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力与经济基础的制约。生产力和经济基础也对环境设计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古代,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大部分依靠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农民希望大自然风调雨顺满足人们的愿望,来收获更多的生产。在环境观念中,人们更多的希望将自己和大自然理想地结合在一起,享受大自然给人们带来的一切。在十九世纪,蒸汽机的问世使人类社会步入工业时代。人们为了追求生产的效率和利益,放弃了悠闲安稳的生活。当人们以为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一定能够战胜一切的时候,工业生产所带来的一系列污染问题使人们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在工业先进的国家,对环境的治理开始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人类对自然的态度从消极慢慢地转向创造自然。(2)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的影响。环境设计理念和艺术特征是受多方面的原因影响的,除了以上因素外,社会制度和文化对其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大自然本身就是一种美,它的美不需要刻意地去追求去创造,而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美。中国园林的美也是如此,并不是在复制大自然的美,而是将自然内在的精神表现出来。古代的皇权制度对环境设计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古罗马帝国的各种建筑都展现的是壮观、威严的外貌,意在掌控大自然。
2当代环境艺术设计的理念
(1)环境设计的人性化理念。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环境设计也逐渐地转变,慢慢地进入到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当中。对于人性化的设计更多的是为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社会需求而设计,以尊重历史文化和习俗为前提,使环境设计更好地贴近人们的生活和自然,而不是仅凭设计师本人的思想和理念进行设计。(2)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1999年北京召开的UIA大会都提出了有关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规定和原则。环境设计生态理念更多的是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视,在不破坏环境和资源的前提下,利用大自然中的万物为人类的生活和环境创造出更好地使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生存的环境,这样才能够达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3)环境规划需要多方参与。环境设计包含了多种专业和技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起完成。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怎么将多方的工作在环境设计上有效合理的结合在一起。避免相关的各行业人员各行其是,造成环境设计中的漏洞和缺陷。
3当代环境艺术设计的特征
环境设计关系到人们的居住环境的设计,在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环境也需要设计。人们的生活活动是各种各样的,所以对环境的需求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环境设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环境设计的多学科性。环境艺术设计包含了很多学科专业,需要建筑学、城市规划和设计等学科的相互结合共同设计完成。所以,环境艺术充满了广泛性和丰富性。(2)环境设计的多层次性。环境设计首先要满足人们最基本的需求。让人们在生活中达到使用安全、方便、经济的目的。不同的设计对象其设计要求和方法也各不相同。在环境设计中要突出设计的外观舒适度,因为对一个设计产品,人们最初的感觉就是凭借视觉、嗅觉和触觉。所以,要根据不同人的要求来进行不同风格的设计和装饰。同时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人们的视觉疲劳和安全因素。另外,一个好的环境艺术产品能够影响人们的心情和思想。(3)环境设计的关联性和空间的统一性。在环境设计中必须要稳扎稳打,考虑到设计的整体综合性。不能因为单独的设计而影响甚至破坏周边空间的环境和产品,必须正确地处理好空间范围内的所有环境,将空间范围内的所有关联的事物相融合统一起来。只有这样设计者才能将美好的环境展现出来,创造出第二自然。(4)环境艺术设计的实用性。环境艺术设计不仅展现出设计的美,而且必须具有实用性。就像房子内的装修设计最基本的就是要满足人们在生活中的使用和需求。对于室外的产品设计出了要达到美化社会和视觉享受外,还要和人们的使用相互融合,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5)环境设计的审美特征对环境设计教育的影响。由于环境设计的学科专业比较多,所以要求设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专业性和综合性。不管对于哪个学校的专业来说,只能具备其中一种或者几种的专业知识,很难达到具备环境设计所涉及的所有学科和专业。作为一个优秀的环境设计师,就必须要在环境设计中具备很高的文化和艺术素养。
4结语
