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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成本;问题;控制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成本与市场规模化经营是密切相关的,施工单位在决策阶段要考虑综合环境,尤其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尽可能扩大施工成本布局范围,为公司日常经营及数据统计做好充分的准备。
1施工成本控制内容
施工成本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包括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等费用,周转材料的摊消费或租赁费,施工机械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工资性质的津贴等,以及进行施工组织与管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早期,建筑工程盲目地追求市场占有率,忽略了成本控制决策调整与升级,对大客户成本控制机制不够重视,导致施工成本失去了可操控性,进而制约了公司上市后期的经济决策。
2建筑施工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成本意识问题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成本管理战略不够明晰,施工成本管理意识薄弱,尚未建立符合公司外部营运标准的战略机制,这些都限制了施工单位施工成本体系标准,从战略决策角度来说,无法满足施工单位资本调控与发展要求。此外,施工单位在施工成本控制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的战略控制流程,建筑工程依旧未能全面掌握市场变动规律,对施工成本控制及调整失去了作业方案。
2.2成本战略问题
施工单位具有规模大、业务多、客户广等特点,依赖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实施一系列的控制方案,促进了施工成本调整与改造。但是,大规模经营容易削弱成本控制力度,“多头成本控制”是施工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类成本控制方案难以发挥出大公司的市场优势,特别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多头成本控制容易扰乱公司的经济秩序,原始资本积累不足,成本控制了公司规划与战略发展。对于现有施工单位体制来说,多头成本控制也容易破坏企业内部的战略体系,如:扩大市场占有率中,施工成本控制无法达到理想状态,企业营运模式也失去了稳定性。
2.3成本管理问题
传统基层成本控制模式无法满足建筑市场销售与经营需求,选定项目集约化发展之路,将项目资源集中于某个特定的项目群体,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经营目标。例如,对市场风险缺少预见性,导致很容易出现资产质量较差的业务,制约了公司成本控制获得的收益水平。其中,相同项目存在不同条线交叉成本控制的情况,合理的成本控制方案愈发重视,优质项目的筛选需要科技部门的数据支撑,借助数据的积累科学的规划成本控制方案,避免资源浪费。
3建筑工程施工成本管理理论
3.1MM理论
1958年6月,美国经济学家Modigliani和Miller(简称MM)共同研究,在《美国经济评论》中发表文章,主要介绍了“施工成本、公司财务与资本”等概念,提到了施工成本对公司财务机制建设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公司的资本运营情况。MM理论提出,若排除公司所得税、企业面临相同经营风险等条件下,若施工成本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市场价值造成影响。例如,公司债务比率变化过程中,公司的资本总成本、总价值等不会出现变化,这些都是公司资本调控需要考虑的。
3.2权衡理论
权衡理论(trade-offtheory)对企业债务、收益等进行综合评估,若平衡债务利息及税收支出的前提下,能够实现企业运营价值的最大化,体现出最佳施工成本。这一阶段,债务比率是一项重要的参数标准,体现了债务抵税收益、市场营运价值等标准。在权衡理论中,权衡施工成本要考虑多方面指标,包括:负债企业价值、无负债企业价值、税赋节约、财务困境成本的现值、成本的现值等。
3.3理论
理论(agencyTheory)最初是由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于1976年提出的,即契约成本理论(contractingcosttheory)。这一理论属于假设型理论,对企业所处环境进行某种特定的假设,例如,契约成本理论中,认为,企业是由不同契约构成的,股东、债权人、管理层等,均是契约成本理论的主要对象,对企业未来施工成本调整起到了促进作用,也是提高施工成本运营效率的关键步骤。
4建筑施工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
4.1成本最低原则
成本控制理论结合了MM理论的假设条件,之处企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严格控制内需、增强债务融资能力,这样才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比如,投资者通过成本控制理论分析,能够掌握市场信息变化动态,提出符合企业资本市场化营运要求的理论体系。从施工成本计量到客户信息数据的积累,都是一个精细化管理的过程,需要总分支各级机构的配合。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客户关系管理是商业领域中普遍运用的管理理念和战略。王浜胜(2008)从理论的角度探讨公司的最优资本的构成,从理论的角度对资本监管和信贷扩张以及经济增长影响的体制进行详细的梳理,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资本约束和信贷扩张关系做了研究。
4.2风险可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的前提是准确计量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公司风险所带来的潜在损失一般可以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异常损失三种。预期损失是指在一般正常情况下,公司风险损失的统计平均值,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可预见的平均损失。它是公司的经营成本而不是风险,通过拨备和产品定价进行预防。“风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各个行业参与市场经营都面临着风险隐患,如何控制风险也是施工成本调整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建筑行业施工单位在避规风险阶段,主要结合市场调研、数据分析、产业规划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提高项目规划及资金发展要求,从而实现了风险调控与资本控制,帮助公司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此外,风险可控性原则中,也对施工单位日常营运体系提出不同的要求,按照公司资本战略规划指标,不断增加原始资本积累,从而加快了公司施工成本改造要求,为施工单位可持续规划与发展做好了充分准备。
4.3效益最大原则
可操作原则是对施工成本调控的新思路,按照资本控制与改造要求,才能实现施工成本改造目标,帮助建筑行业构建符合市场化机制的营运方案。当前,建筑工程在施工成本调控与规划方面,要注重客户所带来的风险调整后的市场运营回报率。建筑行业投资成本大,任何一个项目都有一定运转周期,严格防范市场风险是经营管理重点。成本控制风险对建筑工程经营提出更高要求,注重成本控制管理体制调整是经营者的必然决策。建筑工程市场运营的配置区分为对存量风险资产的市场运营配置和对增量风险资产的市场运营配置。在三大前提具备的条件下,采取自上而下的原则对市场运营加以分配。现阶段,建筑工程建立技术改造关系具有多方面途径,主要是从其业务模式本身采取措施,尤其在贷款业务方面可以获得更多客户支持,逐渐建立客户销售对象群体。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税收筹划;建筑企业;
引言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改革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必将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同时,增值税转型改革可以消除当前生产型增值税税制所决定的重复征税的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当前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起到很好的作用。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此次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取消原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购进固定资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修改为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当然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除外。这样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企业在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间的利润。
第二。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有利于鼓励自主创新能力,走国产化设备之路,还有利于振兴装备制造业。同时出口型生产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应增加,从而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知识产权国有化和品牌形象。
第三。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有利于中小型企业降低成本和税务,提升其竞争力;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政策调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增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再免征增值税。
第五,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取消了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款的规定,这意味着对废旧物资发票作为抵扣凭证的管理将更为规范化,以减少人为利用该规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二、建筑企业混合销售行为税收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2008]50号)第五条和第六条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根据该规定。如果企业的增值率在临界点范围之下的,通常不分开核算,反之,分开核算。如果企业增值率较高,并且更新设备和购入固定资产少,在不影响建筑企业资质和业务的前提下,不妨考虑将企业转化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照3%征收增值税,从而获得税收减少的好处。
案例1: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生产钢结构并附带安装,有专门的建筑资质,所有的收入都开具增值税发票,2009年销售钢结构收入600万元,建筑安装收入400万元,采购原材料500万元,没有分开核算。
根据规定。由于甲公司将安装收入和销售收入没有分开核算。所以甲公司的安装费并入钢结构销售价款中一并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600+400)×17%-500×17%=85(万元)
说明:在此没有考虑相关的附加税费,下同。
筹划方案一:
如果对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即在2009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安装收入200万元,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建筑业发票,那么该公司就可以分别核算增值税和营业税。
