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会计核算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现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增值收益的相关会计核算规定明显滞后,各地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会计核算政出各门,口径不一。笔者就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财务核算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粗浅探讨如下:
一、会计核算基础不明确,影响增值收益的可比性
《办法》并未明确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基础,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采用收付实现制,或采用权责发生制,或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下,增值收益千差万别,会计信息口径的不统一,影响了不同管理中心之间业务成果的横向可比性及各级管理层的决策相关性。
建议住房公积金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公积金中心作为独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虽然不以赢利为目的,但要考核业务成果、筹划资金来源、进行经济决策,都需要利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核算信息,实行权责发生制能如实反映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有效地评价各部门的业绩,使得作为主管部门的政府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住房公积金的成果一目了然。
二、国债债券、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利息收入的核算,不符合配比性原则,导致增值收益的大幅波动
《办法》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增值收益利息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则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处理。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迅速发展,沉淀资金的规模也日趋庞大,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公积金效益,公积金中心往往将沉淀资金存入中长期国债或定期存款,当国债或定期存款达到一定的比例时,容易造成业务收入在存储期间及到期支取的年度忽低忽高。如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不仅不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性原则,更容易导致各年增值收益的大幅波动性及会计信息的失真。
建议对国家债券、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利息收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实现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并在“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科目下增设“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两个明细科目。
三、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核算过于笼统,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增加增值收益操作的随意性
《办法》规定,当期应收未收的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贷记“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而对于逾期贷款是否停止计提利息收入,何时停止计提利息收入,何时将已计提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入冲减,逾期贷款、呆账贷款的届定标准,《办法》等公积金文献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此以来不仅不符合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也增加了财务操作的随意性。
由于当前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金及等额本息还款,建议将连续6个月以上未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的委托贷款划分为逾期贷款管理,逾期6个月(含6个月)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借:应收利息,贷:委托贷款利息收入。逾期6个月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提计入当期损益,于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借:住房公积金存款,贷:业务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对于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逾期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以后,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借:业务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贷:应收利息。
四、住房公积金结息制度的滞后,导致了增值收益的人为操控性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文件)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于每年6月30日按挂牌利率结息,此种结息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因结息年度与会计年度不一致,根据《办法》规定,年末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职工公积金利息,而预提公积金利息支出并无具体统一操作细则可循;二是按结息日挂牌利率结息,年末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时,对利率的估计选择,全凭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当预计利率上升时可选择高于当前的挂牌利率计息,当预计利率下降时,则选择低于当前的挂牌利率计息,利率的不确定直接影响增值收益的准确性;三是此结息制度未对部分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结息作出明确规定,容易剥夺职工利益,变相增加增值收益。如某职工2011年6月30日结息后公积金余额6万元,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0元,2012年5月31日支取公积金2万元,其部分支取公积金是2万元是作为上年结转余额低减,还是作为本年新增公积金抵减,则直接影响职工利息金额及增值收益额。
现行结息方式实际上是借鉴商业银行以前的活期存款计息模式。然而,银行早在2005年就已经对活期存款的计息方式改成了按季结息。当前,改革住房公积金结算制度尤为必要,笔者建议一是更改结息日:参照银行活期存款结息日期,将每年的6月30日结息改为按季结息;二是对上年结转及本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利率,或者在“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的基础上,明确部分支取公积金的计息问题。
五、业务支出科目设置不足,管运成本不分,致使增值收益失实
《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手续费支出,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与公积金业务息息相关的刚性费用却无从进行账务处理,诸如账户维护费、支票工本费、职工公积金转移汇兑手续费,逾期贷款诉讼费用,票据合同印刷费用、网络运行费用、设备更新维护费用、业务宣传费用等,这些与业务相关的运营成本只能列入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核算,容易造成外界对公积金人力成本过高的误读,也直接导致增值收益的失真。
建议在“业务支出”的二级明细科目中增加“网络运行费支出”、“宣传费支出”、“票据印刷费支出”、“设备更新维护费支出,“诉讼费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以详细准确地反映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信息,合理计算增值收益。
六、增值收益存款科目设置冗余,影响公积金业务需求及资金使用效率
《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额存入公积金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因此,期末“增值收益存款”余额应等于期末“增值收益”余额+期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这样以来,一是通过增值收益专户冻结了一部分资金,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率,影响了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和贷款发放业务的资金需求;二是在权责发生制下,如果购入国债、定期存款比例过高、期限过长,实现的增值收益并非完全现金流量,账面赢利能力与实际支付能力往往不协调,在此基础上,如将实现的增值收益全额转入增值收益存款专户,势必会挤占住房公积金资本金;三是由于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构成进行科学分类而确立的会计核算项目,实际上“增值收益”已通过公积金财务成果指标反映出来,且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的管理费用、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已单设专门科目进行核算管理,“增值收益存款”科目从核算的内容到核算的方法已没有单独存在的必要性。
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存款”和“增值收益存款”两个会计科目,增加“银行存款”科目,并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定期存款”、“活期存款”。
七、对影响以前年度增值收益的前期差错调整毫无着墨,导致当年增值收益信息失真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对影响以前年度增值收益的前期差错调整毫无着墨,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费用、收入,增值收益分配的差错事项,无论过错大小,因为没有可调整的前期科目,只能直接视同当年业务进行账务处理,调整当期的数据,从而影响当期的“增值收益”,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建议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于核算公积金中心本年度发生的需要调整以前年度增值收益的事项,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增值收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经上述调整后,同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增值收益分配—待分配增值收益”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在增值收益分配表中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列示于“年初未弥补损失”项目与“增值收益分配”项目之间,调减的以前年度损益以负数列示。
参考文献:
2018年在集团公司和市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财务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财务工作会议和市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安排,在市公司“苦干三年、负重发展、大干五年、奋力赶超”的总目标激励下,以切实强化财务管理、细化会计核算工作为基础,按照国家财经纪律要求,狠抓资金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支出,及时完善、修改有关管理核算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整章建制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强化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学习《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各项财经法规,对全系统主要领导和会计人员进行了税收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参加了基建煤矿会计核算及软件操作培训班和煤矿兼并重组涉税与会计研讨班,对集团公司下发的《会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进行了集中培训和考试;
2、深入贯彻领会集团公司各项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务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文明科室,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打造了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服务一流的高素质集体。
(二)规范财务基础、强化财务管理
针对兼并重组煤矿财务基础工作薄弱这一环节,根据公司当前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完善和制定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日常经费管理规定》、《日常经费建设资金拨付管理补充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银行贷款管理办法》、《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工资卡支付管理办法》、《财务报销审批》、《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以及《财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范性管理制度,并在全系统实施,有效地提高了财务管理能力。
(三)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1、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的布署,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填报财务报表,收集财务数据,为领导提供准确、及时的会计信息,并全面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全年各项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的推进;
2、对准备改制的下属单位进行前期调查摸底,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及依据;
3、对北京、天津等驻外办事处闲置的房屋进行出租管理,有效的节约了费用,净节约了159万元;