关键词:乡土性;城市特色;自然特性;人文特性;可识别性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4-0161-03
引言
走过不少城市(镇),常有似曾相识之感。这些城市尽管从地域上来说相距千里之遥,但缺乏各自的地域或文化特性。毫无特色已经成为中国城市的一大问题,原因何在?归根结底,因为它们缺乏其特有的个性和意义象征,因此也就缺乏可识别性[1]。这种个性和意义应来自于城市从所处地域中所汲取的不同于其他地域的特性,城市的建设背离了自身所在地的乡土特征,是当今中国城市缺乏特色的原因之一。建设有特色的城市,必须走一条乡土之路。
一、城市特色的乡土之根
(一)乡土释义
“乡土”所涵盖的是一个非常宽广的领域概念。其基本释义有二:一指本乡本土、故乡,意指一个人出生的地方,先秦《列子天瑞》中的“友人去乡土、离六亲”是我国最早提出“乡土”一词的文字记载;二是泛指地方,《晋书・乐志下》有云:“乡土不同,河朔隆寒。”[2]从其基本含义可以看出,乡土的范围可以从部落到村、市、县、地方,甚至国家,有狭义的和广义的理解。人们认同故土、辨别他乡,是因为每个地方有着有别于他方的区域特性,即其乡土性。乡土性不仅存在于乡村,同时也存在于城市和野外自然环境。从广义上讲,它不仅仅属于物质或视觉范畴,而且涵盖了一个地区所具有的地域自然特性和由此衍生出来的人文特性,与人类文明发展关系密切。一般地说,它是当时、当地人们整个生活方式的反映,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3]。
(二)乡土性与城市特色的形成
城市依托于某一地域而存在,与区域其他组成部分密切关联,它脱离不开自然赋予的物质特性,又不仅限于此。“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所处自然地域所孕育的人的创造使得城市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淀出基于自然特性的人文特性。
城市的乡土性除了其自然特性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市建成物质环境特性,包括城市生态系统特征、其历史及现存的形态特征、建筑特点及街区特征等;城市的文化环境特性,包括历史文化、艺术等;城市的社会环境特性,包括经济、生活方式、民俗民风、交往等;同时,还包括其动态发展。正是城市所具有的乡土特性,使城市具有了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和意义,也使它具有了可识别性及特色。从这一角度而言,乡土性的保持,是城市特色的基本策略之一。
中国城市环境的多样化和个性化不断弱化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球城市网络系统中社会文化的交互影响越来越强,市场主导背景下利益的驱动使城市所在地域的自然特性、物质面貌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人文特性逐渐转化,一些快速而短期性的建设模式忽略了城市所处区域自然特性的因素及根植于特定环境的社会文化因素,其结果使城市与所在地域外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的有机联系被割断[3]。利益驱动下的市场开发和建设往往着眼于眼前的个体物质利益,而不可能兼顾城市及其所在地域的整体利益,极易忽视该地域的自然承载能力和文化传承[4]。城市的绿地系统、历史街区等对于城市特色建设至关重要的因素恰恰难以从经济角度激发市场,吸引投资,因此常成为经济利益的牺牲品,得不到有效保护和发展[5]。作为城市象征意义及其社会生活的载体,城市的空间特征一旦由大量的外来因素所占据,并且在众多城市中同时出现,必会同时引起历史文化的延续被割断,各城市自身的个性特征极易消失。
二、城市特色建设的乡土之路
大量中国城市中,在漫长岁月中积淀出的城市形态和传统文化等乡土特征正在逐步消失,必然城市个性消亡,城市特色的建设面临巨大挑战;同时,短期行为的快速建设极易形成城乡间的对立,割裂城乡及所处地域其他组成元素的联系,使城市的个性发展失去立足点,有违“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
城市的特色丧失因乡土性的缺失而起,脱离了原有乡土之根的城市建设,其特色无从谈起。重新认识和传承城市所在地域的自然和文化特性,挖掘其乡土根源,是一条值得思考的途径。
(一)基于乡土性广义理解的城市建设
在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背景下,应从广义角度深层理解乡土的内涵,将城市与其所处的区域视为一个有机体,遵循复合系统原则进行研究和规划,深入挖掘城市特色营造的根本依据,保证城市的自然特性和人文特性基础,立足于其乡土性进行研究、规划设计与建设。
(二)城市乡土环境的要素评价与应用
城市特色建设的关键问题之一,是由于对具体城市处在区域乡土特性缺乏深入研究,尤其是对其物质及文化上各项组成要素的量化研究,使得乡土性的传承在规划设计与建设中无所依据,只能局限于功能性的规范指导或表面的视觉效果,城市的建设无法成为高效运作和区域自然肌理及文化传承的结合。与理论研究相对应,城市乡土性的缺失还在于规划建设过程中的技术的继承和更新问题。一方面由于观念局限可能导致规划与设计中对传统元素和技术的忽视;另一方面建筑材料、施工技术等客观因素也对此有所制约。
谈论城市特色的丧失时日并不为短,然而问题日益严重,泛泛而谈或大声疾呼并不能成为城市特色丧失问题的解决途径。对于专业规划设计人员而言,如何使专业理论与技术的应用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是在城市规划建设角色链中得以发挥真正作用的要素。因此,切实可行的研究与应用势在必行。必须针对具体城市处在区域物质及文化上各项组成要素进行量化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规划策略及设计导则。在这一过程中,建立完整的环境特征评价体系并切实贯彻运用十分重要。根据对城市乡土性的基本分析,笔者认为,对于城市环境特征要素的量化研究应包括城乡环境的生态状况、空间体系评价、城市社会生活和人文环境几个部分。
