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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照明方案范例(3篇)

栏目:报告范文

市政道路照明方案范文篇1

xx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xx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6、注重日常考核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日常监督考核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及时。扩大日常考核结果的公开途径、公开范围。全年12期城管执法工作月讲评通报全部在《城管在线》、《xx日报》、市政府网站公布。城管执法业务工作月讲评最后一名颁发黄牌、大队主要负责人上台表态,提出工作改进措施。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7、积极推进基层执法大队硬件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城管执法队员着装。对城管执法队员着装按春秋装、夏装、冬装进行统一规范,统一服饰、统一标志、统一编号。正式执法队员和聘用的协管人员服装应当有明显区别,全系统城管执法队员工作时间应当着装统一。

二是规范城管执法标志车辆。对各单位用于日常巡查、管理、执法、检查的车辆全部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编号,所有执法工作车辆规范统一、整齐一致,车身喷涂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以上两项规范工作于xx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是规范基层执法大队办公环境。对全系统城管执法基层大队办公环境提出统一建设规范,从外观标识牌的大小、颜色、内容、字体,使用材质等到办公场所的外墙颜色、标语设置等外观形象全面进行统一,力求标准规范,整齐划一。基层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至年底临渭区要达到总数的50%,高新区要达到70%。

8、积极推进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切实加强城管执法系统内部管理,确保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政令畅通。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要求,逐级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目标任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狠抓日常各类规章制度落实,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抽查、阶段考核等方式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坚持城管执法业务工作月讲评制度、执法大队周一工作讲评制度、局领导机关科室路段包联巡查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城管执法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卷评查制度。

9、积极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执法依据。对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梳理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办法等管理执法依据,汇编成册,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管理。城管执法依据汇编工作于xxxx年5月底前完成。

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由两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设计制作,市局审定的办法进行统一。此项工作xxxx年4月底前完成。严格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审批案件的审批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面落实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是规范执法言行。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用语、文明用语,研讨城管执法工作日常管理执法技巧,严格落实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四是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的填写、用词、装订必须统一规范,符合要求。制定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存档规范,全面开展对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城管执法案卷合格率达到100%。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立案阶段的监督检查。对机关领导和科室包联路段巡查发现问题、稽查支队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落实立案检查。该立案的要立案,应立案而未立案,应从重处罚而从轻处罚的,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责任。全年对稽查支队所有督办问题做到100%立案检查。

四、狠抓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重点业务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10、提高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推行市区主次街道分类管理,将主次街道划分为样板路段、严控路段、疏导路段,确定各类路段管理标准,实行分类精细管理,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占道经营、建筑立面、门头牌匾、门前四包、人行道车辆停放、街头小广告六个方面的治理工作,突出精细化管理。每个执法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针对三个类别,每个类别至少设立1-2条精细化管理示范路段。

(1)占道经营管理。

样板路段无违章占道设置各类经营摊点。即:无占道修理、占道加工、占道装修、占道储物、店外占道经营摆放、占道洗车等。严控路段在每年7、8、9月份瓜果销售旺季和重大传统节日时,经市执法局审批,可合理规范设置临时销售点。疏导路段在不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根据季节特点,分类分时段,经市执法局审批,合理设置摊点疏导区。

(2)建筑立面管理。

临街建筑立面无残垣断壁,应保持外形美观、整洁,与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禁止改变原设计风貌和用途及破墙、破窗开店;屋顶、阳台(阳台实行全封闭)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不得擅自在阳台、平台、外走廊搭建违规设施;沿街两侧门窗防护栏设置不应超出墙体立面,要求内置式安装,应采用网格状透空式,形式及色调应协调统一,出现锈蚀、陈旧、破损的要及时油漆或维修更换;临街建筑物一层的空调外机支架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米,二层以上空调外机按规划设计位置设置,空调冷凝水不得排放到建筑物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临建建筑物不得设置遮阳棚,临街建筑物屋顶无违规乱搭乱建现象。

