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tertee”为你整理了这篇全国劳模大会精神学习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激励亿万劳动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的动员令。司法机关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根据县局的统一指导安排,朱集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于12月16日认真贯彻执行了此次学习活动,现将此次学习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国劳模大会特别是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
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朱集司法所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全面学习领会,准确把握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一是深刻理解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高度赞扬。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总书记强调,劳模先进人物要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学先进赶先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劳动、培育工匠的浓厚氛围,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深刻理解对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的高度重视。指出,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要努力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三是深刻理解对广大劳动者的深切关怀。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总书记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工会履行好维权服务基本职责,使广大劳动者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更有效的举措推进共同富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三、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推动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要抓深学习。朱集司法所要在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上做表率、带好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通过举办报告会、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借助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平台,不断把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
论文摘要: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奠定了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要求我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在坚持和继晕的同时.不断进行发展和创新。目此,必须结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深化对“劳动”概念的认识,正确分析新的社会阶层.树立新的财产观,确立新的分配观:通过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当时面对的情况又有很大不同,因此需要结台新的实际,深人认识和准确把握一系列相关问题。通过坚持继承与发展剖新,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
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深化对社会主义杜会劳动的认识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可以简单概括为三点:一是价值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物不创造价值;二是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三是在相同的时间内,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是简单劳动的倍数。马克思用“劳动价值一元论”来代替当时风行的“价值多元论”,这是对劳动价值论的一场深刻的革命。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围绕劳动创造价值这一中心.组成了一个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深刻揭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与延伸.也是人类智慧和认知能力的科学体现。历经一百多年的实践验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和基本观点至今仍然闶烁着真理的光辉,是我们必须坚持和继承的伟大思想成果。
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发展劳动价值论,关键是要科学拓展“劳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依据马克思的解释.一般人类劳动耗费是指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的生产耗费。基于这一质的规定性,劳动概念应当拓展马克思井的劳动。主要是指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这与当时物质生产是主体、非物质生产比重较低的经济结构、以及阶级对立十分尖锐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分工的日趋复杂,以及消费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劳动概念发生相应变化,“劳动”外延也应扩大在社会主义社会尤其应当深化对劳动的认识。
我认为,物质生产的劳动和非物质生产的劳动,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和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总体上都属于“劳动”的范畴。进一步看,可从几方面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
(一)服务劳动创造价值。随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变迁,第三产业日趋重要,分布于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动力中所占比例日益提高.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发达国家都在6o%上,发展中国家均已超过农业(第一产业)和工业(第二产业)。与这种产业结构变动相适应.服务业的劳动。应该从总体上视为生产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对于服务劳动剖造价值问题.马克思从一般意义上作了肯定的回答,明确指出服务是商品.服务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价值。服务的价值就是服务劳动创造的。但马克思叉具体区分了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这就把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的范围缩小了。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分工链条不断拉长,服务劳动范围越来越大。第三产业范围越来越广.包括了商业、金融、保险、信息、饮食、公共管理与服务等等;随着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部门产业化的发展,从事这些产业的服务劳动也应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
(二)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决定一个国家的实力。马克思高度重视科技劳动在价值形式中、尤其在决定价值置中的重要作用。由于科技水平及其在工艺上的应用,是决定生产力水平高低进而决定价值量大小的重要因素因此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社会价值总量会不断增加,科技发展是推动价值量不断增长的根本动因。科技、知识是人娄劳动的结果。劳动创造价值,用新知识和高科技武装起来的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20世纪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超过了前十几个世纪的总和。西方国家虎大而丰富的物质财富,都是由高度的科技水平铸造的。从科技发展实践看,科技劳动的范围应扩大,全社会范围内的科技劳动即物质生产领域之中和之外的科技劳动,包括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发明创造、实验设计等,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这种科技劳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相比,在相同时间内能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对于科技基础——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不仅创造和形成价值,而且造就高素质的现代劳动力,为创造更多的价值莫定基础和开辟新的道路,也应将其列人创造价值的劳动。