1.城乡环境的生态状况评价。如地理特征、植被及其他生物的多样性等。乡土性离不开生态基础,应建立城市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纽带,保持两者间的有机联系和完整性,形成渗透交融、具有地域内原有自然特性的生态网络[6];在城市中应以原有自然环境中的物种特色和配置模式为基础,结合自然基质,组织城市与乡村的绿色廊道和物种联系,建立城市区域自然环境斑块,从而形成良性循环[7]。同时,分析研究城市及区域在发展中的可承载能力,寻求城乡之间在空间资源上的快速整合,以使城市建设可持续。
2.城乡环境的空间体系评价。包括城乡间的空间联系、城市肌理、城市公共空间特性、城市街道及建筑物形式特点、城市标志物的个性等。具体应用中,应基于原有区域景观格局使建成与自然区域成交织渐变形态,形成良好过渡;以原有城市肌理的分析研究为基础,进行城市空间体系的组织,渐进发展,形成有机的空间格局,保持原有区域空间特征;人工物的建造活动应顺应自然,符合环境特点和历史传统。一方面,研究城市的起源和历史文物及街区等物质财富的特性,继承和发扬城市在物质形态上的传统和地方特色。城市中的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和绿化环境,以及某些传统的建筑形式,具有特定自然环境影响下长期形成的风格,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优秀物质文化遗产,并已成为城市的识别物,应加以继承和发展[5]。另一方面,在新的规划与设计中可提取相关元素进行创新,走“新乡土”之路,更为真实地表达新的建成环境与原有城市肌理之间的关联[8]。使城市在物质形态上的乡土性得以延续,加强城市的可识别性。此外,还应注意从传统的建造技术中汲取有用经验并加以发展,作为城市乡土性建设的技术支撑。
3.城市社会生活评价。包括城市所在区域的经济基础、生活方式及民俗活动等。通过这些乡土性要素指标的衡量与运用,权衡市场利益与城市总体利益,保持城市社会生活氛围的乡土性,体现不同城市的传统,形成显著差异从而构成独特的城市个性形象[9]。
4.城市人文环境评价。指长期文化积累所形成的特性,包括其历史沿革、文化脉络与艺术类别与特征等,正是这些文化特性构成了一个地方的乡土情谊,使居留各其情依依,离去者有故土之思。
(三)基于乡土性研究的政策与建设管理
在当今的城市建设过程中,作为城市建设的的主导者,政府的政策及其管理措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政府、规划设计人员与公众组成的三角形角色链中,专业理论和技术在衡量各项因素和制定政策的过程所起的作用仍然可有很大改善空间。
在政策管理层面,应对乡土性问题密切关注,中国的城市发展应立足于自身的自然和人文特征,需要时刻关注脚下的这片土地[10]。首先,应基于城市乡土环境评价,对城乡的整体形态及文化建设进行长远战略性部署,健全各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确保城市的建设在物质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方面传承地域特征;其次,对城市特色建设的研究、保护与建设资金给予全面支持和保障;第三,在各方利益和作用的权衡方面应进一步完善,重视公众对于属地感的需求以及专业知识的指导与支撑作用,以使各方力量在保持乡土性和城市特色营造的过程中起到最大效用。
结语
城市的特色及其生命力在于多样化与个性化,其根本保证在于其乡土性的保持。城市的加速发展、全球化等因素固然带来一系列冲击,然而客观因素最终因主观因素而起作用,因此,建设城市特色,必须将城市的乡土性问题置于时代背景下,进行针对性的分析评价和研究,并付诸实践,走自己的乡土之路,使城市的发展从容应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交流和冲突,才能营造出城市的个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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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onCity’sVernacularWayandCreationofItsDistinguishingFeature
GUOCong
(NantongUniversity,Nantong226019,China)
关键词:环境税;法律制度;环境保护
一、环境税立法的历史渊源
环境保护税是国家为了调节环境污染行为、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实现特定的资源与环境保护而对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一种特定税。它是利用税收杠杆促进生态环境优化的一种有效方式。环境税可以溯源到英国“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外部性理论,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税纷纷在欧美等国家实施,在诸多环境保护的措施中,环境税体现出明显的优越性。我国理论界对环境税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也展开了研究,环境税的立法完善也提上议事日程。但作为环境保护的措施,环境税的核心价值应是环境正义。
二、环境税立法的原则
1、生态保护原则
生态保护原则意指环境税法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资源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
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理作为立法原则。环境税法应符合生态学基本原则和原理,如持续性、协调性、循环再生、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等,体现环境时代对税法制度变革的客观要求,即将环境保护思想和可持续发展观融入环境税法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在环境税设计上体现生态保护原则,就是要赋予税收以生态保护的功能,使税种和税收措施具有“环境友好”的属性,在判断税种与税收措施的取舍上要以是否具有生态保护功能为标准。
2、公平原则