(3)门头牌匾管理。

沿街门头牌匾实行一店一牌,严禁一店多牌,严格按照市创建指挥部、市城乡规划测绘服务中心编制的《门头牌匾亮化及建筑外立面整治规划方案》(20xx年)标准执行。临街建筑立面二层以上严禁设置门头牌匾,门头牌匾要定期进行擦洗和维护,保持干净整洁,无锈蚀、缺字和污损现象。沿街门店设置或更换门头牌匾必须经市执法局审批,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严禁私自设置。

(4)小广告管理。

城市道路路面及沿街两侧建筑物墙体、门店橱窗及各类公共设施无各种乱贴乱画乱涂的小广告、宣传品等,严禁沿街散发小广告及宣传品行为。

(5)门前四包管理。

包卫生。沿街单位、门店负责门前道沿石以上人行道、树坑、绿篱、花坛、草坪的清扫保洁,消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雪、淤泥。包秩序。沿街单位、门店负责维护门前秩序,保证门前无乱堆杂物、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挖乱占、乱泼污水、乱写乱画、乱贴乱挂、出店经营、摆摊设点等。包亮化。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如期完成灯饰安装工程,保证正常使用。包硬化、绿化。负责对道沿石以上的人行道按规划要求进行硬化、绿化。

(6)人行道车辆管理。

城区人行道车辆管理严格按照《xx市城市道路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办法》、《xx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执行。样板路段人行道上大型宾馆、超市、商场门前确需设置停车场(站)的,应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管理。严控路段人行道上严格控制设置停车场(站)。疏导路段积极引导规范设置。禁止在人行道上不足20米宽的地段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或非机动车保管站,严禁沿街同一建筑物门前人行道上同时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保管站,停车场、保管站要做到规范统一、标志明显,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方向一致,无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挤占盲道现象。

11、提高建筑工地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严格按照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对城区在建工地加强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围档、出入口道路硬化、建筑渣土处置、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施工噪音扰民等管理。每个执法大队至少设立2个精细化管理示范工地。

(1)沿街施工场地必须围挡作业,工期六个月以下的要实行彩钢板临时围挡;工期六个月以上的应设置实体围墙。样板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墙,严控路段、疏导路段的工地应设置不低于1.8米的封闭围墙,所有围墙标准按市住建局规定的标准执行,并保持整洁完好。

(2)工地清表前施工场地进出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冲洗、沉淀设施(沉淀池规格为1m×1m×1.5m),出入车辆必须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渣土清运车辆要具备资质证、准运证、定点倾倒证,做到三证齐全,实行密闭式运输,按规定时速行驶,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地点进行倾倒,严禁私拉乱倒。

(3)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堆放整齐,场内余土要采取防尘措施,禁止直接从空中向地面抛撒建筑废弃物。各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五个100%”的目标,即:工地沙土必须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必须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必须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地方必须100%绿化。

12、加强规划管理工作。树立“规划即法”的观念,强化规划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区域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项目规划、单体规划,加强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相关证照的检查排查,加强同规划、建设部门的合作,建立规划信息、审批许可信息共享机制,真正使规划执法工作成为落实城市规划的有力保障。

13、加强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村居民违规建房管理的办法、措施、机制,通过加强“人防、技防、制度防”,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在村居民违规建房上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尽量把村居民违规建房发现并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逐步推进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

14、利用我市建设智慧城市的契机,充分共享政府公共资源,以目前各城管执法单位现有设备和网络为基础,结合OA办公系统,实现城管执法案件办理、审批信息化,规范城管执法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15、积极推进城管执法稽查督办工作信息化水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城管执法稽查工作监督巡查全方位、督办核查实时化、考核评比科学化,形成快捷、高效、精确、全覆盖的稽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市一级的统领指导作用、督查督办作用、考核评比作用。

市政道路照明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实施依据,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交通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责任,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考评机制,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我区法制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㈠基本目标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争取经过今后3~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和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

㈡主要任务

通过深化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促使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牢固确立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区交通系统的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加快实现区交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晰化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制度化。

具体要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达到“六化”目标,即: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

三、组织机构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为保证工作的落实,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叶伟良,副组长:赵宇,成员:张贤勇、胡修君、王瑾、陈灵明、虞哲华、孔松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孔松国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四、实施范围

