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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例(12篇)

栏目:报告范文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篇1

关键词:国际气候谈判谈判的困境影响因素走出困境的出路

Abstract:Internationalclimatenegotiationisacomplicatedprocess,whichfullofgame.Asitbe,themaindilemmasofnegotiationhavebeen:north-southconflict,Euramericanconflict,differentiationamonggroupofdevelopingcountries,andhitchhiking.Duetoclimatefactorsandnon-climatefactors,internationalclimatenegotiationbecomemoredifficult.Inthecurrentinternationalclimatepolitics,everycountryshouldsticktotheprincipleoffairnessandstrengthen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on,haveademocraticconsultation,maintaintheunityofdevelopingcountries,andtrytoissuealegaldocument,inordertotofindawayoutofthissituation.

Keywords:Internationalclimatenegotiation;Dilemmas;Factors;Outlet

一、国际气候谈判制度

国际气候谈判是以国家作为行为主体,兼有其他行为体(如国际组织、国际NGO)广泛参与的复杂国际政治议程。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国际气候战略与政策,由于各国战略和策略不同,在国际谈判中必然存在着利益冲突和意见分歧。这就需要各国通过磋商和谈判达成某种妥协,形成一定的国际共识。

气候变化关系各国命运,而国际气候谈判已然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虽然,很早就有学者提出了认为因素对气候变化会产生影响,但是,即使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各国科学家仍很少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系统地研究。直到1988年,由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建立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以及同年召开的多伦多会议,才标志着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高级辩论的开始。

气候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人类的生产、生活等活动均会对气候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气候变暖产生的温室效应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经济活动大量使用化石燃料,这样就造成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浓度急剧增加,使全球出现明显的气候增温、海平面上升及气候变化加剧的现象,对水资源、农作物、生态系统以及人类健康都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气候变化已经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它会影响到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地区甚至是每一个人的健康,这就需要我们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个国家、团体坐下来共同协商和谈判,以求得在某一个方面达成共识,为全球的气候变化做出努力。

为了抑制人为温室气体的排放,防止气候异常变化,联合国在1992年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旨在对“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做出全球性限制的宣示。这是迄今为止在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中影响最大、涉及面最广、意义最为深远的国际法律文件。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国际性公约《京都议定书》,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标准。这两份文件成为国际社会关于气候变化问题谈判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随后,2009年在丹麦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备受关注。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了会议并形成了《哥本哈根协议》。此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和第6次《京都议定书》成员国大会在墨西哥坎昆召开。此次会议在未来国际气候制度构建方面,提出了设立每年进行全球气候问题问题公投,倡议设立国际气候法庭,监督《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执行情况。国际气候谈判正是在这些会议、公约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推进,不断地进行改善。

然而,国际气候谈判历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并非一帆风顺,而是艰难前行,困难重重的。

例如,美国拒绝《京都议定书》的意愿十分强烈。欧盟也曾选择暂时妥协,欢迎美国主持召开由主要排放国参加的国际会议。同时,《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遭遇质疑。议定书生效以来,能够真正实现达标排放的国家寥寥无几。[1]欧盟成员国中除了英国、瑞典等执行较好之外,多数国家均无法如期达到减排目标。再如,哥本哈根会议出台的一个“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声明是远远不够的,并不能为后代提供任何安全保障,也不足以向全世界提供足够清晰的信号。

二、国际气候谈判的困境表现

从1988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成立到1991年“政府间气候变化谈判委员会”的建立;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约到1997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再到2007年在《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巴厘岛行动计划》与“巴厘岛路线图”。可以说,国际社会通过气候谈判,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气候谈判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各种因素影响谈判进程,使国际气候谈判步履艰难。就目前而言,谈判的困境主要表现为南北矛盾、欧美之争、发展中国家集团内部分化。

首先是南北矛盾问题。在国际气候谈判过程中,由于谈判的主体是全世界各个国家,既有发达国家又有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现在让发达国家自愿减排,一方面会影响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影响效率。所以,发达国家追求效率。而发展中国家,在对已经造成的温室效应中,多半不是发展中国家需要负责的,现在要减排,不应把法中国家纳入进来,这样不公平。所以,发展中国家追求公平。这样,便产生了矛盾。气候与发展的南北矛盾,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矛盾十分突出,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始终存在着重大分歧。

从某种意义上说,发达国家关心的是环境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关注的是发展问题。由于不同的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其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和性质也存在差异。发达国家的排放是“奢侈性排放”,而发展中国家则是“生存性排放”。虽然所有国家都要承担保护气候的共同责任,但“共同”并不是“平等”和“均摊”。换言之,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从历史上看,气候变化问题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长期过度消耗石化燃料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从现实角度看,当代地球环境所承受的来自人类社会的压力大部分来自发达国家;从人均排放量来看,发达国家的人均排放量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能源署的统计,发达国家以占世界25%的人口排放全世界75%的气体;而人口仅占世界总人口4%的美国,其排放量却高达总量的25%。美国温室气体的人均排放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2倍,是德国的1.9倍,英国的2.2倍,日本的2.25倍,法国的3.2倍,更是中国的8.7倍。如果要求发展中国家付出同等代价、采取同样措施为主要由发达国家造成的危机承担责任,这是不公平的。此外,发达国家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与先进的环保技术,有能力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承担更大的义务。

其次,欧美之争也是国际气候谈判的困境表现之一。欧美之间的争议主要体现在其对国际社会制定的文件或决定的履行方式上。欧盟希望对美国等国家保持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压力,因而在执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上,采取了较为强硬的立场。而美国等国家不想在执行议定书时损害其经济和降低其国民的生活水平,千方百计地减轻其温室气体的控制义务。[2]

欧盟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全球环境保护,力争自己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领袖角色。在国际气候谈判中,欧盟始终坚持温室气体绝对排放量减少的原则。从实现最终稳定全球气候系统的长远环境目标的角度看,欧盟希望凝聚多年艰辛谈判而达成的《京都议定书》能够获得批准生效,而不是半途而废。[3]当然,欧盟积极推动国际气候谈判也有利用自身在减排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主要针对美国,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美国是是世界上排放温室气体最多的国家。但美国政府一直不承认存在着紧迫的气候问题,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对参与减排持消极态度。其态度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担心减排会对美国经济造成冲击,损害美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是害怕与履约相关的国际监督、执行、核查机制对美国权威形成制约和挑战。[4]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所谓的“抵消排放”和“换取排放”方案,并试图以此代替减排。即不真正减少本国温室气体的排放,而是以现有植被或新植植被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抵消本国的超标排放,或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CDM项目,来换取在本国继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的指标。这种毫无诚意的承诺自然遭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欧盟的反对。[5]

最后,发展中国家集团内部产生分化也使气候谈判变得更加困难。因各自利益的差异,七十七国集团加中国内部产生利益分化的倾向,出现了不一致的声音。小岛国联盟担心气候变化,担心海平面上升,很多问题同欧盟保持一致,要求采取严格的保护全球气候的行动;石油输出国担心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会减少其石油出口,进而影响其经济发展,对发达国家采取的应付气候变化政策和措施十分关心,极力争取发达国家对其经济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拉美国家希望在执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过程中利用其森林等资源优势获得短期利益,在不少方面同美国想法相同。[6]

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组成了“基础四国”(BASIC)。基础四国的形成有利于凝聚和领导发展中国家,把握联合国框架公约下的谈判方向,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发展中国家之间出现的分歧。

第四、集体行动的“搭便车”现象

所谓公共产品,是每个人对它的消费并不减少任何其他人也消费这一产品的机会。公共产品有两个特性,一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二是享受上的非排他性。正是这两个基本特性,导致了公共产品所谓的“搭便车”问题。所谓“搭便车”现象是指某种事情产生了正外部性,所谓外部性是指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减缓气候变化很显然是一个全球公共产品,因为温室气体减排的收益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有权享受由一个国家或地区削减排放带来的气候改善,承诺削减排放的国家和地区不可能阻止其他国家和地区从中获益。这就产生了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现象——没有人主动去做,大家都希望别人承担更多。因此,各国在参与国际环境机制时都想争取少付出成本而多获得收益。

三、影响国际气候谈判的因素

影响国际气候谈判的因素有很多,这里笔者分为两种:气候因素和非气候因素。气候因素主要是指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气候变化影响的不确定性。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气候变化可能给一些地区带来发展机遇,也可能给一些地区带来灭顶之灾。这就是某些国家在对待议定书迟迟不能批准的原因。另一个是,气候变化的影响不能用确定的量来衡量。正如在《京都议定书》中,各个国家所减排的量其实不是用科学计算的,只是一个粗略的估计。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这也正是《京都议定书》迟迟不能生效的一个原因。科学认知有其局限性,尤其是对于气候变化这样一种大范围长时间尺度问题的科学认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温室效应和气候变化等科学问题不存在重大分歧,但对其范围、速率、程度等问题,认知比较有限,仍然很不确定。[7]例如碳排放份额的分配问题。它关系到分配给谁、分配什么、以什么样的方式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国际社会进行了艰难的谈判,各方对分配目标的合理性存在疑问。有些学者甚至提出,减排目标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未来的减排成本和排放水平也是无法预测的。而正是由于科学的不确定性,才使气候变化国际协定的谈判充满变数。

其实,影响国际气候谈判的因素主要是非气候因素。

第一,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最根本的利益。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同样也涉及利益之争。各国对温室气体的减排经济成本的考虑就十分关键。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欧盟一直是以最积极的态度来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的,积极要求减排。最重要的原因是,欧盟现在经济发展处于稳定和成熟,外延型发展的余地不大。另外,欧盟对能源技术等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技术优势。因此,欧盟的减排成本相对较低,减排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而美国则不同。美国的经济正处于增长时期,经济对外扩张明显,温室气体的排放呈明显上升趋势。如果减排,对美国的经济影响很大,同时减排的经济成本也要增大。

另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非常复杂、成本极高而又缺乏实质性成果的集体行动,这就对国际气候谈判和国际环境机制的建立产生不利影响。减缓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公共产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享受上的非排他性特点。因此,许多环境学者认为,即便不考虑诸如臭氧层、碳排放等不确定因素,也很难通过达成协议来确保集体行动的成功以及分享可持续的公共物品。

温室气体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无处不在的,包括能源生产、工业能源的使用、运输和农业耕作。这些活动在全球GDP中占绝大部分份额,并同样深深地扎根在工业国和发展中国家经济体的生产结构中。并且,清洁能源的转换,节能技术的开发,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而对气候变化而言,预防所花费的费用要更高,而收益却是长期的,需要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据美国能源部估算,即便美国批准了《京都议定书》,并且欧盟国家都遵守议定书,到2050年,也只能使气温下降0.07摄氏度;而每年成本高达1000亿到4000亿美元,与收益不成比例。因此,基于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造成巨大经济成本,各国从本国利益出发,大多有将减排压力转嫁他人的倾向,“搭便车”现象严重。

第二,意识形态的矛盾。马克思曾提出资本本质上是反生态的,造成生态危机的最终根源就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而今看来,当今资本主义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上也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西方发达国家一直是全球资源的主要消费者,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者。其在工业化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发达国家对全球环境恶化负有绝大部分责任。因此在治理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防止气候进一步恶化问题上,发达国家理应承担更大的责任义务,而发达国家却力图回避其历史责任。究其根本,是资本利益的驱使。例如,美国美国政府强烈阻挠《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布什总统2001年的演讲就清楚地表明了原因,“《京都议定书》及其温室气体的指令性减排显然不符合美国资本及其国家的意愿”。美国经济是以碳耗为基础的经济,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势必会对其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这也是美国的大资本利益集团所不能容忍的。实际上,美国政府代表的是垄断资本的利益,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是受其大资本集团控制的。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为了保护环境而损害资本的积累。

然而,有人就会提出,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是以积极的态度应对气候变化的,这又怎么解释呢?美国著名的生态马克思主义者J.B.福斯特认为,当然这些欧洲国家的社会制度也是资本主义的,支配这些国家的基本原则也是资本积累原则。只是欧洲国家使用其他能源来代替高消耗的碳,因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对欧盟国家的资本利益的影响较小。由此可见,一些欧盟资本主义国家接受,并不是由于这些资本主义国家已不再追求资本积累而选择保护环境。实际情况是,如果提出其他的应对气候变化的途径和方法,只要这些途径和方法与这些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利益相冲突,这些国家也马上会强烈地加以阻挠和反对。[8]

第三,其他的社会特征。一个国家和集团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谈判还受到该国其他问题的间接影响。例如,气候变化问题在国家政策目标中是否具有优先性。如果有,那么该国肯定会高度关注气候变化问题,在谈判中会积极参与。又如,一个国家国内的经济稳定性对国际气候谈判也会有影响。如果一国出现经济危机,该国可能无暇顾及气候问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阿根廷。阿根廷曾经提出自愿减排目标,然而金融危机使国家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原来制定的政策目标也就不再提及。

四、国际气候谈判的出路

全球气候变暖是是世界各国面对的共同挑战,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需要各国共同的努力。但由于气候及非气候等因素,导致当前的国际气候谈判存在困境。在现今的国际气候政治中,走出气候谈判困境的出口在于坚持公平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民主协商谈判;在联合国机制下维持发展中国家团结;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各国进行有效地选择性激励。

第一、坚持公平原则,加强国际合作

在1992年6月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政府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第三条规定了指导缔约方采取履约行动的五项原则,其中的第一项是“各缔约方应当在公平的基础上,并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这里就特别强调了公平的重要性。有的发达国家总是想把自己应该承担的减排义务和资金义务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能否承诺减排目标挂钩,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背离了公平原则。[9]

气候变化作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政府拿出更多实实在在的行动,通过更广泛、深入和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来积极应对。各国政府应以负责任的态度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摈弃一些争端,加强国际气候合作。例如,发达国家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发展中国家根据国情,在发达国家的支持下,采取适当的、减缓气候变化的行动。

第二,民主协商谈判

各国要想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取得最大可能的共识,必须要坐下来进行民主协商。在协商中求同存异。在合作中也要有妥协。由于各国国情和气候变化策略不同,在国际谈判中必然存在利益冲突和意见分歧。一个国家的气候立场取决于对经济利益的判断、国内的政治决策过程,以及外交和国际政治上的考虑。当然,一个国家的气候立场也不是僵化不变,需要审时度势加以调整。妥协是达成共识,促进国际合作的必要过程。以“巴厘岛路线图”的达成为例,一路峰回路转,最终还算“柳暗花明”。[10]总之,在气候谈判中,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的分歧并不可怕,只要各国能够同心协力,凝聚共识,积极应对国际气候变化危机。无论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是各国共同的责任,符合全人类的利益。

第三,在联合国机制下维持发展中国家团结

目前,国际上提出的国际气候制度的设计方案多来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声音较弱。多数发展中国家能力有限,但发展中国家团结在一起无疑可以加强共同的谈判能力,影响谈判进程,促进集体的利益。面对来自发达过的减排压力,发展中国家只有协调好内部利益的多样化,在坚持《公约》和《议定书》的基本框架下维持团结,才能为自身争取更大的气候政治话语权。

第四、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各国进行有效地选择性激励

选择性激励是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最重要的手段。选择性激励指的是所有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独立而有选择性的手段。集体必须具备两种条件才可以提供选择性激励:一是强制性的权威或能力,二是能给潜在集体的成员提供激励。

选择性激励可以是正面或是负面的,但对集体成员则要有选择性。集体可以通过负激励来惩罚那些没有承担集体产品的成员,并对承担集体产品的成员进行奖励。最普遍的激励是利益奖赏或惩罚。[11]

虽然国际谈判至今取得一定成果,但仍未产生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京都议定书》由于监督与惩罚机制的缺乏给缔约国的违约留下了可乘之机,也让“京都”时代成为一个“既往不咎”的时期。虽然《京都议定书》给发达国家限定了2012年前的减排额度,但是如何实施和监督、如果各国在承诺期中没有完成应履行的指标如何处理依然还是个难题。从过去的实践来看,无约束力的、不具有很强执行力的协定显然很难取得预期效果的。

五、结语

国际气候谈判错综复杂,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难以达成共识。国家利益、意识形态等非气候因素成为谈判产生困境的主要原因,如不同的国家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差别,其他的一些社会特征等。对此,走出气候谈判困境应从全球长远利益出发,寻求国际合作,在谈判中进行民主协商,以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各国进行有效地选择性激励,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而中国做为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各种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讨论,积极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相关环境保护计划,如联合国环境计划、清洁发展机制等,充分展现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在切实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中国应开展全方位外交,主动参与规则制定,并为此开展积极、主动的气候外交。另外,争取更多的盟友,以增强自身的谈判地位,努力导正气候谈判的方向。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语言具身认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0YJA7401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语言具身认知及其对英语教学的应用价值”(SK20090173)。

参考文献:

[1]王瑞彬.形势紧迫的国际气候谈判[J].时事报告.2010

[2]邵锋.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国家利益与中国的方略[J].国际问题研究.2005.4

[3]庄贵阳,陈迎.试析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国家集团及其影响[J].

[4]庄贵阳.气候谈判背后的博弈.时事报告.2008.3

[5]庄贵阳,陈迎.试析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国家集团及其影响[J].