朴素意义上的公平是指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等对待,反映到人类社会上就是同样的人同等对待,不同样的人不同等对待,反映到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系上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的关系,在三个层次上实现公平。人与自然的公平不适用人类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应当立足于对人类和自然的公平保护。环境税设计时应坚持,当自然环境的基本利益与人类的非基本利益冲突时,若二者不相容,则禁止为满足人类的非基本利益而牺牲自然环境的基本利益。
三、环境税立法的框架设想
征收环境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但作为一种税,其构架应与普通的税结构相同,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等要素构成,只是具体的要素与普通的税有所差异。
1、纳税主体
环境税的纳税人,是指开发、使用环境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1)开发和使用特定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环境资源是一种财富,虽不能为其定价,但使用就应付费。(2)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对环境资源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2、征税范围
国际通行的环境税征税对象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结合我国现状,首先应将不可再生的、存量较少的自然资源作为征税对象。资源税中虽对其已有规范,但如前所述,我国对具有巨大生态环境价值的水、森林、地热资源等缺乏税收调控,造成以上资源过度消耗。其次,向生产中对环境产生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对在生产中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及噪音等行为征税。再次,对过度耗费自然资源的消费品,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如采用难以降解和无法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的、在使用中预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又有相关的绿色产品可以替代的包装物品等产品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4、税收征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环境税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是通过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主要方式,也是提供环境保护资金的重要形式。在我国开征环境税,既有其必要性,又有其可行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些在西方国家工业化进程中曾经出现过的环境问题正在我国重演。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而且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税收制度建设,运用税收手段来保护我国的环境显然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为环境税收制度的存在提供了更充分的理由和客观条件。我们期待不久的将来环境税法律制度能够建立和完善,并在我国整个税法体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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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建筑设计;住宅设计;创新;方法
1.前言
随着传统石化能源的枯竭和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人们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人类住宅设计快速的向绿色环保设计发展,不但能够很大程度的节约能源,更能在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问题上提供建设性的成果。因此,绿色建筑设计是建筑设计未来的发展方向。绿色建筑设计是人们在经历了长期发展后理性反思的结果。我国是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人均资源非常匮乏,因此在我国推行绿色环保建筑设计,不仅仅是出于资源匮乏的考虑,更加是对我国长远的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规划。所以结合我国的经济、环境、气候条件,采用绿色建筑设计理念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实现节能、节地、节水、减少环境污染和改善居民住宅舒适度。绿色建筑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他不但在建筑设计上要追求绿色,同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也要遵循绿色原则,这种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必定将成为未来建筑设计的发展方向,也会为我国住宅建设设计带来行的创新方法与成果。
