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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制度范例(3篇)

栏目:报告范文

家校合作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比较研究;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14-0006-0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需要越来越多的技能型人才,因此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是发达国家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这种办学模式是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办学的成功经验之一,它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合作,培养具有全面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研究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有益于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本文旨在探讨新形势下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办学经验,研究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探索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对策,以期对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办学的主要模式和经验

(一)主要模式

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办学比较早,常见的国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主要有:德国双元制模式是企业与行业协会主导下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典范,较好地解决了学校和企业两种环境和运行体系的衔接问题,是以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类型。它的运行机制主要为企业提供培训岗位,学员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学员学习阶段的优劣将决定他今后能否被企业录用。在德国企业和学校共同承担人才培养任务,按照行业标准、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实现企业实践技能培训和学校理论学习的有机结合。德国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非常注重实效,建立起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是长期、稳固和紧密的。[1]“双元制”教育为德国的经济社会培养了大批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技术人才。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职业培训在企业和学校两个场所进行,但以企业培训为主,突出职业技能培训。二,企业参与度高。企业参与教学计划的制订、实施、检查和调整,与学校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三,政府干预并使校企合作制度化。政府设立“产业合作委员会”,对企业和学校双方进行监控,促使校企合作顺利进行。

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是以学校为主导的校企合作类型,主要为州政府管理,学院董事会和院长负责具体工作,合作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补贴和基金会的赞助。它的运行机制主要为专业委员会按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计划,同时学校和企业各派一名教师任协调人。其实施办法是:大学生入学后的半年和毕业前半年集中于学校授课,中间阶段是将企业的实际训练和大学的教学以两个月左右为期限交替进行,目的是把学生的理论学习、实际操作训练有机结合起来。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办学以学校为主,学校与专业相符的企业联系,双方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二,教学时间一半在校学习,一半在企业劳动,学习与劳动更换的方式灵活多样。美国的“合作教育”是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受益的教育模式。

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校企合作类型,主要由政府宏观调控管理,行业协会、科技协会和学术学会来执行具体工作。它的运行机制主要为文部省、劳务省、通商产业省共同参与,同时在大学中设立产学合作机构,重点在于科技成果转化。日本强调高校必须与产业界结合,双方都承担着教育责任。

英国的校企合作为三明治模式,其特点是在正规学程中,安排工作学期,在工作学期中学生以“职业人”身份参加顶岗工作并获得报酬。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掌握生产技巧和生产过程中较为重要的管理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及其前后衔接的生产程序和关系。

加拿大校企合作教育模式集中体现为高校、学生、企业三方的合作,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在课堂上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将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是加拿大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一大特点,也是校企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加拿大的高校大多设有合作教育部,主要负责校企合作教育的宏观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各院(系)教师负责,该机构为实施合作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经验

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模式多样,其成功经验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法律的保障。为从根本上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德国先后制定了《职业教育法》、《高职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规;美国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方向;法国颁布了《高教指导法案》,把高等教育更广泛地向企业开放视为一条重要原则。

2.政府的宏观调控。为促进合作教育顺利进行,许多国家积极为校企合作创造条件,如政府制定专门的法规,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设置专门机构管理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等。

3.完备的人事保障机制。为约束校企合作的双方,需要确立完备的人事保障机制,如国家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严格的职业教育评价标准等。

4.企业的重视。校企合作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发达国家的企业支持学校的力度较大,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企业向学校提供资助;企业重视与学校的交流,如积极参与到学校教学管理中,共同探讨专业定位、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等,同时为学生提供现场实习机会;企业与学校签订供需合同,保障毕业生就业。

二、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一)现状

我国校企合作发展较晚,但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国校企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订单式”培养模式。所谓“订单式”培养是指学校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订单班”,由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教师为“订单班”上课,企业为“订单班”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助学金、奖学金等。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学校和企业有着利益共同点,因此企业能够比较积极的参与到教育的各个环节,有利于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

2.企业配合模式。这种模式是学生在学校完成理论学习,企业提供实践场所,实现生产车间与实习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习与生产合一、作品与产品合一,使校企双方达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3.实体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使企业更为整体、深层次地参与学校的管理,企业主要通过职教集团来整合教育资源、协调各院校专业设置、开发教学材料、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等,与学校共同培养学生成为企业的分内之事。