[6]邵锋.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国家利益与中国的方略[J].国际问题研究.2005.04

[7]PershingJ.TudelaE,Alongtermtarget:framingtheclimatecomfort[A].pewCenteronGlobalClimateChangeReport,BeyondKyoto:advancingtheinternationaleffortagainstclimatechange[C].PewWorkingPaperNovember2003。http://~wpewelimate。crg/global一warmingin一depth/international/working一papers/beyondkyate.cfm

[8]陈学明.布什政府强烈阻挠《京都议定书》的实施说明了什么[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2

[9]陈迎.特别策划[J]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1篇2

关键词:国际贸易法;碳关税;国际气候

中图分类号:D99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4月17日

一、贸易与气候的关系

如今有很多的因素都在影响着气候的变化,而自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引起的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使贸易成为影响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导致如今它们之间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一)气候变化对贸易的影响。2009年世界贸易组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表的《贸易和气候变化》的报告中提到,全球经济都将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一方面从横向上看,气候变化会影响到国际贸易的数量:气候的恶劣必然会减少一些依赖环境而存在的贸易;从纵向看,气候变化会影响国际贸易的模式:气候的变化很可能会影响到甚至会改变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导致经济格局的变化,使得一些国家失去传统的比较优势,影响到本国的经济。另一方面气候变化增加了贸易的脆弱性:气候变化会增加国际贸易的供应运输和销售环节的脆弱性,这种脆弱,反过来又增加了贸易的成本,比如恶略的天气可能会导致交通的关闭,有些甚至会破坏贸易所依赖的设施。

(二)国际贸易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所有贸易品只要有生产和运输就会对气候产生影响,因此贸易对气候的影响可以从生产和运输环节来说明。国际贸易经济学家将贸易的环境效应分为了三部分,笔者将其分为两部分:

1、规模效应。是指随着世界对国际贸易品需求的增加,而引起的贸易品生产数量的增加,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从而影响到生产环节能源消耗的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规模的扩大和能源的消耗会对气候产生消极的影响。

2、技术效应。是指贸易的开放,技术的竞争会导致产品价格的差异,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在价格上必然会高,这些结构的改进需要技术的投入。国际贸易中各国一般都会选择有技术含量的产品,来调整国内内部的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技术的进步会追求能源消耗的节约,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较少的贸易品所占的比例上升,温室气体排放较多的贸易品所占的比例下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那么温室气体排放就会减少,反之就会增加。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国际气候与贸易是相互影响的,我们要保护环境与促进贸易自由化就要平衡这两个方面的矛盾,保证在促进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减少碳的排放,维护气候安全。目前,国际社会在解决气候问题上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这也对国际贸易法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

二、气候变化对国际贸易法提出新的问题

目前,国际上各国正相继提出自己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加强制定国内气候政策方面的工作。从碳排放的角度看,为了达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越来越多的国家欲在国际贸易领域采取征收碳关税这一做法来缓解经济压力,这些政策和措施给国际贸易法领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从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来看碳排放问题:

(一)税负公平原则:碳关税在国际上的每一个国家的国内法中都有规定,一般将其规定在国内环境法当中,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环境税的一种,一般情况下一国在征收环境税时要将碳税包括其中,大多数国家都会采取原产地原则或是目的地原则征收。也就是说,当一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时,在一国国内征收碳税时标准是统一的,不会出现重复征收。但是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征收环境税的原则不一样时,比如当一国实行目的地原则而另一国采用原产地原则时,一种商品从一国到另一国就会遇到重复征税的问题,既要负担出口国征的环境税,又要负担进口国的环境税,从而违背了税负公平原则,在相当程度上会阻碍纳税人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WTO框架下碳关税合法性将遭遇两难判断。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是WTO中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任何成员国给予另一成员国国民的优惠,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的国民。这就要求征收碳关税的国家在制定征税标准时不应有所不同。碳关税的征收是处于多边的国际贸易体系之下,根据WTO的征税规则,“产品的关税不能因为生产方法不同而区别对待”,碳关税的设置是有违WTO基本规则的。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生产工艺相对落后,能源效率低,其产生的碳排放量要超过发达国家生产相同产品的排量。因此,主张实施碳关税的国家认为,出口到同一国家的不同能耗的产品将不能视为“同类产品”,因而不能赋予其同等待遇,需要进行不同程度的“碳调整”。这样的操作事实上就违背了WTO最惠国待遇原则。

(三)非歧视原则:碳关税是一种针对不同进口产品的生产过程或生产方法所征收的关税而不是对产品本身所采取的征收措施。因此,当前一些国家只对一个或部分成员国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反了GATT/WTO的非歧视原则要求。

但另一方面,《国际关贸总协定》第二十条的一般例外条款又给碳关税留了后门。根据这项条款,如果是“为保障人们,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以及为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可以不受WTO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约束”这两个规则的出现使碳关税的征收陷入两难的境地。而我们认为,例外条款的试用是否可以直接用作碳关税征收的法律依据还有待探讨,因为气候是否能够作为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目前还不确定。

三、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对国际贸易影响的法律建议

我国作为以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应从法律角度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对国际贸易影响的一些建议。

(一)加快国内相关立法。2008年我国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正式施行,之后也在其他政策中提到加强环境立法的一些措施。可见,在当今情况下,我国已经逐步重视到法律在节能环保方面的巨大作用。但是,法律有其自身的缺陷,从法律的制定上来看,它的规定具有滞后性,在当今国际贸易形式越发严峻的情况下,国际法律制度不断地更新,我国目前的法律因为无法与社会形势的变化具有完全的时间一致性,这就要求当社会形势出现新的变化时,能及时修改、出台新的法律来进一步理顺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

(二)积极签署双边条约。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因为各个经济实体发展的不平衡与各国利益的难以协调而步履维艰,在这种情况下,地缘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且经济关系密切的国家和地区走上了区域经济整合的道路,区域经济合作呈现出大好局势。在这种大环境下,积极建立区域组织的合作,签署有利于各国的双边条约,条约的内容不断扩展其深度和广度,合作的内容也不再仅仅限于经济方面。这会使我们在经济一体化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有一席之地。

(三)积极参与国际条约的制定。首先,我国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积极反映我们的利益和需求,确保最后形成的国际标准在我国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其次,我国需坚定地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

气候变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严峻,国际贸易对气候的影响也成为突出的问题。气候与贸易的相互冲突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也急需解决,尤其是当下出现的碳关税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各国国际经济发展。中国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应当加快国内相关立法制定、积极参与双边及国际气候条约的签署,在主动承担减排义务的同时也要争取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权利。这样,才能在气候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使我国的经济平稳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涂瑞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及其谈判进程环境保护[J].2005.3.

[2]杨倩.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法律调整机制[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3]王春婕.论WTO体制下的单边环境措施[J].山东社会科学,2002.12.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

关键词:韧性城市;低碳发展;统筹兼顾;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X43;F205

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重要方面,减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和直接。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已经发生的全球气候变化的无悔选择,是各国政府正在积极践行的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行动。《中国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将适应气候变化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一,《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并将“制定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总体战略”作为“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的重要内容。

城市既是人口和财富高度密集的地区,也是全球气候变化灾害风险的高发区域[1],城市是适应气候的重要领域。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1.6万平方公里的有限土地上,承载着2000多万人口和大量的物质财富。近年来,快速增长的人口和物质财富,密集规划的建筑和交通,使得北京在极端气候灾害的侵袭下日益暴露出脆弱的一面。北京市2012年“7.21”暴雨,造成了79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财产损失高达116.4亿元。城市管理者和社会公众从灾害应急管理到城市规划,从基础设施的历史欠账到城市居民的防灾意识,进行了多方面的反思。实际上,气候变化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使得城市管理者越来越难以应对突发的极端灾害带来的城市风险,城市公共治理和社会管理能力面临着日益巨大的挑战,如何适应业已变化的气候,成为城市管理者不得不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

一、气候变化影响北京发展的敏感领域

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表现特征是极端天气增多。气候与某种天气事件的概率分布有关。当某地的气候状态严重偏离其平均态时,就可以认为是不易发生的气候事件。在统计意义上,不容易发生的值(事件)就可以称为极端值(事件)。事实上,大范围暴雨洪涝、长期干旱、台风、暴风雪、低温冷害、热浪等都可以看成极端气候事件。

目前,北京降水的次数在减少,但降雨强度在增加。同时,北京的极端高温也在增加的趋势[2]。极端气候事件频现,既有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也有城市化加速的原因。

北京市人口集中、建筑林立、商家云集、各种活动频繁,城市的现代化程度高,因此,城市的正常运行对其生命线系统(供电、供水、供燃气及交通、通信等)的依赖性明显,而城市生命线系统在自然灾害面前的易损性也十分明显,灾害造成生命线系统的故障会直接影响城市功能运行,甚至社会不稳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气象灾害在城市造成经济损失的绝对值越来越加大。北京市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年均在10亿元以上[3]。

(一)水资源

北京河流水系众多,分属于海河流域的大清河、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蓟运河5大水系。北京的水源主要由地表水、地下水、境外调水和再生水构成。年均可利用水资源41亿立方米。北京市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特大城市,人均水资源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世界人均量的1/30,远低于联合国划定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下限。气候变化加剧北京的水资源的安全风险。

强降水事件发生频率增加,加大了城市内涝风险和市政排水压力,严重时会导致城区雨水排水系统瘫痪,对城市基础设施、居民生活生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同时大量径流污染物短时间溢流排放会对城市河流水质产生重大冲击,受纳水体污染从而破坏水生生物的栖息地。此外,未经有效处理的径流雨水排入水源地,使城市供水受到污染而威胁人类健康。全球进入暖期后气候变暖再加上城市热岛效应,会直接增加居民对水的需求,进而加剧水资源供需紧张的矛盾。在干旱季节更容易引发大范围的缺水压力,会出现景观水体和园林绿化用水与人争水的威胁,加重地下水超采和水土流失问题,依靠地下水应急补充水资源缺口,将会引起地面沉降或其他更为严重的影响。

(二)城市生命线

城市生命线系统是指维持城市居民生活和生产活动所必不可少的交通、能源、通信、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大雾、大风、暴雨、降雪、雷暴等灾害性天气对交通运输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气候变化引起的天气事件增加,加上城市交通流量的增大和现代高速交通设施的大量建成使用,灾害性天气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不断叠加和放大。一场小雨或小雪,就足以让原来拥堵不堪的城市交通陷入瘫痪。2001年12月7日,一场1.8毫米的小雪致使北京的地面交通大面积瘫痪,乘车出行的人在路上耗费时间比平时增加5到10倍,大批旅客未能正点赶到机场与火车站。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和现代化通讯设备的增多,又由于城市热岛强度增大导致对流性天气增多,北京城区年雷暴日数不断增加,夏季尤多。感应雷对广泛使用的电子产品的危害日益严重,通讯交通等设备安全受到威胁。

随着全球变暖,极端天气事件发生频率增加,随着北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透水地面大幅度增加,致使相同降雨条件下的径流系数增大,洪峰提前,洪量增大,城市暴雨造成的内涝积水现象时有发生,对城市排水和河道行洪构成巨大的压力,也威胁着城市安全。2012年7月21日暴雨造成的巨大灾害就是因为城市排水管网不能满足极端天气的压力酝成的恶果。

(三)城市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

气候与环境变化对城市居民生活的影响尤为显著。气候变暖还会加剧热岛效应、城市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加剧城市能源与电力消费需求、加剧热岛效应等城市环境问题、恶化人居环境、威胁城市安全运行、增加生活成本、损害人体健康等。

首先,高温、寒潮等极端天气变化日益频繁,导致城市居民对生活用电、用水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城市电力、供水、供暖等公共事业部门的供需矛盾不断加剧。气候条件对能源电力需求的影响众所周知。研究表明,城市气象条件与用电量有着明显的相关性。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正在迅速提高,空调等取暖和降温设施日益广泛使用,能源需求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更加显著。就电力需求而言,尽管社会经济发展使用电量呈增长趋势,但气候变化使这种主要趋势产生明显波动。

其次,热岛效应、雾霾等新的城市环境问题导致居民生活和健康受到不利影响。热岛效应会在人口与建筑密集的地区形成,对中心城区的影响远远大于农村和郊区。据统计,近100年来,全球年平均气温上升了0.7℃,而大城市的平均气温上升了2℃~3℃。热岛效应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都有较大的影响。城市高温会引发各种慢性病和传染病,使心脏、脑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上升,死亡率明显增加。此外,高温还会加剧大气中的光化学污染,进一步伤害人体健康。由于城市地区人们的居住环境比较狭小,带菌者和污染物容易传播,城市热岛效应的增强容易成为瘟疫流行和疾病传播的温床。第一,热岛效应造成城市气候和物候失常,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如雷电、暴雨频率和强度增加,造成局部地区的水灾及道路破坏、交通阻塞、电力中断等,严重影响城市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第二,热岛效应增加了居民夏季用电量和用水量,会加剧城市的水资源危机。第三,热岛效应造成高温热浪和城市污染加剧,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医学研究表明,环境温度与人体的生理活动密切相关,北京就存在着季节性明显的热岛效应,其中,1月、12月份最强,6~8月最弱。

(四)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

已有的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对我国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等水传播性疾病和虫媒性传染病传播范围和程度的影响较大[4]。对城市地区而言,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影响通过高温、热浪、寒潮等天气事件为诱导源。多项研究证实,人群死亡事件有“热阈”和“冷阈”现象。夏季当气温升高或冬季气温降低到某一临界值时,发病或死亡人数有剧增的现象,前者称为“热阈”,后者称为“冷阈”。其中冬季寒冷的影响比夏季高温要明显的多[5]。热浪可以导致死亡率在短期内升高。如果热浪频率和密度升高,那么相应的死亡和严重疾病的危险性也增高。在极端高热天气中,大多数和高温相关的超额死亡的人都患有疾病,如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老人、幼儿、身体虚弱的人和慢性病患者都是会被影响的高度危险人群。寒潮影响人体健康主要发生在户外,比如酗酒者、流浪者、温带和寒带气候的户外工作者,还有老年人。气候变化可引起社会制度变化,食物及营养供给、人口数量增加也是影响人类健康的重要因素[4]。

二、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目标:韧性城市

现代城市气候风险加剧的根源,除了气候变化的原因之外,城市过度发展也是导致城市脆弱性加剧的原因。对此,需要将适应气候变化、减少气候风险要深入到城市管理的理念和实践之中,构建韧性城市。

韧性城市(ResilientCity)也可称为适应型城市,要求通过政策、机制设计和人财物等资源配置,能够更加灵活地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气候风险。这种灵活应对的能力,不仅包括气候风险的防护能力,也包括快速恢复、可持续发展,以及挖掘新的发展机遇的能力。可见,适应型城市是一个比风险管理、防灾减灾更加综合,更具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概念,这一理念必须体现在传统的城市规划和发展决策过程中[6]。

建设韧性城市就是要通过各种立法、政策,或者资金、技术的投入,或者资源的有效分配,使得城市的薄弱环节,如脆弱部门、脆弱群体、脆弱基础设施等,具有抵御、防范气候风险的能力。软防护能力包括气候保护的社会政策,如减贫、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硬件方面包括气候防护基础设施,如供排水、交通、能源电力等生命线工程,以及防洪工程、疫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通讯、救灾物资储备库和避难场所等。

建设韧性城市又可分为具体的目标。城市生命线安全:保障气候变化情景下能源电力、交通、通讯、供排水等城市生命线的安全及风险抗衡能力,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防灾减灾能力:提高预报预警和应急能力,减小极端天气/气候灾害影响及社会经济损失;水资源安全: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确保水源安全、供水安全、水环境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宜居城市:减小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生态,增进人居环境舒适性;健康和谐城市:确保气候风险下的公共卫生防护能力,减小因为气候和环境变化引发的疫病流行、健康损失,保障国民健康生活;增进社会公平,确保城市脆弱群体的健康与安全。

三、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应坚持的原则

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应坚持的原则是统筹兼顾原则、无悔、适度原则与低碳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

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应该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以及各部门、各行业发展战略相衔接。适应气候战略要融入到城市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环境建设等各个方面。经济建设方面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存在的风险;社会建设方面,主要是根据气候变化不断发展的事实和出现的新问题,和谐发展各项事业,统筹城乡、各部门的适应战略;文化方面,要特别强调生态文明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要尊重自然规律,利用自然功能,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二)无悔、适度原则

气候变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适应气候变化措施必须遵循实用的原则,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和适应成本因素,优先采取无悔措施,增强适应的针对性、适度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必须确保所有措施除了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外,还会对城市美化建设、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的提升、城市低碳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低碳原则

要统筹考虑气候变化的减缓战略和适应战略,在实施适应战略时,要科学评估适应措施的碳排放特征,要规划和实施低碳性绿色措施,既要确保适应性措施的长期有效性,又要确保在实施适应战略时不对减缓战略以及城市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四、适应战略选择

就北京城市区域而言,气候脆弱程度最强的几个领域主要有上述几个方面,即:城市水资源、城市生命线、人居环境、人体健康等。制定适应战略时,从无悔适度的原则出发,应各关键领域实施气候变化的战略对策如下:

(一)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政策,开源节流,建设节水城市

在此过程中,需要适应气候变化,转变水资源管理思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实现多种水源综合配置;加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适应气候变化,转变水资源管理思路

充分认识和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推进水资源管理思路和理念转变,科学评估气候变化对于水资源演变的影响,搞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对水资源时空调控能力;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管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维护水资源的可再生性。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

完善调控基础设施,加快调水工程建设,增强水资源时空调配能力。编制南水北调工程完成后与本地区水资源的联合调度方案及上游水源地严重干旱缺水时的应急预案。改进和推广海水淡化技术,条件成熟时在邻近沿海地区建立大型海水净化——淡化——输送系统,补给北京东部地区的工业用水。部分恢复京南湿地,建设西郊与房山东部地下水库,利用丰水年回灌地下水,同时择机兴建张坊水库,以解决南水北调缺少蓄水调节库的问题。

3.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实现多种水源综合配置

建立城市和农村的水循环利用体系,充分利用河道湖泊等调节条件,提高再生水的利用水平;加强洪水的预测分析和优化调度,加大洪水资源利用;改造利用地下室蓄积雨水。将现有广场、停车场和建筑物之间的空地分批改造为透水地面,在不影响交通和景观的前提下,利用透水地面的空隙种植矮草以拦蓄雨洪和补给地下水。加强海水淡化技术开发和利用。完善多种水源的统一配置和调度系统。

4.加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在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监测和评估的同时,大力加强对社会取水、输水、用水和排水的监测,建立和完善水循环监测与评估体系,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和决策支持。

(二)提高城市生命线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立城市生命线的气象保障服务

对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生命线系统重大工程建设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对新建的城市生命线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根据北京市气候特点和变化趋势,调整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例如,利用最新资料重新计算我市暴雨强度的重现期,并以此作为城市排水系统设计参数,加强城市排水系统改造和日常疏通维护,保证城市排水系统在暴雨袭击时正常运转。

建立城市生命线的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定期和不定期向供水企业、电力企业、通讯企业和燃气企业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并向他们提供中长期气候预估,帮助他们做好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三)把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建设低碳适应型宜居城市

把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建设低碳适应型宜居城市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建立适应型城市;二是协同考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低碳发展等多重目标,提高城市宜居水平;三是建立城市气象灾害预警及应急体系。

1.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建立适应型城市

城市发展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指南,适应气候变化就要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因素,在产业布局、人口、建筑等各个方面把气候风险管理纳入其中。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中国城市规划要适应气候变化和宜居,须做到三点:一是把城市规划与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二是把城市气候风险评估作为城市规划的前提。三是要建立有效的城市气候风险治理机制。

2.协同考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低碳发展等多重目标,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气候变化的协同管理是气候政策和城市发展政策的一个新的领域。在进行城市管理时要整合减排、适应、减灾、生态保护、社会参与等多个发展目标,以适应多目标下的风险决策过程。以城市绿地规划为例,廊道型、集中型、分散型等不同类型的绿地在生态服务、防灾避灾和减缓热岛效应等方面的效果各有不同,可根据北京市不同城市功能区的特点及需求合理规划设计。例如生态涵养区以适应为主,减排为辅;城市中心区适应与减缓并重,重要郊县小城镇功能拓展区以建立低碳型小城镇为主,在设计规划时预先考虑适应和低碳发展的需求等。在协同管理手段上,可以有多种不同的选择,例如生态建设与减排和适应的协同,可通过建设城市湿地,城市森林,水源涵养林,在城市建成区推广交通和建筑立体绿化,既能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又能应对城市水灾。在交通领域,可提升城市交通管理能力(如提高公铁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的接驳能力,减少能耗和交通阻塞);将适应理念和手段纳入绿色低碳生态社区建设;积极发展碳汇林、风电、垃圾发电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水资源领域,可通过增加城市水道,城市水系自然改造,雨洪利用,中水回用,阶梯水价机制等多种措施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及防灾减灾。

3.建立城市气象灾害预警及应急体系

一是要建立并完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优化监测网布局,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水平。可选择建设一些有针对性监测网,如热岛监测、高速公路监测天气监测网等。二是建立自动化程度高的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系统,对城市大风、暴雨、冰雹、大雾、沙尘暴、降雪、高温热浪等突发性灾害天气进行预警。比如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标准和预警信息平台,建立电视专用屏道、公共场所气象灾害预警塔等,使公众在短时间内接收到预警信息。三是建立突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四)以人为本,提高公众身体素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气候变化与人体健康关系的研究,提高医疗气象的研究和预警水平。注意监视和研究气候变化情景下,北京地区多发和常发传染病流行和爆发规律的变化,确定防治的重点。加强夏季多发传染病的预防和防治,如注意高温可能引起的疟疾等。注意南水北调可能带来的某些病原。

提高公众身体素质,增强抵御气候风险的能力。大力发展公民体育锻炼,增强人民体质,增强疾病抵御力。加大公众健康生活观念的教育,加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不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的改变。促进公众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健康可能的影响,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和完善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监测、预警系统,为社会提供内容丰富、准确及时权威的疾病监测、评估、预测、预警。加强对脆弱人体、高危职业群体的监测和预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疾病控制能力。

参考文献:

[1]IPCC.ClimateChange:Impacts,Adaptation,andVulnerability.[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1.