2.住宅建筑设计新理念的概念和特征
2.1绿色建筑设计的概念。
2004年8月,我国建筑部将“绿色建筑”明确定义为: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在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高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节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建筑物。因此绿色建筑设计的概念就是注重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注重以人为本的建筑理念,强调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2.2绿色建筑设计的特征。
首先,绿色建筑设计应该有节能的特征。这是绿色建筑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体现的是人与自然地和谐相处,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最大限度地利用环境中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等天然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降低对自然有污染的传统火力发电电能的利用,防止污染。其次,绿色建筑还应有环保的特征。绿色建筑从最开始的设计,到后来的施工和最后的拆除,都应该注重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用无污染的建筑材料。再次,绿色建筑的舒适安全特征,绿色建筑强调的是以人为本的建筑理念,建筑内部的布局设计应该注重安全性,同时要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应该遵循以上概念和绿色建筑设计的特征进行合理的设计,充分体现绿色建筑设计的人性化和环保性。
3.绿色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
3.1可持续性原则。
人类要与自然和谐共处,绿色建筑设计应该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既不影响当代人的利益下,也能满足后代对于资源环境的需要。
3.2整体性原则。
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高度的相互依赖性和统一性。绿色建筑设计为达到与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就必须满足整体性原则,绿色建筑的任何细节都应该满足绿色建筑的特征。
3.3共生性原则。
作为生态建筑的典范,绿色建筑应该具备与人和其他生物之间普遍共生。共生本来是生物学的概念,是指一种生物能够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与其他的生物相互依存的关系。
3.4反馈性原则。
对于绿色建筑企业,在进行绿色建筑时,应该注重社会对于绿色建筑需求的信息反馈,及时调整设计。让企业的绿色建筑设计赢得越来越多人的喜欢,同时也赢得了市场的认可。
4.绿色建筑设计的创新方法
4.1绿色建筑设计的前期策划。
鉴于绿色建筑设计的人性化,绿色建筑设计应该是在设计师和用户共同策划下完成的。设计师要充分考虑绿色建筑的环保性和节能性等特点,进行初步的设计,设计初步定稿之后还要充分听取用户对于建筑设计的要求,做到设计的人性化。同时还要保证项目的设计要经过广泛的论证,这样才能保证设计方案的优化,在设计决策阶段解决问题。
4.2绿色建筑方案设计中的重点方面。
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如自然风和自然光。在进行建筑设计时要考虑建筑长期的成本计算,而不仅仅只是考虑工程本身所花费的成本。要考虑到绿色建筑后期对材料的回收利用,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住户的舒适度,必须要考虑到适当的生态策略技术。允许在设计阶段有不同的设计方案,在选择设计方案时要协同各设计方案的优点,取长补短,力求使设计方案最佳。在设计时要考虑为群众设计活动场所。
4.3多工种协同工作的绿色建筑设计方法。
传统的建筑设计分为很多分散的阶段:首先是由建筑设计师提出建筑方案,再由土木工程师和其他的工程师进行其他的水、电、暖等系统的设计。随着现代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打破了各设计专业的隔阂,可以系统地整合各设计专业的信息,通过计算机集成,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加强了各个专业设计人员的沟通,通过相互间的意见交换,增加了绿色建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设计方案而造成的材料和人工的浪费,减少因采用绿色方案而造成的建筑投资的增加值。
5.绿色建筑设计的设计要点
5.1绿色建筑设计的节能设计要点。
传统建筑设计由于其商业性,注重的仅仅是初始建筑时的投资节省,并没有充分考虑住户长期使用过程中的成本支出。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节能建筑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喜爱,这样使得建筑商不得不考虑绿色建筑设计对持续消费的关注,按照节能建筑建设标准,要求设计院在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时必须要采取节能措施进行设计。
(1)维护结构,建筑的外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要高于夏热冬冷地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要尽量减少透明窗体面积,减少太阳辐射的热量,取得很好的保温隔热效果。