应纳增值税=600x17%-500×17%=17(万元)
应纳营业税=400×3%=12(万元)
该公司合计缴纳税金=17+12=39(万元)
尽管该公司发生的经营业务是相同的,但经税收筹划。税金减少85-39=46(万元)
筹划方案二:
由于该公司没有购进过多的固定资产,并且增值率较高,那么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将该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改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538号)规定,其适用税率为3%。那么该公司的安装费并入钢结构销售价款中一并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600+400)×3%=30(万元)
方案二要比方案一税金减少39-30=9(万元)
当然。在不影响企业信誉和业务的前提下,并且获得税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否则仅为了追求减少税收支出,而影响了企业业务拓展,得不偿失。
三、建筑企业购进设备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抵扣其新购进设备、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因此,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当其涉及到设备更新的时候,其购进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也可以合理抵扣。此时,如果购进设备时,建筑企业需要同时向销售方支付一定的技术转让费时,不妨采取多支付设备费,少支付或者不支付技术转让费的做法,即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款中,那么建筑企业就可以实现多抵扣设备进项税的目的,少缴纳增值税。
案例2: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板房并附带安装,有专门的建筑资质。2009年甲企业预计销售收入5000万元,原材料价值3000万元。甲企业管理层拟于2009年向乙企业购进国产化设备一套,价值1000万元以扩大生产,另甲企业需要向乙企业支付5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
按照税收规定,2009年甲公司应纳增值税=5000×17%-(3000+1000)×17%=170(万元)
经过筹划,甲企业与乙企业协商,将技术转让费的500万元中的400万元作为设备价款支付,只支付1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这样对于乙企业而言,收入没有实质变化,但是对于甲企业而言,设备价款400万元可以成为进项税额购成部分抵扣。
筹划后甲公司应纳增值税=5000x17%-(3000+1000+400)×17%=102(万元)
经筹划后甲公司税金减少额=170-102=68(万元)
四、建筑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对于有些企业,应该树立逆向思维,除了扩张之外,还应该收缩。
案例3: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板房并附带安装。有专门的建筑资质,所有的收入都开具增值税发票。2005年甲企业管理层立足企业多元化发展策略,投资拥有一家独立核算的控股子公司乙运输有限公司。经过三年多来的运行,乙公司的外部业务并没有实现预期的快速发展,反而呈逐步萎缩态势。主要是母公司运输板房等原材料的原因,乙公司拥有的运输车辆接近报废,拟于2009年购进1.6升排量以下的运输汽车500万元以维持生产。2009年甲企业预计销售收入5000万元,原材料4000万元;乙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其中对母公司甲提供运输收入1500万元(没有专业运输抵扣票据)。
按照税收规定,2009年甲公司应纳增值税=5000×17%-4000×17%=170(万元)
乙公司应纳营业税=2000×3%=60(万元)
经过筹划,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和义务后,甲公司对乙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取消乙公司法人资格,将其改为分公司。那么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的运输劳务虽然存在价款结算,但实质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需缴纳营业税,只需对外提供运输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并且经过合并后,乙企业更新的运输设备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筹划后甲公司应纳增值税=5000×17%-(4000+500)×17%=85(万元)
乙公司缴纳营业税=500×3%=15(万元)
经筹划后甲公司税金减少额=(170+60)-(85+15)=130(万元)
此外,2009年度企业购买1.6升排量以下的汽车,还可享受契税1%的优惠。
五、建筑企业价外费用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收入,即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建筑企业而言,营业额为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处收取的各种费用。如果纳税人采取较低的定价、尽量降低价外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收费,就可以降低应纳税额,或者将价外费用转化为较低税率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建筑企业可以利用自己在采购建筑原材料方面的优势,购买高性价经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从而节省这部分支出,使成本降低。
案例4:建筑施工企业A为建设单位B建造一座房屋,承包价为1000万元。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B购买工程所需要的材料,价款为1000万元。
建筑施工企业A应纳营业税税额为:(1000万元+1000万元)×3%=60万元
经过筹划。建筑施工企业A与建设单位B达成协议,由A进行原料、物资采购,由于A有相关的采购渠道,能够以800万元的价格购买到符合要求的建筑原材料和物资,那么:
建筑施工企业A应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1000+800)万元×3%=54万元。
经过筹划,甲企业可以少缴营业税=60-54=6(万元)
此外,建筑企业将价外费用转化为较低税率同样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案例5:甲为施工企业,2008年1月给乙房地产企业修建某小区,价值5000万元,但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乙企业近来财务状况不好。乙企业表示1年后连本带息偿还甲企业,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为7%(假设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利息为350万元(设不考虑印花税)。
分析:甲企业应纳营业税=5000×3%+350×5%=150+17.5=167.5(万元)
经过筹划,如果改为双方不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那么利息应该作为价外费用计入营业额中,缴纳建筑行业的营业税,那么:
甲企业应纳营业税=(5000+350)×3%=160.5(万元)
甲企业可以少缴营业税=167.5-160.5=7(万元)
结论
一、乱建简易房,必须拆除、损失自担
[案例]张某购买了某小区楼房首层的一套带小院的房屋。该小区前期开发公司明确告知张某小院内只允许业主种植花草、美化环境,不得违章建筑。张某入住后趁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之机,在小院内一侧建简易房2间。开发公司发现后,多次要求张某拆除未果后,及时向城市行政管理局报告。城市管理监察部门向张某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迫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压力。张某不得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其所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分析]楼房首层外的空间是小区业主的专有部分和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的交界区域,权利界限相对模糊,一些业主以为自己的购房款中包括了小院。殊不知,即便该区域地盘在购房的小院内,但业主只有依约定植花草、美化环境之义务,绝没有私搭乱建房屋的权力。因为无论在何处建房,都必须由相关部门批准。因此,对于业主的行为是否属于私搭乱建行为的界定,首先要看是否有相应的许可审批手续,其次看是否违反相应合同约定和管理规定以及是否对其他业利或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如果是,则必须承担拆除责任,若因私搭乱建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后果,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名人乱建,物业有权禁止
[案例]某媒体知名主持人李某购置阳光小区别墅房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承诺书》中承诺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包括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外貌等。可两年后,李某为自家方便,不仅加筑别墅台阶,还在别墅院一侧搭建简易健身房。物业公司依据物业管理公约,多次要求其停止改建并恢复原状。李某以为该新建小区物业没成立业主委员会,且物业公司没有行政执法权,将物业公司的要求置于脑后,迟迟未予拆除。物业公司依法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管理公约》是某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的依据,该小区虽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向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的业主主张权利。遂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限令李某于10日拆除违章建筑。
[分析]《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该条例表明,对小区业主的私自违章建筑行为,有两项管理权:“应当制止”、“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而依法就是制止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对名人私搭乱建,关系到社会价值引导问题。要从根本上消除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的现象,既需名人敬畏法律,自觉守法,更需要物业公司等有管理职权者依法履行职责。
三、私搭乱建,邻居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案例]宋晓、王辛均为某老旧小区一楼业主,二人东西相邻。后宋晓在未与王辛协商的情况下,在自家房屋门前、王辛家的西侧窗户外建筑高平台和玻璃房屋。王辛认为宋晓的行为侵害了其房屋的通风和采光,要求宋晓拆除、排除妨碍。宋晓虽口头答应,但迟迟不肯拆除。王辛多次理论后,宋某竟然置之不理。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宋女士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宋女士的建筑为违章建筑,遂判令宋女士拆除其违章建筑。
[分析]《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具有相邻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损害自己安全居住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讼。《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宋女士私搭乱建的行为明显有违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侵犯了其邻里的利益。此时作为具有利害关系的相邻业主有权要求对方拆除违章建筑,以便排除妨害,消除潜在危害。
