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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范例(3篇)

栏目:工作范文

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范文

2011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保卫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中心工作任务,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森林防火和公安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获得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青年文明号”,局党委先进党支部,省森林公安局“集体三等功”。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正规化水平。一是与“公安金盾网”联通;二是开通了林业行政执法平台,完善了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案卷;三是推广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的《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账》,改变了过去的台账不全、不规范和登记簿不完整的现象;四是加大了对办公、办案经费的投入,新配备了电脑5台,打印机5台,相机2部,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通过市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新录用了一名民警,提高了森林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按照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鸟类的“候鸟”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违法野外用火的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500余人次,检查鸟类活动区域83处,检查饭店、农家宴35家,放飞活体鸟类86只,销毁网具180余具。***早报、半岛都市报和生活直通车记者随执法人员参加了专项行动,并作了相关报道。截止目前,共查处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21起,罚款36310元,处理违法人员21人,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三)坚持打防结合,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做好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和督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已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调度会议8次,到各办事处开展了4次森林防火大检查,编发防火通报4期。管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区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防火责任。指导各森林公园、林地承包经营企业和个人、有林单位、高校等,做好其权属范围内林地的防火工作,按照森林防火的要求落实管护人员、防火设施装备、防火措施等,做好火灾防范。防火期内,对各街道办事处、小珠山森林公园、理工大学等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完成整改11处,坚决做到隐患查不出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通过的目标。

2、抓基础建设,提高防控能力。按照《***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继续加大对森林防火的投入力度,火灾防控能力再上新台阶。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今年,全区重点加强森林火灾预测预警、扑火装备、交通通讯、监测了望、林火阻隔等设施建设,新建护林房14处,新购进风力灭火机83台,对讲机180部;新修建防火通道69.8公里,硬化道路15公里;及时更新防火装备为全区护林员配发扑火服1100套,金属探测仪100把。截止目前全区共有护林房160处,了望台13处,对讲机443部,风力灭火机580台,水枪180支,2号工具4145把,防火通道150.9公里。二是队伍建设方面。下大力气,狠抓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每支队伍人数由15人增加到25人,承包山林面积500亩以上的单位比须建立不少于10人森林消防专业队。目前全区专业队伍达到17支,其中,区办事处7支,营林单位单位10支,总人数达到275人。成功举办了全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与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培训班,邀请国家林业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专家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组织区、办事处和石油储备库共8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出动应急防火车12辆,采取以练代演的形式,在灵珠山办事处西阿陀社区南山打烧隔离带4公里。

3、注重防火宣传,营造良好防火氛围。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制《森林放火条例》和扑火安全卡通宣传画1000套共计8000份,印刷《***区森林防火通告》、《山东省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各1000份。邀请区电视台对冬至、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生活直通车》为清明节森林防火制作了一期专题节目。购置自动感应智能防火宣传警示器40套,安装在主要进山路口,有行人经过时,自动播放预设森林防火警示音频;新设立100多块统一规格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制作500多幅彩色旗布置在重点进山路口,旅游沿线和山林边缘的防火标志牌进行重新粉刷,对进山旅游人员、群众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4、抓措施落实,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区森林防火管护队员的责任区域、通讯方式绘制在地图上,管护队员的责任范围一目了然,避免了发生责任事故后的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对重点林区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在重要进山要道路口增设检查站30处,按标准配备了检查人员和防火设施,严禁群众带火种入林。三是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对人为纵火嫌疑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排查,并要求有关街道、社区采取相应措施,化解矛盾,严密监控。

5、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抓好火案查处。全年共接处森林火灾报警32起,扑救森林火灾28起。支援胶南市扑救森林火灾2次出动专业队员120人,支援平度扑救大泽山森林火灾1次,出动专业队员30人。每次发生火情后,我们及时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依法调查处理森林火灾,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5起,其中1人受到刑事处罚。

二、森林防火和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森林防火压力大,任务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已经建立的办事处专业队队伍标准不高,人员流动性大,导致扑火能力低,扑火安全意识较差;三是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办公、办案条件还达不到基础公安机关标准要求,执法办案能力还不够强。

三、2012年森林防火和公安工作思路

2012年,我们将继续围绕森林资源保护这一中心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基础建设,严格防范管理,强化应急处置,保护林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考核和奖惩兑现;二是认真谋划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立项选址,做好与电信运营商的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创新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新机制,及时储备和更新森林防火物资,确保扑火物资供应,全面提高我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二)抓好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统一标准,管理好区和办事处的7支队伍,重点抓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扑火实战技能和快速反映能力,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安全、高效、快速地扑灭森林火灾。