(2)屋面、外墙防水保暖工程的生产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3)外窗,要注意空气的渗透性等条件。
5.2绿色建筑设计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要点。
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的绿色建筑设计要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要求容积率从原来的2.5上升到3.0,将建筑覆盖率由原来的25.17%下降到18.4%。同时在场地的选址上,要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合理组织场地交通体系,场地的出入口设置位置要离公交站距离控制在500米以内,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5.3绿色建筑设计的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要点。
在进行节水设计时,要注意对节水器具、防止水压出流、避免管网漏损、节水灌溉等方面。同时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也要落实绿色建筑对节水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合理设置节水器具,管道布置时要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避免管网漏损。
5.4绿色建筑设计的节材与材料利用要点。
由于建筑施工完全是按照设计要求来进行的,所以再设计阶段就要考虑材料的重复利用和可回收和可再生材料的使用问题。列如:对于废弃的混泥土应该进行再利用,可以用于地基加固、道路的垫层等。对于废弃的沥青,利用通过在回收加热冷溶和热熔的方式进行回收。
6.可持续住区规设计
人是住区环境的主体,设计必须以人为本。进行未来绿色住区环境的设计实践,即需首先把握住绿色住区环境设计的特征,以及在设计实践中应遵循的原则。而作为绿色住区环境设计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可持续特征、循环特征、时代特征方面,即:
6.1可持续特征:
绿色住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征意为住区环境设计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应不危及后代人的需求及选择生活方式的可能性。具体在其规划设计的构思、平面布局结构与各类设施的设置方面应尊重住区内土地和环境及栖居者的自然属性,全面考虑住区室内环境与室外环境及周围环境的各种关系,强调人类活动与住区环境所处地域的不可分割性。从而提高住区的吸引力,并使其成为稳定且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细胞。
6.2循环特征:
这是指在绿色住区环境中的生活与生产活动所消耗的能量、原料及废料能相互循环利用,自行消化分解。即在住区规划设计中能使其各系统在能量利用、物质消耗、信息传递及分解污染物方面能形成一个卓有成效的相对闭合的循环网络,这样既对住区外部区域不产生污染,周围环境的有害干扰也不易入侵住区环境内部,故循环特征就成为绿色住区环境的一个重要标志。
6.3时代特征:
从绿色住区环境的提出可知:它是城市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高度后才出现的,其住区环境的时代特征具体应体现在住区环境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从而创造一个高质量的人居环境服务体系;另外住宅智能化将被引入住区环境建设之中,住区环境中住房的概念将被扩展,使其不仅仅被理解为家庭居住,而是集工作、学习、居家、娱乐等于一体的社会单元。
7.结语
在我国不断提倡节能、环保、低碳和循环经济的大环境下,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将逐步深入人心,绿色建筑设计将成为未来建筑设计市场的主导方向,得到不断的推广和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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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补偿;征地生态补偿;生态资本
一、征地生态补偿的范畴界定
1.特定视角的生态补偿
从视角来看,征地生态补偿是从土地被征用的特定视角下的生态补偿。征地的生态补偿具有生态补偿的一般共性,也具有其特定视角下的特殊性。
其共性表现在:作为生态补偿的一种,这种补偿仍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而进行的补偿,并通过征收一定的费用或补偿性的措施对生态利益受到损害的主体进行补偿来实现。
其特殊性则表现在:一般的生态补偿,受到损害的主体一般表现为一定的生态区域或一些群体,具有不确定性。而在征地的视角下的生态补偿,土地权利方在转让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其生态利益也直接受到了侵害,在征地生态补偿中,生态补偿的主体则应包括土地征用方、土地所有方以及相关的区域,在这种生态补偿中,主体明确了出来,使得生态补偿更具可操作性。
2.特定类型土地的生态补偿
一般意义上的生态补偿是指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产生了破坏减损以及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而进行的补偿,而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最高所有者是国家,也就是说,只有国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国家以税收等形式获取补偿,再用到环境治理中去。