[2]IPCC.ManagingtheRisksofExtremeEventsandDisasterstoAdvanceClimateChangeAdaptation[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12.

[3]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首都圈自然灾害与减灾对策[M].北京:气象出版社,1992.

[4]周晓农.气候变化与人体健康[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10,(4).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篇4

关键词:青藏高原;净初级生产力;气候变化

中图分类号:Q9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10000403

1引言

青藏高原是世界上最高的独立地貌单元,平均高度在4000m以上,有“世界屋脊”和世界“第三极”之称,其独特的高海拔、空气稀薄、强太阳辐射等自然地理特征影响着欧亚大陆的大气环流和生态系统分布,其地表过程变化不仅会引起亚洲大气环流的重大变化,而且还会对北半球甚至全球大气环流产生重大影响[1]。青藏高原对全球变化的反映强烈,是气候变化的敏感区。过去50年青藏高原气候发生了很大变化,地表温度增加了大约1.8°C,年增温速率(0.036°C/年)远高于全球的平均水平(0.013°C/年);温度的增加进一步引起降水空间格局的变化,甚至造成局部强降水次数的增加[2]。这种气候的波动会对青藏高原生态系统产生强烈影响,导致高原生态系统的格局、过程与功能发生改变。

植被净初级生产力(NetPrimaryProductivity,NPP)指绿色植物在单位时间和单位面积上所积累的有机干物质总量,它不仅是表征植物活动的重要变量,而且是判定生态系统碳汇和调节生态过程的主要因子[3]。近年来,区域水平的NPP估算越来越受到科学家们的关注,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生产力是生态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要素;另一方面陆地生态系统通过NPP储存碳对于控制大气CO2浓度的上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与政府相关的碳减排政策密切相关[4]。青藏高原净初级生产力的状况及其对气候变化响应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青藏高原NPP及其空间分布

通过对过去30年青藏高原区域NPP计算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整个青藏高原年均NPP为0.3PgCa-1,单位面积NPP为175.8gcm-2a-1[5,6]。青藏高原陆地总面积为188.4×104km2,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9.6%,而整个青藏高原植被平均年净第一性生产力约占全国平均水平的63.3%,因此,青藏高原植被净初级生产力的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不同的植被类型中,草甸类型所占的比例最大,约占31.8%;人工植被和荒漠所占比例最小,分别占2.0%和4.7%;常绿阔叶林和常绿针叶林分别占11.9%和8.4%[7]。

从空间分布格局来看,青藏高原NPP表现出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递减的趋势,这与该地区的水热条件和植被类型的地带性分异规律是一致的。青藏高原植被的水平分布规律受制于水热条件的组合,由东南往西北,气候也发生由暖到冷、由湿到干的变化,相应地分布着常绿阔叶林、寒温性针叶林-高寒灌丛林、高寒草甸-高寒草原-高寒灌丛、高寒草甸-高寒草原-高寒荒漠,因此青藏高原东南部地区的NPP明显高于高原面上的其他地区,一般在500~1500gcm-2a-1之间;高原西北部植被稀疏,NPP相应较小,大都低于50gcm-2a-1,其中,柴达木盆地为整个高原面上生产力最小的区域,几乎等于0gcm-2a-1[8]。

3青藏高原NPP年际变化动态

近年来,青藏高原的植被生产力在波动中呈上升趋势,年增加速率约为0.7%[5,6]。1991和1992年青藏高原NPP最低,分析其原因是因为受1991年6月菲律宾Pinatubo火山爆发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地区平流层的气溶胶大量增加,从而导致青藏高原1991~1992年太阳辐射显著减小造成的[7]。而进入2000年以后,青藏高原植被NPP明显高于20世纪80~90年代[6],这一方面是因为气候的暖湿化趋势促进了植被的生长,另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实施的生态工程,包括天然林和天然草地保护工程、退牧还草和退耕还林等的影响。

由于环境因子随时间的变化趋势存在地域差异,植被NPP的年际变化趋势相应地也存在空间差异[5]。近年来,呈增加趋势的地区主要集中在高原东部、南部以及中部的部分地区和西北部的一些地区。其中,青海省的东南部、西宁地区、西南部的部分地区以及东部的横断山区和雅鲁藏布江南部地区的NPP增加显著。这主要与这些地区的植被覆盖度和温度呈增加趋势有关。此外,青海西宁和西南部的部分地区,以及东部的横断山区和雅鲁藏布江南部部分地区的降水量增加也是导致这些地区NPP增加的重要原因。青海东南部以及东北部和西部一些地区的NPP呈减小趋势,虽然这些地区的平均温度基本上都呈增加趋势,但由于该地区降水量呈下降趋势,部分地区下降趋势十分明显,从而导致这些地区的NPP减小。

4青藏高原NPP变化与气候因子关系

水热条件是植被生长的决定要素,青藏高原地域广阔,具有较高海拔高度和相对高度差,有研究认为温度是影响青藏高原生物生长的主导因子,决定NPP的变化趋势,例如,Gao等[6]研究发现,温度变化可以解释2000年以来NPP年际变化的80%。大体上青藏高原净初级生产力随着气温和降水的增加而增加。当年降水量大于1000mm,年积温(全年大于0°C的温度之和)达到8000°C以上,NPP达到最大值(可超过1500gcm-2a-1);同时积温和降水在极端条件下也将限制植被的生长,积温小于1000°C或者降水小于200mm的区域,青藏高原NPP很低,不超过100gcm-2a-1。而当植被生长所需的温度和降水条件均较好时,太阳辐射就开始成为影响植被NPP的关键因子[5]。

青藏高原东南部(450mm等降水量线以东)和西北部(450mm等降水量线以西)主导植被生产力变化的气象因子不同(图1)。450mm等降水量线以西的区域,青藏高原植被生产力的主导因子是降水量,由于降水量的限制,此区域内植被多为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类植物,生产力随温度的梯度变化较小,基本保持在200gcm-2a-1以内。450mm等降水量线以东的区域,植被类型丰富,植被类型从高寒灌丛、高寒草甸至常绿阔叶林、寒温性针叶林,植被生产力控制因子为气温,随着气温的升高,植被净初级生产力有显著的提高,最大可以超过1000gcm-2a-1[8]。

黄玫等[1]计算了近年来青藏高原不同植被类型NPP与气温和降水量的相关系数,森林、灌木和草地的NPP与该区域年平均气温和年降水量都呈正相关关系,即当气温和降水量增加时,青藏高原森林、灌木和草地NPP都增加。其中森林NPP与气温的相关系数为0.571,与降水量的相关系数为0.768;灌木NPP与气温的相关系数为0.802,与降水量的相关系数为0.720;草地NPP与气温的相关系数为0.662,与降水量的相关系数为0.813。相关系数的大小显示,森林和草地净初级生产力与降水量的相关系数均大于与气温的相关系数,而灌木NPP与降水量的相关系数小于与气温的相关系数。

5青藏高原NPP对未来气候变化的响应

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到21世纪末地球表面的温度将升高1.8~6.4℃,如果温室气体按照目前或者高于目前的水平持续排放下去,将会引起地球系统产生更严重的后果。IPCC还进一步预测未来青藏高原气候将发生很大变化,气温和降水量总体呈进一步上升趋势,在这样的气候变化背景下,其自然植被对未来气候变化的响应就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如果大气中的CO2浓度从340×10-6(目前状态)增加到500×10-6,青藏高原NPP空间分布格局保持不变,但是由此带来的温度和降水量的改变会导致所有植被类型NPP的显著增加(图2)[9];如果大气中的CO2浓度持续增加到600×10-6,整个青藏高原的植被NPP将增加30%~45%,并且伴随着植被类型的明显转变,例如南部的高山草甸和高山灌丛将转变为高山针叶林和高山针阔混交林[10]。

如果未来温度比目前增加2℃,那么会导致整个青藏高原NPP增加8.7%,但是不同的区域对气候变化的响应不同,在青藏高原东南部降水比较充足的区域,NPP呈明显增加趋势;但是在青藏高原的西北部,特别是降水量小于300mm区域,由于温度升高导致蒸发增加而引起的土壤水分减少会限制植被的生长,从而使植被NPP明显下降[11]。Zhao等(2013)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分别发生IPCC预测的B1(低强度排放情景)、A1B(中等强度排放情景)和A2(高强度排放情景)气候变化情景,那么不管在哪种情景,青藏高原的NPP均呈增加的趋势,并且在三种情景下,植被NPP年增加的速率分别是1.00%、1.69%和1.66%。

6主要结论

(1)青藏高原年均NPP为0.3PgCa-1,单位面积NPP为175.8gcm-2a-1;从空间分布格局来看,青藏高原NPP表现出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递减的趋势,这与该地区的水热条件和植被类型的地带性分异规律是一致的。

(2)近年来,青藏高原的植被生产力在波动中呈上升趋势,年增加速率约为0.7%;由于环境因子随时间的变化趋势存在地域差异,植被NPP的年际变化趋势相应地也存在空间差异;呈增加趋势的地区主要集中在高原东部、南部以及中部的部分地区和西北部的一些地区,呈减小趋势主要集中在青海东南部以及东北部和西部一些地区。

(3)温度是影响青藏高原生物生长的主导因子,决定NPP的变化趋势;大体上青藏高原净初级生产力随着气温和降水的增加而增加,而当植被生长所需的温度和降水条件均较好时,太阳辐射也是影响植被NPP的关键因子。

(4)未来气候变化影响青藏高原植被NPP,大气中的CO2浓度变化带来的温度和降水量的改变会导致所有植被类型NPP的显著增加;如果未来温度比目前增加2℃,那么会导致整个青藏高原NPP增加8.7%;如果分别发生IPCC预测的B1、A1B和A2气候变化情景,青藏高原的NPP均呈增加的趋势,并且植被NPP年增加的速率分别是1.00%、1.69%和1.66%。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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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篇5

[关键词]气候舒适度;客流量月变化;相关性分析;西安市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7)07-0034-06

气候是影响旅游活动重要的环境因素。旅游气候的舒适性及持续时间,影响到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季节长短,如山地生态旅游、河川漂流、滑雪旅游等,常受到气候季节变化的影响。有关气候舒适度评价研究已有40年的历史,早在1966年特吉旺(W.H.Terjung)就提出了气候舒适性指数(comfortIndex)的概念,1973年奥利佛(J.E.Oliver)在

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了风寒指数表,加拿大气象局建立了舒适指数测评的标准模型。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气候舒适性评价日益受到重视,先后提出了许多新概念,如综合舒适度、体感温度、不舒适指数、炎热指数等,也开始了人类生物气象与旅游气候舒适度的评价研究。然而,以往的评价研究多以气候论“气候”,较少将气候舒适度与客流量季节变化联系起来,使气候舒适性评价缺少了旅游观测数据的支持,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客流量的季节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要分离出客流量的气候节律性较为困难。西安是我国著名的旅游热点城市,其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都极为活跃,然而,在每年的冬季旅游活动极为冷淡,秦岭北坡众多森林公园停业休假,气候寒冷应是其最为重要的制约因素。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近20年气候统计资料和2000―2002年国际国内旅游统计资料为依据,对西安市旅游气候舒适度及客流量年内变化的相关性进行探讨,给出具有旅游观察结果的气候舒适性评价,以期为西安市旅游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1旅游气候舒适度的概念与评价方法

气候舒适度是指人们无需借助任何消寒避暑措施,就能保证生理过程正常进行的气候条件。气候是否宜人是根据皮肤的温度热感、出汗量和人体调节系统所承受的负荷来确定,主要受最高气温(或最低气温)、相对湿度与风力大小3个因素的制约。在众多的气候舒适度评价方法中,特吉旺气候舒适指数和奥利佛风效指数应用较为广泛,不仅评价方法简单实用,而且评价结果也较为准确。

特吉旺和奥利佛的气候舒适度测评表如图l和图2所示。根据人体对气候三要素组合的感受,将其划分为舒适性指数和风效指数,分别表示人体对温度一湿度和温度一风效的感受。其中,舒适度指数是指人们对周围空气温度一湿度的感觉程度。根据广泛的调查实验把温度一湿度的不同组合分为12类,通过各月最高气温(夏季)或最低气温(冬季)、相对湿度的调查,从图1上获得其舒适指数;风效指数是指人体皮肤在不同气温一风速组合下对冷暖风效的感受,根据实地调查把不同温度一风速的组合分为12类,用夏季各月最高气温(或冬季最低气温)和平均风速的调查,从图2上获得风效指数。

在广泛调查和观测实验的基础上,依据多数人群的冷热感受及其可能的危害,我们将旅游气候的舒适性划分为5个等级,其旅游气候舒适性分级标准如表1所示。这个分级标准是依据大众的观光旅游,并不考虑滑雪、冰雕等特殊的旅游项目,对于中国旅游地气候舒适性评价具有较为普遍的适应性。

2西安旅游气候的舒适度评价

西安市旅游气候舒适性评价采用1971―2000年气候观测资料,评价参数为夏季各月平均最高气温(或冬季最低气温)、各月相对湿度和平均风速3个指标;观察点分别为西安市、太白县、临潼县和周至县4个气象站,分别代表西安市区、太白山、骊山和楼观台4个旅游地。其中,骊山、太白山和楼观台缺乏气象站,根据傅抱璞先生经验公式进行推算,恢复骊山、楼观台、太白山3个旅游地的气候数据。表2为所计算的4个旅游地气候舒适度年内变化。

由表2可看出:西安城区5月和9月气候舒适度指数为0,最适合旅游活动;4月、6月和10月舒适性指数为±1,适宜旅游活动;7―8月气候炎热,旅游适宜较差;2―3月和11月气候稍冷,旅游适宜等级较低;12月和1月气候适宜指数低,较不适宜旅游活动。太白山海拔3200米以上,年均气温较平原地区低10℃―15℃。1月气候指数非常冷,不适宜旅游活动;2―3月和12月气候指数寒冷,较不适合旅游活动;4月和11月适宜度指数为一2,较适合旅游活动;5月和9―10月适宜性指数为-1―-2,适合旅游活动;6―8月气候适宜指数为0,最适合旅游活动。楼观台海拔1500米以上,气候适宜指数高于太白山。其中,1―2月和12月适宜指数为-3,较不适合旅游活动;4月、11月和7―8月适宜指数为±1,适宜旅游活动;5―6月和9月适宜指数为0,最适宜旅游活动。骊山海拔在1100米以下,气候舒适性指数年内变化与楼观台较为相似,只是冬季1―2月较楼观台更温和,寒冷指数较楼观台低1个等级。

西安地区地面风速较小,但随着山体海拔高度的升高,1500米以上山地风速较大,也是影响旅游活动的重要的气候因素。西安市城区地处关中平原,全年月平均风速≤1.9米/秒,风效指数主要受气温的影响,5月和9月风效指数为-b,最适宜旅游;6―8月风效指数为-a,4月和10月风效指数为-c,适合旅游活动;3月和11月风效指数为-d,较适合旅游活动;12月和1―2月风效指数为-e,较不适合旅游。太白山、楼观台、骊山3个森林公园,随着海拔高度的增加,山地风速显著增大,冬季风效指数明显寒冷于平原。其中,太白山6―8月风效指数为-b,最适宜旅游活动;5月和9月风效指数为-c,适合旅游活动;4月和10月风效指数为-d,较适合旅游活动;2―3月和11―12月风效指数为-e―-f,较不适合旅游活动;1月风效指数为-g,易引起皮肤冻伤,不适宜旅游活动。楼观台与骊山风效指数较为相似,5月和9月风效指数为-b,最适宜旅游活动;6―8月风效指数为-a,4月和10月风效指数为-c,适宜旅游活动;3月和11月风效指数为-d,较适宜旅游活动;1―2月和12月风效指数为-e,较不适宜旅游活动。

3西安市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本地游憩客流量的年内变化

西安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其旅游业的发展面向国际、国内和本地:大市场。2005年接待入境游客55.19万人,国际旅游收入5.31亿美元;国内外省区过夜游客1906万人,国内旅游收入1790亿元人民币;本地居民参与户外游憩940万人次,旅游收入36亿元人民币。通过诟查发现,入境游客和国内游客以西安市为暂居地,采用据点~辐射式游览市区和周边景点;而本地居民的户外游憩,多以周边山地森林公园为目的地,客流量的年内变化均受气候舒适性影响。

