实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切实保障农工负担减后不反弹,积极探索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办法。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规范农资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到2011年,县(市)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
35.积极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深入实施“开放带动”和“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投资拉动、项目带动,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建设。鼓励农产品加工出口,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域外、境外大型农业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到我省投资兴业。
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内,选择一两个县(市)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工作保障机制
36.加强农村工作领导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