四、私挖地下室虽无后果,也涉嫌犯罪
[案例]刘某购置一处四合院平房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刘某擅自将自家经营的平房内挖掘大面积地下室,当挖掘至1米深时,不仅自家的平房墙壁出现裂缝、倾斜,相邻多家住户的平房均出现裂缝。经邻居报案,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刘某立案侦查。
[分析]我国刑法修正案(三)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刘某擅自在低密度住宅和城镇居住区的楼间,大面积开挖超过1米深的基坑的行为,虽然暂时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但其行为已经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已涉嫌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刘某应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五、私挖乱建房屋导致他人损失,承担民事、刑罚双责
一、精耕细作的定制服务
长江证券营运中心的定制建设解决方案历经近一年的时间,终于在双方十余轮的讨论中初步落定,定制服务协议也将于近期签订,光谷金融港也将迎来首个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后台中心入驻。签订协议也许只需要一天的时间,但是光谷联合公司用了近一年的时间来充分倾听客户需求和意见反馈以及不断的方案设计和调整,所有的努力只为这一天的到来。
中国房地产的发展一如经济发展速度那样迅猛,在这个阶段参与中国的规划和建筑设计的设计师们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动辄百万平方米的住宅区的建筑规划方案,由于开发建设方的急迫需求,可以在一个月乃至更短的时间出炉,大片的土地上开始生长出各式各样的建筑,大多依稀闪现着“简单重复”和“”的烙印。
同样,建筑作为一门艺术,很多堪称经典的作品在前期设计阶段,要经历无数次反复推敲与考究才得以呈现。正如公司黄立平总裁所说的那样,开发商动土有责,建设规划的合理性、建筑艺术的时代性、建筑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建筑功能的可持续性、绿色建筑标准的提高和落实,都需要精耕细作。
光谷联合在主题产业园的建设中,有机会为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银联商务、光大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全程产业链式的建设定制服务,更多地洞悉和掌握金融后台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空间需求特点,得以在专业化和个性化的设计之间寻求平衡。
二、量体裁衣的建设方案
大前研一在《专业主义》一书中曾指出,中国将来不仅要进行大规模生产,还要进行个性化生产,这是中国经济的一个发展方向。金融后台产业在在国内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在金融服务创新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加快金融产业前后台分离,又快又好地建设个性化金融后台是摆在各大金融机构面前的问题。光谷联合公司为客户制定建设解决方案,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个性化。
通常情况下,在建设之初,金融机构对于后台中心(营运中心)的建设需求并不是十分明确。光谷联合公司既要为客户打造可满足近期业务需求的建筑空间,更要为客户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在方案沟通阶段,长江证券方面提出将营运中心建筑面积从最初设计的6000平方米增加至12000平方米,光谷联合基于为定制方减少固定资产投资浪费和预留适当发展空间的考虑,建议长江证券方面将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左右。
打造10-15年不落后的后台中心,是光谷联合一直致力于为客户解决的问题,在建筑立面、造型、建筑材料、空间结构上均需认真考量。就拿确定建筑形态和立面造型来说,光谷联合就为长江证券公司提供了多轮方案,并将每一次的设计成果都制作成为工作模型和效果图送达长江证券公司总部,以便于对方决策参考。有几次为了赶上长江证券公司董事会评审会,公司几次派专人到上海设计单位取工作模型和效果图,目的就是为了让客户对设计过程和最终成果有更为明确的直观印象,避免双方出现信息误差。
此外,建筑配置标准,特别是楼板承重和机电设备等相关问题,对于后台中心的建设也非常重要的,不仅要考虑通用性的需求,还要考虑个性化的需求。解决方式就是光谷联合公司在与定制方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借助为众多家金融机构建设金融后台中心的过程中获取的宝贵实践经验,逐渐为其制定出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的设计技术参数。
三、千锤百炼的细节处理
根据长江证券公司提出的建设需求,光谷联合公司为其制定了选址园区两条规划道路交汇处的地块,紧临光谷金融港展示中心,即可充分展示企业形象,交通组织也十分顺畅。在建筑具体朝向和摆放方面的问题上,根据定制方意见,先后制定了朝西纵向摆放和朝北横向摆放的方案。如果朝西纵向摆放,虽然可以保证建筑在布局上与光谷金融港展示中心协调一致,但是由于武汉地域日照特点,西晒比较大,建筑物纵向摆放的话,开窗面迎向东西方向,日照时间较长,将加大空调制冷的负担,不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为此,光谷联合建议长江证券方面采用建筑朝北横向摆放的方案,而且人、车流线通畅,建筑物南北向摆放也基本符合武汉建筑设计的相关规范。在柱网设计、数据机房和档案中心的设计方面,也是几经反复和研究最终敲定。
金融后台产业空间要求平层面积较大,在柱网设计上基本安排为8.4米×8.4米,这样设计不仅可满足办公空间需求,也可使得地下停车位得到较好的解决,即在一个柱网的空间中正好停放三辆车。如果柱网空间再扩大到9米甚至10米,地下停车位并没有增加,造成浪费,相反地上办公空间还将由于柱网扩大造成梁板截面增加,提高建筑建造成本,并影响建筑空间的使用,因为在装修的过程中,大梁板将降低室内净空高度。此外,由于建筑单层面积的限制,长江证券IT营运中心大楼是双数柱网,解决双数柱网建筑大门朝向居中就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营运中心,最为重要的功能就是数据机房和档案中心。我们在数据机房层高的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梁板厚度、空调、通风和消防管线空间以及地下数据线、精密空调风管等空间需求,最终将数据机房层高定为4.5米,室内净空高度达到3.3米左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设计方案中将数据机房的楼板标高下沉0.5米的处理,不仅满足了精密空调地面送风的出风口和管线铺设要求,还可保证数据机房完成面与公共空间处在一个平面上,便于开门,避免以往进数据需要上台阶和门只能往外开的弊端。这样的设计可以说是多一分则浪费稍一分则不够,没有对特定功能需求研究透彻和多次实践的经验,是做不到的。
据报道,广州番禺市桥街北城区大北路的“嘉诚大厦”计划建设35层,但在1997年11月,施工方与开发方因工程款纠纷而停工至今。施工方花五年时间打赢了官司,却发现烂尾楼已于2005年6月28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抵债给了广州市番禺区友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联公司”)。友联公司居然还在房屋主管部门给这座烂尾了八年的“大厦”申办到了房产证。为了办理工程规划的延期手续,友联公司申请注销了第一个房产证,重新办理了该宗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2006年4月13日,友联公司再次向广州市房管局番禺区分局递交报告,要求恢复该宗房地产权登记,但这拿到的房产证发证日期却是2006年4月12日。2006年5月23日,方某、李某以1560万元从友联公司购买了“嘉诚大厦”,又各自办理了一个房产证。而在此之前的4月7日,方某、李某就以3800万元的价格,签下了将尚未到手的“嘉诚大厦”卖给广州某房地产公司的合同,后该房地产公司也成功拿到了房产证。于是,这个烂尾楼就有了五个房产证。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局长徐林发对记者说,当初法院将大厦所有权拍卖给友联公司后,要求房产局办理相关产权转让,也许这房产证就是在那种情况下给办出来的。当记者问及“为何该房产证还能注销后又恢复?为何还能多次成功更换”时,徐林发只是无奈地摇摇头。
楼房未封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根据这一规定,当甲的房屋被错误登记成乙的房屋时,丙因为相信政府的登记,而以合理价款从乙处购得该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丙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甲只能找乙要求赔偿,不能找丙要回房子。因为这一规定并不是修改以前的法律,只是弥补立法空白,根据民事司法不得以法无规定为由拒绝受理原则,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当然应该溯及既往,适用于尚未判决、发生于《物权法》生效以前的案件。
那么,本案的中间买家方某、李某和最终买家能否根据《物权法》先后获得房屋所有权呢?不能。楼房未封顶前虽然也是不动产,但还不是独立的不动产,只能算是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附属物,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本案中的房屋尚未成为独立不动产,房屋所有权尚未产生。善意取得指的是物权被登记机关张冠李戴之物,不能是没有独立物权之物。从主观方面看,未竣工房屋不能取得房产证,买方可能是知道的;即使不知道,随便一个律师或法学院学过物权法的学生都能告诉他。价值上千万的买卖,自己不懂法还不做法律咨询,不能说是没有过失,难称善意。从依法行政角度看,不合法的房产权登记应该撤销,且因该项目至今尚不符合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条件,也不存在补正登记的可能。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中间买家方某、李某和最终买家都不享有“嘉诚大厦”的物权。
“嘉诚大厦”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到底是强制执行抵债给友联公司,还是如徐林发所说拍卖给友联公司,在建筑方的权利能否获得救济的问题上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报道无误,假设在本案中“抵债”和“拍卖”给友联公司的事实都是成立的,就意味着友联公司拍得烂尾楼没有付款,至少没有全部付款,而是以自己的债权抵消了全部或部分价款。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所以,无论友联公司对原开发商的债权是普通债权还是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都不得先于建筑人应得的工程价款获得清偿。友联公司必须支付全部烂尾楼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全部价款,这些价款首先要用来清偿建筑人的工程款。如果友联公司没有能力支付而只能用自己的债权来抵消价款,根据同时履行原则就不能获得烂尾楼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建筑人也可以基于物权的追及力要求重新拍卖该地块,实现自己的法定抵押权。
职能部门的业务水平让
建筑人权利受损
友联公司及其大股东到底是何方神圣,实在是耐人寻味,它居然能令房管局干出那么多“荒唐”事――不但在不符合法定条件下给其办了房产证,还可以注销换发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又重新办房产证,甚至还没收到申请就把房产证准备好了。房管局好像不是纳税人养活的,不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而是友联公司的一个部门。
在此案中,房管局的业务水平也不敢恭维,五个先后颁发的房产证竟然指向同一“房产”。这些房产证到底是根据什么顺序编码的?如果没有顺序,在尚未提供网络查询的今天,查询某处房屋的产权登记岂不是大海捞针?即使能查到,要浪费房管局公务员和当事人多少时间?如果当事人因麻烦而放弃查询,房屋产权登记的物权公示作用又从何谈起?