3.1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客流量的年内变化

为了考察气候舒适度对旅游活动的影响,本文以2000―2002年人境客流量和大雁塔、华清池国内客流量年内变化对其进行分析。其中,入境客流量有着相对准确的统计数据,我们以客流总量年内变化和月指数进行分析,揭示旅游活动淡季和旺季与气候的相关性;国内旅游因缺少各月准确的统计数据,这里以西安大雁塔和临潼华清池景区为例,用近3年接待客流量的逐月统计值替代。大雁塔地处市区,是西安旅游的形象代表,华清池比邻秦始皇兵马俑,近年来接待外省区游客占70%以上,作为西安市平原地区国内客流量年内变化的观察点及对气候舒适度的响应,还是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图3为2000―2002年西安市入境游客年内变化。从图3可看出,西安市入境游客年内变化呈“M型”分布,每年4―6月和8―10月为旅游旺季,游客接待月均指数在12.4%―14.1%:7月天气炎热,入境客流量有一个次的低谷,游客接待月均指数为9.4%;1―2月和12月天气寒冷,是西安入境旅游的淡季,月均接待指数为2.7%―3.8%;从每年的2月―5月随着气温回升,入境游客呈明显的增长趋势;10―12月随着气温下降,入境游客迅速减少。入境客流量的年内变化与气候舒适性呈明显的相关性。

图4为大雁塔国内客流量的年内变化。从图4可看出,西安市国内游客年内变化为“山岭”型。受气候舒适性和“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和暑假的影响,5月、10月、8月为旅游旺季,游客接待月指数分别为19.7%、13.7%和11.2月,3个月累计接待游客占全年44.6%。12月到2月气候寒冷为旅游淡季,客流量月指数在2.2%―3.9%;3―4月气候逐渐变暖,客流量月指数从6.5%提高到9.9%;6―7月天气稍热、9月降雨日较多、11月气候稍冷为旅游平季,客流量月指数在7.1%―7.7%。骊山毗邻华清池,海拔高度在1300米以下,客流量年内变化与大雁塔较为相似,客流量月指数如表3所示。

注:①入境游客以总量统计;②大雁塔和骊山代表国内游客;③楼观台和太白山代表本地游憩。

数据来源:依据西安市旅游局及大雁塔、骊山、楼观台、太白山管理处客流量统计资料整理。

3.2本地游憩客流量的年内变化

太白山、楼观台是西安著名的部级森林公园,本地游客占游客总量的40%以上,是本地居民游憩活动的主要景点。其中,太白山是较为单纯的自然生态旅游区,每年接待游客15万人次;楼观台是自然一人文复合型生态旅游区,每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图5―图6为两个森林公园2000―2002年客流量的年内变化。

从图5可看出,太白山本地旅游年内变异较大,1―2月和12月气候极为寒冷,不适合旅游活动,公园闭门停业;3月和11月气候寒冷,不适宜旅游活动,客流量月指数≤1.5%;受气候适宜性影响,5月、7―8月和10月是旅游活动的旺季,6月和9月为旅游活动的平季。其中,5月客流量月指数高达33.3%。“五一”黄金周和春游是其月指数极高的原因;7―8月是太白山旅游最适期,客流量月指数≥13.7%,8月高于7月与暑假学生旅游加入有关;10月气候相对较凉,虽有黄金周客流量月指数低于7月;9月降雨日数较多,山地旅游有潜在的危险性。

从图6可看出,楼观台山地海拔高度较低,旅游活动的年内变化兼有山地和平原的特点。1―2月天气寒冷,不适合旅游活动,公园关门停业;3月和11月天气较凉,客流量月指数5.6%―7.3%;4―5月和10月气候适宜,又有春游和黄金周的驱动,为楼观台景区旅游旺季,5月客流量指数高达29.7%;6―8月天气稍热,客流量指数为7.0%―7.8%,为景区旅游平季;9月降雨天数较多,客流量月指数较低。

4客流量年内变化与气候舒适度的相关性分析

气候舒适度是影响客流量年内变化的环境因素。然而,以往的研究仅给出定性说明,无法确定和定量地分析随着气候舒适度的变化,其对客流量月指数将产生多大的边际影响,其原因有二:一是特吉旺气候舒适度指数的设定,将最适宜气候设定为0,寒冷指数设定为负值,炎热指数设定为正值,其实,气候对旅游活动的影响遵循“过犹不及”,炎热也是影响旅游活动的不良气候;二是客流量的年内变化还受多种因素影响,如黄金周对于国内旅游,暑期学生放假对于本地旅游,梅雨或秋淋对于山地旅游都有着较大的影响。下面着眼其相关性分析。

数据来源:楼观台管理处2000―2002年统计资料。

4.1气候舒适度指数和特殊因素的数值设定

为了更准确地认识气候舒适度对客流量年内变化的影响,我们将特吉旺气候舒适度指数中“炎热指数”:“+1、+2a、+2b、+3、+4”设定为“-1、-1.5、-2、-3、-4”,这个设定是一个根本的改变,在特吉旺气候舒适度指数中“+1、+2a、+2b、+3、+4”为符号(或标签),而本文的设定为可计算的数值。为了考虑“黄金周”、“春游”、“秋淋”等因素的影响,本文提出一个虚拟指数的概念,将“五一”黄金周和“十一”黄金周虚拟指数设定为“1”,它对国内旅游和本地游憩活动产生影响;将4―5月“春游”和8月学生暑假的虚拟指数设定为“0.5”,9月“秋淋”降水日数超过10天设定为“-0.5”,降水日数超过20天设定为“-1”,此因素只对本地游憩活动产生影响。下面以气候舒适度和特殊因素的虚拟指数为解释变量,与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本地游憩客流量月指数建立回归方程,揭示客流量月指数中气候舒适度指数的弹性系数和边际效应。

4.2西安市客流量年内变化与气候舒适度指数的相关性分析

4.2.1入境旅游客流量月指数的模拟

西安是我国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其发展战略首先定位于国际旅游。从近20年的运行状况来看,入境客流量的年内变化主要受气候舒适度影响,以2000―2002年客流量月指数为基准,采用OLS进行回归分析,其模拟方程如下:

Qi=14.127+3.44466Ci,

相关系数r=O.84377

(1)

其中:Qi为客流量月指数,Ci为气候舒适度指数值(下同)。

即气候舒适度指数每变化1个单位,客流量月指数增加(或减少)3.44%。

4.2.2国内旅游客流量月指数的模拟

国内旅游是西安旅游最大的客源市场,大力发展国内旅游是新世纪西安旅游振兴的既定战略。通过近3年若干旅游景点的调查,西安市国内旅游除受气候变化影响外,“五一”和“十一”黄金周还是其重要的影响因素,采用OLS进行回归分析,其模拟方程如下:

大雁塔景区:

Qi=9.887+2.0625Ci+8.2118Ti,

相关系数r=0.939

(2)

其中:Ti为“黄金周”虚拟因子,5月和10月取值为“1”,其他月份取值为“0”。

即气候舒适度指数每变化1个单位,客流量月指数增加(或减少)2.0625%。

骊山景区:

Qi=10.204+2.3294Ci+8.723Ti,

相关系数r=0.961

(3)

即气候舒适度指数每变化1个单位,客流量月指数增加(或减少)2.329%。

4.2.3本地旅憩客流量月指数的模拟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西安和关中地区本地居民的游憩活动日益增强,成为周边森林公园、主题公园最为强劲的客源市场。据众多景点的调查,本地居民户外游憩除受气候舒适度和“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影响外,还受到4―5月“春游”、8月学生“暑期游”和9月“秋淋”多雨天气的影响,这在秦岭北坡森林公园的游憩活动中表现最为明显。本文在虚拟指数的计算时采用累加方法,如5月虚拟指数为1.5。采用OLS进行回归分析其模拟方程如下:

太白山景区:

Qi=11.602+2.993Ci+11.815Ti,

相关系数r=0.9263

(4)

即气候舒适度指数每变化1个单位,客流量月指数增加(或减少)2.993%。

楼观台景区:

Qi=9.665+2.634Ci+10.443Ti,

相关系数r=0.915

(5)

即气候舒适度指数每变化1个单位,客流量月指数增加(或减少)2.634%。

5结束语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篇6

关键词气候变化;气候移民;概念;类型

中图分类号X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2)06-0164-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6.027

气候变化问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所导致的现实或潜在的大量气候移民已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是现阶段人类社会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随着全球气候模式的变化,全球气候变暖确定性的增加已导致地球海洋洋流流向的变化,使得热带海洋表面气温不断上升,全球海洋风暴持续时间延长、强度增加,海平面上升,荒漠化加剧,干旱、洪涝频繁多发,气候开始变得极端无常。极端而无常的气候,催生了大量的“气候移民”,他们因气候变化、生态失衡、地质变异和环境污染等原因而受灾不得不进行迁移。环境正义基金会主席史蒂夫·特伦特指出“气候变化影响家庭、基础设施、食物、水及人类健康,还将会导致史无前例的大规模人群迁移”[1]。据联合国环境和人类安全组织、香港发展与救援NGO组织——香港乐施会等组织机构在2009年的预计,在1998-2007年间,全球每年受气候灾害影响的气候难民人数约为2.43亿人;2015年后气候难民人数将达到3.75亿人以上。目前,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气候难民已开始进行自发和有组织的气候移民,世界上现在已有约2600万因为气候变化而被迫迁徙的气候移民,到2050年,全球估计将有2亿人沦为“气候移民”[2]。

气候移民是人们应对气候变化压力的重要机制之一。关涉气候移民的研究,早在莱文斯坦的迁移法则中就将不适宜的气候、不公平的法律、重税、不适宜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刺激等看作是造成人口迁移的主要因素[3]。美国地理学家EllenChurchillSemple更是认为“寻找更好的土地、适宜的气候和容易居住的环境是人们迁移的动机”[4]。尽管早期人们将气候变化作为一种重要因素纳入了对气候移民的解释和理解之中,但随后就逐渐消失了,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才有一些关于气候移民的理论著作问世。20世纪90年代初期,有关气候移民规模的预测方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但由于早期关于气候移民的研究和政策讨论偏重于以未来为导向的警示性预测,而不是观察分析迁移流,以致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观点:自然科学家认为环境恶化和迁移之间存在内在联系[5],社会科学家认为环境仅仅是影响人们迁移因素中的一种[6]。当前,有关气候移民的争议仍旧存在,但学科间的认识分异逐渐减少,环境科学家和人口学家都认为自然环境是迁移的动力因素,气候变化对人口迁移的影响力逐渐凸显,观察或试验研究逐渐取代预测,但其研究结果仍旧非常有限。

如何以已有研究为基础,突破社会文化交叉法、经济视角的牵绊,提升人们对气候风险导致气候移民问题严重性的认知,对气候移民进行概念上的梳理与界定,类型上的归类与划分,剖析造成气候移民问题的制约性因素,将气候移民从经济迁移大流中分离出来已是一个摆在世人面前不容回避的现实性、迫切性的重要议题,深刻认识把握这一全球性的社会现象,有助于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存与可持续发展。

1气候变化的表现形式以及对人口迁移的影响1.1气候变化的表现形式

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活动,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消耗能源资源,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引起全球气候近50年来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明显影响,气候变化现象怪异难料,沙尘暴、飓风、雪灾、干旱、洪涝等气候灾害的能量与数量不断升级,已对自然系统、生物系统和人类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给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已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人类最迫切需要关注与解决的问题。

基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一款对气候变化的定义,并结合不断变化发展着的社会现实,本文对气候变化的概念定义为:气候变化是指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自然气候变化或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在平均状态统计学意义上的巨大改变或者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典型的为10年或更长)的气候变动[7]。其原因或因于自然自身的演变历程,或为外界条件使然,亦或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大气组成成分和自然资源利用的改变。如此,对气候变化诸现象展开分析,既突出了气候变化中的人为致因又可与主要由自然原因导致的气候变率相区别。

总体看来,现阶段气候变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陈绍军等:气候移民的概念与类型探析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

1气候变化的表现形式以及对人口迁移的影响

1.1气候变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活动,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消耗化石燃料等能源资源,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持续不断增加,引发了全球气候近60a来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明显影响。气候变化现象怪异难料,沙尘暴、飓风、雪灾、干旱、洪涝等气候灾害的能量与数量不断升级,已对自然系统、生物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给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种种严峻挑战,已成为人类最迫切需要关注与解决的问题。总体看来,现阶段气候变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渐变缓发性气候风险。渐变缓发性气候风险主要表现为全球气候变暖、冰川融化等。由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气候变化产生了一系列不可逆的后果,现已导致了约2600万气候移民,在未来40a,将有约2亿的气候移民被迫背井离乡,不得不迁往其他国家或地区[8]。全球气候在持续暖化恶化的同时也导致冰川在世界范围内的大面积融化。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报告称,根据目前的全球变暖趋势,最早在2030年,北冰洋将迎来第一个无冰的夏天,冰川融化的情况同样也发生在南极,如果两极冰盖全部融化殆尽,全球海平面将上升约70m[8]。而当今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基本集中密布于各大洲的沿海低洼地区(如纽约、伦敦、上海等),由冰川融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势必将导致世界上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并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社会经济损失。此外,渐变缓发性气候风险还表现在臭氧层破坏(OzoneDepletion)、酸雨(AcidDeposition)危害加剧等方面。极端突变灾害性气候风险。在全球气候变化的总体背景下,气候变得越来越难以捉摸,极端突变灾害性气候风险发生的概率进一步增大。近半个世纪以来极端突变性气候风险事件(如:厄尔尼诺、干旱、洪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和沙尘暴等)出现的频率与强度增加,出现飓风、超强台风、强台风以及风暴潮等气候灾害的可能性加大,极端天气出现的频率更高、强度更大、危害程度更深。极端突变性气候变化使得沿海地区遭受洪涝、风暴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频率加大,人口密集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面临的风险更大,如亚洲和非洲的大型三角洲和一些小岛屿。

1.2气候变化与历史、现实中的人口迁移关系探讨根据陈绍军等[9]对气候移民的定义,气候移民是指由于气候的突然或缓慢变化,对人们的生活或生存条件产生不利影响,在相关气候政策或气候工程的影响下,而被迫或主动、暂时或永久离开其家园进行迁移的人或人群,他们既可以是国内迁移,也可以是国际迁移。气候移民既指由渐变缓发性气候风险如海平面上升、冰川融化、资源性枯竭(不可逆荒漠化石漠化、土壤侵蚀、长期性干旱)等造成的永久性人口迁移及社会经济系统重建;又涵盖极端突变灾害性气候风险如厄尔尼诺、干旱、洪涝、雷暴、冰雹、飓风、风暴潮、高温热浪天气、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沙尘暴等气候灾害导致的人口迁移;也涉及为减缓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生活造成的胁迫性、破坏性等不利影响而实施的气候工程(如干旱地区的引水灌溉工程、沿海低洼地区的围堤造坝工程等)造成的非自愿性气候工程移民;以及由于气候变化原因直接、间接导致的其他风险(泥石流、滑坡等)造成的人口迁移行为及社会经济系统重建活动。且从迁移意愿及是否具有自主迁移决策的权利将气候移民划分为自愿性气候移民和非自愿性气候移民;从迁移时限的长短上将气候移民分为永久性气候移民和暂时性气候移民;按照气候移民迁移的空间区域和距离远近将气候移民分为国际性气候移民和国家内部性气候移民;根据气候变化导致气候移民的不同致因将气候移民分为直接性气候移民和间接性气候移民等。

气候移民虽是近些年来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这种现象古已有之。从浩繁的史料记载和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历史时期上因气候变化及由此而引起的环境变化导致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在气候变化致因下人口迁移路径图大致呈现出:“气候变化气候灾害环境变迁人口迁移人口分布变化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变更”的总体轮廓。中国的气候类型是典型的季风气候,其特征是温暖与湿润同期,寒冷与干旱同期。由于最近几千年来,中国寒冷气候期经历的时间越来越长,降温的幅度越来越大,气候干旱化的程度愈益加重,因气候干旱化和荒漠化导致的人口迁移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这是因为年平均温度降低1~2℃,等温线即要向南推移200~300km,气温变化直接影响着农牧业生产及人们的日常生活[10]。加之,古代中国的社会生产以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北方游牧民族的游牧生产为主,其时生产力水平低下,受自然灾害影响明显。纵览中国历史上的4个寒冷期,其与中国古代历史上发生的北方游牧民族南下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如,第一次寒冷期的到来,西部少数民族的入侵,导致西周的东迁;第二次寒冷期的到来,爆发了黄巾起义,导致三国鼎立以及公元400年左右的“五胡乱华”;第三次寒冷期的到来,唐朝爆发黄巢起义,导致五代十国割据并且北方少数民族长期南侵,使得南北宋一直面临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如西夏、辽、金、元的威胁;第四期寒冷期的到来,明末爆发农民起义,满族入主中原。这些历史事实恰与气候变冷相吻合,同时也伴随着大量的人口迁移[11]。根据竺可祯[12]对中国历史时期气候变化的基本认识,在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南宋末期和元代初中期,是我国北方气候偏寒偏干,旱灾、沙尘暴和冬季雷暴出现频繁,湖泊退缩,土地沙漠化强烈和黄河决溢频率减小的时期,同时也是中亚和蒙古高原游牧民族大规模南下的时期。强烈的气候变化导致了畜牧业的严重减产,使其产量已不能维持秦汉、隋唐湿润时期已增长起来的人口需求而发生了人口的向外流动,并多次导致了全国性的人口大规模迁移[13]。在13世纪40年代蒙古地区由于连年干旱,“野草自燃,牛马十死八九,人不聊生”(《元史•定宗纪》);加之冬季暴风雪的侵袭,气候风险导致北方地区环境严重恶化,引起元代内、外蒙地区蒙古族牧民的大量南迁,因灾害而“北来贫民八十六万八千户”[14]。气候风险和气候灾害不仅诱发了西北和北方少数民族人口南迁,与此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汉族内部的人口迁移并导致了社会加速变迁。一方面是气候风险和气候灾害直接迫使受灾地区的人口进行迁移;另一方面气候灾害还加剧了社会动乱促进了历史朝代的更迭。一般是在气候温暖时期,中国北方游牧政权与中原农耕世界和平共处;气候寒冷时期,游牧民族南迁,中原政权不稳,二者对峙,甚至建立了“牧者王朝”[11],间接地导致人口迁移和广大民众的逃亡,从而引起了中国历史上南北、东西人口分布比重的变化。类似的现象也见诸于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如历史时期玻利尼西亚群岛人口的迁移;干冷时期气候干旱迫使中亚地区的人口向欧洲迁移,中亚游牧民族大规模的向西、向欧洲迁移成为导致罗马帝国衰亡的主要原因[15]。

