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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管理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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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管理范文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根据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关于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市政法七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自去年六月以来,我区陆续开展了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具体体现在:一是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有关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对全区高层建筑逐栋进行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区已验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165栋,其中超过100米高层公共建筑2栋,超过50米高层建筑76栋。三是整治效果比较明显。在摸清全区高层建筑底数的基础上,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每一栋高层建筑进行了全面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7份、《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4份,整改火灾隐患300余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件,罚款4万余元,有效地整治了高层建筑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四是宣传教育的手段丰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在所在建筑内的醒目位置张贴了消防安全警示标语和宣传漫画“三提示”图片。各有关单位进一步丰富了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五是综合作战的能力增强。区公安消防支队及时启动防消联勤机制,对高层建筑灭火设施、消防车通道及扑救场地等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处置程序,提高了部队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的综合作战能力。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当前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设施不到位。城区九十年代的建筑,普遍存在消防设施应设未设、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以及建筑因后期改变使用功能而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等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建筑虽然按要求安装了消防设施,但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善,甚至无人管理,致使设施残缺不全、无法使用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部分高层建筑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在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满庭芳小区B栋等三栋高层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落实难,火灾隐患整改资金落实难。在全区高层建筑中,部分高层建筑由于属于多业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维修资金难以落实,同时,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无统一的管理人员,导致小区内消防管理滞后,消防设施无法及时保养,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四是高层建筑业主和使用单位对高层建筑本身潜在的隐患认识不足,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五是高层建筑周围环境不利于灭火工作有序进行。有的高层建筑四周空地平时停靠车辆多,摆摊设点多;有的周围栏杆、高空电线多,还有的乱搭乱建临时设施,导致火灾扑救时消防车辆无法靠近消防水源处,登高消防车辆无法向起火建筑停靠和操作。六是相关部门参与不主动。少数部门未充分领会新《消防法》中“部门依法监管”的深刻含义,不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同时,高层建筑具有结构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非常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今年“1?2”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2?9”央视新址主楼的配楼发生的特大火灾就是典型的例子。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书记5月18日在全市政法稳定工作汇报会上交办的政法七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市委、市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的工作。7月24日上午,市政府又召集全市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作进一步的强调和部署。为此,区政府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明确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利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专项行动。因此,我区各级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凡是我区涉及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五落实”(时间、地点、措施、责任人员、经费),强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增添举措,健全机制,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在预防、关键在落实责任。因此,全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防范重于救灾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灭火救援与整治火灾隐患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举措,健全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高层建筑预防火灾的能力。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十分重要,都要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政府统一领导,要求我们各有关镇(街)在这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要真正统一起来、领导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镇(街)领导尤其是在座各位分管领导,一定要牵头整治、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全部消除。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和系统行业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今天参会的区级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已经有关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要不折不扣、坚决有力地执行好、实施好。

(二)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上下功夫。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区公安消防支队前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对整改难度小的一些隐患也进行了整改。接下来的重点就是要强化整改举措、切实消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区政府对全区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一一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下一步,各责任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对产权明晰、责任主体明确的建筑,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督促其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对多产权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建筑、历史年代久远的建筑,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建设等部门负责落实牵头单位,落实整改经费,实施整改;对室外供水管网及室外消火栓存在问题的,水务部门要协调自来水公司加以解决。二是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设在高层建筑内,违反强制性规范设置的歌舞娱乐、休闲保健、游艺场所和工厂作坊、仓库、网吧等存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实施关停。要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

(三)要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有效预防火灾、减轻伤亡的关键环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内,每栋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都要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习,使广大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要在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上下功夫。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其实就是消防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正规化,就是用统一的、规范的模式对单位实施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以达到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主防范的目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的原则,强力推进,大力实施,使我区每一栋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都规范有序,每一个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都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着力形成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自我整改、自我完善的机制,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的火灾防范能力。

(五)要在加强消防保障和救援工作上下功夫。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保障需要,确保安全”的原则,专题研究,认真解决,有针对性地配置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器材装备,建立与高层建筑发展相适应的消防装备体系,不断加大对高层建筑救援装备器材、防火监督设备配置及通信指挥系统建设的力度。消防支队要在年前完成全区所有高层建筑的三维灭火救援预案,特别是对50米以上的在建高层建筑要逐月制订动态的灭火救援预案,不断强化对本区域内情况的“六熟悉”,并逐一进行熟悉和实战演练。要按照社区、小区、单体建筑三个层次,逐一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战术训练,深入开展技术攻关,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战例研究、教学研讨,并成立专家组,强化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有效增强处置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持久战役,需要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督促检查,确保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高层建筑消防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指导、督查、情况上报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落实专门人员,制订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实施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能职责,形成联动机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不仅仅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在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间一定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不推诿扯皮,要形成合力,形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预定工作目标的实现。区公安消防支队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修订和完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水平。区国土房管局对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核发国土房管证,并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公房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区建委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贯彻执行消防规范标准,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高层建筑,严禁投入使用;加强对高层建筑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依法惩处,对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否则一律不得批准其开发或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区规划局要将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作为规划审查的重点要素,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负责查清高层建筑周边违法建筑,督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拆除,确保规划消防车通道的落实。区水务局要指导自来水公司维护高层建筑公共供水基础设施,确保应急水源供应和供水设施完好。区市政园林委要会同公安交警、消防等管理部门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区安监局要将各单位、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纳入综合监督内容,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积极进行协调和监督。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作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范文篇2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中;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高层建筑施工的特点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我们定义的高层建筑通常是指:高度达到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者总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不确定因素较多,存在火灾隐患较多,同时,逃生困难与施救困难,使得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显得更加重要。