4、深入开展“小金库”清理整顿工作,督导各单位对“小金库”治理进行承诺,并对各单位进行重点复查,未发现“小金库”现象;
5、为规范所属单位会计核算,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实现资金优化配置,盘活集团内部沉淀资金,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实现管控能力的提高、管控手段的完善、管控效果的提升;
(四)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
1、财务科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积极参加集团和公司的各项活动。上报了7篇论文参加“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与会计改革创新”论文征集活动,其中两篇荣获“三等奖”。
2、全系统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2名被市国资委评为财会工作先进个人,9名被省财政厅评为财务先进会计工作者。
2019年财务科继续强化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体制建设,提高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落实集团公司财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解;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系统落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措施的要求,在充分考虑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2019年工作任务内容后,2019年财务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财务管理、细化会计核算
1、组织全系统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的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2、继续落实开展会计工作质量达标升级活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管控能力,使会计管理和各项经营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3、继续完善整章建制工作,包括筹资担保管理制度、投资分析决策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和核算制度等,推进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或聘请中介机构定期对本部和基层单位进行财务检查,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化及合理化,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
(二)加强资金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管理
1、积极与集团公司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保障新项目的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2、进一步推进和规范“资金管理中心”建设,激活盘活沉淀资金,进行内部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3、对资金管理实行预算计划、审批支付、考核奖罚的运行机制。
4、在进行年度财务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各种临时性、专项性的费用预算编报体制,重点开展对工程项目投资预算控制及决算审查,引导投资建设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成本。
(三)加强成本考核,增收、降耗、提效
1、全面推行材料物流管理软件的应用,规范原材料采购供应环节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建立成本费用计划编制、下达、执行、考核机制;
3、对成本费用实行分级分口管理。
(四)继续落实集团公司财务重点工作
1、继续抓好全年各项经营指标的管理控制和重点工作推进,全面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任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不是投资资金,只是暂存资金,是属于居民(职工)个人的。作为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运作机构的管理中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营机构,而是代替政府执行管理和协调职能,协调政府、职工个人、单位、银行、开发商等多方利益关系,替职工个人管理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按现行体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会计核算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公积金业务的核算,二是中心自身业务的核算。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工作就是要根据自身的特点遵循其固有的原则并不断探索会计核算的新模式。
一、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既要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和普遍原则,同时又因其自身的特殊性而具有新的特点。
第一,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要实现两个分账。一是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要实行分账核算。管理中心自身业务的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应严格实行分立账户,单独核算。
第二,管理中心要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实行三级明细核算。住房公积金总账核算(一级科目)、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核算(二级科目)、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核算(三级科目),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对住房公积金收入和支出的核算采用对应的核算原则,即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目前,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收支业务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在收入和费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确认。其要点是,凡在当期取得的收入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已经当期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对应。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才能更真实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经营活动的成果。
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管理模式
(一)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管理模式的分类
住房公积金是结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政策,是通过强制性的储蓄方式,建立的一种义务性的个人住房消费专项资金,是职工工资的一部分。其目的在于通过长期强制性储蓄政策,筹集和融通住房建设资金,不断提高和改善城镇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目前,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归集模式;另一类是委托归集模式。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看归集审核前台由谁承办,如果是由管理中心直接承担,如北京、杭州、青岛、桂林,就为直接管理模式;而委托由银行承担的,如上海、南京、重庆、天津、武汉、成都,则是间接管理模式。但也有从归集信息采集的直接性来分类的,即看中心能否直接从归集业务前台采集到第一手归集信息,若能够直接采集信息的,如北京、杭州、南京、重庆、青岛、桂林,则为直接模式;若是滞后的,如上海、天津、武汉、成都则是间接模式。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侧重点与一般会计核算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科目分为四大类14个科目,即资产类6个、负债类3个、净资产类3个和收支类2个,会计处理相对于工业企业来说较为简单,既不需要对生产费用进行归集,又不需要按产品进行分配,成本核算不是住房公积金核算的主要方面。由于保证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的运营安全、保值增值是其主要目标,其会计核算注重的是准确性和及时性,财务管理注重的是风险的防范以及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的责任主体
住房公积金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法定的单位职工按月缴存的个人长期住房储金,管理中心作为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独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定主体,对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依法进行账目和资金管理,形成与缴存人之间的住房公积金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尽管管理中心一般不直接握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而采取在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资金账户,把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托存于银行的做法,但在法律意义上,管理中心承担着对每个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负债的法律责任。
住房公积金前台功能的承办机构主要有管理中心和银行两种做法。北京、杭州、青岛均是由管理中心自设前台网点,直接面向职工和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进行信息审核。而上海、重庆、南京则均采取委托银行柜面工作人员的做法。在法律意义上,上海、重庆、南京由于采取委托银行进行前台操作的做法,管理中心实际上没有在法律意义上自己直接履行审核缴存信息合法性的责任。换句话说,一旦发生缴存审核合法性争议,管理中心与银行之间的法律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委托原则,即作为委托人的管理中心相对缴存单位和职工负有直接的审核法律责任。
总之,无论是直接归集模式还是间接归集模式,作为管理主体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法律主体。
(三)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封闭性的专项基金。从缴交者角度看,其缴交的公积金不能随时“回赎”,只有符合购房等条件时才能使用,否则只有退休时一次性提取,在此之前,其资金实质上被用于帮助其他缴交者满足住房需求,体现基金内部成员间的互助和互济。从资金运作角度看,公积金从归集“入账”,到提取或者发放贷款“出账”,整个资金循环限于内部,没有和外面资本市场连通起来,因此保证资金“入账”与“出账”相称,实现资金收支平衡至为关键,否则就会出现“钱不够用”或者“钱无处用”的局面。因此,归集业务是保证提取和个贷业务正常开展,维持整个公积金资本运作的基础和前提。
另外,《条例》第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由此可以看出管理中心只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保值和增值,但具体金融业务(开立公积金账户、缴存、提取、贷款、结算及归还)等均委托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银行来办理。这种委托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增加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管理成本、使住房公积金面临的风险更大等。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一般业务性问题相比,会计模式上的问题显得更为关键、更为根本。因此,解决会计核算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变得尤为重要。
三、住房公积金归集会计核算模式
(一)改革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
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的改革主要应该着眼于归集管理模式的改革上。因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有明确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房提取、退休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等。各地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基本是按照这个方向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保值增值的。所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模式改革的余地不大,要有改革和创新,也必须是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向作出规定。地方上特别是城市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向要有突破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就地方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的改革应该着眼于住房公积金归集模式的改革。
由于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但又要面对数以万计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资金管理,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手续”。这条规定实际上确立了管理中心和银行之间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进行分工协作的合法性。
为适应住房公积金管营分离的管理模式,强化以会计核算为主线的业务管理和操作,改革原归集、贷款核算的方式已势在必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核算包括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公积金转移业务,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归集核算的部门职能为受托银行和中心营业部、办事处(以下简称部办)、会计核算处,会计核算新模式流程如图1所示。