工业革命以来全球气候条件的加速持续恶化导致了环境的变迁,进一步催生了气候移民。目前,气候变化与人口迁移的关联性已呈现出“气候变化局部地域生态失衡环境变迁气候政策出台气候工程实施气候移民局部地区社会经济系统重建”的趋势。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活动,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消耗化石燃料等能源资源,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持续不断增加,引发了全球气候近60a来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明显影响。气候变化现象怪异难料,沙尘暴、飓风、雪灾、干旱、洪涝等气候灾害的能量与数量不断升级,国际卫生组织的报告称现在全球每年有30万人因气候变化而死亡。在美洲,20世纪30年代,持续干旱和土地过度开垦导致的席卷北美大平原的“黑风暴”,曾使北美数百万居民被迫逃离家园,许多城镇被一度弃为空城。在亚洲,据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的《2010年亚太灾害报告》称:气候变化已使南亚地区的台风、洪涝发生频数增强及海平面持续上升,加之这一地区人口增长较快、灾害适应和救助能力仍较薄弱,南亚地区已成为气候风险最高、最脆弱的地方。这一区域将产生数以千万计需要永久安置的气候移民,这些气候移民或被迫搬迁到邻近村庄谋生,或成为南亚城市贫民窟的新居民,或越过边境成为偷渡者。气候变化、极端而无常的气候导致的自然灾害发生次数,在过去20a增加了1倍以上。特别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世界各地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震等地质灾害多发频发;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已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全球气候变化继续演变的整体背景下,地球上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域越发集中凸显,作为一种生存因应策略,气候移民不得不背井离乡,前往异域他乡寻求生存、生活的机会,藉此引发了与气候移民相关的种种迫切需要关注解决的问题。如何规避各种气候风险导致的显在或潜在的气候灾难,以解决人类遭遇的逐渐恶化的环境问题和发展难题,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日益显化并浮现在了世人面前。

2气候移民问题的现状及其演变趋势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国际社会就注意到移民问题与气候变化、环境退化之间的关联。近几年,随着全球气候模式的变化,全球气候变暖确定性的增加、海平面上升、环境退化、极端突发性气候风险事件频发等因素导致的人口迁移问题愈发突出,使得“气候移民”成为了国际社会新的关注点,气候移民及与之相关联的问题,逐渐进入了国际相关组织、政府部门与研究者的视野,并日益受到关注。

2.1气候移民的数量规模不断攀升受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气候灾害的能量与数量不断升级,直接导致了气候移民规模不断扩大和人数激增,气候变化成为了21世纪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据联合国环境和人类安全组织、香港发展与救援NGO组织———香港乐施会等组织机构在2009年4月的报告,在1998~2007年,全球每年受气候灾害影响的气候难民人数约为2.43亿人;2015年后气候难民人数将达到3.75亿人以上。目前,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气候难民已开始进行自发和有组织的气候移民,世界上现在已有约2600万因为气候变化而被迫迁徙的气候移民,到2050年,全球估计将有2亿人沦为“气候移民”[8]。而亚洲开发银行在2012年3月最新的《应对气候变化和亚太地区的迁徙》的报告称,仅2010~2011年,亚太地区因极端气候自然灾害导致的移民人数就已达4200万以上。极端而无常的气候,导致了一些地区气候条件持续加速恶化,使得世居一隅的广大居民因气候变化、生态失衡、地质变异和环境污染等原因而受灾,进而催生了世界各地“气候移民”大军的大量涌现,且有愈演愈烈之态势。

2.2气候移民波及的区域持续扩大由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引起的人类生存环境改变,地球上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不得不面临不适合人类居住(如海平面上升将导致一些国家和地区没入水底)遭遇异地动迁的风险。气候移民不得不在高压的气候风险之下奔波在不同区域之间、国与国之间寻求生存与发展的机会,现阶段气候移民波及区域明显呈持续扩大的态势。未来20~50a全球气候移民的热点地区,将主要集中于东亚、南亚、东非、中非、中美洲等地区的沿海低洼地带、河口三角洲、地势较低的太平洋小岛国、半干旱或不太湿润的区域,这些地域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将成为气候移民的重灾区[16]。在亚太地区所有国家中,常住人口不超过40万的亚洲岛国———马尔代夫,正面临着海平面上升的严重威胁;无独有偶,另一个太平洋岛国———图瓦卢已经与新西兰签订协议,全国国民将陆续“搬迁”到新西兰,现在已有5000多名图瓦卢人在新西兰安了家[9]。人口集中分布在低海拔沿海地区的国家包括孟加拉国、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斐济、所罗门群岛、卢旺达、埃塞俄比亚及肯尼亚在内的其他很多国家,现在已经开始出现大量的气候移民。一些学者预计,国际性气候移民将会越来越多,涉及地区将进一步扩大[17]。极端突发性和渐变缓发性气候风险的叠加交织,以及自然灾害的频繁多发,使得中国许多靠天吃饭地区的人民群众的生计难以为继,广大西部地区,如甘肃、宁夏、陕西等地已经或正在成为气候移民最集中的地区。以中国陕西为例,陕西省委省政府为应对辖域内南部山区频繁多发的多种自然、地质灾害,不得不从2011年年末开始计划并着手实施一项为期10a、投资约1280亿元人民币、搬迁约279.2万人的宏大移民规划。这其中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避让49.16万人,洪涝灾害避险搬迁32万人。如何将深受极端气候风险影响和难以快速有效脱贫的居住生活在陕南地区的民众向陕西其他地区进行迁移安置成为了其首要和主要目的。气候变化及由其导致的各种自然灾害,加之荒漠化、水源污染和其他压力,将导致地球上的更多地区不适合人类居住。

2.3临时性迁移向永久性移民持续演变气候移民正在或将要经历短暂临时性迁移向永久移民的艰难过渡。气候移民主要生活在自然条件相对比较恶劣、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地区,由于缺乏迁移的资源,在遭遇台风、暴雨、洪涝、干旱、泥石流或突发疫病侵袭时,人们一般是暂时性的避难迁移。不过随着气候风险在某一区域的持续化常态化,临时迁移已不能解决问题,而永久性的迁移成为无奈的必然选择。在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气候条件较为恶劣的西海固地区,以前普遍存在着人口的季节周期性流动。但由于这一地区“十年九旱”的趋势愈演愈烈,“一方水土已养活不了一方人”,为了应对这种极端干旱的气候状况适应气候变化,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得不将中部干旱地区、南部山区约76万人进行永久异地转移安置,安置到扬黄灌区或水源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以满足人类的基本生存发展需要。为从根本上解决中部干旱带的发展问题,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于2007年组织编制了《宁夏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规划提要(2007~2011年)》。规划将中部干旱带缺乏基本生存和发展条件地区的35万人再度进行外迁,实施移民异地永久性安置。与此同时,在气候风险不断加剧的现实背景下,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亦导致一些低洼地区被淹没,不少国家和地区正开始进行永久性气候移民。如孟加拉国越来越多的气候移民,从沿海低洼地区向内陆大城及印度等邻国移民;随着巴布新几内亚卡特利特群岛的淹没,卡特利特群岛上的居民也必须永久地迁移到新的居住地;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中亚半干旱或不太湿润地区,由于干旱及其导致的土地生产力退化,破坏了人类赖以维持生计的资源基础,使得这些地区约10%~30%的人,将成为潜在的永久性气候移民[5]。气候变化导致的环境永久性改变和生产居住环境条件的恶化,已使人们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永久性气候移民成为了现实气候移民的典型类型。

2.4多种因素叠加交织致使气候移民问题日趋复杂化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更多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几十年间,气候风险引发的“气候移民”将持续增加,气候移民问题将更趋复杂化。首先,气候移民将进一步加剧相关国家国内的社会矛盾冲突和紧张局势。气候风险引发的自然灾害会迫使一些受灾民众暂时涌进大城市,造成大城市人口、资源与环境压力陡然加大,有可能恶化现有局势、加剧紧张关系和不稳定因素,造成尖锐的社会矛盾。其次,气候移民除了会造成国内的社会矛盾外,更为严重的是,气候移民问题将威胁到脆弱的、濒临冲突边缘的国家与地区间的沉重关系,威胁有关地区和国家的政治稳定性。在气候移民集中地区及其边界区域,出现气候变化环境衰败气候移民社会冲突恶性循环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剧,由此将导致一些局势脆弱国家加速崩溃、种族问题与宗教冲突激化、政治激进主义抬头,致使世界部分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加之,由全球变暖因果关系造成的不公正感,叠加于气候移民问题之上,将激发对气候变化负主要责任的国家与遭受最严重气候变化灾害的国家之间的政治仇恨,促使地区国家间的政治和人口问题激化、南北冲突加剧、政治关系紧张。致力于解决冲突的国际警报组织(InternationalA-lert)于2010年4月列举了44个极有可能因为气候变化而爆发武装冲突的国家;德国波恩的联合国大学环境与人类安全学院院长加诺斯•博加迪博士也把气候移民问题视为“一个刚刚崭露头角、无比棘手的重大全球性问题”[18]。第三,气候移民的贫困问题与环境恶化交织叠加,更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气候移民肇始区域一般是贫困与自然资源条件严重恶化的区域,气候移民与生态环境脆弱性的区域分布格局高度耦合,极易引发“气候贫困”产生的次生灾害风险。此外,气候移民所面临的既有需要迫切解决的食物和栖居地等生存性问题,还有在迁入地新的自然、社会人文生态环境下如何调适生计模式、实现文化及身份认同、逐渐融入迁入地的社会融合问题,以及某些低洼岛国完全消失后引起的气候移民无国籍等棘手问题。气候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球性影响,使得气候移民遍及世界各地,解决与气候移民相伴而来的一系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资源、心理、生态、管理等问题,已不只是某个或几个国家的职责,而是需要全体人类共同担负、共同面对、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以协商解决。

3应对气候移民及相关问题的对策思考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极端气候风险事件将更加频繁,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将成为民众迁移的又一个推动力,气候风险将是21世纪造成世界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但是由于眼下各国主要将精力放在遏制气候变化方面,关涉气候移民的议题没有得到适当处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没有采取足够的应对措施,现阶段还尚未设立任何国际合作机制处理气候移民问题及接踵而至的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和风险,将使这一情况变得更加糟糕。基于对气候移民问题的关照与因应,易受影响的地区和国家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实施更广泛的应对气候移民的措施,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建立有效的适应机制,以应对其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尽量减小未来气候移民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

3.1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地区间协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协力促进气候移民难题的有效解决气候移民是全球性问题,气候移民在政治、外交、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合作等领域都可能给国际社会造成新的挑战。它事关各方利益、地区发展、世界各国人民的福祉,气候移民难题的有效解决,需要世界各国联手应对,加强应对能力建设,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首先,要将气候变化所导致的人口迁移纳入到各国政府适应气候变化的国际计划之中,使其成为国家行动的一部分;建立各相关成员国官员、专家相互交流经验的对话机制,推动在气候移民方面的国际智囊合作。其次,可在世界范围内建立无偿接纳气候移民(虽然新西兰接纳了一部分气候移民,但它也仅仅局限于适合本国移民法的前提下且大多为技术移民)的伦理道德责任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将现阶段国际社会仅局限于对极端突发性气候风险事件所导致的气候移民实施的救助,逐步扩大到对缓发渐变性气候风险引起的自愿性气候移民也给予适量考虑和关注,并倡导国际社会直接为极端突发性气候风险事件导致的移民进行捐赠、救助和投资。第三,完善以联合国国际移民组织为主的国际移民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国际发展合作机制,比如南南合作,区域经济贸易合作组织,国际金融机构等,促进发展中国家逐渐提升适应能力,降低气候风险和气候移民发生的潜在压力[5]。世界各国在气候移民问题上进一步凝聚共识、开展合作,各国政策制定者立即行动,在全球建立一个应对气候风险引发气候移民的国际合作机制,不仅有助于推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而且将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努力产生重要影响。

3.2在国际社会建立灵活应对气候移民迁移的政策、治理机制和管理机构从目前气候移民遭遇的现实境况来看,无论是对迁出地还是迁入地而言,气候移民还未完全纳入政策考虑的范畴(尽管世界上已有约3个国家将气候移民纳入了其国民政策之中),国际社会也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气候移民事务进行管理。从速召集国际社会移民研究的权威机构和组织,尽快形成世界公认的气候移民定义的权威性论述,明确国际移民组织(IMO)和联合国难民高级专员署的权责内容,使气候移民摆脱游离的中间人角色,制定相应的气候移民政策、管理机构、组织制度与治理机制,已是当务之急。首先,可在国际社会构建起一套灵活应对气候移民的社会管理与治理机制,包括在认识和分析气候移民所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基础之上,探寻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管理与治理机制,以使气候移民能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导致的自然、社会环境变迁;建立气候移民预测预警系统,完善预防和减少与气候移民相关的社会管理体系,以有效降低与规避气候移民给社会良性运行带来的原生冲突和次生风险。其次,要加强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地区主要气候灾害的历史信息库和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气候移民救助体系建设,建立高效完善的救助体系,在法律、政策、组织、制度等层面强化救助体系制度能力建设;同时,加强移民管理及国际经验交流和高效的气候移民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应对气候移民相关问题的社会文化适应机制建设[19]。第三,基于预防胜于治理的认识,加强对气候移民的监测和评估。建立气候移民监测和评估机制,对气候移民的规模、分布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探索、摸索;在监测和评估体系基础上出台更切合气候移民的政策与管理制度,设法处理气候移民被迫迁移和冲突的根本原因,以预防气候移民在迁出地和迁入地发生矛盾、冲突抑或战争。

3.3致力减缓与主动适应并举,降低气候移民被迫迁移的社会风险全球气候变暖几成定势不可避免,在未来几十年内,即使做出最迫切的减缓努力,也不能避免气候变化的进一步影响,这使得在气候移民问题上减缓和主动适应成为主要的应对措施。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受气候变化影响的程度不同,应对气候移民问题在减缓和主动适应过程中可考虑以下3个层面。首先是进行事先预防。在受影响较大的国家或地区需要未雨绸缪着手建立防洪堤、建筑大型水库等工程,以应对气候变化可能引发的洪涝、干旱等灾害性后果引发的大量气候移民。其次,展开知识普及教育。普及应对气候风险的相关知识,加强人们对气候变化现象的认知了解、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灾害的措施等;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融入气候变化视角的适应性项目,采取适应措施如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相关技术、开拓原居民生活方式的多样性选择,出资协助贫困人群改变生计、耕作或使用能源的模式,以减缓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减少迁移的必要性和非自愿气候移民的数量。第三,进行人口迁移。迁移作为适应气候变化的一种应对策略,不只是在气候过程和气候风险事件发生之前组织进行的人口迁移,也包括气候灾害发生后的非自愿气候移民。目前,对气候变化引致非自愿气候移民有所准备的国家较少,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发展中国家,还没有提到把迁移或人口重新安排作为一种可能的政策回应方式[20]。在此情形下,考虑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合理引导人口迁移,减少人口盲目迁移对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生活带来的冲击;将气候移民问题的减缓、适应作为首要解决的问题,与更典型的信息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同考虑,有助于气候移民减少脆弱性增加适应性。

3.4降低气候移民的社会脆弱性,提升气候移民适应能力建设弱化气候风险影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制度下,不同群体、甚至不同家庭的社会脆弱性差异很大。弱势或边缘群体更容易从灾难中流离失所,如果受气候风险影响地区有更多的弱势群体,更大的建筑环境密度,则飓风过后这部分人外迁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气候风险降低了潜在气候移民家庭的社会承受力,使其社会脆弱性提高,从而导致移民[21]。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人类不能阻止全球气候变化的脚步,那么面对各种可能引发移民的因素,人们至少可以想办法增强社会的承受力,降低社会脆弱性,而不总是选择移民。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因为气候风险而移民总是痛苦的经历,而对全世界来讲,气候移民问题又是一个无比棘手的会引发地区政治冲突的重大全球性问题。一方面,这就要求人们在选择气候移民迁移安置区时,需要借鉴社会脆弱性理论,尽量迁往就近的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以提高移民群体的社会承受能力,而不致使移民因为搬迁使其社会脆弱性提高,为后续发展留下隐患,例如移民返流等。另一方面,完善现有的资金适应机制,建立气候移民基金或融资体系,努力突破贫困地区资金和技术匮乏的瓶颈,有助于降低高风险地区的社会脆弱性。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气候变化是发达国家历史上欠下的气候债务,气候移民也应该在发达国家主力下解决,发达国家有责任施以援手,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足够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和免费的技术转让,增强其抵御气候风险、实施移民规划和管理的能力。此外,在气候风险形式严峻区域,进行项目扶持和产业规划设计以降低区域社会脆弱性时,要综合考虑地区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条件,需要立足前期调研进行多方论证,以提升风险管理优化水平对症施策物尽其用,避免对有限紧缺资源的浪费,防止出现尽力不尽事的现象。

4结论与讨论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1篇8

关键词:极端天气气候;农业经济产出;弹性;长期均衡;短期波动;

作者简介:刘杰

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都有显著的变化.由于极端天气气候直接威胁到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问题,特别是极端天气气候及其影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1](AR4)指出,全球强降水、干旱、极端高温和极端低温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强度和频率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并对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诸多领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中的不利影响居多,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英国著名经济学家斯特恩[2]领导编写的《斯特恩回顾:气候变化经济学》采用经济学模型,对北美、欧洲以及澳大利亚等地区气候变化对经济和粮食产量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评估.结论指出,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承载能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对全球经济系统产生的影响多为负面的.

天气气候影响社会经济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天气气候变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比如利用天气气候信息减少灾害损失;二是以天气气候信息为手段,通过市场需求获利[3].随着人们对气候变化科学认识的不断加深,气候变化已经演变成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研究领域.Dutton[4]认为农业、交通、能源、零售业、制造业以及建筑业都对天气气候变化敏感.美国经济产出的三分之一具有天气气候风险.Demuth等[5]将社会科学的概念和方法引入气象科学,建立了天气与社会经济这一跨学科领域的研究框架,实施了天气与社会经济相耦合的研究计划WAS*IS(WeatherandSociety*IntegratedStudies),并展望了该领域的未来研究前景.国外开展天气气候的经济学影响研究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涵盖了农业、商品零售业、建筑业、服务业等经济部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6~11].Larsen等[12,13]采用加入温度和降水的计量经济模型,对美国十一个经济行业进行了天气敏感性研究,结论认为受天气因子变化影响的美国农业经济产出值的比率为12.09%.