在征地生态补偿中,被征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及草地等,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者在享有土地的经营收益的同时,也享有土地经营所带来的生态效益,土地被征用后,土地所者的生态效益受到了直接损害,应该得到补偿。因此,相对于一般意义的生态补偿,征地生态补偿是基于土地所有权基础上而产生的一种生态补偿,其受补偿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国家主体,更直接的涉及到了土地所有者这一主体。
3.特定矛盾下的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的提出,就矛盾来说,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体现了资源的耗费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而生态补偿的功能就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自然资源的耗费进行抑制,以期达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盈,促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征地生态补偿的提出,更多的征对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征用,在我国城市化大步推进的背景下,虽然土地是一个逐步征用的过程,但从长期来看,是一个量变走向质变的过程,必然会导致征地地区生态环境的巨大反差。因此,征地生态补偿更具体的出的矛盾则是我国城市化与征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城市化中生态保护的欠缺与征地地区的生态利益诉求之间的矛盾。这种特定的矛盾是征地生态补偿的重要特征。
二、征地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及启发
1.土地利用的外部效应比对与补偿的欠缺
征地生态补偿中,土地的利用由土地的普通生产向土地的其它开发利用转变。这种利用方式的转变,其产生的外部效应存在着差别。
土地在普通生产的过程中,通过在土地上进行的种植、造林等生产,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对水土保持、空气等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土地上的普通生产行为是一种有益的无偿行为,对生态环境是有益的,对于生态环境而言,是一种正外部性。
土地在被征用后,用于房产的开发及一些企业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必然会起来一定的破坏作用,对于生态环境而言是一种负外部性。根据外部性的基本理论,外部性的存在对经济活动是有害的,不利于资源的配置和合理使用,也就是说,正外部性应该得到补偿,负外部性应该承担外部不经济后果,以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
土地在征用前后,是一个正外部性向负外部性转变的过程中,因此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方因其正外部效应则应得到补偿,而土地开发方因其负外部效应则应承担其外部成本。长期以来,国家通过税收等手段对那些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负外部效应的企业等进行管理,然而,对于那些在生产中对生态环境产生正外部效应的土地所有者则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以及相应补偿,从而导致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片面性和消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态保护的难度。
2.公共产品理论与政府的干预功能
生态环境是公众的生态利益的实际体现,生态环境在经济活动中是一种与经济活动息息相关而又相对独立的一种产品,一方面给人们带来生态效益,由全体民众所享有和使用,另一方面其受到损害后,得不到积极的补救,因此生态环境具备了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两大特征,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可将其归为一种公共产品。
征地的生态补偿与一般性的生态补偿一样,被征土地所附带的生态产品也同样具备了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的两大特征。公共产品理论的出现就是为了国家干预而确定的,也就是说国家在此过程中应该充分的发挥其行政干预的职能,避免政府在生态保护中的“无为”,而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一方往往是农民群体,在经济活动处于弱势地位,无法有效保障自身的生态利益,这就要求国家在此过程中加以行政干预,切实保障被征地方的生态利益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3.生态资本理论与总体补偿方针
生态资本即生态环境的资本化。生态环境作为一种资本,既体现在其本身的物质产出,又体现在虚化的服务价值,为公众提供生态效益。生态资本成为资本的一种形式,具有一般资本的一般属性,表现为它在以盈利为目的,在市场中的运行要遵循市场规律的支配;同时,生态资本又因为其本身的生态属性,又要遵循相应的生态规律。
生态资本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其不同于一般的特征。一方面,生态资本具有强烈的结构特性,即生态资本内部结构的平衡是决定其盈利大小的主要因素,是最大的物质产出和生态效益的保障。另一方面,生态资本具有长期性的特性。即只要对生态资本合理的运用,依照适度的原则,生态资本可以凭借自身的自主性,不断的升值,而达到长期盈利的目的。再一方面,生态资本具有地域性的特性。即地域性决定了其盈利的局限性,这是生态资本的弱点,由于生态资本不具备一般资本可以转移的特点,使得生态资本在盈利上存在着局限性。