受托银行负责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转移、提取的银行金融结算业务。“中心”营业部、办事处负责与受托银行的公积金结算票据的交接;对公积金票据的复核、票据与公积金系统信息的核对;根据公积金票据编制财务记账凭证;核对公积金票据和记账凭证的一致性,同时,按日序时整理,装订公积金票据,并将财务记账凭证和银行流水对账单与会计核算处凭证交接。“中心”会计核算处负责根据业务处室交接的记账凭证和银行流水对账单,审核记账凭证编制的正确性,审核记账凭证相关科目与银行流水账勾稽关系的正确性,并在电算化财务系统中留下审核的痕迹;根据已审核的记账凭证,进行电算化记账,记录公积金财务账簿和公积金存款序时日记账;公积金存款账和各受托银行的“中心”专户进行资金对账,编制存款调节表;会计凭证整理、归档。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
1.制定相关法律。从国外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看,不仅有基本法,而且还有针对关键环节的与基本法配套的法律法规。但在我国,相关的法规尚未建立。在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各领域各项事业良好的运作效果必须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作为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住房公积金的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唯一的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是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发,而没有经过严格的法律研讨和立法程序,难以保障公积金制度的有效实施。应在广泛调研和研讨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相关法律,同时还要在总结本国经验教训和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运作过程中责、权、利这些关键环节立法。这样,才能依法督促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为职工定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积金的缴交率。
***年是我局在改革发展中全面加强水库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进取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财务与资产管理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科室财务与资产管理,落实年初制定的科室目标责任制,努力学习、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促进我局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化建设:在20**年已制定且已实施各项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局领导的统一布置安排制定了本科室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对科室全年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定了本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制定了科室XX年工作要点。在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财务制度和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过程中,我们把握科室管理职能、重在向科室工作人员中宣讲强化制度理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科室人员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悬挂科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牌匾,切实促进科室工作人员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工作有目标、行为有准则、办事有规范、管理有制度。
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是抓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强调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在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上要求作到举一反三,对以前发生的会计技术差错认真地进行整改调账,使财务基础规范工作质量有所提高。二是吸取经验教训,在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上下功夫,按照《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水利工程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财务监督从源头上抓起,认真进行财务核算,合理归集收入、成本支出费用,妥善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加强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积极作好项目资金年度实施计划,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和概算使用资金,认真细致及时地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请书支付内容予以审核,严格按照结账程序和合同规定结算工程款项。四是通过调查研究与反复测算,制定并上报了XX年我局财务收支预算。五是全面启动了局机关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账簿和报表,结束了我局手工记账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历史。与此同时指导帮助公司财务进行会计电算化软件安装与应用,实行会计电算化,标志着我局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措施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加强内部控制,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安全和运营资金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如下方面对完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出建议。
一、内部控制环境的设计与再造
(一)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和重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
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实施和完善的基础在于全体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正确认识。首先,领导层应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潜在风险和发展目标等有科学认识,发挥主导和垂范作用;把内部控制原则、风险控制和防范的责任观、应对风险的措施等的知识的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让全体人员逐步理解其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内控要求,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文化,所有员工自觉按制度行事,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治理架构
在内部机构设置时,应根据相互协调和互相制衡的原则配置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
建立科学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组织架构,首先要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职能。管委会成员必须熟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的法规、政策,熟悉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加强专业素养以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其次,增设内部审计科和信息管理科等职能部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提取科、核算科和三个办事处。内部审计科应对各个科室、各办事处、各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控和评价。信息科统一负责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控,提供日常科技服务和运行技术支持。
同时,按业务需要,增设重点镇街办事处,并落实对各办事处的法人授权。各办事处均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承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等业务。
二、加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评估
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评估,是指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影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同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这是确定如何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础,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情况,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应特别关注以下情形:新进人员可能不理解住房公积金文化,忽略内部控制;新的信息系统上线,有可能使原有的内部控制暂时失效;政策的变更,如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住房限购限贷政策的推出等,会影响资金的流动性、贷款业务的开展。要及时识别将要或已发生的变化,设置预警系统以识别警示新风险,明确风险预警指标。同时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理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建设综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
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应涵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会计核算、统计等全部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将管理意图和控制措施嵌入信息系统,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东莞市开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时,可考虑与相关部门联网,获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信息,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提供依据,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骗提、骗贷及不良贷款等风险。例如,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网,帮助确定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数量;与社会保障局联网,参考工伤保险的人数,帮助确定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与房产管理局联网,取得当地房产交易数据,为提取、贷款业务确定房产交易的真实性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开发信息系统时,还要充分考虑各项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对可借助系统控制部分,预先设定,降低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实施的影响。可以主要从对各岗位的授权限制、对流程的限制、对审批条件的限制等方面进行考虑。
四、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部控制监督
独立客观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保证。内部审计科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行使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和内部控制监督的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和办事处进行监督,对业务进行全程监控,对潜在的风险适时介入,防患于未然。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制的作用,关键要做到如下三点:
(一)保持独立性、权威性和客观性
内部审计科在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其汇报工作。管理中心应保障内部审计科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顺利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工作。内部审计科必须与任何业务的具体执行分离,以保持其客观性、中立性。
(二)配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感,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对内部控制工作有较强的敏感性。同时还必须熟悉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各项具体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
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个科室和办事处的业务合规性检查、绩效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列入审计范围;按管理需要进行定期常规性审计和专项审计;把握主要风险点,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业务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情况等方面;设定审计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根据审计结果,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内部审计报告应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层。管理中心领导层应责成相关科室、办事处和相关人员及时修正内部审计报告指出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科必须跟踪内部控制的整改情况。
五、重要业务的内部控制活动