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行气候变化的影响研究,主要研究领域集中在水资源、农业、陆地生态系统和近海生态系统,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物理影响方面,而与此相关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较少开展[14].近几年,随着不同学科进一步的交叉融合,运用经济学方法和模型定量分析天气气候的经济学影响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张永勤和缪启龙[15],路琮等[16]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分析了天气气候变化造成的农业总产值的损失,以及对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影响.丑洁明等[17]和Dong等[18]将降水因子引入C-D生产函数构建新的气候经济模型,用东北粮食产量验证了模型的合理性.罗慧和李良序[19]采用加入温度和降水因子的C-D生产函数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细致评估了陕西各经济行业对气象条件变化的敏感性.孙宁和李廉水[20]建立多变量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通过脉冲响应函数来考察气温对南京市工业经济的动态影响.

与国外研究进展相比,国内研究才刚刚起步,研究方法还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研究范围仅限于个别地区和站点;选取的气象因子多是温度、降水量和风速等常规气象因子,并没有抓住影响经济系统显著的异常天气气候事件.从1996年开始,我国就致力于气候异常对国民经济影响评估业务系统的研究,完成了“气候异常对国民经济影响的综合业务评估系统”的总体框架、系统结构以及基本业务流程的设计,初步建立了气候影响的综合业务评估系统.由于系统的研究内容涉及范围广大,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业务综合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优化,才能发挥实际的社会经济效益[21,22].因此,国内研究成果尚且不能满足我国对天气气候经济学影响科学认识的需求.中国位于东亚季风区,是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都会遭受较大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这些影响主要集中在脆弱性较高的农业领域.运用计量经济分析方法对高敏感和高脆弱的农业经济产出受极端天气气候的影响展开实证研究.一方面可以揭示二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和短期波动关系,另一方面可以知道不同区域农业经济产出受哪种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影响显著,从而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减缓异常天气气候造成的经济损失,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图1表示的是天气气候与农业经济产出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1资料

本文使用的资料包含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和气象资料两部分.社会经济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包括1994~2006年83个地级市的农业经济产出值(GDP)、固定资本投入(Capital)与农村劳动力人数(Labor).以2006年不变价格计算,将农业经济产出从名义值转换成实际值,以消除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23].将数据取自然对数,经过对数变换的数据可以削弱数据的异方差性,同时也可以缩小数据取值范围,减少异常值的影响.

气象数据采用的是国家气候中心1994~2006年83个地级市的逐日温度资料、逐日降水资料以及逐日综合气象干旱指数CI.基于逐日气象资料计算的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包括:逐年极端高温事件(Tmax)、逐年极端低温事件(Tmin)、逐年极端降水事件(Precip.)以及逐年干旱天数(Drought).

考虑到我国不同区域的气候特征差别较大,本文采用相对阈值的方法计算极端气候阈值,进而计算了1994~2006年逐年的极端温度事件和极端降水事件发生天数.极端温度和极端降水阈值采用百分位定义法[24],即认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是某一特定时期内发生在统计分布之外的小概率事件,通常分布在统计分布曲线两侧各10%的范围内.图2表示的是极端温度事件的诊断方法.取1971~2000年为气候标准期,采用百分位法定义极端阈值,从而检测2006年北京市极端高温事件和极端低温事件.当逐日最高温度超过高温阈值时,即认为发生了一次极端高温事件.逐日最低温度低于低温阈值时,即认为发生了一次极端低温事件.另外,利用1994~2006年逐日综合气象干旱指数CI,统计出逐年干旱发生的总天数.综合气象干旱指数既反映短时间尺度(月)和长时间尺度(季)降水量气候异常情况,又反映短时间尺度(影响农作物)水分亏缺情况.该指标适合适时气象干旱检测和历史同期气象干旱评估[25].

2方法

2.1气候经济模型的构建

农业经济产出与极端天气气候因子之间是非线性关系.研究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对农业经济产出的影响,必须将极端天气气候因子看作是决定经济产出的一个变量.经典的Cobb-Douglas生产函数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由数学家柯布(CobbCW)和经济学家道格拉斯(DouglasPH)共同探讨投入和产出的关系时创造的生产函数,并运用于宏观经济分析[26].在计量经济学领域经过多年的应用和发展,证明了其科学性与合理性.

弹性的经济含义为,在保持其他因子不变的条件下,极端天气气候因子每变化1%将造成农业经济产出变化βW%.弹性的大小可以代表农业经济产出对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变化的敏感性.指数乘积形式的生产函数是非线性模型,模型的参数具有明确的经济学含义.加入极端天气气候因子拓展了模型的应用领域,将经济学与气象学有机地耦合进行跨学科领域的交叉研究.

2.2变量平稳性检验

为避免对非平稳时间序列进行参数估计时产生虚假回归问题,需要进行变量的平稳性检验.平稳性检验最常用的统计学方法是单位根检验(ADF)方法.

Tau统计量的显著性检验结果接受零假设,就认为变量是非平稳序列;反之,变量则为平稳序列.

以北京市1994~2006年时间序列数据为例进行单位根检验.变量的平稳性Tau统计量检验结果(表1)表明,农业经济产出、固定资本投入、劳动力以及四个极端天气气候因子的自然对数时间序列数据都是非平稳数据,但是经过一阶差分后变成平稳数据.变量经过一阶差分后为平稳序列,满足进行回归分析的条件.

2.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经济产出的影响具有滞后效应,即从发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到农业经济产出受到影响,有一个滞后期.为了证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是影响农业经济产出的原因,本文采用衡量变量之间因果关系应用最为广泛的格兰杰因果检验(Grangercausalitytest)进行实证分析[28].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基本思路是:如果极端天气气候因子的历史信息有助于改善农业经济产出Q的预测精度,则认为对Q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具体方法是建立两变量的自回归模型:

对模型中的参数进行估计,并对βi进行显著性检验.原假设为不是引起Q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如果拒绝原假设,就可以得出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对农业经济产出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的结论.卡方检验结果(表2)在0.01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表明极端高温、极端低温、极端降水和干旱四个因子是我国农业经济产出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经济产出的变动.

2.4长期均衡与短期波动理论

农业经济产出、固定资本投入、农村劳动力以及四个极端天气气候因子被一个经济系统联系在一起,从长远来看这些变量应该具有长期均衡关系.Engle和Granger[29]指出,两个或多个非平稳时间序列的线性组合可能是平稳的,假如这样一种平稳的线性组合存在,这些非平稳时间序列之间被认为具有长期均衡关系。

在短期内,因为季节影响或随机干扰,农业经济产出有可能偏离长期均衡状态.公式(10)表述的是农业经济产出与极端天气气候因子的长期均衡关系,而实际经济数据却是由短期波动过程组成的.因此,需要用数据的短期波动过程来逼近经济产出的长期均衡过程.反映极端天气气候对农业经济产出短期波动影响的公式如下:

式中等号右边第一项为误差修正项,反映了农业经济产出在第t-1时点的短期偏离;为误差修正项系数,通常称为调整系数,表示在t-1时点对农业经济产出偏离长期均衡状态的调整速度.从短期看,农业经济产出的变动是由较稳定的长期趋势和短期波动所决定的,短期内对于均衡状态的偏离程度的大小直接导致经济产出波动振幅的大小.从长期看,长期均衡关系式起到引力线的作用,将非均衡状态调整到均衡状态[30].

3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产出弹性

我国不同区域气候特征不同,农业经济产出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的大小存在差异.将全国划分为七个区域,计算得到不同区域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对农业经济的产出弹性.

极端高温影响农业经济产出显著的区域有华北、东北和华南,且极端高温事件发生天数每增加1%,东北农业经济产出减少4.075%,华南农业经济产出减少0.850%,而华北农业经济产出增加0.009%.极端低温影响农业经济产出显著的地区有华北、西北、华东以及华南.华北、西北和华东极端低温的产出弹性为负值,分别为-0.025,-1.028和-0.476,华南极端低温的产出弹性为0.595.除西北地区外,其他地区农业经济产出受极端降水影响显著.东北、华中、华东和华南地区产出弹性为负值,分别为-1.727,-2.608,-1.158和-0.867;华北和西南地区产出弹性为正值,分别为0.005和0.039.干旱对华北、华东、西南、以及华南地区农业经济的产出弹性均为负值,分别为-0.039,-1.665,-0.022和-0.770.

由表(3)的参数估计与显著性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不同区域农业经济产出的影响多位负面的,并且影响的大小差异很大.一方面是因为不同地理区域的气候特征相差很大,另一方面是由于不同地区农业经济生产条件的差异所造成.从纵向看,华北和华南的农业经济产出受极端天气气候变化影响最大;从横向看,极端降水和干旱对我国农业经济产出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加显著.极端天气气候对农业经济有显著负面作用的区域,应提高农业经济生产活动关键时期的天气预报或气候预测准确率,提前预估受天气气候变化影响的可能农业经济产出值,有利于决策者及时调度资源,降低农业经济的可能损失.

4长期均衡和短期波动关系

为进一步研究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国农业经济产出的整体影响,对农业经济产出与固定资本投入、农村劳动力以及极端天气气候因子的长期均衡关系式进行拟合.模型的残差序列通过0.01显著性水平的ADF检验,即认为极端天气气候因子与农业产出的之间具有显著的长期均衡关系(式(12)).固定资本投入和农村劳动力的产出弹性为正值.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资本投入每增加1%,农业经济产出增加0.129%;劳动力每增加1%,农业经济产出增加0.342%.劳动力产出弹性大于资本产出弹性,说明我国农业经济产出方式对劳动力的依赖性更大,劳动力的投入是增加农业经济产出的主要因素,符合我国农业经济生产方式的实际情况.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对农业经济的产出弹性均为负值,并且都能通过0.05显著性水平的检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极端高温事件天数每增加1%,农业经济产出减少0.112%;极端低温事件天数每增加1%,农业经济产出减少0.031%;极端降水事件天数每增加1%,农业经济产出减少0.033%;干旱天数每增加1%,农业经济产出减少0.047%.

在公式(12)和(13)中,括号内的值为标准误差,*和**分别表示参数通过P<5%和P<1%的显著性检验.

长期均衡关系表达式可以度量固定资本投入、农村劳动力、极端天气气候因子与农业经济产出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而短期波动关系式则解释这些变量之间的短期相互作用(式(13)).符号表示变量的一阶差分算子,反映了变量的短期波动量.固定资本投入和农村劳动力的短期波动变化对农业经济的产出弹性分别为0.34和0.606,并且都能通过0.01显著性水平的统计检验.但是,四个极端天气气候因子的短期波动变化对农业经济的产出弹性均不具有统计显著性.

从以上分析可知,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对农业经济产出的影响表现在长期均衡关系上,而不存在短期波动影响.极端温度、极端降水以及干旱对我国农业经济产出具有显著的负面作用.

5结论和讨论

本文选取对天气气候变化敏感并且脆弱性较高的农业经济领域为研究对象,将极端天气气候因子引入经典的Cobb-Douglas生产函数,构建一个新的气候经济模型.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定量分析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国农业经济产出的影响.结果表明:(1)极端天气气候因子是我国农业经济产出变化的格兰杰原因.(2)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不同区域农业经济的影响差异较大,且多为负面影响;华北和华南是受极端天气气候影响最显著的地区;极端降水和干旱是影响农业经济最显著的因子.(3)全国平均来看,极端天气气候因子与农业经济产出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对我国农业经济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极端高温对华北农业经济的产出弹性为负值,而对东北的产出弹性为正值,这一结果与传统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其原因在于模型参数估计方法的选取.统计验证表明,华北各地级市农业经济产出之间的差异符合随机效应,而东北农业经济产出之间的差异符合的固定效应.对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的统计判定,会影响参数估计方法的选取,最终使得模型参数的大小、正负值产生变化.利用模型工具开展定量化研究,研究结果必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模型的构建到参数估计方法的选择都需要进一步探讨,促进气象学与经济学这一交叉研究领域的发展.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篇9

关键词:气候;政治;古代史;古代战争

如果从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化的初步研究》(为方便,下文皆称《研究》)中的成果上去看,我们能清楚的看出:

3000B.C.直至700B.C.的漫长时间内,中国温度一直高于现在平均温度2-3度。

在公元700B.C.处出现了一次幅度较大的温度变化,中国平均温度第一次下降到低于现在中国平均温度.随后温度回暖至接近原先水平,但气温又再次下降,尽管幅度不大,短时间内气温又恢复至下降之前水平。

第二次大幅度温度降低出现在0-600年,最低点出现在300-400A.D.。随后温度开始回升,但直至大约600A.D.之前都没有高于现今中国平均温度。

600A.D.之后气温继续上升,直到唐中期(大约750A.D.)温度达到顶峰,之后便不断下降,但每次下降幅度不大,并且这一直持续到北宋晚期(1127A.D.之前)。

第三次大幅度降温出现在北宋末年,一下子气温降低到接近历史最低点,但气温有随后在南宋中期回升,但紧接着又在1279年前后大幅度降低。温度接着又在元中前期回升,很快又下降,接着又上升,这种波动直到元朝末年之后才趋于缓和。

第四次则出现在元朝被赶出中原后,从明朝建立到清朝灭亡的500多年的漫长时间中。

明朝气温虽然有过几次波动,但相比于宋辽金元时期已缓和许多,而清朝前期一直到中后期温度一直在稳步上升,但到了18世纪中叶,气温大幅度下降,直到清灭亡的时候温度才恢复到现今水平。

从这些我们可以得到的一个结论就是:气候变化与王朝的兴起覆灭有着一定的相关性。在很多时候,我们基本可以用这个相关性来解释王朝覆灭的问题,就拿清朝来举例子吧:明朝晚期,崇祯帝朱由检励精图治,然国祚已尽,民不聊生,国库发不起军饷,政治上东林党、阉党争权,而在辽东由于李成梁杀了努尔哈赤一家,最终一个人的过错导致了一个王朝的覆灭。但这是主要原因吗?或者说,有没有一个更加科学的理由来解释它?有。因为从明朝中叶就开始了的明清小冰期使得中国在这几百年时间内气温奇低,直接就在明朝后期导致了一系列的饥荒,使得农民起义爆发。同时,东北满洲地区也遭受奇寒,生存迫使满洲人南下,从而最终导致了明王朝的覆灭与清王朝的兴起。

这就是气候变化理论解释王朝更迭的具体例子。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却也能发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东汉初年,气候由暖转寒,按理说,天气的迅速变化不久就会出现大动荡,就像西周灭亡那次一样,但东汉却延续了200多年,为什么?我们可以看看西汉末到东汉初的历史。西汉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西汉后期严重的人地矛盾,农民无地可种,王莽最终篡权,颁布一系列政策,进行,然改革过快,最终新朝被东汉取代。然而,我们看东汉的改革政策却基本继承了王莽的思路,那么究竟是什么解决了这个问题呢?是人口的减少。从新朝建立以来,赤眉绿林军与新军打仗很多年,自然死了很多人;东汉初年,天气转寒,其中还有几次冬天严寒,冻死不少人,另外寒冷天气导致的粮食收成不好,使很多人饿死。有数据为证:西汉元始二年人口达5959万,而到了光武中元二年人口仅剩2100万。人口与土地的矛盾减轻了,为东汉王朝延续了百年的国祚。

于此,我们可以看出,气候固然是一个对于王朝兴衰极其重要的因素,我们在考虑问题是也应该遵循辩证法,全面的看问题。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到王朝的命运,其中分两种,一种是由气候决定或气候影响的,如人口,可耕地,粮食产量;另一种是由上一种因素所决定的因素,如社会稳定性,政权力量,经济文化水平等。当考虑了这些因素后,我们就能够得到一个王朝更迭的真正理解:

从西周开始,一开始很温暖,然而,突然的气候转冷使得西北方向的犬戎、周境内生活境况变坏,犬戎族战斗力显然增强,,同时由于“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周朝灭亡已出征兆,周幽王纳褒姒,欲废申后,申候大为不满,引犬戎攻西周,西周灭亡。

而后东周建立,气候转暖,人口增加,经济发展,中原各国实力明显增强,连年的攻伐交错使得诸夏的战斗力不断增加,这时,当年曾灭西周的犬戎则日渐衰落,最终被秦所灭。最终,强秦得到巴蜀,人口大增,变法使秦政权力量增强,与西北民族的战斗又使秦战斗力增强,最终实力远远超过其他诸夏,统一中国。

西汉时候,气候仍然温暖,经历了文景之治,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实力超过北方匈奴,在汉武帝时,攻伐多次,使得“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然而西汉也实力大减,但匈奴之患除,为西汉后期的经济恢复奠定了基础。在公元初达到了5959万。然而,西汉却最终亡于经济发展最终带来的人地矛盾问题与外戚的参政,而人地矛盾实际上是由人口增长所引起的,最终西汉被新朝代替。

东汉初年,天气转寒,人口锐减,人地矛盾由此缓和,经济恢复,人称“光武中兴”。而与此同时,北方气候变得恶劣,“匈奴中连年旱蝗,赤地数千里,草木尽枯,人畜饥疫死耗大半”(这其实也是东汉初中国气候转寒的结果)北方匈奴人分裂,一部分人西迁,另一部分人南迁归附汉朝。然而,人口的增长、寒冷气候所引发的灾荒使得汉地矛盾激化,多次爆发内战。南匈奴与汉人联手对北匈奴的战争使南匈奴不断积蓄力量,不断反叛,最终在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再次形成气候,为五胡乱华埋下伏笔。虽然寒冷气候下,汉朝延续了200年,但人口数量就算最盛时,也不如西汉时期。灭亡最终无法挽回。

魏晋南北朝时,中国气候依旧寒冷,匈奴最终在西晋八王之乱后,联合其他四个北方民族,挑战汉人对中原的统治,这就是五胡乱华。在我们可以看出,南北朝最初时,气候还是很冷的,然而到了后来,也就是魏晋南北朝后期,温度开始转暖,这时,十六国所剩无几,北方少数民族除鲜卑外,其余全部灭族或同化为鲜卑或汉。中国大地上最后只有北周、北齐、南陈、和突厥。最终,隋建立,统一了中国,而北方强权----突厥,则分裂为东西两部。

唐朝继承了隋,由于气候温暖,唐太宗励精图治,唐实力增强,尽管唐初东突厥颉利可汗曾一路打到渭水,但唐的实力迅速增长并超过东西突厥,最终将唐朝北方大患一举清除,到了盛唐,在天宝十三年达到顶峰,约为5700万人。最终盛唐由于安史之乱由盛转衰,而安史之乱的爆发点,也是中国由升温到降温的一个转折点。最终朱温灭唐。