二、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施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调查显示,许多建筑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不少建筑施工现场都雇的是农民工,甚至没有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就进入施工现场。他们缺乏专业的技能,更没有较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得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同时,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或者项目部基层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意识较为缺乏,最终导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下,进而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

2.2、建筑施工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时高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然而,有不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一些消防安全上的盲点。例如,一些施工单位受工期影响不断赶工程进度,一味地追求利益最大化目标,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如用火违章,电气电线线路违规接拉,没有及时开展防火防灾监督工作等。

2.3、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查制度不落实

现代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公共建筑,其内部都会设置多种消防安全设施,一般都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联动系统或者防火卷帘操作系统等。若要确保这些设备时刻处于安全工作状态,则需要定期维护,做到预防为主,并建立与健全相关检查制度。然而,许多高层建筑的安全消防管理并没有设有固定的检查维护人员,消防工作主要由产权单位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根本没有去定期维护、检查、操作上述各种消防设施,不符合当今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三、高层建筑施工必须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痛定思痛,为防患类似事故重演,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高层与超高层建筑施工特点及其消防安全措施的特殊性,提出如下三点处理办法及建议:

3.1改进传统施工工艺,使用阻燃型保温材料、阻燃型安全网

淘汰易燃材料,开发新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施工安全防护网;改进传统施工工艺,推广施工新技术。这是一项从源头上消除高层建筑防火隐患的最有效途径。确保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最好的办法是预防,使用阻燃型保温材料、阻燃型安全网(聚乙烯密目网),同时改进传统施工工艺。

3.2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是世界性难题,至今无任何有效的办法,重点还是要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结合我国目前高层建筑施工的特点,我认为主要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善现场不良作业环境两个方面来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把防火工作做在平时,采取防控措施,消除现场安全隐患,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与结构功能和使用安全。

3.2.1建立有效的防火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防火管理制度,例如火险报警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在施工区限制吸烟及火源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置专库,隔离存放,专人管理等。

3.2.2按规定动火作业,做好防火应对措施

动火作业按规定办理,电焊作业人员持证操作,现场配置有效消防设施和防火应对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作业前要检查现场环境,下班时要检查焊割现场是否残留火种隐患。发现隐患并加以及时处理解决,严防违规冒险作业。

3.2.3施工现场防火设施设备齐全

施工现场应按施工总平面图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现场消防器材充足,消防设施完善,建筑材料及杂物有序堆放,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灾,扑救方便。

3.2.4消防给水正常

高层建筑施工期内,消防水源及管路、出水嘴设置必须到达顶部施工楼层工作面,并确保加压水泵扬程达到有效高度,现场设置储水池及抽水自动调节控制开关装置。

3.2.5用电装置和电气线路符合规范

施工机械及照明使用的各种临时用电装置与电气线路和配电箱(柜)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破损电气设备材料,胶质线、花线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场所。各种电气线路不准私拉乱接,不得拖地或与金属物、易燃易爆物接触,应按规定采取保护措施,电气故障应及时检修排除,确保绝缘或接地良好,防止漏电、短路起火。

3.2.6提高警惕,多方合力抓消防安全

作为施工单位应改进经营管理,编制含有火灾事故内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员工交底、教育并定期组织演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花大力气落实整改,政府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依法治理,并出台一些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举措,支持与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3.2.7其他防范措施

在建建筑物内及仓库间严禁住人、做饭,严禁吸烟、生火采暖;高层建筑必须设置消防应急通道;强制推广使用阻燃材料及阻燃型安全防护网;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建筑施工单位经常举办消防知识培训,提升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公众安全避险和自救逃生能力是防范火灾事故和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原则。

四、结语

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我们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时刻防范,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及检修,施工人员时刻自律,依法施工,有效的将危险因素控制在最低。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消防隐患关系着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等,一旦发生火灾其经济损失及人员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切实在施工工程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进行。

参考文献:

[1]马伟明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及预防[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08)

[2]王涛浅析中小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J]-山西建筑2011(22)

[3]张清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J]-安防科技2011(07)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A

前言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包括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商住房)、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不但在高度上与普通建筑有明显的差别,而且结构和功能复杂,如果发生火灾,那么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是巨大的。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1.1建筑火灾蔓延迅速