(二)问题

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虽已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仍处于中浅层次阶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企业缺乏积极性,难以达到企业最终目标。校企合作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都想得到效益最大化。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希望提高职工素质,或在产品研发和技术革新中获取学校一定的智力支持与服务,从而达到赢利的目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科研水平和技术能力都很难满足企业需求。因此企业对校企合作的兴趣不高,双方无法长期建立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

2.缺乏制度的保障。尽管国家对校企合作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和原则,但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和法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校企合作双方权、责、利没有明确的表达。由于缺乏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根本措施,校企合作的深层次阶段难以实现。

3.尚未建立完备的职业资格制度。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职业资格体系是发达国家推动校企合作深层次发展的一项主要政策。许多发达国家已形成了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既找不到工作,企业也不能录用的用人机制和社会环境。我国目前的职业资格制度还不够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不严格,企业用工、人员上岗有很大的随意性,职工学习积极性不高。

三、借鉴国外经验,深化我国“校企合作”

通过对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经验的介绍和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与问题的分析,使我们找到了我国校企合作与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差异所在。国外的经验虽好,但不能照搬,我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对策,以此推动我国校企合作的发展。

1.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在合作过程中,学校应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的研发和技术攻关项目,实实在在为企业解决现实难题;同时学校让企业参与教学管理,如学校的专业定位、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学校指导教师,并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物质奖励;学校应对企业员工进行岗前、转岗和进修培训,为企业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政府应制定并实施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来提供企业的积极性。

2.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一套完备的、具有刚性约束的法律保障制度是高职教育得以顺利发展的前提。因此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在职教法规体系、校企合作法规等方面对校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既要注重保护企业的经济效益,如制定税收、资金、财物、人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考虑学校层面的利益,如建立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等制度。另外,政府的责任与作用也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3.大力推行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是职业教育的护身符,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措施并全面落实,否则校企合作就是空谈。

4.树立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的观念。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能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高等职业教育能否有生命力,关键在于高等职业教育能否办出特色,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这个观念必须树立起来。

四、结束语

我国高职教育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不仅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有关行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而且学校与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和不同层次的合作。但校企合作远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我国应尽快创立更加完善的合作机制,形成一种法律有依据、政府有措施、学校、企业、学生有要求的办学模式,从而促进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尹金金.德、美、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比较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1,32(19):86-89.

[2]张慧霞,王东.美、英、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的经验及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1,32(19):81-85.

家校合作制度范文

一、加强学校制度建设

1.修订学校章程。我校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意见》精神重新修订了《*市第三十中学校章程》,并严格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学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在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下进行。为此,我校重新修订了三十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工津贴发放暂行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经过全体教师几上几下讨论修订后并提交教代会通过后进行实施的,基本上实现了制度化管理。

二、完善管理体制

1.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市编委核定的内部机构数额,我校设置有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4个常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有创卫办、创建学习型学校办公室等2个非常设性机构,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所有机构权利与责任对等,协调一致。

2.工作机制规范。

树立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新形象。我校新一届领导班子把"艰苦创业、勤政廉洁、同心同德、追求卓越"作为班子建设的目标。行政管理总目标为:"规范、和美。"各部门子目标分别为:教学上"善学、求实、创新;"政教上"耐心、严慈、引导;"后勤上"热情、及时、到位。"着重强调在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谋大事、促发展上下功夫。

三、规范办学活动

1.狠抓教学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收取费用,无违规征订、使用教材和教辅资料现象,所有教材均按照国家规定由新华书店配送。二是抓学科渗透,抓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汇。把法制教育同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设法做到了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

2.狠抓教学管理秩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指导家长科学家教,提高家教实效,确保学生安全。主要是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实行家长开放日和家长接待日、成立家长委员会、普遍和重点相结合的家访、印发《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向家长宣传现代化教育理论,使家长更多地、更科学地关注、帮助学生成长。为了提高家教效果,充分发挥家长教育学生的特殊作用,我们要求家长杜绝"棍棒式教育",不搞"包办式教育",丢弃"甩手式教育"。对于少数品行较劣、陋习难改的学生,学校确定党员教师实行一帮一结对帮教工作,并与家长签订"家校共管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管好孩子,预防违法犯罪。