时至五代十国,由于中国气温转寒,中国北部迅速崛起了契丹,并建立了辽国。在辽之后,宋朝统一了黄河、长江、珠江流域,统一南方。双方在一系列战争后,达成了檀渊之盟。宋辽达成均势。

1127年,气候迅速变冷,整个中国受之影响,而在北方的辽朝影响更大。于是契丹人加紧了对附属国的剥削,这时金国独立。金在辽境迅速崛起,金军势如破竹,灭辽后,又灭宋。由《研究》中第21页的图,恰好在北宋灭亡时,中国温度降到与现在相同的水平,并不久后迅速下降到历史最低点。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北宋灭亡、靖康之变之后,金军不断南下,宋金攻伐不断。

1279年南宋灭亡。根据《研究》,恰好在1279年左右,气温又出现了大幅度下降,蒙古---西伯利亚地区温度骤减,又加之当时女真族统治的金对蒙古人的压迫,就如当初完颜阿骨打灭辽一样,宋蒙结盟,在灭金后,南宋也走向灭亡。可以说,蒙古西伯利亚冷空气吹到哪里,蒙古人的铁蹄就打到哪里。因此,当时的欧亚大陆就被蒙古人打了个遍。

1368年元朝灭亡,从《研究》中第21页的图上我们能清楚地看出蒙古是在一个增温期灭亡的---被赶出中原,重新北上大漠。蒙古在14世纪前都是在攻伐他国,这一直持续到14世纪初。同时中国北方人口由之前金的4581万和西夏的300万直降到九百万,而南方则由南宋时的8060万直降至六千多万。北方人被屠杀殆尽,并且蒙古人政府中大量使用色目人使蒙古人汉化很慢,反而北方汉人蒙古化很快。到了1341年中国人口恢复到9000万人,北方仍然没有恢复到宋金时期的水平。同时,由于增温期,短时期内温度上升大,导致了气候不稳定,结果就是水灾频发(后人研究表明13-14世纪旱灾与水灾比率异常低)[3]。南方由于战争减员少,同时由于南方汉人长期受蒙古人的欺压,爆发了多次起义。最终南方人北上,赶走了蒙古人。

明朝建立,蒙古人回到漠北,部分蒙古人归降,由此产生内蒙古。明朝经历了两个降温期和一个升温期,第一个降温期出现在13世纪后期到14世纪中期,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1449年出现了历史上著名的土木堡之变,蒙古人的一支-瓦剌人南下并且俘虏了明英宗。这貌似是巧合,但有没有什么证据呢?有。我们可以从历史文献中看到蛛丝马迹。明朝与蒙古在明成祖之后确立了朝贡贸易关系,由于朝贡贸易“厚往薄来”,所以深受蒙古人的青睐。不仅来朝贡的次数不断增加,而且人数也不断上升:正统二年(1437年)八月辛未,“瓦剌顺宁王脱欢等遣阿都赤等二百六十七人来朝贡驼马赐宴并彩币钞绢”;正统四年(1439年)冬十月丁亥,“瓦剌等处脱脱不花王遣都督阿都赤等千余人来贡马、貂鼠皮,赐宴并衣帽靴袜钞币”;正统十二年(1447年),瓦剌使臣皮儿马黑麻等两千四百七十二来朝贡马与貂鼠、银鼠皮。而接待者如王振则“以藻饰太平为名,赏赉金帛无算,凡所请乞亦无不予。”从这点,我们能看出明朝的奢华,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出漠北蒙古人物资的匮乏。如果不是生计所迫,蒙古人何必连年多次上朝进贡,增加人数来增加收获呢?因此我们可以说:逐渐变冷的天气大幅度影响了漠北蒙古人的生活,蒙古人才需要不断与明贸易来获得物资,最后明蒙在朝贡马价格上发生分歧,才爆发了土木堡之变。这之后,天气逐渐转暖,一切又好像恢复了正常,明穆宗时开始普及的美洲作物使得人口增长,经济恢复,但到了大约16世纪中后期,其后又开始转冷,并且导致了原先在长城以北的草场南移,同时老鼠也随着草场南下,并最终导致了鼠疫在万历年间的爆发。尽管在崇祯年间鼠疫曾消声觅迹过一段时间,但到了1640年左右又开始爆发了。并且伴着愈发寒冷的天气,中国东北满族人崛起了,而满族人之前,北方的干旱使人民起义,涌现出像李自成这样的叛军。北方的人口减少更使得满族人长驱直入进入中国,明朝灭亡。

清朝开始,清初继承了明朝的寒冷天气,但这并没有持续太久。随后就进入了一个较长时间的增温期,尽管温度依旧没能恢复至汉唐水平。但清的国土大于汉唐,并且耐旱作物如土豆、甘薯的进一步普及使得中国北方人口大增,最终清的人口急剧膨胀,从明末的15247万人增长到咸丰元年的43216万人。但此时的中国人口已经到了增长的极限,人地矛盾突出,并且根据《研究》,当时气温又大幅度下降,清政府面对着前所未有的外国的压力,转向剥削其人民。最终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当太平天国被剿灭时,中国人口下降到了27235万。太平天国之后,温度又回升,一直回升至打到今天平均水平,人口也有所恢复。但最终,清朝在南方革命党的努力下,和平过渡了政权,还是结束了它的统治。至此,封建王国统治彻底画上句号,中国进入共和国时代。

结论

通过以上对历朝历代的分析,我们能看出气候、气温变化确实是朝代兴衰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他并不是唯一的。我们可以看到,其他很多因素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王朝的兴亡。在中国历史上,南北方一直是呈矛盾态势的。北方游牧民族多次南下。北方民族南下,我们从气候的角度看,基本上都是在气候变寒的时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北方纬度比南方高,相同的热度变化下,高纬度、高海拔的地区环境受到的影响比低纬度、低海拔地区要大。特别要注意的是,唐朝时期在青藏高原上突然崛起了吐蕃民族,我们可以把这归结于温度的上升、气候的变暖,因为青藏高原海拔极高,受气温变化影响很大,这也解释了当唐朝的温暖过去,到了宋元以至明清,青藏高原都再也没有出现想吐蕃一样有强大影响力的政权(青藏高原人口过少不足以形成南下的大规模入侵)。因此,当寒冷天气对中原人民的生活产生的影响不大时,青藏高原、蒙古高原或者东北平原上的北方民族就可能生活很艰难了。因此,他们为了生存,就会打富庶中原人的主意。从边际效用的角度来看,北方人南下可谓利润很大,北方本身荒凉,寒冷天气时则更有可能寸草不生,另外北方人少,所以北人南下,就算掠夺的物资很少,北人也会很满足。所以为了生计和巨大的经济利益,北人南下积极性很高,这也就是北方民族军队战斗力比南方汉人强的原因。这也解释了了宋朝屡次与北方民族签订合约,送岁币的策略的可行性:宋朝弱但富有,这些钱的损失不如战争对它的损失大,同时,辽金西夏与宋打仗,虽然能掠夺一些宋的财物,但不一定比宋给的岁币多。这样,南北方就能达成均势。我们看宋辽两国,达成均势一百年,为什么?宋国经济发达弥补了它武力上的弱小,而辽国武力强则弥补了它人口、经济上的不足。这就是说,王朝更迭时,双方政权力量对比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力量均等,则达成均势,不均等,则一方就要吞掉另一方,或者让另一方付出代价。东汉建立是在一个寒冷期,然而北方的匈奴人却没有入侵,这是因为当时匈奴已经分裂为南北两支,两支互相仇视,力量已经远远不及当初西汉时了。另一个例子是唐初的时候,北方的突厥人曾一直打到长安城附近,双方临渭水而列,李世民亲自与颉利可汗交涉才让突厥退兵。突厥人能深入唐朝腹地,突厥当时兵强马壮,而唐处在玄武门之变不久,政局不稳,突厥力量比唐大,所以唐被迫签下了便桥之盟;而几年过后,东突厥二可汗突利可汗投唐,东突厥分裂,唐一举灭掉东突厥,说明当时唐已步入正轨,蒸蒸日上,而东突厥却分裂,唐的实力大大强过东突厥,才能最终战胜它。由此我们就能看出,除了气候之外,一个政权的力量,或者说,一个政权他所能控制的资源,如人口,经济,军队等也是决定一个国家兴亡的因素。然而,这些因素却也与气候温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我们应该看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句话在这篇文章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尽管是这样,但人仍需了解、认识、理解天的规律。这样人的行动才能做到利益的最大化,人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第一期,第40页。

[2].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第一期,第41页。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篇10

关键词:气候文化经济发展政治变迁习俗文化

气候在地球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生变迁,对于生物的演变和人类文化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国的气象文化源远流长,早在刀耕火种的上古,人类就与气象接下了不解之缘:新石器时代的古人利用气象知识制陶,创造了仰韶文明;上古先贤利用夯土柱观测日光规律以识别农时节气并建造了世界上最早的观象台;春秋时期设立了掌管气候和农桑的太常,周时编黄历,定节气;劳动人民根据经验创作了颇有特色的气象谚语和歌谣;近代则建立物候所、测候所对大气运动的现象进行观测,指导工农业生产。在所有地理环境因素中,气候是一个较为活跃的因素。特别是在人类早期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候,人类活动更容易受到气候及其变化的影响。气候虽然不能完全决定社会的发展与变化,但它对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

一.气候变化与经济发展

经济是一切文明的基础,影响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气温、降水和季风是气候的三大要素。研究表明,温暖期常常是降水较多的时期,而寒冷期则降水相对较少。中国的历史气候变迁明显表现出暖湿与干冷交替出现的波动式变化,对中华文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农耕社会初期,例如在新石器时代,人类影响气候环境的能力很小,随着进入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耕地面积逐渐扩大,人类活动影响气候环境的能力有所增强,但是从总体上看,在整个农耕社会,基本上是“靠天吃饭”,而气候环境的变化对人类活动的影响却是很大的,甚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中国民族文化的渊源是多源的,包括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以及珠江和辽河流域等。黄河流域的华夏文明与长江流域的荆楚文明是中华文明的主要源流。根据《中国文化概论》,在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时代,黄河中下游地区气候温暖、雨量充沛,非常适宜作物生长和人类繁衍,有利于以旱作农业为主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再加上竹林茂密、水网纵横,草原覆盖,森林茂盛,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得黄河灾害较少,于是中华文明的仰韶文化便诞生于此。此外,黄河流域细腻疏松的黄土层较适宜远古木石铜器农具的运用以及栗、稷等旱作物的生长,所以农业生产首先在黄河中下游达到较高水平;而长江流域的红土层粘性太强,又多为水田,不易耕作,也不适于木石铜器农具的运用;酷热潮湿的气候导致瘟疫横行,容易引发海侵或江河湖泊水位大幅度上涨,于是长江流域沦为不适于人类生存的蛮荒地带。因此,虽然我国的古代文明是多源的,但从新石器时代一直到西汉末年,我国的主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黄河流域,尤其是西汉,凭借有利的气候条件,仅用六七十年的时间,便完成了战后休养生息的经济恢复过程,迅速发展成经济强大、实力雄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享誉世界的封建王朝,其中心,正是在黄河流域。

西汉之后,气候变迁,长达600年的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第二个寒冷期。寒冷干旱的气候使北方草木肃杀,灾害增加,不利于黄河流域的农业生产。“中原优秀的农耕男女大批南迁”,从而使长江流域得以开发,推动了江南经济的发展。唐朝和北宋前期的温暖气候使得黄河流域的农业文明再度兴盛,农作物品种多样化,生长期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增长和提高,一些亚热带植物也普遍起来,带来了国家强盛的经济力量和发达的物质文明。同时,这一时期的兴盛深得南方经济的支持,《新唐书》指出:“唐都长安,而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都充分说明彼时长江流域的兴旺发展。

两宋以来,中国经历了几次冷暖交替,但总体来说以寒冷期为主。直接受寒冷气候影响的,正是处于中高纬度的黄河流域。史载“河患萌于周季,侵淫于汉,横溃于宋”,黄河流域的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土流失、黄河肆虐,人民流离失所,生产受到极大损失;而低纬度的长江中下游地区,不但受干冷气候影响的幅度较小,也有利于南方水域面积的减少和沼泽地区土壤的熟化,有利于该地区的农业生产,到南宋时发展成为中国的经济中心。人口数量和密度、经济发展水平、重要的工商业城市等,都以南方占绝对优势。而明清时期,随着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区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沙漠化进一步向南推进。长江以北大部分地区禾草俱枯,川涸井竭,而南方的经济则进一步发展,还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于是中国古代经济重心由北而南的转移,不可逆转。

二.气候变化与政治变迁

气候环境和人类活动是相互影响的,纵观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文化的形成、发展和转变往往与一些气候事件不谋而合。在经历变化幅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的气候事件的同时,人类社会也经历了一系列对人类发展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的演化阶段。气候变迁尤其是气候变冷,导致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几次大规模南下,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政局的演变。中国历史上的暖时期,大部分是国家统一的强盛时期;相反,干冷期则大多是国家分裂、政治多元时期。中国古代的寒冷期出现在殷末周初(公元前1000年)、六朝时期(公元400年)、南宋(公元1200年)以及明末清初(公元1700年);汉唐两代则是比较温暖的时代。

周灭商,是落后的游牧民族对于先进的商文明的征服。周民族在商末的寒冷期向南扩张,代商而起。周王室虽然天下共主,但采取分封诸侯的统治,全国政权趋于多元化。这一时期,由于气候寒冷,北方游牧民族活动频繁,南迁至关中甚至渭水流域,直接威胁都城镐京的安全,终究也为少数民族所灭。蒙文通在《古族甄微》中谈到了由于气候原因当时向东南方的移民:“系周末造,一夷夏迁徙之会也。而迁徙之故,殆原于旱灾,实以于时气候之突变”,而“江域雨泽独丰”,“宣幽继世南向移民”。同样,气候干冷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草原地区因寒冷而致生态恶化,水草减少乃至枯竭,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为了缓解生存压力,游牧民族纷纷向气候相对暖湿的南方农业区进犯,致使黄河流域出现“五胡乱中原”的政治分裂局面。

而西汉和唐朝前期的两大盛世中,暖湿气候则起了极大的作用。因为暖湿对农业生产十分有利,在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中原地区,农业经济发展良好,在几十年间,即由战争之后的残破局面发展为经济上强盛的王朝,西汉和唐朝前期都是如此。而这一气候也对同期的北方以游牧为主要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少数民族有利,他们“逐水草迁徙”,暖湿使其传统生活区域内的水草肥美丰足,保证了他们车马为家,转徙随时,在自己的生活地域内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虽然他们也不免与南方的农业经济区发生摩擦,但因各自能够自给自足,双方还不至于产生争夺生存空间的大规模斗争。在这种主客观条件的汇合作用下,西汉和唐朝前期经济繁荣,政治稳定,国势强盛。

三.气候变化与习俗文化

人类的文化习俗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息息相关,我国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塑造了颇具民族性和地域性的文化习俗,其中,气候条件就是重要的因素之一。我国气候类型多样,大陆气候强,气温年差大,从南至北既有热带,又有寒温带;而东部地区又受季风气候影响明显,四季分明。多样化的气候特征对于我国的饮食、服饰及建筑等习俗文化的影响巨大。

节气是华夏祖先历经千百年的实践创造出的宝贵科学遗产。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已经利用平面上竖起的杆子,也就是土圭,来测量正午太阳影子的长短,以确定冬至、夏至、春分、秋分四个节气。随着不断地观察、分析和总结,节气的划分逐渐丰富和科学,到距今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二十四节气的概念。二十四节气是根据太阳、地球和月亮的运动变化所制定的一种计时方法,根据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来划分的。我国古人把地球围绕太阳旋转的轨道叫黄道,把地球绕太阳运转一周设为360度,太阳从春分点(太阳垂直照射赤道处)出发,每隔15度就是一个节气,即立春、雨水、惊蛰,冬至、小寒、大寒二十四节气。从二十四节气的命名可以看出,节气的划分充分考虑了季节、气候、物候等自然现象的变化,不仅指导了我国古代农事,更深深融入我国民族风俗习惯和文化之中,有的节气还成了民间重要节日。

四.结语

气候变化的影响将是全方位的、多尺度的和多层次的,我国的气象文化是一种以气象科技为前提的亘古未绝的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也是“当代性”在不断发展的现代文化。气候文化建立在人类与气候长期形成的相互关系中,在不同历史阶段和文化类型的人类社会中广泛存在,不仅是人类认识、理解和维护气候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应对与治理气候变化的核心。气候文化蕴含着多元的价值观、丰富的知识体系、友好的行为方式以及完善的制度和规范,这些可以帮助人类更好地治理气候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及其灾害。因此,气候文化可以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进行传承和发展,更可以作为一种方法运用到治理气候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去,进而建立人与气候之间的和谐关系,实现现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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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篇11

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

在气候变化中,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问题早就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作为“气候变化”的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气候变化公约)明确指出,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额将会增加,以满足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随着“后京都议定书谈判”序幕的拉开,发展权问题受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的重视。2007年6月4日中国政府正式《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开宗明义地指出:“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气候变化中的发展权问题有其必然性、迫切性和可行性。

发展问题是人类历史过程中必然的、不可逆转的过程,气候变化过程本身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可逆转性。这就要求国际社会不能仅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心放在减排活动上,而必须更加积极地面对和适应这一趋势,将减排与发展问题结合起来考虑。

受认识水平和分析工具的限制,世界各国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评价一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正如“沧海桑田”是自然界自身固有的规律一样,全球气候变暖一定程度上有其必然性,至今的各类科研结果也难以肯定气温升高完全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相反,导致全球暖化的人为因素往往容易被夸大。

气候变化的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全球暖化其实早在500年前已经开始。在这种情况下,片面强调减排问题而忽视发展权,显然有失偏颇。

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脆弱性凸显了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发展权的迫切性。

发展中国家的脆弱性研究是近年涉及气候变化众多研究领域中的热门课题之一。一般来讲,发展中国家经济比较落后,更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和伤害。仅就中国而言,气候变化对农牧业、森林、水资源和海岸带等均已产生明显影响。

脆弱性最突出的国家当属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据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估计,最不发达的非洲地区受全球暖化的影响将会最深,其粮食产量会大大下降,到2022年将有多达2.5亿人面临饮用水短缺问题,小岛屿国家更面临直接被海水淹没的可能性。极度的脆弱性直接促生了小岛屿国家联盟,并使它成为气候变化谈判中一支利益独特的活跃力量。

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进度和层次上的客观差异和互补性,为实现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发展权提供了可行性和广阔的合作空间。

