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的主要意义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生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宁,关系到以人本在朝理念的落实。实时有用救助维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级县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主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行动,是增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方面,是社会文明提高的主要表现。各地域、各有关部分要充分认识增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的主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任务教育法》等司法法律,不断完善政策办法,提高救助维护程度,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
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的总体要要求基本准则
(一)总体要求。结实坚持以人本、在朝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速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系统建设,保证流浪未成年人获得实时救助维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顿,最大限制削减未成年人流浪现象,果断杜绝胁迫、欺骗、应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过为。
(二)基本准则。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维护优先。把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和健康生长作为主要任务,增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和监督,实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严格打击胁迫、欺骗、应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过为,切实保证未成年人的生活权、发展权、参加权、受维护权。
坚持救助维护和教育矫治偏重。积极自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证其生活、维护其权益;还增强流浪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文明和法制教育,增强心思引导和行为矫治,协助其顺利回归家庭。
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管治。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落实任务教育、社会保证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增强家庭、学校、社会一起责任,不断净化社会情况,避免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坚持县政府主导和社会参加。落实县政府责任,加大县政府投入,增强各方协作,充分发扬基层组织效果,调动社会各方面参加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的积极性,构成救助维护工作的合力。
三、增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的政策办法
(一)执行更加积极自动的救助维护。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该当护送到救助维护机构承受救助。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该当进行查询、鉴别,对有胁迫、欺骗、应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该当批判、教育并指导护送到救助维护机构承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维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共同。民政部分要积极开展自动救助,指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维护机构承受救助。城管部分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该当奉告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分将其护送到救助维护机构承受救助。对突着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部分该当直接护送到定点病院进行救治。
充分发扬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效果,组织和发动居民供应线索,劝说、指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维护机构乞助,或实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流动的未成年人,要一概采集生物检材,查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实时发现、挽救掉踪被拐未成年人。增强接处警工作,凡接到触及未成年人掉踪被拐报警的,公安机关要立刻出警处置,认真核对鉴别,打击违法犯罪流动。增强立案工作,执行未成年人掉踪快速查找机制,充分调动警务资源,第一时间组织查找。坚持跨部分、跨警种、跨地域打击拐卖犯罪工作机制。民政等有关部分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被拐未成年人的查询、取证宽和救工作。
(三)协助流浪未成年人实时回归家庭。救助维护机构和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救助维护信息系统、公安人口治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和向社会寻亲布告等方法,实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
对查找到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机构要实时安排接送返乡,交通运输、铁道等部分要在购票、进出站、搭车等方面积极协助。流出地救助维护机构该当通知返乡流浪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常住户口地点地的乡镇人民县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救助维护和帮扶工作。流出地救助维护机构要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状况进行查询评价:对确无监护才能的,由救助维护机构协助监护人实时托付其别人员代为监护;对拒不实行监护责任、经重复教育不改的,由救助维护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其监护人资历,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对临时查找不到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在继续查找的还,要经过救助维护机构照顾、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法予以妥善赐顾帮衬。对经由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户籍治理有关法律政策规则为其处理户口注销手续,以便于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对在打拐进程中被挽救且查找不到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民政部分要将其安顿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公安机关要按规则为其处理户口注销手续。