生态资本的三大特征决定了生态补偿的方式应该在保障生态资本的最大盈利的基础上实施。即生态补偿的总体补偿方针应该是在保障生态环境总体结构平衡的原则上进行区域化的生态补偿,这个补偿的过程应该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通过保障生态环境的整体结构平衡,充分发挥生态资本的自主性,兼顾生态资本的区域局限性,以期达到生态资本的最大收益。
根据以上几个经济理论,对于我国征地生态补偿制度,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发:以外部效应理论来对生态补偿的内涵加以界定,确定征地生态补偿机制中的各个主体;以公共产品理论确定政府在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政府的经济干预手段;以生态资本理论中生态资本的特性确定国家的对生态环境的统筹规划以及各种生态结构的调整措施,使生态资本的效益最大化,并采用多种的补偿安置措施对生态利益受损的群体加以补偿。
综上所述,征地生态补偿是在生态补偿基础上,在征地这一特殊视角下的生态补偿的理论扩展。人类由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这一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强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发展中,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要求。在我国,城市化的推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大量的征地行为,以及依附于土地的生态效益的补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因此,构建完善的征在生态补偿制度,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区域视角的选择与运用
地理学习对象具有区域性特征,认识一个地理事物,有的要从全球角度去认识,有的要放在一个地方的角度加以考量,这些都涉及空间尺度大小和转换问题。空间尺度大小及转换是区域视角的具体体现和操作要领,在不同的尺度下看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大尺度的是宏观的或整体性的规律,小尺度的是局部的特征、规律。教学中,教师要增强学生对尺度大小的敏感,教给学生划分区域认识地理事物的方法。
教学程序:将地理事物置于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如果把区域视角比作“透镜观察”的话,对大区要“推镜头”――下分分区,对分区要“拉镜头”――上位视角,由此体现区域差异性教学。区域视角的分析方法:①区域定位,分析地形、气候的类型和特征;②以地形、气候条件为基础,确定相应的水文、植被等自然地理要素的特征;③以自然地理特征为条件,分析自然地理特征对主要人文地理现象的影响;④评价区域发展的优势条件和限制性因素;⑤确定区域发展方向、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二、综合视角的选择与运用
地理环境是地球表层各种自然和人文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复杂系统。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来认识地理环境,是当今地理学重要的研究方法与学科思想,初步揭示自然环境要素之间、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复杂关系,从不同角度反映地理环境的综合性。综合主要是区域基础上的综合,包括区域内部各个地理环境要素的综合、区域发展过程中各要素相互影响的综合、本区与邻区相互关系的综合、不同层次的地域间的综合。
教学程序:区域特征是区域地理的核心知识,运用综合视角学习区域特征的具体思路为:区域位置(纬度位置、海陆位置、相对位置等)―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地形、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区域人文地理特征(人口、聚落、交通、经济、文化等)―区域整治和开发利用(资源条件、环境问题、自然灾害、经济结构调整、重大工程等)。应用综合视角时可利用因果联系框图,把有关的因素归为若干组,再根据具体条件,先分析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握主导因素,层层深入,递进分析地理事物或现象的发展变化过程。
三、动态视角的选择与运用
“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地理学的哲学特性已经影响到了地理学的知识结构和研究方法。描述地理事物发展过程的动态视角主要有两个维度:时间和空间。首先,地理事物总是沿着一定的时间顺序来发展的,在内部、外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不断地变化,最终呈现一定的状态。其次,地理事物在空间上具有一定的变化动态,地理位置、海拔、地形等因素成为制约或促进地理事物发展的重要因素。
教学程序:运用时间视角把地理事物放到一定的历史过程中分析,在不同历史阶段事物发展程度不同,教学程序为“过去―现在―将来”;地理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特征不同,教学程序为“初期―中期―末期”。运用空间视角揭示地理事物的空间运动、空间变化的规律。教学程序上“按纬度顺序、按经度顺序、按空间远近、按相对位置、按垂直高度、按人类活动路径等对空间规律进行探究”。针对面状地理事物(地形区、行政区、气候区、工农业区等)描述轮廓特征、分布范围及区域差异;针对线状地理事物(如山脉、河流、交通线、划界线、海岸线等)确定走向和分布特征;针对点状地理事物(如城市、矿产、山峰等)描述地理位置和相互关系。
四、生态视角的选择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