不过,房管局虽然“荒唐”,给本案建筑人带来麻烦的却是法院。多亏了房管局“荒唐”,本案建筑人的权利才还有希望获得救济。如果房管局只是如徐林发所说,按法院要求办理了产权转让登记,友联公司获得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证。当方某、李某以合理价格从友联公司购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过户登记后,就可以善意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虽然基于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建筑人仍然可以要求以方某、李某支付给友联公司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但货币毕竟容易挥霍或藏匿,建筑人的权利将遭遇更大风险。
1、组织架构变化对档案工作的影响。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改制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与此相适应,国有建筑企业纷纷创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模式,采用了股份有限公司(或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管理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管理体制。与按《企业法》设立的公司相比,全新的公司治理架构必然衍生新的档案资源,产生新的档案需求;全新的母子公司体制也必然带来档案管理体制、档案资源权属相应的变化,带来结构调整和管理传承等方面的一系列课题。
2、产权结构调整对档案工作的影响。国有企业的改制最本质的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清晰是对公司制企业的基本要求。为了做到产权清晰,改制企业必须对原来负无限责任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经中介机构评估后注入新创立的母、子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的各原股东应明确各自出资的范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母子公司之间也要明确注入资产的数额和性质,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这些资产的评估、确权、过户、变更不仅需要档案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依据,而且由于档案是无形资产,需要随公司母体参与产权变更过程。在国有企业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下,如何服务企业改制并保证改制前后档案的有机联系,成为档案工作的必然课题。
3、管理关系变革对档案工作的影响。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普遍建立的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执行的机制彻底改变了原来企业领导机构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的管理关系。如何把决策、监督、执行机构在各自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提供利用,成为档案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在新的母、子公司体制下,母公司对子公司已不再是原来意义的行政管理关系,而成为了基于股权管理和政策指引为主的新型管理关系。在行政管理权弱化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档案管理的集中统一和齐全完整,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二、改制后建筑企业档案管理现状的滞后
1、管理力量相对不足。受计划经济体制惯性影响,目前国有建筑企业的档案工作仍然是以满足企业内部需要为主,显示不出档案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因而难以引起单位领导的重视。更有甚者在公司制改造过程中把档案部门作为撤并、精简的首选部门,或是安排一些不具备相应素质的人员凑合了事,使得档案工作的领导力量、作业力量以及其他投入都被弱化。
2、管理方式相对分散。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特殊的流动性质,产生档案的项目和负有档案收集、移交责任的生产指挥机构经常变动,散存在项目上的档案资料常因地域和机构人员的变化无法保全。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产权单位和部门多,相关的程序复杂,所产生的档案资料多家保管、多处存放,极易导致档案资料的流失。
3、管理手段相对落后。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档案管理中,虽然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计算机,但单机应用的情况比较普遍,纸质载体和手工作业为主的管理方式仍占很大比重。
4、管理制度相对缺失。改制后的建筑施工企业,对档案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如公司治理结构中“三会一层”的档案如何区别管理并保持有机联系、有相关关系但又权属不同的档案如何管理并保证正常利用、母子(分)公司和施工项目上的档案如何集中统一并做到资源共享等,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加以规范。
三、建立适应型国有建筑企业档案管理体系
1、恢复健全组织体系,增强档案管理力量。首先,要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变化,调整原有的档案工作领导机构和专兼职档案管理队伍,特别要注意吸收决策、监督机构的领导和新设部门的同志参与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消除系统性“缺位”和管理“真空”。其次,要恢复健全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符合国家档案局关于建立企业档案馆条件的母公司,可以恢复或建立综合档案馆,对全公司的档案工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并负起日常的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子公司也要视档案规模设立专门机构。第三,努力提高档案从业人员素质。在进口关要建立档案岗位任职标准,严格按标准选拔学有专长的人员;对现有人员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自培或送培,更新知识,增长才干。
2、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保持档案有机联系。首先,可以尝试集中统一、区别管理的模式,即全公司的档案工作规划、制度规范和管理标准要统一,但不同权属的档案可以区别管理。对母公司综合档案馆而言,要集中管理权属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的档案,各子公司将档案定期向母公司档案馆移交;同时对子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有关档案实行目录管控,建立档案的有机联系,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其次,对重组演变过程中的档案进行特殊处理。为方便利用,对公司兼并、合并、分立等重组所涉及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存续企业档案仍存原单位,重组过程中形成的档案相关方各存一套,重组后的档案与重组前的档案分库保管,业务上接受母公司档案部门的统一监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存续单位,重组前后的档案全部移交母公司档案部门统一保管;消亡企业的档案按归属主体进行集中和承继。第三,建立责任传导机制,解决档案管理分散问题。由于档案的产生过程不在档案部门,所以要确保改制重组和各个项目上的档案资料能够完整的收集起来,必须把档案的收集、立卷、移交责任进行分解,并明确地传导给参与改制重组的部门和所有项目管理机构,通过责任分解,并与奖惩结合,确保这部分档案的齐全完整。
一、目标方针:
1、以国家《酒店建筑》及酒店设计规范为标准,立足于“叁个面向”,“四个结合”,“四个坚持”的宣传思想进行有效的宣传。“叁个面向”即:面向公司领导、面向施工管理、面向后期经营。不仅要求后期经营理解和了解《酒店建筑》,更主要的是通过沟通和宣传使各配合部门、掌握和带头执行《酒店建筑》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四个结合”即:现实的建筑环境与《酒店建筑》相结合、重点以公司发展目标相结合、酒店功能与现场环境相结合、现场环境与后期经营相结合。“四个坚持”即:一是坚持酒店连锁开发规范标准性;二是坚持酒店整体时尚风格;三是坚持酒店功能配置合理性;四是坚持设备选型节能合理性。在设计实施跟踪管理过程中,设计人员工作对出现与设计概念不符合时,立即请示。同时,设计人员需要多选择几个方案比较和招集有关部门或领导沟通及论证。
二、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
(一)编制酒店设计标准手册、总体规划修编。此次的总体规划修编由蔡总指导,修编的任务有二项:一、酒店大堂及公共区域规划;所需的酒店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等专题研究;二、客房及公共功能用房规划;是在近几年山水酒店建设中经验及创新理念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设计,有几个项目在实施;完成前期基本资料收集、整理。完成编写酒店设计指导建议书;完成坂田整体酒店的设计重要工作;完成各项图纸会审工作;完成了编写标准文件如下:
序号
名称
1
编写建筑设计招标文件
2
编写建筑设计招标文件管理细则
3
编写建筑设计图纸要求标准规划
4
编写客房设计标准规范文件
5
编写装修设计指导书
6
编写水电设计指导书
7
编写图纸会审管理文件
8
编写本部工作流程和职责
(二)发挥行业优势,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积极支持公司酒店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负责、规划和设计骨干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二是加强现状测绘,为酒店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完成公司酒店开发项目的任务。
(三)科学规划设计,较好地配合工程管理部现场图纸变更及技术工作。
(四)XX年年上半年,我部门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毅然投入紧张的工作,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1、克服专业技术人员少、设计任务重、与设计公司和现场配合沟通工作;主要与设计单位沟通困难;1.因项目建筑面积不多,设计单位没有安放主要技术力量设计和配合,用年轻的、工作经验不够来设计,图纸漏洞百出,广州东站店空调施工图,第一设计完全作废。如图纸有所改变、就提出增加设计费的问题,所以弄得我们没有办法,在坂田酒店施工图纸设计中就没有这一些问题。
2、积极配合各部门规划设计。完成了广州东站店、北京芍药居等等总规划设计工作,已完成了坂田总规划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设计。
3、高质量地完成公司建设所需的规划。
4、科学规范管理,确保公司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a、对酒店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严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对几项建设项目进行了图纸会审。
b、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地狠抓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我部门人力严重不足,设计师、绘图员、公司的规划设计任务多,现大量地加班加点工作,如再有项目,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是有几位住宿问题,后来的公司没安排,所以加班有限制。