按照采取的具体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活动一般包括: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活动和业务流程层面的控制活动,且控制活动应与风险评估相结合。管理中心应针对该特定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活动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这是岗位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每个步骤都应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确保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提取业务中的初审岗与审批岗;贷款业务的初审岗、复审岗和审批岗;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岗和出纳岗、空白凭证的保管人和使用人;信息系统管理员与业务操作员等。
2、授权审批控制
有效的内部控制要求每项业务活动都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合理的授权应明确规定:所有业务活动未经授权不能被执行;所有人员不经合法授权,不能行使相应的权力,即授权者和被授权者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不能随意越权授权和越权执行有关的权力;无特殊情况,所有业务与人员一经授权必须予以执行。
3、住房公积金会计系统的控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在运用会计系统控制时,管理中心需高度注意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稽核。有效的会计系统严格遵守“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具体措施有:住房公积金资金划拨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由核算科会计根据受托银行的放款进度以及贷款基金户的资金结余情况、需要支付的手续费等信息,及时填制资金划拨审批表,经核算科负责人审核,送分管领导、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出纳、会计和核算科负责人共同办理转账手续;签发支票的印鉴必须分由会计、出纳和核算科负责人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全套印鉴。支票的使用人和保管人分离。支票的领用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定期存单和国债凭证等重要单据存放于银行保管箱,由两人共同保管、互相牵制,只有凭单位证明,两人同时办理才能领取。
4、对受委托银行、机构等合作者的控制
“银行专户存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原则之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资金和提取资金的结算、利息结算、贷款本息回收等业务,均委托银行办理。加强对受委托银行的控制,是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管理中心必须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受委托银行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义务。同时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可考虑根据其事务的完成质量,酌情调整其手续费,违反委托协议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可考虑取消其业务承办的资格。另外管理中心应运用定期跟踪各项资金的流转过程等方法,及时发现受委托银行截留资金的情况,争取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零在途,避免由此产生的损失。
加强对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考核,应促请其严格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为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务,机构如出现教唆贷款申请人伪造证明材料等恶劣行为的,管理中心应取消其资格。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层面的控制活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时,应考虑各个流程潜在的风险,并将内部控制的要求嵌入各个流程中。
1、归集业务的控制活动
归集业务主要风险点: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混乱,存在缴存单位或个人信息错误或不完整、空户、休眠户、一人多户等现象;审批业务不依程序办理或超时办理;申请资料不全等。
归集业务控制措施;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补缴等业务,直接在受委托银行办理,管理中心应制定规章,敦促银行防止或修正上述账户管理混乱的情况,待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上线后,要全面清查公积金账户,逐一核对和补录账户信息,真正实现单一账户管理,杜绝因职工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的串户问题;其他归集管理业务,如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缓缴、少缴补缴申请、缴存证明和贷款证明等业务,按事先制定的流程和程序,严格审查证明材料,依时办理。
2、提取业务的控制活动
提取业务主要风险点:单人完成整笔提取业务,随意性大、容易滋生舞弊行为;对材料真实性判断手段落后,容易产生差错;申请人的提取材料不全;非规定的提取范围;非规定的提取人;身份证件无效;提取金额超过规定额度等。
提取业务控制措施;重设提取流程,建立提取业务二人审批制度,即一人初审,一人复核、审批;改善证明材料辨识、审核的手段,比如借助业务系统,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资料的真实性,防止伪造资料骗提行为;严格审查提取人的资格和提取额度。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行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作、保值、归还和核算。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降低运作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确保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编制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防范风险;严格执行住房委员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核算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管理费用预算,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努力降低住房公积金运作成本。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公积金中心的财务主管部门;公积金中心的全部财务活动应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应严格实行分立账户,单独核算。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预算是指经住房委员会批准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公积金中心应于年度终了前,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条、公积金中心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建议,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由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草案,经住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批复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公积金中心应严格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公积金中心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说明情况,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资产和负债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公积金中心在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形成的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和国家债券。
第十三条、公积金中心应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运作、保值、归还和核算管理制度,保证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和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公积金中心应按国家政策规定在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业务,建立健全委托贷款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按期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五条、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入账。购买的国家债券应视同货币资金妥善保管,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六条、负债是指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应及时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七条、公积金中心应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委托存款账户、委托贷款账户,加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与管理。
第十八条、公积金中心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明细账、单位明细账和总账,定期与银行对账,保证账帐相符。
第十九条、公积金中心应及时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按期与单位核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第四章、业务收入和支出
第二十条、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收入包括委托存款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委托存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存入受委托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委托存贷款利息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期限计算。(三)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是指公积金中心经住房委员会批准,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家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四)其他收入是指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除上述收入外的收入,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罚款收入等。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手续费支出。(一)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是指按国家规定应支付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利息。(二)手续费支出是指公积金中心按照规定支付给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和委托贷款手续费。
第五章、增值收益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额存入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二十三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二)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三)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60%,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确定。
第二十五条、住房公积金呆账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提供详实资料,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批准核销。具体核销办法按财政部规定执行。核销后又收回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收入,应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第二十六条、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由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测定提出年度管理费用上缴额度,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上交财政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经住房委员会批准后,上缴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拨给廉租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第六章、管理费用
第二十八条、公积金中心应在本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管理费用支出专户,专门用于接收本级财政拨付的管理费用,反映管理费用的财务收支。