(三)继续抓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一是严格内部管理,坚持不懈地抓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强化内外监督,培养民警的优良作风,抓好民警绩效管理考核,严格落实奖惩;二是加强培训,按照公安部民警培训要求,每年对全体民警轮训一遍,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三是根据林业工作的季节特点,继续开展林业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春秋季护鸟专项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和侦破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充分树立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四是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进一步规范执法基础台帐的使用。

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范文篇2

林内杂草较多,林又极易燃烧,所以,森林防火的任务十分艰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改革稳定大局,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稳定发展。要求各村委及企业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把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预防为主,严格依法治火

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要把控制野外用火行为作为预防工作的中心环节,杜绝烧荒、烧地堰,上坟烧纸、林内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对入林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检查收缴火种,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要重点防范,死看硬守,确保万无一失。有林区的企业、村要共同建立完善森林巡查队伍,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特别在春节、元宵节和清明期间,各村要安排人员,在各要道口严格把关,在重点地段加强巡逻,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社会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意识教育。林区各村委及企业要在入林的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凡损坏的要修复好。在人员经常出没的林区要张贴护林防火标语口号;发挥村广播作用,经常在广播里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尤其在节日期间,用广播宣传提醒村民上坟时注意防火。各村委及企业要加强对干部群众职工防扑火业务和安全自救方法的培训,以减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进入防火关键时刻,各村委及企业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勤制度,遇有火情,要快速反应,科学指挥,把森林火灾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并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森林防扑火设施设备建设

林区各村委及企业要按照市、镇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森林防扑火设施,配备森林防扑火设备,有计划地建设完善护林房、了望台(哨)、检查站等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并对已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高森林防扑火能力。

五、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

要全面动员各级护林防火组织和护林人员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当前的护林防火工作。一是镇森林资源管护队要坚持上岗,各负其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二是各村委及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三支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三是各村有关单位要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做到组织、机具(根据人员配备铁锨、扫帚)、通讯、车辆、保障五落实。发生森林火情后,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迅速准确地上报各种火灾信息,并严格执行火情信息归口管理制度。物资准备情况镇政府组织专人到各村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六、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和报告制度

及时掌握火灾动态,镇护林防火办公室和各村委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休息日要实行轮休,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镇护林防火办公室(电话:),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范文

一、我区森林消防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我区林业用地面积达106.33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48.44万立方米,毛竹总株树为2582.23万株,省以上重点公益林45.98万亩,森林覆盖率69.5%。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区西部山区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农民生活方式逐步改变,林内可燃物也大量聚增。20__—20__年,全区分别发生森林火灾(情、警)41起、56起、99起,森林火灾发生逐年上升,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对我区的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近年来,区政府越来越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在森林消防工作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防火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成了省、市森防指对我区的各项考核。

1、强化领导,逐步落实责任。我区不断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逐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一是从乡镇长(街道主任)、村(居)委主任、校长及护林员,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步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确保在防火警戒期做到山有人看,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二是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人员对我区森林消防工作进行检查;三是相继制定和完善了《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森林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各村、居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将以上相关内容纳入本村、居的村规民约。

2、大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利用农民信箱、新闻媒体、网络、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城镇农村,广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二是电视台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森林消防重点时期在黄金时间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在森林公园、景区、进入林区主道口等重要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宣传立体卡通;三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监督,针对农村老年人、小孩、痴呆人员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通过老人协会、中小学校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

3、完善预案,实施科学扑救。重视森林消防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应急处置管理:一是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__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__区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建立区域联防机制,相继与周边县、市、区及有关乡镇、林场建立了3个联防区,联防区设有专门的指挥机构、扑火队伍,克服了由于行政区域的不协调而扑救森林火灾难的弊端。

4、完善装备,逐步改善设施。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90多万元建成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二是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配合全区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程,制定规划逐年建设,近三年已建成175.77公里;三是加强装备设施建设,争取国家、省、市森防指的支持,先后配备了197台风力灭火机、37台油锯、63支水枪、8500把二号工具和2台6组高压水泵。今年,我区配备了一辆消防指挥车和一辆消防运兵车,另投入30多万元购买消防器材。

5、突出重点,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指挥体系建设,设立区级森林消防指挥部,19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长潭水库管理局设立森林消防指挥所,有森林消防任务的340个村设立森林消防指挥小组;二是加强防扑火队伍建设,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分别建有管火、扑火两