四、XX年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以人为本”要求,着力强化酒店规划设计作用、积极推进规划科学化,不断提高酒店规划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公司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努力。
(二)具体目标
贯彻科学发展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设计出酒店建设所需的各专业规划设计,努力提升酒店品味和档次。积极向公司领导汇报,
(三)任务
1、酒店项目开发规划与设计:
a、酒店规划设计方案;
b、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
c、强、弱电施工图纸设计;
d、空调施工图纸设计;
2、完善酒店设计标准手册:
a、酒店客房开间规范标准;
b、装饰材料规范标准;
c、五金、洁具器材规范标准;
d、电器配置规范标准;
e、空调应用规范标准;
关键词:增值审计增值服务领域增加价值
企业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的一切资源和活动都应该围绕这一目标,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内部审计虽然不参加生产销售活动,但其作为集团企业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一部分,具有参与价值创造的需求和条件,可以通过保护企业资产、降低企业成本、减少组织风险、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增加企业获利机会等活动,增加企业的价值。
一、增值审计服务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是内部审计基本服务的拓展和延伸,其主要目的并非传统的以查错防弊为主的监督和评价,而是在于增值和改善,是以进一步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为内部审计活动方向,为企业间接创造价值的增值审计。完善的内部审计部门是仅向治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的独立性组织,其地位的超脱性、审计人才的多样性和专业性、对企业信息的全面综合了解特性,为内部审计增值服务领域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可靠保证。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且要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向管理人员推销自己的内部审计产品,使审计增值服务适合企业内部发展的环境,具有可行性,能够为管理人员接受,否则,内部审计难以赢得管理层的支持和重视。
二、增值审计服务领域与案例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在传统审计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笔者所在公司的集团审计部每年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送的审计报告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内控制度审计、离任审计、尽职调查审计、绩效考核审计、专项审计等内容。在每份审计报告中,审计部都提出了相关的能够促进企业发展与增值的改进观点与审计建议,其中相当一部分得到了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认可并推广执行。下面挑选部分案例就内部审计增值服务领域分别进行分析阐述,充分展示内部审计的增值服务。
(一)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风险管理,为企业增加价值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通过参与企业风险识别与评估,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为企业增加价值。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了解,能够进一步为企业的发展提出有价值的可行性建议,发挥内部审计避免风险的闪光点,并通过审计报告的形式将相关建议分发至相关部门,使不同部门得以联合将审计建议落实推广。
笔者所在集团公司于2012年收购了一家建筑机械生产企业,由于该企业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一般,生产设备陈旧,而且销售形式单一,主要供货对象是建筑公司和建筑机械租赁公司,产品销售状况不好,积压严重,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建筑机械市场举步维艰。面对企业困境,是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还是改变企业经营方向,对该企业市场重新定位,如何定位?集团审计部利用在该企业收购审计过程中掌握的大量资料,通过对该企业经营风险和现有生产技术的分析,认为由于该企业生产技术缺乏优势,盲目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只能加剧产品积压,不能摆脱企业困境。同时,集团审计部了解到目前建筑市场大多数工程采用私人承包方式,不少工程承包商自行购置建筑机械挂靠建筑机械生产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进行施工作业。因此,集团审计部提出应改变企业经营方向,对该企业市场重新定位,建议该企业经营方向以大型建筑机械维修为主,小型建筑机械生产为辅,以办理建筑机械产权挂靠手续和提供售后终身维修服务为促销手段开展经营。主要提出三点可行性建议:(1)联系全国各地大型建筑机械生产企业和福建各地建筑工地,承揽在福建建筑机械定点维修任务;(2)开拓小型建筑机械生产市场;(3)利用本企业的资质,为建筑工程承包商提供租赁服务,收取租赁费。集团审计部通过参与该企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企业市场定位的合理化建议,得到该企业领导的重视,开拓了企业市场,消化了不少积压产品,使企业很快走出了困境,明显地增加了企业的价值。
(二)通过经济效益审计间接增加企业价值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可通过经济效益审计保护企业资产,降低企业成本,间接增加企业价值。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活动过程中,谨慎审查企业财务凭证及报表,及时帮助企业发现经营异常,并提出改进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合理化建议,使企业处于良性运行状况。内部审计在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报表后,还可以进一步对财务会计估计、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和大额会计调整事项进行评估审查,以防范管理层舞弊,保护企业资产。管理层采用的舞弊手段隐蔽而复杂,例如管理层虚构业务,将资金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层层采购付款等形式转出,以满足其挪用企业资金或在外投资、民间借贷目的;又如,管理层未按公平的价格进行采购或销售,可能预示着其与对方存在私人关联关系,或管理层从中捞取佣金。内部审计可以关注大额业务往来凭证,检查其批准审批流程,及相关的合同、入出库资料、收发货资料及相关验收报告等资料,同时可以与对方单位进行沟通验证,或在企业盘点时施行监盘,就有可能辨识管理层是否存在相关侵占资产的舞弊操作,以保护企业资产不被侵蚀。
笔者所在公司审计部在对下属混凝土子公司经济效益审计时发现,该子公司为集团内建筑工程公司提供混凝土建筑材料,不仅要承担混凝土6%增值税,而且还需要花费不少混凝土运输费。集团审计部会同财务部研究税务有关政策,向税务局提出申请在大型工程项目附近设立混凝土临时搅拌站,自产自用混凝土材料,后得到税务局认可,降低了混凝土增值税和运费。可见,内部审计通过经济效益审计可以发现问题,献计献策,间接为企业增加了价值。
(三)加强事前审计,参与企业经营筹划和税务筹划,为企业增加价值
事前审计主要指对企业经营计划、税务筹划、财务预算、经济合同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加强事前审计监督,势必会提升企业经营决策质量,完善企业内控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于审计部门熟悉了解集团内各个子分公司的运行状况,通过事前审计,参与企业经营筹划和税务筹划,可充分利用资源,捕捉获利机会,为企业增加价值。
案例一:笔者所在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综合性建筑企业集团,以建筑安装企业为龙头,在集团总部所在地还有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机械租赁公司、脚手架工程公司、建筑劳务公司、建筑材料贸易公司和建筑机械生产企业等建筑配套企业。集团建筑安装工程年产值100多亿元,其中总部所在地建筑安装工程占60%左右,然而笔者所在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材料、建筑机械、脚手架和建筑劳务与公司建筑配套企业签约不到30%。签约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包括:(1)有的挂靠工程项目,若没有事先约定,工程承包商可以不选择与公司建筑配套企业合作;(2)有的自营工程项目,项目部为了从其他企业得到好处费,有意不与我公司建筑配套企业合作。集团审计部针对建筑配套企业销售合同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向集团领导提出如下合同管理建议:(1)自营工程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劳务、脚手架必须选择公司的建筑配套企业签约;(2)接受挂靠承包工程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挂靠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劳务、脚手架应当首先选择与公司建筑配套企业签约。通过集团审计部努力,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与建筑配套企业签约率大幅度上升,为企业增加了价值。
案例二:参与企业税务筹划,为企业增加价值。笔者所在公司的关联公司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分公司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工程业务,属于集团建筑工程的占70%,其他建筑公司工程占30%,脚手架工程搭架使用的周转材钢管扣件等全部由集团下属租赁分公司提供,由集团公司与租赁分公司直接结算钢管租赁费,而脚手架工程公司营业税率3%,租赁分公司营改增前租赁营业税率5%,从集团整体利益来说节税潜力没有得到挖掘。集团审计部在脚手架工程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租赁分公司税务审计过程中,提出如下节税建议:(1)脚手架工程公司承接集团下属工程使用的周转材钢管,可由集团公司与租赁分公司直接结算钢管租赁费,这是由于此部分租赁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2)脚手架工程公司承接集团以外建筑公司脚手架工程,所需要的钢管由脚手架工程公司自行购置,将钢管租金计入脚手架工程收入,钢管折旧费计入脚手架工程成本,钢管租赁税金即可由5%降为3%。2012年11月实行营改增后,租赁业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1%,审计部建议,收购其他合格租赁公司,将对外租赁收入分摊后降低至小规模纳税人收入限额500万元以下,使租赁业务享受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集团审计部通过税务筹划,为企业增加了价值。
三、结语
现代企业不断推广集团化,对内部审计发挥增值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长。内部审计师应清楚地知道影响特定组织和行业持续发展的各种要素,与时俱进,精通专业技术,清楚认识企业管理需求及其经营目标,应用自身技术防范和降低风险,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及时提供具有建设性和全局观念的审计报告,为企业增加价值。
参考文献:
1.王浩.浅谈如何实现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J].中国内部审计,2011,(9).