高层建筑的设计,竖井管道多,如疏散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等,如果防火分隔或者防火处理不好,一旦建筑内部发生火灾,其火势就会顺着竖井不断向上迅速蔓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建筑中的竖井起到了烟囱的效果,形成立体燃烧,其次,高层建筑受风力影响大,高度越高,风速越大,火灾扩散的速度就越迅猛,另外,高层建筑往往要求智能化程度高,内部的强弱电线路复杂,电器设备较多,增加了建筑因漏电短路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1.2火灾中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的特点:

1)层数较多,垂直疏散仅限于疏散楼梯,通道有限,而且垂直疏散距离较长,从各楼层疏散到地面或者其他安全场所所需要的时间就相应地延长;

2)人员比较密集,发生火灾时,人的本能恐惧心理和求生欲望强烈,极易发生拥挤和堵塞现象;

3)发生火灾时各种竖井拔气力大,烟囱效应明显,火势、烟雾向上蔓延快,进一步增加了疏散难度。

2.现阶段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

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整个高层建筑的设计与施工全寿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尽管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与审核规定,在实际的设计施工操作中,仍存在着大量导致消防隐患的不利因素,成为当前阶段我国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

2.1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管理工作不完善

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在建筑防火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的消防检查中经常出现高层建筑消防内部设施只是流于形式的情况。大量的内部消防设施常常处于闲置甚至没有接通水电的状态,并且设备的开关与阀门也常常处于关闭状态。长此以往导致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由于配件老化而失去使用性能。大大提升了建筑内部的消防隐患。另一方面,在高层建筑装修施工时,常常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消防通道一旦被废材占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将会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同时,由于建筑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在建筑施工现场同时也存在建筑材料随意堆放、遮挡通道的现象。另外也有灭火器等材料失效这类问题的存在。

2.2消防设计不规范

各地消防管理部门监督人员在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时发现,有些建筑设计人员在做防火设计时未加以足够重视,未严格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比如,高规中对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规定,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但有些设计人员图简便,或者受建设方要求,减小消防水箱容量或者干脆不设计消防水箱。还有某些高层建筑存在先天不足,公共通道内未设置消防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楼梯间宽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有的高层居住建筑为了经济利益或为了节约用地,随意加大建筑密度,导致消防通道狭窄,消防扑救面被占用,影响了整体消防工作。

2.3消防维护管理工作职责不清

当前,高层建筑的消防维护管理工作比较混乱,有些职责划分不清,造成推诿扯皮现象。包括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在内的相关各方对于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清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配备有不到位的地方;消防设备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意识不强,致使前期投资的消防设施出现损坏等现象,形同虚设;有些高层建筑从属产权多、应用范围广、消防管理分散,管理责任制核心不确定,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各自为政,都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最终导致整个高层建筑的防火系统失去应有的预防、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作用。

2.4消防审核部门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在实际的高层建筑审核过程中,往往存在着由于消防审核人员综合素质不足而导致消防安全隐患。一方面,建筑项目审核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在高层建筑审核的全过程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建筑审核类人员。管理方面松懈零散。另一方面,建筑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也有待加强。建筑工程开始施工的一段时间里,审核项目的工作量十分繁多,极易产生计算错误或数据遗漏。这种情况下对于建筑消防审核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更高。如果在审核计算上出现较为严重的失误而未被检查出来,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人员与经济财产损失。在建筑施工期间这类问题也严重影响着工程施工进度。

2.5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

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现阶段我国设计施工消防管理单位面临的普遍问题。建筑用材的存储与堆放、建筑内置消防系统的管理、消防审核人员素质的提高等等这类直接影响建筑高层消防安全的因素,都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在合理有效的制度的控制下,才能带动全建筑行业消防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而现阶段的规范中对于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主体、监督流程以及相应的监督手段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与规划。在实际的现场操作中,往往存在监督工作随意、管理松懈甚至管理误区等情况发生。设计与施工单位对于消防监督管理不够重视,管理随意化、不规范。消防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行。施工现场经常呈现出一种混乱化、无序化的不良状态。建筑垃圾废材随意堆放堵塞消防通道,内置消防设备的检查和养护不到位,严重的影响了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同时,法规条例的不完善也体现在监督管理职责不清这一点上。

3.针对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3.1加强消防行政审批力度

消防行政审批力度的增强对于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审核部门人员的数量与综合素质都要有相应程度上的提高。实际的审核操作中,要致力于改变传统的仅仅由消防部门完成整个项目的消防检查的现状,提倡或者允许社会性中介机构一同参与建筑项目的消防审核。对建筑物的构造性能,防火分区和防火系统统一进行监督审核,而消防部门也仅仅负责基于日常的消防监督工作。

3.2树立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意识的提高对于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也有积极意义。特别是打破传统模式,建立由业主直接负责、全员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提高业主和群众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意识,发挥业主的直接管理作用。在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时候将消防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树立正确的建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群众防控火灾的意识与能力,实现全员消防监督管理的良性循环。

结语

综上所述,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督管理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占有重要意义。不同于中低层建筑,高层建筑防火对于建筑安全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的建筑行业已经具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消防审核与监督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较多问题。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管理工作不完善,消防审核部门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等这类问题都可能成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隐患。只有加强消防行政审批力度,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保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参考文献

[1]沈友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技术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2):13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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