四、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校务公开

1.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制度,根据学校实际设立了6个工会小组,制定了工会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建立了重大问题经教代会通过制度,对工会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进行了规范。

2.坚持校务公开。凡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如基建招标、职称评定、教育收费、大宗采购、较大支出等通过校务公开栏及时向职工和家长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3.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座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将诚信守法、廉洁奉公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德育体系,认真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通过"崇廉憎腐"教育,净化学生心灵,使其从小树立"崇尚廉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五、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1.我校制定了依法治校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每位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教职工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工会每学期都组织教职工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四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等,教职工普法考评人数达到100%,从而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制观念,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情感投入。学校领导班子重视凝聚力工程建设,根据"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提出了"目标激励人,榜样教育人,事业提高人,情感温暖人、活动感染人、生活关心人、制度规范人、氛围熏陶人"的要求。重点启动了师徒结对的帮教工程、每年组织全校师生定期全面体检、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等,增强了全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3.校内纠纷申诉和调解机构工作受到好评。校工会为依法调解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特别设立了校内纠纷申诉和调解委员会。申诉和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多起小纠纷,经过调解,当事人愉快地达成了和解,促进了良好的校风的形成。

六、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突出"法、德、情"三个字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我校在学校管理这个系统工程中,一方面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的学校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又始终坚持"以德立校"的原则。我们始终认为,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一项塑造民族未来的伟大事业,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密不可分,必须从理论上搞清楚三者的辨证关系:家庭教育要适应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要求,并支持和配合好学校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要依靠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支持和配合,充当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桥梁和纽带;社会教育要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为基础。我们认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面互相配合,协调一致,才能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取得成效,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都是错误的,必须加以纠正。

2.抓活动的参与。我校活动主要有升国旗仪式、读书、演讲、竞赛、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学科兴趣小组、艺术节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和拼搏精神;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意志得到锻炼,素质得到提高,心灵得到陶冶,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得到加强。

3.抓环境的熏陶。我校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园文化的环境建设,让学校的每一棵树、每一幅画、每一面墙、每一句话都对学生起着教育的作用,让学生在浓厚的校园人文环境中成长。提倡学生为绿化、美化、净化校园作贡献。宣传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等内容并张贴,建设校园广播站、校训墙、悬挂名人名言、利用黑板报和橱窗等宣传阵地,刊出法制宣传专辑:远离专辑、崇尚科学、反对专辑、英雄事迹专辑等,给学生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环境,使学生在学校的每一处都能受到教育,心灵得到启迪,情操得到陶冶。

4.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健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校制订有《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图》、《学校固定安全部位责任制度》等较为完善的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学校非常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校领导亲自挂帅,担任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抽调专人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安排好传达人员的同时,专门成立了校卫队,购置制服和用具,设立值班室,安装了专门的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本年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意见》、《关于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活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报告》等文件,学校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校园内醒目的地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办理了有关安全知识的板报,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反复排查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申了值班纪律,严格了门禁制度,切实保证学校师生的安全。

5.完善学生申诉制度。设立学生申诉箱,每天开箱阅处学生反映的各类问题。接受学生申诉,办公室及时安排有关部门会同年级组调查落实学生申诉情况,查证属实的,对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校内法制宣传

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重要的重要日常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中心组学习和教工大会平台,保证学校领导和教师法制学习制度得到落实。我校请西一路派出所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对学生开展如交通法规讲座、青少年违法犯罪讲座等,普及法律知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学校采取家长学校形式和深入社区普法、用法,构建和谐校园和和谐社区。

八、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家校合作制度范文篇3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路径

课题: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校企深度合作创新办学模式的实践与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白桂彩(课题编号:D/2011/03/028)。

近年来,笔者学校在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在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习教学、能力评价、研究开发、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等方面与企业进行了不同深度的合作,实践了“引企入校”的校企合作模式、“办校进厂”的深度合作办学模式。校企合作对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作者结合所在学校校企合作的实践,对目前校企合作的现状作如下的分析和思考。

一、校企合作的内涵

校企合作是教育机构与产业界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的各种合作活动的总称。核心内容主要是职业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培训中进行的合作。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业或行业在共同育人方面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优势互补的合作,是将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企业的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学校把课堂建到企业,让学生在工作过程中学习,实现学生在“做中学”,师傅在“做中教”。校企合作是教育系统和生产系统的结合,如何建立新的合作机制,是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关键。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企业根据需要,直接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践性教学等人才培养工作,职业学校充分利用企业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依托企业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共同培养满足企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同时,在校企合作程中,构建校企合作德育新模式,使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