备受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物权法》出台的脚步日益临近,它作为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对明确财产归属、合理利用和保护财产,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大作用。尤其是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将对保护业益、规范和调整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各地兴建了大量的居民住宅小区,而一栋建筑物常常不可能为一人所有或数人共有,只能分割为不同部分而为众多的住户所有,此种现象即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其中又包括共同使用权与专有使用权),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
一、目前住宅小区存在的几个典型问题
笔者以为,目前住宅小区存在的几个典型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典型案例。
案例1
对共有部分使用产生的纠纷
甲某和乙某是上下楼邻居,2003年甲某对卫生间进行了改造,不久,甲某因排水不畅在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下改动了单元楼内的下水管道。可是由于施工不当,甲某改动的下水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渗漏现象,渗漏的水部分破坏了楼下乙某家的装潢。乙某找甲某和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协商未果,遂将甲某和物业管理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
案例2: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
某市某商品住宅小区建成于90年代,开发商在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时明确注明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
产权属于开发商,并将这些停车位以较高的价格卖给了小区的部分业主,仅留出很少的停车位用于临时停车。结果,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有车业主争占少量临时停车位,有时,个别无处停车的业主将车停在了停车场出口,导致全部车辆都无法出入的现象。最后,业主们觉得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对开发商的行为和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案例3:外墙广告的问题
某市一栋单体高层住宅,1997年物业管理公司与当地一家广告公司签订《外墙使用协议》
,约定由该广告公司出资租用该住宅临街面外墙,用于修建广告牌,其广告牌的收益归广告公司所有,使用期为10年。而物业管理公司则将该笔外墙出租的租金收入自家口袋。1999年该小区业主以外墙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且广告牌侵犯了业主的采光、通风、安全等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讼,要求判令广告公司拆除广告牌,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将该笔外墙出租的租金全部返还给全体业主。
二、物权法对解决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重要作用
不难看出,上面三个案例的核心问题是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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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因“共有权”引起的纷争。所谓共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以及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具体而言,共有部分包括两个方面:(1)不属于专有部分的建筑物其他部分。它是指作为共有权客体的建筑物本体部分,如电梯、走廊、屋顶、支柱等。(2)不属于专有的附属建筑物。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相分离的,作为共有权客体的附属建筑物部分,如排水设备、给水设备、防火设备、天井、水塔、游泳池。
因此,共有权也就指以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为标的物的权利。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各区分所有人应不按份额、共同合理使用,而对按份共有的财产,则各区分所有人应按照确定的份额使用、收益。任何一方所有人超越权利范围而使用,将侵害他方权益,应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和设施共同负有维护、保护、管理、改良等义务,对共有财产的使用方式必须合理,必须按照共有财产的目的和性质加以使用或收益,任何一方因使用不当、擅自改建共有物或造成共用物被损害的,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而本案例中对于共有部分的墙壁、楼地板及共有部分内的管线,区分所有权人就不可以擅自以自己的行为妨碍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物的使用。甲某恰恰违背了这项义务,改动了单元楼内的下水管线且施工不当造成对乙某权利的侵害,在这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又因越权同意甲某改动楼道内的下水管道,这
样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损坏的发生。所以,最后法院判令甲某“恢复原状”并赔偿乙某的损失,也是应该的。
这个案例在一定程度上提醒擅自改变建筑物共有物进而侵害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物的使用的业主注意自己的行为,同时也提醒了那些无视或轻视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权益的物业管理公司认真学习法律,提高自身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2、案例二所反映的问题在当今的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行业是普遍存在的。在讨论之前,让我们先看一个现实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市目前平均每3.3部车辆才有一个停车位,而平均每天装牌上路的新车就大约有500多辆,高峰期甚至每天突破700辆。停车难的问题相当突出,以至于有些购房者在购买房产前先询问开发商或售楼公司有关住宅小区总户数和车位数的情况以及车位是否可以与房产一起购买,如果车位数太少或不能购买,则不会考虑购买此处房产。
目前,对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可否买卖、应否买卖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的意见泾渭分明。房地产开发商大多主张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位可以买卖,其主要理由在于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停车位的积极性,满足业主的需要。购房者则大多主张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位作为住宅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宜由少数人或强势集团独占,以避免有限的不计算容积率停车位的共用资源被少数人垄断使用,损害住宅小区业主的整体利益,而且住宅小区的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位已计入房地产开发的建设成本之中,房地产开发商不应利用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位谋取非法的商业利益。
综上所述,就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看,对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可否买卖尚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规定。因此,相信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将准确的界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权利,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避免类似侵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权益的情况再度发生。
3、在案例三中,外墙广告为什么成了纠纷的起源?究其原因,还在于作为设置户外广告的“建筑物外墙”的产权到底归属谁的问题,这个问题一旦明确,则相应的产权人也就自然的享有处分权和收益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的内容,是指区分所有人作为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般而言,区分所有人作为共有人对共有部分享有四项权利:使用权;受益权;改良权;管理权。
笔者认为,对区分所有共有部分的性质不应一概而论,应根据具体的使用情况来确定。所谓具体的使用情况,是指如果共有财产是各区分所有人共有使用的财产,不能具体将哪一部分的财产确定为他人使用,也不能按照一定的份额确定使用范围。则只能认为该财产为共同共有的财产。一般来说,对建筑物内的共有的门厅、阳台、楼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落、上下水设施等,不能按照份额来确定使用的范围,但对某些财产的收益可以根据一定的份额进行分配。
因此,本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将该建筑物的临街外墙面出租给某广告公司用于广告并将租金占为己有,笔者认为,该外墙面应归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所共有,物业管理公司在未征得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将该外墙面出租给广告公司,更不能私自吞没所收租金,即所获得的收益应由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所共同所有。由此可见,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确实侵害了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权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财务风险;控制;方法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由于其经营活动或者财务活动的不确定性导致对财务收益产生的风险,是企业总风险在财务领域的体现,它将导致企业的财务收益和预期收益产生偏差。目前竞争的加剧导致建筑行业的财务风险更加难以控制。为了提升建筑公司的经营利润率,控制建筑公司的风险,建筑公司必须知晓其财务风险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并采取必要且合适的措施加以控制。文章以建筑公司的财务风险为主要探讨对象,希望能够对相关的建筑公司和建筑行业有所帮助。
一、建筑公司的财务风险种类
针对建筑行业的业务特点,一般可以将建筑公司的项目分成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后期三个阶段。财务风险存在于每个阶段,但是每个阶段主要的财务风险也不太一样。文章将结合建筑公司的项目阶段具体探讨每个阶段的主要财务风险。
(一)项目前期的主要财务风险
所谓的项目前期,主要是指建筑公司在项目开始初期所进行的调研、招投标等工作期间。这个阶段建筑公司所做的行为并不一定有回报,因此,这个阶段的主要财务风险是投标风险、合同风险、保证金回收风险。