(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救助维护机构要依法承当流浪未成年人的暂时监护责任,为其供应文明和法制教育、心思指导、行为矫治、技艺培训等救助维护服务,对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协助司法部分依法为其供应司法援助或司法救助。救助维护机构要在教育行政部分指导下协助流浪未成年人承受任务教育或替代教育,对沾染不良习气的,要经过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矫治不良习气,改正行为方向;对有严格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则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承受教育。对流浪残疾未成年人,卫生、残联等部分要指导救助维护机构对其进行心思引导、康复练习等。
(五)增强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管治。预防未成年人流浪是家庭、学校、县政府和社会的一起责任,做好源头预防是处理未成年人流浪问题的治本之策。家庭是预防和避免未成年人流浪的第一责任主体,该当依法实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扶养任务。有关部分和基层组织要增强对家庭实行监护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对坚苦家庭予以帮扶,提高家庭抚育和教育才能,协助其处理实践坚苦。村(居)民委员会要坚持随访准则,对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实行监护责任或许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避免;情节严格的,要申报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矫正;组成违背治安治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赐与行政处分。
学校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生长的主要阵地,要坚持育人本、德育为先,增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思健康指导,依据学生特点和需求,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艺培训,使学生把握就业技艺,完成不变就业;对操行出缺点、学习有坚苦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帮扶;对家庭经济坚苦的学生,要依照有关规则赐与教育赞助和特别关心。教育行政部分要坚持适龄儿童停学、掉学信息通报准则,指导学校做好劝学、返学工作,乡镇人民县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当地各级县政府和有关部分要进一步落实任务教育、社会保证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纳入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协助工作、“春蕾方案”、“健康方案”和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方案;将流浪残疾未成年人纳入残疾未成年人康复、教育总体安排;充分发扬意愿者、社工队伍和社会组织效果,鼓舞和支持其参加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教育、矫治等服务。
四、健全工作机制,构成救助维护工作合力
(一)增强组织指导。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分负责、社会参加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机制。坚持民政部牵头的部际联会准则,研讨处理突出问题和坚苦,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办法,指导和督促当地做好工作。民政部要发扬牵头部分效果,增强组织协调,按期通报各省(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状况,坚持挂牌督办和警示准则。当地各级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由县政府分担指导牵头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机制;要坚持和完善工作责任追查机制,对工作不力、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格的地域,追查该地域相关指导的责任。
(二)完善司法法律。抓紧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治理司法法律规章修订相关工作,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准则,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教育矫治、回归安顿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则,标准救助维护工作行为,增强流浪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和维护,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工作供应有力的司法保证。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了增强大家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xx镇第一小学组织开展了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一、观看《守护青苹果》,守护幸福童年。为了提高广大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宣传普及防性侵知识,使孩子度过一个幸福平安童年,5月8日下午,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体师生观看《守护青苹果》。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的少年儿童被性侵犯案件,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宣传普及防性侵知识,增强儿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刻不容缓。《守护青苹果》就如一场及时雨,以动漫形式为广大儿童学习、掌握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提供了一个平台。自始至终,同学们都看得很认真。在观看结束后,班主任老师通过创设情境,借助多媒体的生动性、视频资料的直观性和活动的参与性,师生进行了积极互动,进一步使学生明确了是非观念,达到了预期的教育效果。
