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答:现行《条例》是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2003年、2008年国务院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发生了变化。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发生事故较多,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等。三是执法实践中反映出现行《条例》的一些制度不够完善,如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规定不够明确,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与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完全适应等。这次对《条例》进行修改,就是为了适应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有效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问:修改后的《条例》是怎么体现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变化的?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把现行条例中提到的“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统一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是把现行条例关于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的规定,修改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是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考虑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为了促使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条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问: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主要出于什么考虑,是不是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都要取得许可证?
答:现行《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得比较充分,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得原则。实际情况表明,使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其危险程度不亚于生产危险化学品,这方面的事故约占全部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四分之一。为从源头上进一步强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这次修改中确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
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都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很多,使用数量、使用方式及危险程度等差别也很大,所有使用单位都取得许可证,既不可行也不必要。因此,《条例》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发放范围确定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符合实际情况,抓住了重点。至于使用数量达到多少需要办理许可证,由于各类化工企业情况差别很大,很难在《条例》中作出规定,《条例》授权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使用量标准。
考虑到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有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这些企业按照规定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为避免重复发证增加企业负担,《条例》明确规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工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问:在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方面,《条例》作了哪些修改完善,经营许可证制度还继续实行吗?
答:实践证明,现行《条例》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比较可行。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这次修改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将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范畴,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同时进一步严格了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还要继续实行。所不同的是,这次修改下放了许可证的审批权限,这是考虑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数量很多,都集中到省级或者市级政府部门办证,有关部门负担重,企业办事也不方便,而且目前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机构设置上也已经健全,能够承担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的责任。
问: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能不能在运输始发地公安机关办理,办证时限有没有明确限定?
答:按照现行《条例》规定,托运人只能到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实践中不少托运人的住所在运输始发地,为了办证不得不来回跑。为解决这个问题,这次修改《条例》时明确规定,托运人也可以向运输始发地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针对一些运输企业提出的办证没有时限要求,有时办理时间较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审批的时限,最长不能超过7天。
问:哪些危险化学品允许通过内河运输,哪些不允许通过内河运输?怎么保障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关键词:高校医学实验室;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措施
1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分类
1.1危险化学品
在医学类院校实验室所使用的各类化学品中,其大部分都是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去其具体的分类如下:(1)爆炸品。首先可能是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如高氯酸铵等;还有是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但是其是具有燃烧危险的,如二亚硝基苯等;(2)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常见的有易燃气体、有毒气体和不燃气体等,如氮气、氧气和乙炔等;(3)腐蚀品。常见的如硫酸、硝酸等酸性腐蚀品和氧化钾、氢氧化钠等碱性腐蚀品。
1.2易制毒化学品
在我国教育部们所颁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现阶段最主要的有24种易制毒化学品,而在我校的化学实验室中,常使用的有三氯甲烷,乙醚,甲苯,等。为了避免这些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到非法渠道中,并做好对它们的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对于这些易制毒化学品已经采取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办法。
2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异同
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都是属于化学品的,并且危险化学品具有很大的危险性,那么这些化学品的相关从业者就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使用方法、应急救援以及卫生防护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而在购买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时,也必须要遵守以下的程序。(1)购买危险化学品时,高校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并在得到审批允许后,在经销商处购买;(2)需要购买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先向本校实验物品供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预算表》,之后实验物品供应管理部门就会根据这一预算表统计出易制毒试剂类别和数量。然后相关人员应登陆网上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要购买的试剂品名、规格、购买负责人详细信息、姓名、地址、身份证、电话等,并在系统上上传供应商的详细信息和签订的供销合同;最后就是要等待公安部门的审批了,如果审核通过了,公安部门就会下发易制毒试剂的备案证明,并将此备案证明转给产品供应商,之后供应商才能够合法的购买高校所需的易制毒试剂,购买完成后送交给学校的实验物品供应管理部门,再由这一部门根据前期所填写的预算表统一发放给各个实验室。
3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作是必须要由专业的运输企业负责的,并且企业还应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质,负责运输危险化学品工作的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要具备上岗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同时他们也应熟悉所运输的这些危险化学品的的危害性和性质以及出现意外时的应急救援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必须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应急处理设备。
而在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运输管理工作时,上述所介绍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要求都是包括在内的,同时托运人还必须向化学品运出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是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的购买和销售合同,所购买化学品的货主的营业执照,要同时具备复印件和副本,还要包括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必须提交自身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只有在获得了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许可证后,才可进行相应的运输和管理工作。
4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的库房管理