第二十九条、管理费用收入包括本级财政拨款和管理费用支出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第三十条、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是指公积金中心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金。公积金中心的管理费用财务收支,应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公积金中心当年结余的管理费用,应按国家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三十二条、公积金中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三十三条、公积金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现金和存款的管理,并按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三十四条、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费用用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公积金中心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说明情况,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公积金中心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第七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五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住房公积金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公积金中心应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报告和管理费用财务收支报告,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住房委员会审议后,于3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六条、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表、收益分配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住房公积金归集、运用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财务事项。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住房公积金归集率、住房公积金收益率、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率、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比率等。
第三十七条、管理费用财务收支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管理费用支出明细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管理费用收支结余及分配情况,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财务分析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财务事项。财务分析的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比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分别占管理费用的比率。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八条、公积金中心应接受财政部门的财务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公积金中心下列行为属违纪或违法行为:(一)集中使用和运作住房公积金以外的住房资金;(二)在指定委托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开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三)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借款业务;(四)直接或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或借款业务;(五)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六)转移、挪用住房公积金本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七)截留、坐支业务收入或增值收益;(八)在业务收入或住房公金增值收益中坐支管理费用;(九)列支公积金中心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费用;擅自扩大开支标准和范围;(十)擅自设立项目乱收费;(十一)超越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手续费;(十二)向他人提供担保或抵押贷款;(十三)不按规定与受托银行签定委托合同;(十四)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十五)不按规定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十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的行为。
第四十条、有第三十九条所列行为的,除限期纠正外,应区别情况进行处理:(一)有(一)至(六)条行为的,必须限期追回违纪资金;有违法所得的,要没收违法所得。(二)有(七)至(十一)条行为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罚。对第三十九条所列违纪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对公积金中心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的罚款和没收的非法所得,上缴本级财政。
第四十二条、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公积金中心发生划转撤并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
第四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以前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财务分析指标
1.住房公积金归集率=(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额÷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100%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负债总额)×100%
3.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率=〔当年管理费用支出额÷(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100%
4.资产负债比率=(资产÷负债)×100%
5.人员经费支出占管理费用的比率=(人口经费支出额÷管理费用支出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占管理费用的比率=(公用经费支出额÷管理费用支出总额)×100%
第二条本办法的房改资金系指公积金、住宅建设债券资金、出售市统建住房和直管公房所得的资金、其他由上海市住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委会)认可的住房资金。
第三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代表市房委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房改资金。房改资金的金融业务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承办。有条件时,可成立上海住房储蓄银行,专门负责房改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金融业务。
第四条公积金的缴交与结算办法1、公积金由职工单位负责集中,通过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向公积金中心缴交。职工单位应将职工个人缴交的公积金连同单位提供的部分,在每月发工资日后5天内通过转帐托收方式,开具公积金缴款书和转帐支票到指定的经办银行办理结算,将款项缴入公积金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的公积金专户内。
2、各单位在首次缴款时,须向经办银行一次性申报公积金汇缴清册,由经办银行将汇缴清册登录入帐。以后每月缴款时,需向经办银行申报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3、经办银行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向单位和职工发出公积金对帐单,并办理单位与职工查询公积金的业务。
第五条存入的公积金,其利息比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结算。
第六条上海市住宅建设债券由公积金中心发行,上海市人民政府担保。住宅建设债券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建行市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组织发售和兑付。
建行市信托投资公司应将发售住宅建设债券归集的资金按期缴入公积金中心的债券资金专户。
第七条住宅建设债券每年发行一期,分两段计息,上半年购买的住宅建设债券,自3月31日起计息;下半年购买的债券,自9月30日起计息。1991年发行的住宅建设债券年利率定为3.6%,不计复利,5年后一次归还。住房建设债券不记名、不挂失,可以按规定进行流通、转让。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购买市统建住房与直管公房时,应将购房款缴入公积金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开设的售房资金存款专户内,由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出具缴款证明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第九条公积金中心按照市房委会的要求,每年编制房改资金贷款计划,委托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单位和职工发放住房专项贷款或其他贷款。
第十条公积金中心委托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向单位、职工发放的住房专项贷款实行低息优惠政策,月贷款利率按照高于公积金与债券同期平均利率的1.5‰确定。贷款结息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贷款单位与个人必须按期归还本息,逾期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规定,加收逾期利息,直至由担保人负责清偿。
第十一条发放单位住房专项贷款,应根据单位名下职工公积金和单位职工购买住宅建设债券的额度确定贷款金额。建房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购房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职工个人建房或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自建住房造价或购房价的50%,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
第十二条职工申请住房贷款,需按有关规定凭有关证明办理抵押贷款或单位担保手续;单位申请住房贷款,需根据贷款计划,并提供银行认可的经济法人担保,经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审核认可后,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公积金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开设公积金、住宅建设债券、售房资金存款、其他住房资金存款专户和贷款基金户,各专户存款的利率应视同银行同业往来利率。
第十四条公积金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的房改资金存款免缴银行存款准备金。
第十五条各有关银行应按照房改资金归集与结算办法的规定,将房改资金及时转划到公积金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的房改资金专户中。
第十六条公积金中心应加强各类住房资金专户中资金调度与核算,加速资金周转,进行资金融通,在确保住房建设资金供应的前提下,促使住房资金滚动增值。
第十七条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将房改资金用于建房专项委托贷款指标和信贷指标,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专项审批下达。
第十八条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应搞好房改资金的贷放与催还业务,管理、监督有关单位住房专项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房委会负责解释。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也在随之变化和深入,笔者就企业权益资金、折旧资金、公益资金、债权(债务)资金、其它资金(改制剥离及代管资金)等,存在的问题及治理方法,提出与同行切磋,以达到增进企业现有实力、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良性循环、推动和谐发展的目的。
一、企业的权益资金
1、实收资本: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归集到位。货币要按时缴存银行;设备、存货要点交、验收入库,无形资产、车辆、房屋要办理验证、过户等手续,属于企业法人的财产要集合到法人财务账目中核算,并制定企业财产管理制度,实施切实有效管理。
2、资本公积金:来源要合法,核算要及时、正确,接受赠与的货币资金要存入基本账户,接受赠与的物资要办理入库,接收赠与的无形资产要办理过户、确认等合法手续。
3、盈余公积金:来源要清晰、合法。利润分配增加的,要合法有序,接收划转(拨)要依据充分;其支出项目要真实有据,审批手续完备。
4、上级拨入资金:要按有关文件及时办理确认、登记手续,钱存银行货入库,正确核算有制度,增减变化及依据与拨款单位同步、相对应。
5、未分配利润:来源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如企业亏损未能及时弥补,也可能是借方户余额,其期末余额是借方或贷方余额,直接调整着所有者权益的净存量。
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上级拨入资金,未分配利润组成了企业的权益资金,这是企业生存的基础。
权益资金方面正常存在的问题是:投资人的出资资本金不能准时、足额出资到位,构成了企业的先天性营养不良,如某市属三建公司,靠联营方式形成注册资本金1200万元,申报了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实质性拥有的可调度资金只有10多万元及联营企业的部分机械设备。为了完成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贷款100多万元购置施工机械,周转材料。这样,小马拉大车、高额的贷款利息、费用,难以消化,工程接转不畅,机械、周转材料闲置、损耗、失窃;人浮于事;出不了生产效益。其结果,收益不抵费用,最终只得以亏损、歇业告终。企业倒闭、所有物资、人员流散。造成了社会总资产和资源的损失。
留存收益也是权益资金的重要来源,收益来源于产品销售、工程结算收入等。企业为社会造出了可用产品,就必须按时收回货款、工程款。收入实现后,先上完税,再补给成本(费用)消耗,剩余的就归集到利润科目核算。这样,企业为实现利润指标的目的,就将资金管理,存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及人力资源管理的等事项,摆到了重要日程,没有利润目标,自然就会放松上列八项管理,就会出现散乱现象。某施工企业是历史悠久的老企业,由于利润意识淡薄,管理制度的更新、修订不及时,粗放经营,忽视环节和过程的控制,产值指标完成得很好,质量指标完成得也很出色,劳动生产率逐年上升,建设单位信誉也很好。但工程结算不及时,不能准确做到工程完工盘点、核算利润,项目亏损金额高达数百万元之巨也得不到反映。有多少企业能经得起这样重创?
二、折旧资金
国家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有宽松的政策。企业应该认真学,全面用。固定资产核算的目的就是要完善管理,发挥效能,实现增值,实现更新换代,促进企业发展,增加竞争力和创利能力。折旧基金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辅助核算,折旧费用可以合法进入成本费用。局外人看物状,财会人计价值,拥有必要的固定资产(不动产)还能增强企业消化通货膨胀的能力。但是固定资产的核算必须科学、合理。现代企业制度下,财产是企业法人所有,是股东权利。当固定资产消耗时,不按期将折旧费用计算,列入成本(费用)支出。就容易产生成本费用不实,易产生超量分配、超前消耗现象,造成更新固定资产经费不足。按时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后,对折旧基金的管理也是企业经营者和出资人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折旧费用的存在形式是什么?其次固定资产更新换代的目标和程序是什么,现有财务制度都没明确规定,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有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既能管好实物,又能控制价值。