通过这次观看教育活动,学生掌握了基本的防拐骗防性侵知识技巧以及紧急情况下的避险策略,提高了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为防止学生被拐骗防性侵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为打造和谐平安校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防震应急演练,构建和谐平安校园。5月12日下午,学校校园上空突然传来一阵紧急警报声。正在上课的老师立即组织学生双手抱头躲在桌子底下,办公室的老师也迅速奔赴楼梯口等重要地点,做好学生紧急疏散的疏导。又一阵警报声响起,只见学生双手抱头,跑出教室快速成队,向楼下空阔地带迅速撤离。这是xx一小在第九个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为了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自救自护能力而举行的一次防震紧急疏散演练。
从警报声响起到学生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整个过程迅速、安静、有序,仅用了不到2分钟的时间,充分彰显了该校师生快速应急应变能力。据悉,该校每月都要组织进行一次紧急疏散演练活动,使紧急疏散演练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目的就是为了让师生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师生在突发情况下快速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师生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三、上好防溺水教育课,确保学生夏季平安。
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进一步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学习自护自救知识,彻底杜绝溺水事故发生,5月15日下午,学校组织上好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在下午周会课上,各年级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根据不同年级特点上好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一年级为《玩水危险》,二年级为《安全学游泳》,三年级为《游泳注意事项》,四年级为《拒绝野外游泳》,五年级为《不慎落水,怎么自救》,六年级为《同伴溺水,禁止盲目自救》。各班组织学生观看了学习平台上的防溺水教育视频,完成了问卷调查和知识测试,又联系实际分组进行了讨论,使学生明确:坚决不要到河边、渠边、池塘、水库、电站、沙坑等有水的地方捉鱼摸虾或洗澡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下水;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下水;不到无安全设备和无救护设施的水域玩耍;下暴雨河水暴涨之后,不到拦河大坝、桥上、河边看水或玩耍,防止不小心掉入河里发生溺水事故,更不能随便过河,防止被洪水冲走;有事外出或玩耍必须向家长告知自己的行踪,得到家长许可以后方可去,要让家长随时掌握自己的活动行踪;洗澡尽量在家里进行,无太阳能的可以用温水擦身;发现有人溺水时,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或拨打“110”报警,严禁手拉手或下水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寻求成人帮助。
〔中图分类号〕G63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463(2013)15—0031—01
一、聋哑学生出走的原因
1.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一是就业压力。残疾人比健全人更难就业,部分学生认为学后无望,前途渺茫,缺乏生活动力。二是不良文化思潮的影响。价值观念颠倒、美丑是非混淆、拜金主义泛滥、违法犯罪猖獗,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判断能力,致使其对正规的学校教育产生怀疑。三是非正常亲和力的影响。聋人群体的特殊性,使他们觉得天下聋人皆朋友,一小部分犯罪的聋人正是利用一般聋人幼稚、单纯、智力不能充分表达的弱点,哄骗、威胁其离开校园的。
2.学校道德教育薄弱乏力。一是思想道德教育软弱乏力。有些学校仍重智育、轻德育,对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重视,缺乏心理辅导和成长指导。二是学校生活单调乏味,缺少吸引力。聋校大部分都是寄宿制,采取全封闭管理方式,为避免聋生到校外发生意外,不允许学生出校门,高高的墙壁和紧锁的铁门,将学生与外界隔绝,学生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三是对教师缺乏信任感。由于聋人先天的残疾缺陷,导致获取信息的不全面,认知上的偏激,加之个别教师职业素养不高,敬业精神欠缺,造成了教师教育的低效和师生间的不信任。四是课程设置不合理,忽视职业技能教育,大部分学生毕业后无一技之长,不能自谋出路,只能到社会上游荡。
3.家庭教育简单盲目。一是家教盲目,不讲究方法。往往以罚代管,方法简单粗暴,不重视孩子的思想体验和心理疏导,造成子女和家长在情绪、行为上的严重对立。或者过于娇惯溺爱,把孩子该做的事都代办了,剥夺孩子正视困境、解决困难、积极面对问题的锻炼机会。二是误导,受自身世界观和思想道德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有的家长往往是围绕一己之利,去灌输或传授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理念和方法,子女也会跟着学,从小缺乏正确的引导和培养。三是无奈,不少家庭因各种原因而不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完满的和谐的家庭环境,往往将孩子推给老人或他人。或是采取“丢包袱”的办法——一切靠学校来管、来教,聋哑人就会因无亲人可以沟通而倍感孤独。
4.个体性格孤避偏激。一是交流沟通不畅。聋哑人渴望与人交流,但多数父母不会手语,由于缺乏沟通和了解,聋哑人与正常人之间的信任度便大打折扣,他们对正常人多有抵触情绪。二是性格孤避思维偏激。聋哑人由于自身的生理缺陷,理智感、道德感和美感往往是歪曲的,加之教育发展落后于常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经受不起挫折的考验,遇到小挫折就心灰意懒、感觉生活没意义,轻则伤了自尊心,重则抑郁寡欢,一旦被那些不法分子拐骗加入犯罪团伙,时间久了,这些昔日的受害者便会转变成为一个个害人者,使用同样的手法去拐骗其他聋哑青少年,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二、预防策略
1.切实改善聋人生存状况。首先,要妥善解决好聋哑人的就业问题。政府应强化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提高各企业和单位接纳聋哑人就业的法律意识,使聋哑人能够以更多合理、合法的方式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享受到和正常人同样的社会地位。其次,建立健全聋哑人继续教育机制。通过继续教育,使聋哑人在社会生活中有人管理、有人关心、有人教育,从而预防和减少聋哑人出走或犯罪情况的发生。第三,依法惩处与耐心教育相结合。在处理聋哑人犯罪时不能以同情代替法律,对于聋人不能简单的一罚了之,对于那些触犯《刑法》的,一定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尤其对那些拐骗、威逼、利诱聋哑青少年加入犯罪团伙的以及犯罪团伙头目,一定要重点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