囿于时空条件和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可减排温室气体的幅度和空间并不是没有限制的,甚至要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例如,为了切实履行《京都议定书》设定的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6%的目标,同时又达到既定的经济发展目标,日本政府今年初只好决定购买其中1.6%相当于1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因此,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可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并就此获得相应的排放权。这样发达国家既可以不以过度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又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了减排,发展中国家还因此获得减排所需的资金与技术,有利于解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与经济发展上的矛盾。《京都议定书》中所倡导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就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提供了范式。

发展权中的几个问题

由于自身的特殊脆弱性,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中面临的最大发展问题首先是对气候变化,尤其是对已经发生的气候变化现象的适应问题。

适应性问题近年来受到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日益重视,它主要指在无法完全扭转或改变气候变化的情况下,转而采取措施去主动适应这一趋势,例如改变农耕和畜牧生产方式,或者预测海水水位将上升而兴建防波堤等。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在以中国为首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呼吁和要求下,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公约”的框架下分别设立了“特别气候变化基金”、“最不发达国家基金”和《京都议定书》的“适应基金”。这些基金均属自愿性质,由欧盟、加拿大等西方国家自愿出资设立。近年来,专责全球环境事务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气候变化中的适应性问题。目前,UNEP正与联合国人居署合作发起一项有关印度洋岛屿和非洲西部岛屿的区域适应性项目,其目的在于减少城市海岸带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由UNEP发起的“东部非洲和南部非洲将气候变化适应性和脆弱性纳入可持续发展政策规划及实施”项目也于2005年进入实施阶段。

气候变化领域近年凸显的一个新问题是如何保障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安全问题。

气候变化与能源的消耗有关,但两者的关系从来没有像今天那么密切。现代能源的两大主要载体分别是煤炭和石油,二者的储量均有限,全球化不断发展带来的日益增加的需求导致了前所未有的能源危机和能源安全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除了能源价格高企不下外,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安全问题还具有两个明显的时代特征:一是近年来经济迅速发展的亚洲发展中国家成了能源需求大户,尤以中国为最,因此而催生了中国“能源”。二是持续高企的石油价格极大地提高了产油国的国家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它们可以更加容易地操纵国际原油价格,其实际结果导致各国争相囤积、原油价格飙升。高油价迫使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更多地依赖温室气体排放量更大的原煤等能源载体,客观上增加了排放量。目前,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已经位居全球第二。

人类文明的痛苦实践告诉我们,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现在既可应对气候变化又能保障发展中国家能源安全的最现实有效的办法,是通过节能措施和应用先进技术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在这一点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相当之大。

既可帮助发达国家履行减排义务又有助于实现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是气候变化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

CDM被称为《京都议定书》三种核心机制之一。根据该机制,发达国家每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一吨二氧化碳排放,就可获得等量排放权。承担强制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可据此向没有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并购买因此产生的减排额度。二氧化碳排放权因为该机制而成为一种新的商品在国际资本市场流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供应国,中国已经开始成为有关国家的重点投资目标。据报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CDM个案已由日本新日铁公司和三菱商社与中国山东东岳化工联手完成,合作项目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可达1000万吨。由于具有减排和实现发展权的双重功效,CDM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

发达国家责任不可推卸

目前,“后京都议定书谈判”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大国是否应和发达国家一道承担强制减排义务?这关系到减排优先还是发展优先的问题,更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两个方向、两种前途之争。美国和澳大利亚两个发达国家不惜与西方传统盟友欧盟等翻脸,以强制减排会阻碍本国经济发展和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科研结论尚欠缺充分的可信度为由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还主张抛开“气候变化公约”,另起炉灶,设立新的应对机制,至少要把发展中大国也绑上强制减排的“战车”。经过中国等相关国家的艰苦努力,在本次APEC峰会上,美国和澳大利亚有所妥协,承认以联合国作为任何有关气候变化谈判的主要平台,从而朝着维护“气候变化公约”的方向迈出了积极的一小步。

美国和澳大利亚为什么对“气候变化公约”如此忌惮?这与该公约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规定的根本原则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有直接关系。

基于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的判断和结论,“气候变化公约”明确规定,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发展中国家则应与发达国家一道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这就是著名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它好似一纸判决,判定了发达国家在导致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应负主要责任,《京都议定书》中强制减排义务的设定正是这一原则的直接产物。这些自然引起了包括美国和澳大利亚在内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不悦。

不仅如此,“气候变化公约”第四条第七款还明确规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本公约下的承诺,将取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对其在本公约下所承担的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承诺的有效履行,并将充分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这一规定明确了发达国家在促进和实现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方面承担的不可推卸的主导责任,肯定也是美国等发达国家所不愿看到的。

可惜的是,发达国家在履行上述义务方面还存在着巨大差距。例如,在首当其冲的适应性方面,发达国家的诚意和努力就远远不够。迄今为止,发达国家只承诺拿出1.82亿美元给所有为贫穷国家而设的适应基金,其中49个最不发达国家只获得4800万美元。据估计,仅最不发达国家迫切需要的紧急适应项目就需要10亿~12亿美元,差距之大可想而知。

发展权问题可能成为“后京都议定书谈判”的突破口。

气候变化的人为原因范文篇12

(一)将气候难民纳入国际法保护体系的依据

早在1990年11月7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通过的部长宣言就指出“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保护全球气候是各国共同的责任”。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即《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序言中也明确指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种类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因为它们在范围上是地区性或全球性的,或因为它们影响着共同的国际领域”,所以“将要求国与国之间广泛合作和国际组织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从上述文件不难看出,正是因为环境问题(包括气候变化问题)具有公共性,所以气候变化不仅仅是一个国内问题,各国应加强共识,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来解决环境问题,解决气候难民问题。

(二)气候难民定义的历史沿革

对于“难民”的关注是二战的产物,“气候难民”是“环境难民”的一个衍生概念,“环境难民”从1940年就被提起。1970年起,各种发展所带来的环境破坏引起了人们流离失所的问题,联合国环保署(UNUP)与联合国难民署(UNIIRC)开始一起关注此问题。1980年,“环境难民”的称呼开始在联合国相关的会议上被提出,在文字上则首先由莱克(Lake)于1984年提出。之后,埃萨姆·埃尔·欣那威(El-limnawi)在联合国环保署文献中为“环境难民”做了定义:“由于显著的环境破坏(含天灾与人祸)有碍其生存并(或)严重影响生活品质,人们被迫暂时或永远地搬离其原来居处。”1988年雅各布森(Jacobson)的“环境难民”定义是指“由于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被过度砍伐,土地沙化及风沙肆虐而被迫背井离乡、四处流浪的人”。同时,他强调环境难民其暂时性“流离失所”的三种情况:地区性灾害如地震、雪(山)崩;环境问题影响生计与健康;土地沙漠化。1995年梅耶斯(Myers)进一步以环境与发展的角度来定义造成环境难民的因素:土地破坏(含干旱、洪水、沙漠化、森林砍伐等);资源匮乏(缺水等);都市环境问题;紧急问题(全球温室效应);自然灾害(台风、地震)等。[3]定义的最新发展是劳拉(Laura)提出的“生态难民”的概念,以此来涵盖所有的环境难民、气候难民以及所有流离失所的人们,包括逃离工业和化学危险的人。上述观点都或多或少地遭到了批评和质疑,诸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京都议定书》等国际文件也都未能赋予“环境难民”或“气候难民”一个明确的定义。至今关于“气候难民”尚没有一个具有约束力、受到普遍认同的法律定义。

(三)气候难民的生存和权利现状

图瓦卢———一个南太平洋上陆地面积仅为26平方千米的岛国,就是这样一个小国,却要美国和澳大利亚,原因是两国排放的温室气体引起了海平面的上升。梅耶斯曾预测,到21世纪中叶,将有近2亿人因为温室气体引起海平面上升而被迫迁移,就连东京和纽约也不例外。[4]其实,海平面上升只是引起迁移的环境原因之一,还有气候变化引起的洪灾、沙漠化、极端暴风雪都会成为人们迁移的原因。目前法律层面对于气候难民的保护是极度欠缺的。第一代人权规定在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该条约详细阐述了消极权利,即政府不主动干预的权利。1966年《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二代人权不仅包括消极权利,还包括积极权利,这两个文件均未关注气候难民的权力。第三代人权则将关注焦点从集体权利扩大到个人权利,认为个人“享有和平、适合居住环境的权利”。第四代人权是“知识产权”以及“地球母亲的权利”,所谓“地球母亲的权利”是指将地球作为一个整体来保护,而不是仅为了个人享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而保护地球,[5]对于气候难民几乎没有规定。与此同时,即使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里约宣言》和《斯德哥尔摩宣言》这样专门针对气候变化的公约,都未规定个人享有一个清洁、健康、安全环境的实体权利,[6]也没有涉及气候难民问题。直到2008年4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才要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调查气候难民问题,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报告中指出“气候变化的最大影响就是造成人类的迁移”,[7]随后又指出“因为气候变化而跨越国境的人享有接收国的普遍人权,但不享有进入权”。[8]试问,既然连进入一个国家的基本权利都没有,又何谈享有普遍人权?而且因为各国往往把气候难民问题看成是一个负担而不是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机会,认为会耗竭接收国的资源,所以大多采取“迁出”政策而非“迁入”政策,[9]采用“扔包袱”的方式来回避气候难民问题,尽可能地缩小有关难民保护公约的适用范围。于是气候难民就面临这样一个两难的局面:要么面对自己日益恶化的环境,要么迁徙到一个新的环境去面对保护自己稀缺环境资源的当地人的敌意。

(四)气候难民保护的困难所在

当前,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对于气候难民的“置之不理”,来源于法律、社会、经济等各个层面的困难,这些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气候难民究竟是否存在目前是一个尚有争议的问题。气候难民意味着一种很少在人类现实中发现的单一的因果关系。没有一个因素、事件或者过程不可避免地导致被迫迁移或者冲突。气候变化的影响很可能会促进被迫迁移的增加,但不能完全将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原因隔离开来,[11]因为人们的迁移往往是由多种原因(如政治、文化)造成的,我们很难将其仅仅归因于环境因素。目前,仅芬兰和瑞典法案承认了环境难民的存在。[12]而且在一国发生的行为极有可能对别国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且该不利影响往往一时无法察觉,如何区分责任困难重重。由于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的成因和结果都未能达成共识,这也成了很多国家逃避责任的借口。在2008年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的气候变化公开辩论会上,英国认为气候变化问题会引发世界各国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则表示这一议题不应列入安理会的议事范围。[13]但是,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持续的沙漠化和旱灾使南非的人民迁至西非;水土流失和沙漠化使墨西哥人迁至美国。从中不难看出,气候变化与人们迁移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14]第二,如上所述,传统意义上的“难民”是指“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留在其本国之外,并且由于此项畏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籍并由于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经常居住国家以外而现在不能或由于上述畏惧不愿返回该国的人”。可见,环境因素并不包含在内。另外,政治难民往往能够在政府停止对其迫害时返回原住所,而气候一旦发生变化,气候难民就永远存在了,[15]这也是两者间一个很大的差别。第三,即使承认气候难民的存在,其内部也存在着争议:究竟这种“流离失所”是持久的还是临时的?引起人们迁移的自然灾害是瞬间爆发的还是长久累积的?人们迁移是因为当地的环境已经不适合生存还是他们只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存环境?[16]另外,这里的环境因素又应该包括哪些情况?其中自然灾害应包含哪几种情况呢(联合国难民署将2004年印度洋海啸、2005年巴基斯坦地震和2008年缅甸飓风列入可作为流离失所动机的“自然灾害”[17])?是否应包括人为破坏所造成的灾害?这些问题均有待进一步探讨。第四,各国对解决气候问题的态度暧昧不清。因为气候问题所涉及的工业、农业、能源、交通等问题均属于国内政策范畴,所以各国更多地用国内而非国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对许多国家而言,与自己减排从而确保他国同样减少气体排放相比,减排对国家的成本要高得多。[18]此外,传统的“污染者付费”原则在气候变化责任问题上也变得不再适用,因为即使是图瓦卢这样的“气候变化受害者”也会排放温室气体。那么是不是所有国家都有责任呢?这也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第五,目前全球的难民人数为1520万,其中持久难民已经达到了720万。与此同时,自愿返回故乡的人数却在不断下降,2010年不足20万人。这些难民的接收国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其中也仅有50%能够得到救济。如果进一步扩大需救济的对象,将气候难民纳入其中,不仅不能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也会降低对现有难民的保护。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称,其每年获得的救助难民的预算达到13亿美元,但是即使将如此高额的资金全部投入保护难民,也无法为传统难民提供足够的食物和住所,更不用说环境难民了。根据法新社的报道,在2006年至2008年的3年中,约旦因为管理50万至75万伊拉克难民事务共花费了22亿美元,对于一个仅有8.9万平方千米国土的国家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承认难民的存在不仅意味着要在难民身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还要设立管理难民的机构,而难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环境专业知识和资源方面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五)气候难民权利的完善

无论造成人们迁移的气候变化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是长久的还是暂时的,我们都不能回避这样一个问题———这些人都是由于气候问题而离开自己的家园去寻找能够满足他们最基本需求的新环境。当前,国际社会正面临着两个问题:如何保护实际的环境难民?如何保护潜在的环境难民?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气候难民的权利进行完善。第一,国际社会应尽快做出反应,承认气候难民的存在。当然,对于气候难民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改善当地的环境,防止气候再度恶化,使其返回家园,同时应着力预防未来灾害的发生。2007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公布了第四次评估报告,再次将气候变化的矛头指向了工业产业。因此,各国政府应倡导使用可再生性强、资源丰富的如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代替煤炭、石油等污染较大的传统能源。此外,对于气候难民的救助离不开公众的认知和媒体的宣传,因而应加强这两者的参与。事实上,气候难民对于接收国来说,并不是“百害而无一利”。当前,伴随着“婴儿潮一代”的退休和人口日益老龄化,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国家正面临着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联合国经济事务部的资料显示,发达国家15岁至59岁的劳动人口将从2006年的63%降低至2050年的52%,而环境移民的到来将有望缓解这一问题。第二,1998年《关于国内流离失所问题的指导原则》已经将气候变化造成的流离失所问题纳入其中,因而我们可以选择完善现有立法,也可选择订立条约的方式来给予保护,但给气候难民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刻不容缓。在环境难民的含义、特征标准及因果关系较模糊而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气候难民可以率先在一定程度得到国际法上的认可和保护。笔者建议,可以这样定义气候难民:“由于遭受自然的(如地震)或人为的(如核燃料泄漏)灾害,其生活环境已不再适宜生存,或该环境对健康不利而被迫迁徙的人。”第三,当前,保护气候难民的瓶颈在于尚未有一部法律列举出这个群体所享有的权利。因此,在承认气候难民存在的同时,给予其应有的权利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参照现有权利公约的框架,气候难民应有的权利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生命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便是生命权,如果没有这个权利,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即使在战时这样的紧急时刻,对于生命的迫害和亵渎也是不容允许的。如果飓风、地震、洪灾、空气污染等灾害继续不断增多,势必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2.健康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第12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人类的健康常常与食物、住所、工作环境等因素相关,而气候变化往往会影响到食物、淡水的供应,加剧各种气候灾害,直接或间接影响许多传染病如霍乱、血吸虫病的发病率。3.食物、淡水权。食物与淡水经常与健康挂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2002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将淡水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19]但是,由于缺少必需的淡水资源,部分人被迫改变了延续几千年的生产、生活方式,严重影响了其生计。4.自决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第1条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世界人权宣言》第22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可见,气候难民自身的事务只能由其自身来决定。任何其他个人或接收国若干预他们所做的合法、合理的决定,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5.财产权。《世界人权宣言》第17条规定,“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和“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而持续的气候变化必然会导致部分人因迁徙而丢失其部分财产。6.工作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第6条、第7条、第8条以及《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都对自由选择职业、享有同工同酬、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做出了规定。气候变化肯定会造成工作选择范围的缩小,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的实现变得困难重重。7.土地权。世界银行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贫困和收入不公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无法获得和拥有土地资产”。[20]对于气候难民而言,他们所需要的不过就是“一片他们可以叫作‘家’的土地,并在这之上重建家园”。[21]只有为难民提供土地所有权,他们才能生产足够的食物,获得收入,提高经济地位。第四,气候难民保护的法律框架不仅应关注每个个体的权利,也应关注该团体的集体权利。正如比尔曼(Biermann)和博厄斯(Boas)所说:“气候难民的体制不仅要满足每个受迫害的个人的需要(就像当前联合国救助难民的体制那样),而且要关注整个团体,比如整个村庄、城市、省份,甚至是整个的小岛屿国家。”[22]伴随着整个团体消失的还有团体的文化,如果气候变化不断加剧,那么文化势必会遭受到破坏。因此,在保护难民的同时,也应当注意保存优秀的文化、习俗,使文化多样性不会遭到损害。另外,接收国在制定和完善立法时,应当聆听那些已经或将被迫迁移的人的意见,也应注意到气候难民在年龄、性别、残疾与否和其他各方面的差异。第五,在接收国接收气候难民之后,应积极促进难民与当地社区语言、文化、民族信仰的和谐相处。因为难民在接收国往往会遭遇社会和身份认同上的困难,从而成为民族间敌对、骚乱甚至是政局更迭的导火索,所以促进难民与当地社区的融合至关重要。应当指出的是,由于气候难民必须依赖新环境的当地资源来维持其生存,加上接收国本身国内的需要,很容易造成接收国的环境恶化和耗竭。因此,气候难民在享受当地保护的同时,也应注意对接收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第六,气候变化不是某个或某几个国家造成的,这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因而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1.应建立国际气候难民救助基金。在被称为“拯救人类的最后机会”的2011年南非德班气候大会上,绿色气候基金(1000亿美元)得以启动,而资金的来源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要由对气候变化负较大责任的发达国家提供,也有学者提出可以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的参与资金的提供,笔者认为可以将其中一部分专门用于气候难民的救助,但应就资金获得资格、资金分配标准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机制做进一步详细的规定。2010年12月达成的《坎昆协议》提供了管理气候基金的方法,即建立由24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头3年的运行可由世界银行来管理。2.应组织国际专家小组,负责对移民寻求保护的区域和寻求国际帮助的区域进行鉴别以及监督绿色气候基金的发放,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基金的使用落到实处、公开透明。3.应严格执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责任,即各国有责任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对其他国家的环境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造成损害。一旦国家违背了这一原则,要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承担国际责任。有学者提出,可以采用类似“船旗国政府对本国船舶监督”的方法,无论对环境的损害发生在哪个国家,造成环境损害的国家都必须为此负责。

二、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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