三、公益资金
具体指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盈余公积——公益金。前两项是企业对职工负债。公益金是企业股东的法人权利部分。换言之,公益资金是部分是职工在企业可拥有享受的权益,也是政策允许职工在劳动过程创造并可以支配的权益;盈余公积—公益金则是属于股东权益。这部分资金用于职工事业,对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提高劳动者综合能力和素质,意义很大,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可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资金的生命在于运动,在生产循环中,企业管理者应当按政策及时、足额、准确计提公益资金,合法科学运用公益资金为职工、为股东办实事、办好事,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制定收支余计划,定期考核资金使用成果,确保职工权益和股东权益的实现以及企业和谐发展。四、债权、债务资金
1、债权资金:主要由应收工程款、销货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等组成,这部分帐项都应正确核算,及时催收、结账。值得注意的是:预付账款,如果属于供货(供应)方的往来,可以将其归集到应付账款的借方统一核算,预付账款是债权的假象,通常是生产成本或存货的借方而手续不到位沉积而成。其它债权,如不能按期收回,必须办妥对帐手续。并敦促欠款人签订还款计划;还可以通过法律手续维护企业利益;确实无法收回的债务,也可以按规定在坏帐损失项目上核销。确保企业资产质态良好。对核销的坏帐损失,也要定期检查,如能收回款子应及时办理财务入帐、核算、调整、反映。
2、债务管理:负债的表现形式必须是企业可控制成拥有的资产或劳务。首先,对待负债应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登记、确认的手续。其次,准确核算,及时、准确记录。第三:按章、按约、按时清偿。第四:对负债结果测评,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第五,负债责任的转嫁、规避。如:垫资施工、贷款等的利息,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窝工、浪工,其浪工的损失、费用,就应及时办妥手续由建设单位给以补偿。
3、企业应制定积极的负债政策、利用企业的商业信用,适度吸收、利用债务资金,花别人的钱办自己事,花明天的钱办今天事。添置机械设备、储备物资、对外投资,保证生产及资金的良性循环。同时,准确计算负债成本,纳入账户核算;驾驭债务,控制比率;并积极清偿负债,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对确实无法支付的负债,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将其转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对所有债务,都应定期与债权人办理对帐手续,自觉维护债权人的权利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协调、稳定。
四、其它资金
这部分资金是指法院冻结资产、改制剥离资产等。这些政策性的资金,要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账户核算。建立管理制度,收有凭,支有据,属于企业法人财产,收益归企业法人;属于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应由工会、职代会会议决策。任何损害企业利益、损害职工经济利益、损害国家经济利害的做法和行为都要自觉抵制,切实保证经济秩序健康运行,确保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有效推动社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职工收入的稳定、上升。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任务之重,项目之多是不难看出的。如果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就可能出问题。企业投资人、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一定要正面重视,多学现代管理科学,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解决问题;制定对策,站在管理前沿,控制资金运动过程,就能运筹帷幄,实现企业经济发展壮大和社会和谐进步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10.27
2、《企业会计制度讲解》财政部会计司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讲话》编写组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11月
新的一年财务工作计划【一】20XX年在处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财务科人员精诚团结协作,以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就20XX年度财务科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会计报表。
1、认真做好了会计核算工作
(1)、完成了日常财务报销、工资以及各项补贴的发放。处理好日常会计事务等基础工作,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自设置年度预算制度”两年多以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今年,财务科严格按照管理处的年度预算制度”有关规定,年初按照制定各部门的财务支出预算工作按进度按日期给予各部门资金支出,年底编制各部门财务决算并及时将各项业务定期与财政、银行进行对帐,并按资金支出进度合理使用资金。
(2)特别是今年管理处加大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监督管理力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特别对公用车辆、业务接待的管理着手从制度的制定到制度执行全过程进行管控,如对车辆管理从使用里程的记录,确定油料的合理数量,超过标准数量的油料数将核减下月油料数,通过加强对使用费用较同期有所减少。
(3)本着对广大职工负责的态度,我科按进度向下属的各部门催要了职工的各项保险,及时向社保局缴纳了职工的保险。截止目前账务科依照办公室所计算的20XX年度各部门社保费明细表对各部门进行社保费催收工作,累计收缴各类保险79.8万元,其中清欠上年度保险17.1万元。并及时交纳职工各项保险90.83万元。其中:为12名职工办理退休养老保险45.4万元。含1名死亡职工。
(4)、截止目前完成了为18名在职工和退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退领工作,为20名在职工和退休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共计报销医疗44.7万元,计提个人所得税的并代扣代缴、经济业务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5)、制定了内部会计帐务处理规章制度及管理工作办法,规定了召开科务会制度,加强财务内部管理,对各项经济业务手续的审核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并能够及时与部门预算对比,对不合理的开支拒绝办理。
(6)、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20XX年针对管理处的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问题如固定产明细记录不完整,我们升级账务软件将过去单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升级为多样式的管理,为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打下更好基础。
(7)、对多年来的会计资料进行了整理,对会计档案进行了整理入档,使南海湿地风景区管理处的会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更进了一步。
(8)、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事业会计制度。按财政局要求所有20XX年会计业务处理必须执行新的会计制度,由于文件下达晚造成,工作重复。但财务科人员没有怨言,加班加点的进行会计的业务处理。
2、及时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1)按照东河区审计局、东河区财政局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账、其他货币资金等银行往来账款进行了逐笔核对并进行账务的调整,并上报工作。并按照审计制度和管理处布置对管理处下属的分公司的进行审计工作。现审计工作基本完成。
(2)按财政有关编制预算精神并结合实际支出情况,经讨论研究和认真测算,按规定时间完成了20XX年预算上报工作。
二、保障正常经费的下拨,积极争取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在东河区财政资金非常紧张,财务科在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加强与市、区两级财政的协调工作力度,将我处每年财政预算经费由20XX年度400万元争取到500万元,目前为止,20XX年度的经费都及时按进度到了位入帐,同时为了把各项专项工作搞好,目前财务科积极向有关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也得到了上级各部门的支持,现在争取资金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财务科为了能够有计划的安排好和使用好资金,在保证管理处工作正常运行下,对各部门的预算资金进行了认真分析后适度缩减,在资金减少,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加重的情况下,财务科在管理处领导带动下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向管理要效益。在财务管理上,尽力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积极挖掘节约潜力。在日常办公时,充分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减少纸张的流通及其他物质的消耗。通过管理处人员节约挖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响应了党中央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政府、节约型机关的号召。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近年来,市、区财政局加大了预算管理改革力度,不断推出改革新举措。今年将固定资产纳入财政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等。改革给会计工作带来许多新变化,这就需要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今年财务科将继续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和培训并积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按照学习制度化、内容个性化、形式多样化”的要求在学中我们针对我处财务特点凿重了《事业会计制度》、《会计实物操作》《经济学基础》等书并写了读书笔记,每人根据自己对南海湿地的认识和看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及调研报告。财务科的同事们先后学习了通过学习对我处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
四、参与和开展了南海湿地管理处20XX年重大项目工作。
20XX年是南海不平凡的一年,南海湿地风景区管理处同时展开了多个项目,财务科做为重大项目办公室,先后参与和进行了南海湿地保护建设项目的资金协调工作,协调政府采购办进行设备采购工作。先后为南海黄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南海建设保护工程项目、南海水污染工程项目、南海博物馆等项目,办理账户的撤销与开户工作,由于上述项目所设银行账户均为临时账户按规定2年有效。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工作等等。完成东河财政局关开债务填报,接受市财政局对我处债务审计工作。
展望20XX年度我们将继续在处领导和关怀下做好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政治、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有针对性的学习一些有关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如《会计法》《经济合同法》并参加区里组织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做好财务计划管理,加强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控制,加强财务事先参与决策工作从源头上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三、加强会计的核算和工作认真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严格审核会计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继续加强对严重超过预算的各项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做到收入、支出科目细化控制到三级科目,并加以认真进行分析。
四、继续催交20XX年度各部门未交纳社会保险工作。
五、继续与财政局、税务局协调20XX年财政拨款事宜和社会保险五险”,以及残疾人保证金交纳工作。
六、按时提取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个人所得税工作,及时交纳职工医疗保险和税金。
七、在对各项目和专款的使用中,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各个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工作。
八、认真完成领导和管理处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财务分析、沟通协调能力,距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处领导以及职工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工作缺乏创新精神,20XX年度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工作。
新的一年财务工作计划【二】xx年,公司财务科在**供电公司财务部、**公司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财务预算,紧紧围绕公司四型一流”发展规划,以加强财务核算、提高会计素质为主要工作内容,以精细化核算、数量化考核为工作方法,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资产经营责任为主线,全面推行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的财务管理模式,加强成本核算,实行全员、全过程的财务管理策略,为完成xx年各项经营工作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新的一年里,财务科将一如既往的紧紧围绕公司的总体经营思路,从严管理,积极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当好参谋,具体有以下财务工作计划安排。