二、校企合作的现状

对校企合作的程度进行分级,可以分成以下三个级别。

1.浅层次合作

企业加入职业学校的专业指导咨询委员会,定期到合作学校交流,沟通用工信息;安排学生参观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见习、实习等;也可派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开讲座。校企浅层合作的特点是一次性,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专向深度合作

学校与企业在某一方面或者某几方面开展比较深层次的合作。学校在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进行确定,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能工巧匠等作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邀请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相关行业、企事业支持学校发展,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订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等。

3.全面深度合作

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与行业、企业的实际需要相适应,形成积极互利的关系。校企深度合作,一方面将校企合作的链条加长,另一方面将校企合作的面扩大,双方接触点增多,相互依赖性增强,逐步形成产业带动专业、专业促进产业的局面。学校、企业采取双方共建、利益共享,集体制、管理、利益、基地、就业为一体的新型紧密性合作办学模式。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学校和企业逐步形成互补递进的利益共同体,学校教育和企业人力资源得以优化配置,相得益彰,实现“双主体办学,双主体育人”的一体化办学模式。

三、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1.政府支持不到位

目前,政府在宏观政策上对校企合作给予支持和鼓励,但还缺乏相应法规和有力的财政支持,税务、人事、教育等部门分属不同的系统,部门之间的政策和法规缺乏衔接,特别是对企业鼓励和支持的政策不够具体,没有可执行的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与学校合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调动。

2.学校和企业对校企合作认识不到位

学校与企业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片面性。学校认为自己是国家办的公有制学校,与企业分属两种体制,很难融合;企业认为办学是政府的责任,企业应该把资金投向赚钱快、利润高的行业,而不是做公益事业。这无形中增加了校企合作的阻力和障碍。

3.校企合作缺乏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

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是校企合作的保障。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合作会陷入被动。在笔者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中,明确企业负责土地和土建工程的基础设施,学校负责教学设备、行政办公、学生生活用设备和设施,双方通过AA制的形式共同构建厂中校。但双方都认为自己应该是学校的主人,具体管理学校的执行者无法协调校企双方诸多领导的意见,导致了校企合作的实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误解和僵局。

四、校企合作的路径分析与建议

1.提升对校企合作的认知

意识形态决定行为,只有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及社会需求,才是做好校企合作的原动力。政府、学校、企业、学生、家长等各个层面要对校企合作的意义达成共识,校企合作才会有良好的氛围。尤其是双方的全体员工、全体教师要拥有社会责任感,理解校企合作的必要性,摆正各自在校企合作中的心态和位置,校企合作才能无阻力、平稳地进行。

2.制定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

政府要制定校企合作方面的管理制度,让校企合作制度化,让校企合作有章可循。校企合作不能停留在情感合作的层面上。学校、企业应该在政府提供的制度化、法律化的平台上,在诚信互惠的基础上,共同致力于培养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这样校企合作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

轨道。

3.健全校企合作机制

政府要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政府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对于校企合作的双方,要建立和健全校企合作的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和评价机制。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和企业的决策者共同组成,职责是制定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包括:制定合作战略,对合作的重大项目予以决策,制定出校企合作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领导小组制定的发展规划交给具体管理学校的运行小组独立执行,由执行者实现领导小组的目标和规划,执行小组只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而不是具体听从哪一位领导的意见。最后由评价组科学、透明地评价校企合作的运转效益及社会效益。通过笔者学校办学进厂的合作历程,笔者深深感到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体制是校企稳固合作的保障。

4.发挥行业引导作用

行业组织应该提供该行业人才的需求情况,规范专业设置,开发专业教材等。教育部门应该与行业组织一起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人才培养的评价体系。在行业企业的引领下、指导下,校企合作才能更贴近企业、贴近社会。

参考文献:

[1]张亚军,徐亚娜,等.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研究述评[J].职教论坛,2008(12).

[2]雷久相.高职校企合作的创新视角[J].职业教育研究,2007(4).

[3]张健.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若干问题的探讨[J].职教通讯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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