目前建筑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有些公司为了获取市场占有率不惜以成本价招揽项目,这种投标不利于建筑公司保证项目的盈利。很多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条件较为苛刻,会影响建筑公司的施工和后期结算等,这些都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收益,不恰当的投标工作则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财务亏损。合同是建筑公司和其他单位规范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很多业主利用建筑公司急于获取项目的心理在合同中加入了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也有些建筑公司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中的条款、有歧义的语句并没有进行规范,这些都会导致建筑公司后期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对建筑公司的财务收益造成较大的影响。在项目前期,建筑公司还有保证金回收难的问题。很多业主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均需要建筑公司提供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保证金如果没有规范的文件和条款等进行约束,也有可能会面临后期难以收回的难题,影响了建筑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资金收益率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中的主要财务风险
项目实施阶段是建筑公司的主要项目阶段,项目的主要成本、费用和收入也是在这个阶段发生。这个阶段的主要财务风险是资金风险,具体表现为筹资风险、物资变动风险、资金紧张等风险。
在资金筹集过程中,建筑公司会面临两个风险。一个是数量风险,即建筑公司有可能会筹集不到规定数量的资金,这就会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最终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完成;另一个是成本风险,即建筑公司可能需要为筹集的资金付出高于预期的或者市场的利率,这就会影响建筑公司的项目效益。由于建筑公司的项目周期较长,期间主要的物资和其他的设备等价格波动可能较大,如果建筑公司的业务不是清包工,则这期间的物资价格变动就会导致建筑公司的财务收益波动较大,这就是物资价格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建筑工程涉及的资金较大,建筑公司有可能会面临资金紧张的难题,一旦资金紧张就会影响到企业的项目施工,对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项目后期的主要财务风险
项目实施后期是企业和业主、分包单位进行结算的阶段,这个期间是建筑公司进行资金回收的主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财务风险是资金的回收风险。因为项目施工阶段和项目后期都会有资金的回收风险,所以统一在这里进行阐述。
建筑企业的资金回收是建筑企业实现其账面收入的关键行为,但是在建筑行业,建筑公司将会面临着业主故意不履行合同的难题,从而导致建筑公司大量的工程款难以收回,最终有可能使得建筑公司产生一定的坏账损失。建筑公司承受了业主的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也就意味建筑公司会承受巨大的财务风险。应收账款一旦长期挂账,这就会影响建筑公司的资金周转,不但会导致本项目的现金难以收回,还会对下一个项目的顺利开展产生影响,并会影响到企业的筹资风险和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等。
二、建筑公司产生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
建筑公司产生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可以从宏观因素、行业因素、企业特点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宏观因素分析,物资市场和信贷市场的波动和不可预测性是建筑公司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之一。由于物资市场的参与者较多,随着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联动性逐渐加强,国内经济活动受到国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目前物资市场也不仅仅是供需双方决定,还有投机力量、套利行为等的影响,因此,物资市场的波动性更大。由于参与者众多、影响力量更多,这些都决定了物资市场的难以预测。另外,由于信贷市场会受到国家政策的较大影响,而国家的政策也难以预测,同时还会受到国际市场和国际投机分子的影响,这就导致信贷市场的紧缩性和扩张性、利率的高低难以预测,这都会对财务活动产生影响。
其次,从行业因素分析,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其财务风险种类。建筑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准入门槛较低,除了有注册的公司会参与竞争外,还有很多个人也会挂靠公司名义进行竞争,这就导致其竞争越发激烈,这提升了建筑公司的合同风险和投标风险等。同时建筑产品一般周期长,受到业主的喜好变动影响较大,可能在项目周期内就会面临多次合同修改和图纸修改等,在这个较长的周期内,物资市场和信贷市场的变动也可能较多,因此,这些都会对建筑行业的财务风险产生影响。
最后,从建筑公司内部因素分析,建筑公司的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管理较为粗放,很多建筑公司还没有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同时建筑公司的项目一般都是属于露天作业,人员的流动性也较大,人员素质较差,培训体系不规范;而项目制度的管理也导致总部等对项目的管理较为宽松,项目内部的管理较为混乱。以上建筑公司的种种特点都导致其经济活动的财务收益会面临管理不善、素质低下等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三、建筑公司的财务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针对建筑公司的财务风险类型和原因,可以从以下几点对建筑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一)提升财务风险意识,提升人员素质,谨慎对待财务工作
建筑公司要能够让其员工和管理层树立风险意识,在项目经营中要注意防控风险。对风险的控制要从源头抓起,要着力提升建筑公司内部人员对风险的重视程度和认知程度。例如,高层管理人员和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要能够对项目的主要风险进行分析,并认识到这些风险对整个公司的影响,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风险进行防控。建筑公司还必须提升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的素质,提升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财务常识等,并力求提升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控制主要的风险源。建筑公司要着重提升公司财务人员的分析能力和风险灵敏度,提升其职业判断能力,这样才能够逐渐提升建筑公司对财务风险的判断准确性和敏感性。
(二)规范公司的投标风险评估机制,合理研判工程任务
建筑公司要建立健全公司的投标风险评估机制,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建筑公司应该全面考虑项目的风险。首先建筑公司应该对招标文件正确理解和分析,在深入进行研究和分析招标的文件后,建筑公司的主要项目负责人要能够详细地审阅图纸,测算工程量和主要人工数目,计算可能的项目工期,分析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其次建筑公司要根据企业的实力和项目计算的盈亏测算确定此项目对建筑公司的影响,以决定企业是否投标及投标的价格区间。再次,在投标中企业还必须坚持“三不投”的原则,对业主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需要大量垫资的项目、会在施工中重新设计和勘察的工程均不参与投标。只有合理研判工程任务,并建立企业的投标风险评估机制,明确企业的投入产出观念,量力而行,这样才能够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建立健全建筑公司的资金调度体系,提升资金运行效益
为了降低建筑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必须能够健全资金调度体系,提升资金的运行效益,这样能够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和运行效益以降低资金需求量,从而降低建筑公司财务风险。在目前激烈的竞争下,分散的资金已经不利于建筑公司的经营管理,建筑公司要尝试向现代资金集中管理的制度转变。建筑公司总部要能够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控制,成立公司内部的结算中心,利用内部银行制度进行资金运作,加强总部或者总公司对资金源头的控制,加强项目内部的资金调度,同时明确会计委派制度下的会计人员对项目主管在资金调度和使用中的监管,保证项目的资金调度按规范进行。
(四)建立资金预算制度,加强对资金的规范和控制
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的重要制度,实行预算管理能够有利于企业控制其财务风险,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建筑公司要能够建立预算管理机构,并由全员参与预算编制和执行,公司可以成立预算小组,由班子成员和高层领导担任预算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并由各个主要的管理人员担任具体工作小组的负责人,加强各个项目和部门的协调,提升预算制定的准确性。同时,公司要规范内部的业绩评价体系,并建立有效的动态考核和综合考核等,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支持,保证预算得到真正的执行,通过经验累积和数据分析等方法提升下期预算制定的准确性和前瞻性。
(五)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
建筑公司需要在项目中垫资,且目前建筑项目经营利润率较低,为了降低资金占用量并提升企业的经营利润率,建筑公司需要加强成本控制,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等,以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财务风险。首先,建筑公司要能够根据合同规定和图纸方案等制定出较为科学的施工方案,并结合有效的激励措施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在控制施工质量的同时有效地利用人工,高效率地完成施工方案。其次,建筑公司要能够合理采用必要的设备和新技术,在保证成本效益平衡下,建筑公司可以采取新技术并利用设备等提升工程效率和质量。最后,建筑公司也可以对材料进行合理的运用,在条件允许下要对材料进行多次运用,减少浪费,对可以再利用的产品也要加以回收利用,减少物资的采购。
文章以建筑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切入点,探讨建筑公司的财务风险形成原因、种类和防范控制措施,希望能够对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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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管理;技术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施工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现代管理意义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模式,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创新,逐步探索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模式,以适应生产力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的必然性