一、财务工作计划要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坚定目标不动摇。
年初财务预算,是通过公司职代会集体意见表决制订的,它反映了公司新的一年总体经营目标和任务。财务科全体人员要端正态度,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时刻坚持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折不扣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按财务预算科学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平时要积极提供全面、准确的经济分析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2、积极争取政策。积极利用行业政策,动脑筋、想办法、争取银行等相关部门优惠政策,为公司谋取最大经济利益。
3、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合理避税增效益。新的一年里,全体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与税务部门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通过合理避税为公司增加效益。
4、搞好电费清收核算,合理调度资金完成年度预算。近年来电费回收程序逐步规范,高耗能企业市场回暖,电费回收成绩显着,给企业现金流量带来积极有利影响,同时也给财务流动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XX年,我们应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流动资金分析和管理,为公司谋求最大利益。
5、搞好固定资产管理。凡是资产都应该为企业带来效益。XX年,我们应加强闲置资产、报废资产处置工作,努力提高资产利润率。
二、财务工作计划要加强管理,挖潜增效,为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效益的增长服务。
管理是生产力,是企业正常运行的保证,管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建立创新的机制,必须靠管理来保证,管理对企业来说是永恒的。为此,财务科将加强内部管理列入工作重点,即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降低财务费用,控制生产成本,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压缩不必要的或不急需的开支,做到全年生产、开支有预算,有计划,使企业资金得到有效合理的发挥效益。同时财务工作计划中对于机关科室和各站所的费用,实行科学预算,包干使用,并纳入年底对各单位的考核,有效控制各项费用的不合理开支。
1、业务招待费管理。XX年我们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办法依然采取行政负责、工会参与、纪委监督、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归公的原则管好用好业务招待费。严格执行就餐代金券制”。
2、差旅费管理。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职工借款的还款时限,坚持按照公司《关于加强差旅费和职工借款管理的通知》制度执行。做到坚持原则,一事同人,杜绝虚报冒领,借款长期不还,占有公司资金挪作它用的现象发生。
3、电话费管理。严格预算控制,电话费预算按科室为单位包干到位,努力降低话费开支。
4、办公费管理。办公费管理要按照年初各科室列出计划,经领导审批后,公司统一采购、保管,各单位按计划领用的原则执行。
5、车辆费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相关车辆费用管理办法,从严从细加强管理。车辆维修必须先有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维修;车辆用油由财务科负责采购、结算,车辆服务中心负责保管、登记、领用,杜绝乱购、无计划领用。
三、财务工作计划要明确责任,从严要求,积极抓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财务科作为公司的一个对外窗口科室,我们将认真落实国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提高服务水平,让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在财务科得到充分体现,做到内让公司全体干群称心,外让社会各相关人员及部门满意。财务科倡导会计为生产经营一线服务、上一流程为下一流程服务、全员为客户服务,每个岗位相互服务”的意识,切实抓好财务行风建设。
四、财务工作计划要稳定财务队伍,继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规范供电所财务管理,使全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年度我们财务工作将继续以稳定增强财务队伍为主,通过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会计业务培训和规范供电所财务管理为主要内容,扎扎实实的把全公司的财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稳定增强财务队伍。对现有财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同时选拔引纳相对优秀、有会计基础的人员加入财务队伍,实行优胜劣汰,增强公司财务队伍的实力,为全公司的经营稳定打牢基础。
2、加强理论培训,增强财务的宏观经济管理意识。使财务人员从仅仅应付日常业务的工作状态得到改变,充分认识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复杂性,培养超前意识。
3、加强企业经营财务分析培训。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为目标,培养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的事前预测、事中分析和站所基础财务分析工作。
4、加强会计实务培训。注重工作效率,以推行财务会计电算化核算为目标,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总之,我们将以现在拟定的财务工作计划范文为宗旨,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我们财务科的奋斗目标是:在省市公司财务部门和公司领导的大力关心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科室的积极配合支持下,逐渐培养出一支以规范化流程、精细化核算、数据化考核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型财务队伍;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紧紧围绕公司四型一流”发展规划,时刻坚持科学性预测、过程化控制、准确性核算的工作方法和态度,为全面完成新一年度的财务预算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新的一年财务工作计划【三】财务部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在为全公司提供服务的同时,认真组织会计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站在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不断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在20XX年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会计核算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财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部全体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收费到出纳各项原始收支的操作;从地磅到统计各项基础数据的录入、统计报表的编制;从审核原始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各项资金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每位财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以实施用友ERP软件为契机,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
在经过两个月的用友ERP项目的筹建和准备工作后,财务部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着手进行了用友ERP项目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库存管理各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对供应商、客户、存货、部门等基础资料的设置均根据实际的业务流程,并针对平时统计和销售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设置存货调价单”,使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即定的流程规范操作;设置普通采购订单和特殊采购订单,规范普通采购业务和特殊采购业务的操作流程;在配合资产部实物管理部门对所有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将各项实物资产分为9大类,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ERP系统库存管理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在8月初正式运行ERP系统,并于10月初结束了原统计软件同时运行的局面。目前已将财务会计模块升级到ERP系统中并且运行良好。
三、制订财务成本核算体系,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根据集团年初下达的企业经济责任指标,财务部对相关经济责任指标进行了分解,制订了成本核算方案,合理确认各项收入额,统一了成本和费用支出的核算标准,进行了医院的科室成本核算工作,对科室进行了绩效考核。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财务部每月度汇总收入、成本与费用的执行情况,每月中旬到各责任单位分析经营情况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协助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资金调控有序,合理控制集团总体资金规模
由于原材料市场的价格不稳定,销售市场也变化不定,在油品生产与销售方面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为此,财务部一方面及时与客户对账,加强销售货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与计划,合理地配合资金部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部根据公司原制定的《财务收支管理细则》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集团的财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务部比较全面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财务部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财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ERP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对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对各公司的会计核算到会计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平时财务部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会,解决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财务行为,使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财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六、开展了以涉税业务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自查活动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配合年终与明年年初的汇算清缴的稽查与审计工作,财务部组织了在本集团公司内的2022xx年终财务决算的财务自查活动,在年终决算之前清理了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检查在建工程未作处理的项目,对已支付的财务利息费用及时追踪开具了发票等等一系列的财务自查活动。骋请了税务师事务所对20XX年的帐务处理做了预审,对审计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了整改,降低了涉税风险。
七、组织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团队凝聚力
财务部组织了两批财务人员培训与经验交流会,对整个财务系统做了工作总结和预期的工作计划展望,将财务人员分成会计、出纳和统计、收费两组进行了分组讨论,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的问题。通过南峰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的专题讲座,丰富了财务人员税务知识。邀请了审计部、资金部、资产部和财务人员做了深入的交流。增强了整个财务链各部门工作的协作性,强化了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责任感,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与团结。
八、提出了全面预算管理方案,建立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根据20XX年经营目标和各项成本核算指标的实现情况,财务部提出了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案,全面预算管理按照企业制定的经营目标、发展目标,层层分解于企业各个经济责任单位,以一系列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整的指标管理控制系统。在20XX年数据和以前年度各项经营数据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度各单位的成本费用预算、销售额预算、人员预算、目标利润预算等一系列预算指标,希望通过分散权力,集中监督”来有效配置企业资源,提高管理效果,实现企业目标。
20XX年,为实现本集团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和总体发展目标,财务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1、做好上半年和第一季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合理地降低各项税务风险。
2、根据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指标跟踪预算的执行情况,监控预算费用的执行和超预算费用的初步审核,按月准确及时地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为实现本集团和各单位的预算指标提出可行性措施或建议。
3、配合集团总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检查,加强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执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绝不超支。
4、加强资金管理,统一调配,根据集团总部资金部的工作计划安排,调控好各项经营用资金。