*区交通局及其所属的*区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区航运管理所、*区公路管理段等三大执法机构应按本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交通行政执法具体范围包括: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政、航政,公路路政、养护,交通、港口建设市场秩序,以及各类交通、港口规费稽征等各大执法门类的每个交通行政执法岗位。

五、主要职能

㈠*区交通局主要职能

*区交通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公路、水路、港通行业的职能部门。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区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仑政办[20*]17号)文件规定,区交通局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起草具体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监督实施。

2、制订全区公路、水路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公路主枢纽与港口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制订运输、交通及相关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区水路运输、港口(码头)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交通运力的综合平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4、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路政、航政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建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5、负责全区交通规费、港口规费的稽征和稽查。

6、主持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投标及施工质量管理,编制全区交通建设的预算定额。

7、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港口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负责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技术检验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局机关的日常管理;抓好系统内组织、宣传、人事、劳资、老干部的管理服务、机构编制管理和群团管理;指导全区交通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全区交通行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9、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区交通局所属的执法机构主要职能

1、*区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

经法律、法规授权,主要职能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汽车维修及稽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⑵制订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掌握和提供道路运输经济情况,为上级部门制订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工作提供依据。

⑶根据管理权限,对从事道路运输、客(货)运市场、汽车维修、驾驶培训实施行政许可。

⑷负责道路运输交通稽征、稽查,完成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建设基金等各种规费的征收。

⑸负责运输市场秩序监管,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活动、许可证、经营行为、服务(维修)质量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调解运输(维修)纠纷和经营(维修)事故的处理。

⑹组织协调战备、抢险、救灾等重点物资的指令性运输。

⑺负责道路运输业统一单证的印制、发放、回收、管理工作。

⑻组织指导兴办客、货运站场等服务设施。

⑼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区航运管理所

经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授权,依法对区域内水运行业的管理,包括运输管理、港口与航道管理、船舶检验、规费稽征等。主要职能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路运输、港口与航道、船舶检验、水路规费稽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⑵参与编制全区水运基本建设、航道、港口发展规划和全区水运运力发展计划,负责编报水路运输、港口与航道、水路规费稽征工作的年度计划,并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⑶负责对水路运输经营者和水运服务经营者经营资格的审验,依法对水运企业开业、运力投放、船舶买卖、客货运航线进行备案、审核或转报;参与水路运输和水运服务运行方案的制定。

⑷负责全区港口采掘、爆破等活动、港口经营资格、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格、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及实施卫生除害专用场所建设的审批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审核、转报;负责全区港口经营单位资质、市场行为和经营秩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⑸协调港航间关系,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的管理,指导运输质量管理工作,查处违章行为和运输质量事故。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及春节、清明节等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

⑹依法受理船舶营运检验工作;按职责分工,对辖区修造船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相关船舶新建、改装设计图纸的审查、检验和发证工作。

⑺依法负责全区港口与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对拦、跨、临河(海)建筑物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备案、审核、审批和转报工作,负责航政执法,查处航道违章建设。

⑻负责全区港航事业规费征收、稽查。编报全区港航事业规费收入、支出计划,负责会计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水运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及统计资料的汇编。

⑼法律法规授予或区交通局委托的其它执法管理职责。

3、*区公路管理段

经法律、法规授权,主要职能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

⑵编制全区公路日常养护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养护工作的检查和奖惩,采取措施提高路况,保证畅通。

⑶负责路政管理、处理违章,保护路产,维护公路养护施工的正常秩序。

⑷组织公路养护技术开发,进行交通情况调查和路况登记,培训公路专业人员,改善技术装备,交流先进经验,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⑸调查研究和统计上报公路情况。

⑹负责公路绿化的管理工作。

㈢履行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1、基本要求

⑴严格依法行政。全系统各项交通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均应坚持法制统一、权责一致,合法行政、高效便民,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立足本职、注重实效,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等原则;坚持以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做到“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⑵恪守职业道德。全区所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遵守交通部规定的《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交体法发[*]42号)。

2、主要标准

全区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各项活动,都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勤政执法,高效便民;廉洁执法,公开透明”。