支队伍,按照各自防火责任区和工作职责,履行森林消防任务,有些乡镇、村执行了护林员执证上岗制度;三是加强与人武部、武警的合作建设,于20__年积极协助武警完成了武警森林消防队的组建。目前,全区共建有区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级民兵武装应急森林消防队和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等各类森林消防队389支,实行区乡森林消防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不脱岗漏岗,确保上下联络畅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区林特局领导哪里有火险就去哪里指挥扑救,并且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乐于奉献、“拉得出、打得响”的高素质战斗队,多次帮助各县市区扑救森林大火,受到省市防指、各兄弟县市区的高度赞誉,为森林消防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我区森林消防工作中存有一些不足之处:

1、三个不利因素增加了森防难度

一是生产生活习俗有待转变。由于我区群众生产性用火习惯根深蒂固,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屡禁不止,加上“清明节”明火上坟这一独特的民俗,拜坟祭祖、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习俗很难从根本上转变,一些地方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布防、巡视、检查、处理,人为火源防不胜防。

二是气候条件不稳定、林相结构较单一。__局部地区干旱少雨现象频频发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从我区森林林相结构来看,全区森林以针叶树幼中龄林为主,森林结构较单一,火灾自控能力低,易燃性极强。目前,我区森林资源显著增加,林下植被和枯枝落叶越来越多,极易被点燃,如果对火灾防控不力,极易蔓延成重、特大森林火灾。

三是相关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有些乡镇街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将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和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范围;村级责任不足,虽然每三年乡与村签定了森林消防责任状,但乡镇对村级的考核办法很少。

2、两种认识不够到位增加森防隐患

一是一些干部对森防缺乏足够认识。有些干部对森林消防形势估计不足,危机意识不强,存在着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有些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导致资金投入不足、防火机构不健全、消防监督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特别是对区政府明文规定的清明节期间禁止明火上坟,一些乡镇禁止不力,有些乡镇街道甚至不执行区里的规定(主要是其领导认识不到位),导致该乡镇街道设卡巡查成为摆设,鞭炮、纸钱、香烛管理失控。有些单位工作人员(甚至党员),公然与政府倡导的“严禁明火上坟”相违背,甚至与设卡巡查人员对抗,态度极其恶劣。

二是群众对森防的认识仍不足。群众的扑火积极性不高,在扑火过程中,很多群众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让救火人员快点救火,自己却袖手旁观。更有甚者,救火人员让他们帮忙把后勤物资(食物、水等)送到救火前线去,他们却坐地起价,跟救火队员谈起报酬。

3、资金投入不足成了制约森防工作的瓶颈

一是林相改造经费投入不足。我区森林林相改造势在必行,但从资金投入情况看,这几年财政用于林业建设和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虽然不小,但林相改造的资金需求与投入仍然差距很大。

二是防火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受资金限制,防火阻隔体系建设滞后,不适应预防和扑救较大森林火灾的需要;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滞后,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极为不利;监控设备缺乏、林区便道不畅,难以满足森林消防的需求。

三是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不够健全。目前我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无专门编制和专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效率;巡山员工资待遇低,有的乡镇街道不能及时兑现扑火队员的扑火补贴,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在规范津补贴后取消了扑火补贴,这些都影响队伍的扑火积极性;乡镇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不强,全区有389支森林消防队伍,虽每年培训,但因组织管理松散、队员流动性强、扑火装备相对落后,不能满足繁重的森林防扑火任务,有些时候,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已到达火灾现场,乡镇一级的消防队才刚召集好人员,姗姗来迟。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半专业消防队员和村义务消防队员未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三、对我区今后开展森林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

我区的森林消防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应当引起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确保我区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体建议:

1、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区、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消防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消防设施建设、明确森林消防工作职责、搞好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我区应当建立和健全各级政府森林消防工作首长问责制,在全区政府系统中进行联动,痛下决心,全面禁止明火上坟,严格落实责任,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动手、百姓共响应。

2、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森林消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消防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消防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森林消防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3、加强森林消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森林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复杂,加强森林消防工作机构建设极其必要。建议区政府落实消防办专门编制,配备专职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我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素质高,扑火能力强,建议增加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临时编制来扩大队伍,配备先进装备,并将其打造成能够应对地方消防、抗洪救灾、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的一支全能队伍,与武警、消防、公安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增加他们的力量。对于乡镇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继续加强培训和演练,加强扑救能力。

4、加大森林消防资金投入力度。森林消防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建设森林消防指挥中心和林相结构改造以及森林消防宣传、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火灾扑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森林消防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我区应当对上述森林消防工作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而且不挤占职能部门的原预算额度。对于工作人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节假日森防值班补贴、相关人员通讯补贴等不纳入规范津补贴范围。

实际工作表明,巡山员制度对森林消防的作用非常关键。我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和非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多、分布广,巡山员任务繁重,建议区政府提高巡山员的工资待遇,落实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巡山员作用。

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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