在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问题是最突出的问题,其与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人员的安全都是有直接的联系的,因此,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认真的对待这一问题,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如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将安全隐患都消除在萌芽之中,从而避免经济损失,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在将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回来后,应统一交到高校的库房进行存放管理,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管理类别分类进行存储,当这些化学品有出库或是入库等行为时,应对其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录入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
应严格的遵守高校所制定的规范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料、双人收发、双锁锁门和双本账目,当有出入库的记录时,应立即记录到台帐中。如果实验室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那么应先由所在学科向学院提出使用申请,并说明使用的用途、种类和数量,主管领导审批并签订审批文件后,领用人才可以拿着审批文件去库房领取相应的化学品,领用的过程应进行详细的记录,之后才可以拿回实验室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库存地点、种类、数量以及使用情况等内容应向高校所在区域的公安部们进行备案。
医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进行集中采购并且统一的进行管理,对其使用、存储和保管等每一个环节的内容都应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能够科学合理并且合法的使用这些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避免这些化学品被非法使用或是错误使用等问题的出现,同时也防止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到非法渠道,真正的做好对这些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在高等学校的各类安全管理工作中,其中一项关键内容就是对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医学类院校的科研教学和专业教学中会使用到大量的化学药品,那么高校自身就应充分的认识到有效管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重要性,建立更为完善的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运行体制和管理规范,健全相应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制度,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这样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才能更好的为医科大学相关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服务。
参考文献
[1]周德华.高校化工类实验室及库房的安全管理[J].实验科学与技术,2011.
[2]刘传宝.加强高校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2.
[3]杨慧.浅谈易制毒化学品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9.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定量分析
科研机构和学校实验室是危险化学品应用最频繁的场所,所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建设也成为高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关系到生产商品的质量检验和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近几年来,国家对化学产品的应用也是做出了许多方面的规定和限制。同时,对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1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数量众多,品种繁杂,性质各异。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实验室运用较多,专业型人才集聚,学生群体人数众多,因而,安全管理更应该侧重此类地方,并对此类地方进行定期安全排查。
通过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指那些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我们人体、设施、环境等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化学品、腐蚀品等8大类)提出了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健全实验室各种试剂应用、仪器安全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并对实验室进行统一的安全评估,从而避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地实验室各种危险事故的发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改进,有效地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环境的污染。
高等院校实验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繁多,而且性能各异,有时候存储的地方又很分散,使用的人员也比较多,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其中,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以及化学品的流通使用是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管理不当,就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对此,我们国家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等等,从法律上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存放。
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
科学的评价是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前提,在不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还需要我们加强对化学品危险程度的科学评价。
安全评价是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科学、系统地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有利于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可能事故风险,从而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2004年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成为危险化学品等5类高风险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该条例的实施将安全评价工作纳入了法定程序。同时,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有3款规定了安全评价,其中的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审批前安全评价做了详细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也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做了规定。
安全评价的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现场检查和评价,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后已符合要求,最后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是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工程、系统的技术资料,同时也要了解危险化学品泄漏后的紧急防范措施。现场的检查和评价,主要是根据被评价的工程、系统的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工程、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企业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直至符合安全要求,最后编制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价,主要目的是可以系统的从计划、设计、制造、运行等过程中考虑那些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问题,找出其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对潜在的事故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求算出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还有在装备试验、使用前或合同完成时,对可能会存在的危险进行评价,以便对考核已判定的危险事件是否消除或控制在相应可接受水平,为所提出的消除危险或将危险减少到可接受水平的措施所需费用和时间提供决策支持。
3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及其危险、有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的方法。安全评价方法的应用可以说是安全评价的一个关键过程,直接关系到安全评价的深度和准确度,对评价效果有直接影响。评价对象、目的、时间要求的不同以及所获取资料的差异等,都可能导致所选用评价方法的不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培训教程》,其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采用了安全检查表、火灾爆炸毒性危险指数评价、系统安全分析(包括如果……怎么办、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等)等方法,可作为定量风险评价的基础。
定量安全评价方法有两类:一类是依靠长期积累的故障数据,计算出故障或事故概率,进而计算出风险率,取得以量表示的系统安全性为基础的评价方法,如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另一类是以单元物质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性为基础,结合工艺过程危险性,计算出单元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进而提出安全的对策措施,使系统危险降到最小程度;目前国内比较常用的指数法有美国DOW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日本劳动省化工厂安全定量评价法和英国蒙得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法等。
4总结
危险化学品也是我们生产生活必须要用到的东西,完善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定量评价,对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企业生产过程中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始终坚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进一步完善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让化学品的合理应用有利于国计民生。
参考文献
[1]李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防范措施[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