⑴严格现场执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宁波市交通局《宁波市交通行政执法现场操作规范》(甬交法[20*]459号)规定的交通行政执法现场操作的要求、准备、程序进行执法。

⑵规范执法文书。

道路运政、公路规费征稽行政执法文书具体按照宁波市交通局《宁波市交通(港口)行政许可统一受理送达决定办法》(甬交[20*]2号)和20*年12月宁波市交通局编印的《道路运政、征稽执法手册》中的“道路运政、征稽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操作”执行。

水路运政、港口、航道行政执法文书具体按照《宁波市交通局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许可文书的通知》(甬交法[20*]68号)和《宁波市交通局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甬交法[20*]139号)执行。

公路路政、养护行政执法文书具体按照《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路政许可的通知》(浙交[20*]92号)和《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启用浙江省公路路政执法文书的通知》(浙交[20*]89号)执行。

⑶加强案卷管理。案卷制作要求具体按照《宁波市交通局关于贯彻执行宁波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甬交法〔20*〕99号)执行。

⑷提高办案质量。全市各级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全年的违法行为查处结案率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正确率达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合格率95%以上。

六、健全制度

建立、完善执法制度,对于全面履行执法职能,合法、合理行使执法权力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局属各执法机构应结合本单位享有的行政执法权力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执法程序规则,以规范的执法程序制约行政执法权力,以程序来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今年年底前,必须制定、完善和实施好以下各类制度:

㈠执法程序制度

行政许可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执法程序、行政强制执法程序、行政征收执法程序、行政确认执法程序、行政监管执法程序等6类行政执法程序中尚未制定的,应尽快制订示范文本,并报区交通局审查后,以正式公文予以公布实施。

㈡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区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试行)》、《*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和《*区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仑交建[20*]179号)执行,各单位也可结合行业实际予以细化。

㈢办事公开制度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政务公开计划,并建立公开长效机制;局属各执法机构应按《关于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30号)要求,与政务公开相衔接,进一步巩固、完善、规范和提高办事公开工作,尤其是要加快完善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执法监督的“执法六公示”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

㈣行政赔(补)偿制度

各执法单位应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加快建立行政赔偿、补偿制度,并严格执行。

㈤执法监督制度

局属执法机构应严格按照《*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以及《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令20*年第11号)、《实施交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浙交[20*]239号)等的规定,同时应结合各自的执法工作实际细化检查制度和检查内容,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七、评议考核

实施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也是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因此,局属各执法机构务必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既要按照块上的要求认真实施好本级的考核,又要按照条上的要求做好业务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发文)

八、责任追究

区交通局及其所属的执法机构被依法赋予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各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执法机构的分管领导人按照各自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主管责任;执法机构内设执法科、股(站)负责人对所管理执法科、股(站)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管理责任;直接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内部责任追究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按照《*区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执行。

九、加强领导

市政道路照明方案范文

各职能股室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企业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准入条件的审核,把好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准入关。对经营固体危险化学品、液体危险化学品、气体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的,要结合市人民政府政文]138号文件关于“一个市场、多个仓储物流区”的方式进行规划布局。

二、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监管

(一)完善企业资质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经营许可变更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企业现有的名称、经营地址等与原来不符的,应采取行政措施促使企业按规定完善备案手续。备案的程序及所需资料,按照道管]52号文件执行。

(二)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管理。要通过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重点检查车辆及设施设备技术状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标志、GPS安装使用情况、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车辆证照等,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合格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三)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行为。要加强市场监管,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其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基础工作

(一)认真按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明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事项、实施主体及许可条件,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办理程序、规范运政管理工作。《道路运输证》内容填写应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三章第四节的要求规范填写。《道路运输证》经营栏内注明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其中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在《道路运输证》上加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印章。

(二)要加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进行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人员(安全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等)配备,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三)要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档案管理。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应存入业户档案材料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等18项内容;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应存入业户档案材料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等19项内容。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档案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等20项内容;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档案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等22项内容。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有关档案资料应按道管]52号文件的要求建立。相关职能股室应当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管理档案。专用车辆管理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等9项资料(具体内容参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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