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做好乡镇财政预算指导工作,出台《永兴县2012年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办法》、《永兴县2012年乡镇部门预算编制办法》,明确乡镇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编制办法、编制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指导乡镇据实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并依程序审定、通过和批准。对乡镇财政预算和单位部门预算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了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数据库,提高了预算工作质量。积极探索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实行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化。
强化乡村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专项资金目标责任状管理,对乡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继续实行目标责任状管理,进一步调动乡镇领导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县财政局将内部股室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设立5分考核分值,由乡财局负责考核。深入落实乡村财政资金监管制度,乡财局和各乡镇财政所按照制度要求,设计了资金公示表格、记录台账、发放清册等工作资料,理顺了资金监管程序,探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监管制度落到了实处。各所指定资金监管员,形成了监管机制。严格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公示资料全部拍照存档。同时建立资金监管档案资料,以所为单位,按照“一项一档”的原则,收集项目资金相关工作资料。
提高“村账乡”工作水平。加强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原则、方法、预算口径和标准,村级组织按统一的收支计划表格填报,收入支出项目进一步细化,逐步尝试推行公用经费分类定额管理制度。完善村级财务支出管理,进一步完善备用金制度,合理核定备用金额度,督促村级组织及时报账,“三审”程序到位,杜绝坐收坐支行为,白条报账越来越少。强化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管理,督促村支两委主动接受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引导村民参与财务管理与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每半年至少公示1次,公示榜照像存档。规范了村级财务公开的程序、时间、内容和形式,切实做到程序合法,内容真实详细,时间定期化,形式多样化。
抓好资金安全管理。严格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印章分管制度,坚持财务状况快报制度等系列行之有效的资金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了资金安全。加强资金账户对账工作,除坚持日常对账工作外,积极推行第三方对账制度。加强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精干力量扎实开展了乡村两级财政财务管理、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完善乡镇支出监管措施,对乡镇各部门支出实行总指标控制,以年度指标控制分月用款计划,以用款计划控制支出进度。推行财政资金拨付与支出报账相挂钩的办法。对公务购车用车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和学习考察费实行“四个零增长”。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审核把关工作,督促各单位及时报账,解决支出发票压账问题。
狠抓乡村债权债务管理。进一步核实债权债务底子,在2011年年终债务数据的基础上,组织乡村两级对债权债务进行再次分类清理核实,充实了债权债务专门档案和数据库。编制乡村债务偿还计划,明确乡村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偿还比例、编制办法、编制要求和保障措施。经乡村两级认真编制,2012年偿还乡镇债务482.4万元,偿还比例达11.15%;偿还村级债务312.5万元,偿还比例达7.49%。同时,扎实做好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化解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经局等部门参加,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班子联合办公。选定人口多、上缴农业“两税”任务重、农业“两税”尾欠金额大、村组织债务复杂等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每个乡镇两个村为试点,以点带面,在全县25个乡镇和开发区全面推行。严格执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农业“两税”债务要垫交人、欠税户、乡村干部证明人三方确认,证据吻合。按照垫付与农户欠缴的等式关系,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根据《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关于北京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0〕第08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0〕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租金的计算方法和《北京城镇居民家庭公有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的发放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租金的计算方法
从2000年4月1日起,北京城镇出租公有住房的标准租金,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5元。其中,非成套公有住房按应提租金的75%计租。租金单价超过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5元按3.05元计租。
现住房承租人每月应纳租金,区分非成套和成套公有住房按提租前“分户住宅租金计算表”中标准月租金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系数(见附件)计算。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1998〕76号)规定,成套住房是指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的单元住宅房屋,非成套住房是指除成套住房以外的住宅房屋,一般指平房和简易楼房(含筒子楼)。
承租人家庭应纳月租金额=控制面积标准以内的应纳月租金额+超过控制面积标准部分的应纳月租金额控制面积标准以内的应纳月租金额=租金单价×控制面积标准以内的实际使用面积超过控制面积标准部分的应纳月租金额=租金单价×2×超标使用面积租金单价=提租前“分户住宅租金计算表”中标准月租金额×规定的系数÷住房总使用面积总使用面积按“租赁合同”中标明的使用面积计算控制面积标准对应的使用面积=控制面积标准÷1.333超标使用面积=总使用面积-控制面积标准对应的使用面积控制面积标准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请审批表》的发放
《申请审批表》分别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房改办按三个系统发放。其中,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负责将《申请审批表》发放到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房改办和区(县)人民政府房改办,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房改办负责将《申请审批表》发放到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局、总公司等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按隶属关系,分别到上述单位领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到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改办领取,其他单位可直接到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领取。
附件:
规定的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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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准租金|原执行0.55元|原执行0.87元|原执行1.30元|
|系数||||
|住宅类型|的标准租金|的标准租金|的标准租金|
|-------|--------|--------|--------|
|成套住房|5.545|3.506|2.346|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牢牢把握以民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坚持“扎实、稳步、有序、高效”的工作方针,在县域范围内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福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政、人事、城建、劳动、统计、银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责成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祁县管理部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咨询,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归集、缴存、支取、保值、归还等业务管理。
三、实施范围
凡驻祁县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民办的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实施办法
(一)缴存
1、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当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据此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单位合并、分立、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职工录用、调动,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在3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所有在职职工,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低于5%的比例计算个人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同等比例提供资助,以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收入的增长情况逐步对缴存比例进行调整,一起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为职工个人所有。
3、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县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由财政局代缴代扣,财政补贴事业单位由财政和单位分别按发放比例代缴代扣。单位应当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定代扣代缴协议,并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国家规定计算利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任何单位不得逾期不缴或少交,逾期不缴或少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缴存,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①县财政全额供养单位在预算中列支。
②县财政补贴单位按补贴比例由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
③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5、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①行政单位: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加补贴。
②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加补贴。
③企业:岗技工资加补贴。
④集体企业、外商企业、股份制企业:按现聘岗位工资。
(二)提取和使用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的具有强制性、互和工资性的一种长期的职工住房储金,是住房贷币化主要组成部分,定向用于住房消费,职工有提取和使用的权利。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安全运行、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严格按照《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缴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⑦其他特殊情况需支取的。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并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三)监督
1、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行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要主动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本单位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②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③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住房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把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升到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抓在手上,高度重视,积极实施。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建档建帐,认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工作。
(二)扩大宣传,加强督查。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培育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缴交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要主动出击,上门宣传,促进各单位尽快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