首先,创新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招标承包制下推向了市场,人们的思想观念、经营意识逐步转变,市场观念、竞争意识逐步形成,清除了人们长期形成的“等、靠、要”思想。建筑施工项目能否全面、顺利实施,解决好项目与企业的关系是关键,项目与企业间责任不明、关系模糊、激励不够、约束不严、不确定因素过多等严重影响着项目施工管理的正常实施,必须通过创新才能使项目施工管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
其次,创新是时展的要求。纵观历史,大量事实说明,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创新、改革、发展已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战略。走“创新、改革、发展”的一体化道路,是建筑施工企业面对的一项艰巨而关键的任务。企业如果没有管理、资本、机制、体制、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就无法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也意味着其市场份额将减小并逐步被市场淘汰。特别是面对即将到来的国际承包商进入中国建筑施工市场和国内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使国内建筑业面临着更严峻的考验。这些因素迫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加强项目施工的创新。
再次,创新是建筑市场自身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中存在过度竞争,相互压价、低价中标等现象;由于业主处于买方市场,合同中不合理的要求、不平等的条款等,常常使业主摆脱责任,承包商地位十分被动;设计和监理不能很好履行职责,职能错位常常不自觉地发生;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与集体、个体企业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影响公正与公平;行业保护、地区保护仍然较为严重,建筑市场行业、地区间的壁垒,阻碍和影响着市场的健康发展。总之,我国建筑市场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法律法规还没有健全,存在着许多人为因素、政策导向,但无论怎样,市场经济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建筑市场自身的逐步完善和国际化必然要求我们的项目施工管理不断创新。
最后,创新是先进的管理科学理论的要求。管理科学是把科学的原理、方法和工具应用于管理,制定用于管理决策的数学和统计模型,并把这些模型通过计算机应用于实际管理,降低不确定性,以便使投入的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就是要求我们将管理科学理论及时运用于项目施工管理和企业管理中,将管理科学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迅猛,如何将其及时有效地运用于企业的管理、生产实践当中,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关键是结合项目施工进行创新。
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的原则
创新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同对管理模式的要求也不同。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只有生产力三要素即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工具有效的结合,才能发挥潜在的生产力。在市场经济时期,劳动对象要靠市场竞争才能获得,如果在竞争中失败,得不到劳动对象,生产力诸要素就不能组合,潜在的生产力就不能发挥和转化,就意味着被市场淘汰,这是十分残酷的现实。劳动者是生产力三要素的灵魂,是获得劳动对象,掌握、使用劳动工具的主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目前,随着“高、新、大”(即技术含量高、设备新、产量大)设备、器具的使用,工程成本在劳动工具中的比重增多,它已成为关注的焦点,使生产力三要素很好、有效的协调组合,充分发挥并使之发展,这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所遵循的原则。
创新要适应市场的需要。市场是动态的、变化的,只有适应市场才能有所作为,才能获得效益。这里的效益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为社会创造的效益和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良好的社会效益是企业占有已有市场,开拓潜在市场的关键,如果所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好,进度拖后,那么社会形象欠佳,获得市场就困难。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就增强了企业开拓、占有市场的能力,这两者缺一不可。项目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项目规定的范围,从市场的角度,我们应把项目延伸到市场,即从市场中得到项目,在市场中执行项目,在项目的执行中增强竞争力,然后参与新一轮的市场竞争。所以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从广义上使项目的内涵前后延伸,深度上,更好地建设好项目,处理好企业与项目的关系,增强适应市场的竞争能力。
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的途径
1.观念创新
项目施工管理不断创新的关键是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重视,提高经费的投入,加大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凝聚,切实加强创新意识,以创新的思维方式对企业进行管理,即以市场的需求为出发点,要深刻认识项目施工管理创新的紧迫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建筑施工企业应将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放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定位并将创新工作切实落到实处。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方案,并不是要固定某一种模式,而是要不断寻求符合实际的模式并不断创新完善。创新方案要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项目施工管理的内在要求,要根据时代要求和遵循创新原则去提出创新方案。
2.组织机构创新
建筑施工企业走过了几十年的历史,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为国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历史原因,在项目施工管理中,把项目定义为合同签订后,合同明确的范围作为项目,然后对此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随着合同的签订而诞生,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完结。项目部代表建筑施工企业,但它本身又并不是企业,无法承担这一明确的有界限的责任。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往往只考虑自身的局部利益,不能将项目部的运作与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给企业留下了潜在的隐患。项目经理拥有人、财、物的处置权,拥有指挥、决策权,企业对项目经理有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制约;建筑施工企业一般同时进行数个项目的工程施工,企业与项目、项目与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很难协调,这些都是需要不断创新来加以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把建筑施工项目施工管理的内容进行空间、主体延伸,从市场跟踪、投标竞争、合同签订、履约、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过程出发,通过对项目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来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即将项目部作为企业的分公司进行定位和设立。
3.体制创新
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施工管理进行机构创新后,必须给这一机构的体制进行创新。项目的生命周期仍然是合同履约期,但项目部不再仅仅是企业的派出机构,而是把项目部变成分公司,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措施如下:(1)确立有限责任制度。企业是项目分公司的投资主体,制定资产经营责任制,做到产权清晰,依法建立新型的产权关系,作为所有者的企业退居到控股公司的位置,用股东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职责,同时承担有限责任,用这个办法来界定企业与项目部各自工程管理的边界责任。(2)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使项目部拥有一块边界清楚的财产,用边界清楚的法人财产来承担法人责任。要依据边界清楚的法人财产来确定项目部独立的法人地位,没有法人的财产,够不上企业法人。这样项目部才能真正走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的承担法人责任。(3)形成科学的法人管理结构。形成来自所有者,因为项目部分公司是企业出资来兴建的,必须充分体现企业总公司的意志。总公司的意志是一方面追求最高利润,另一方面尽量回避市场风险。追求最高利润是对总公司的激励,促使项目部分公司要认真执行合同,切实抓好质量、工期、成本的控制,同时要回避由于合同缺陷、管理不善所带来的风险,使项目部分公司形成必要的约束,即来自总公司的激励和约束。
4.机制创新
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方案确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母、分公司的体制,并相应建立起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方案基本具备了,但这一方案的有效运行还要有创新的机制,方能使这一创新方案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机制创新就是使项目部分公司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能力,牢牢占有已有的市场,不断开拓和占有潜在的市场。企业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企业的实力和企业对市场机遇的判断和捕捉能力,而企业的实力是来源于项目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机遇的判断和捕捉能力则来源于项目部及时准确的信息和良好的业绩,因此要增强企业实力,实际上就是加强项目部的建设,提高其盈利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高其市场敏感性。
5.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的实质是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技术创新采用从后往前做的模式,即根据市场确定产品,根据产品确定技术和工艺,最后确定所采用的技术是自主开发、合作开发还是引进。
项目施工管理只有在强有力的创新技术的支持下才能得以顺利实施,才能保证施工的质量和进度,才能获取最大经济效益;而且只有掌握了相关的核心技术才能占领相应市场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同时技术创新还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等提供支持和保障,是项目施工管理创新的基础。
作者单位:天津科技大学基建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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