(三)管理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马克思曾指出资本家的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因为它所管理的生产过程本身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制造产品的杜会劳动过程,具有生产劳动的性质,另一方面是资本的价值增值过程,具有剥削的性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管理劳动是创造和形成价值的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管理具有多层次性:一是微观的企业管理,我国企业经营管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二是行业管理和中升组织管理,行业管理劳动和中升服务组织者的劳动,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三是宏观的国家管理、各级政府管理公共经济的管理劳动,也是社会必要劳动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市场经济越发达,经济关系越复杂,分工越细,管理就越重要.管理劳动包括决策、控制、监督、承担风险所支付的体力和赫力。也是一种复杂劳动。创造价值的管理劳动的范围应扩大,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些方面的管理劳动是全社会必要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剖造价值的劳动。
(四)精神劳动生产也创造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从事精神劳动生产的劳动者,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社会发展方向。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高尚精神、优秀作品,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精神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使用。从事精神劳动生产的劳动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从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者。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目标,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从事精神交明建设、包括民主政涪建设的劳动,都应看作是全社会的必要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劳动”相比,呈现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都是社主义必不可缺少的社会必要劳动。二是物质生产劳动向着服务劳动领域太幅度扩展,第三产业成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三是价值创造已由体力劳动为主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高新技术的应用、电赫和机器人的出现,开始替代人的脑力和体力。四是科技劳动者的劳动,对价值的创造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用高科技武装的劳动创造出更大的价值量。五是管理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已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六是精神劳动生产的精神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使用,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只有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出发,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才能发展和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
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
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理论上应该澄清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的区别。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物质要素不创造价值;财富则是由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实际上,马克思早已肯定了各种生产要素在创造财富过程中的同等重要性。他说:“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在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中,有时是把价值自造和财富创造混淆起来了,或者是把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等同起来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舟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不少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流动,职业身份经常变动,社台经济生活多样化的趋势明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带来的巨太变化,劳动形式和分配方式多样化会更加明显,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与发展,还会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把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大人员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正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坚持发展和应用。
之所以这样讲的理由是:一、既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又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拓展“劳动”概念的范围。新的社会阶层广大人员,他们所从事的生产劳动、服务劳动、科教劳动、管理劳动等等,从事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总体上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他们通过诚实劳动,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它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样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二、财富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大人员,他们的劳动、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等,也为创造社会主义社会的财富作出了贡献,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无论从价值创造还是从财富创造的角度讲.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太人员都应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关键在于正确认识私营企业主及其所从事的劳动。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丽发展是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我国私人企业已达180万户左右,注册资金达13万亿元上,就业职工达2千万人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在工业总产值中占38%。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62%。私营企业主这个阶层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太多数人的剖业资本是合法正当的,是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起步的,他们的生产经营行为总体上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但这种劳动又不同于一般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他们的劳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们以自己的技术、业务、管理专长等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他们的劳动是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劳动;另一方面他们又其占有的生产资料获得企业利润,取得非劳动收入。财富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各要素所有者当然也要参与分配。过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允许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私营企业主的生产要素投入,总体上或者说太多数是劳动收入的积累;用积累的劳动收入去投入、取得非劳动收入,其中还包括风险投资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经济行为。何况私营企业主的收入豫个人及家庭消费、回报社会以外,大部分还要投入扩太再生产,也是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企业主,不是剥削者,而是劳动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形成的私营企业主阶层成员差异很太,情况比较复杂。他们之中,有些人的创业资本不合法、不正当,坑蒙拐骗、制假赈假、走私套汇偷税漏税,不择手段敛财。这些害群之马的经济行为,既容易误导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认识.又不属于劳动价值论的范畴。劳动价值论不适用非劳动领域,更不适用违法领域。
三、树立新的财产观
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社会成员的个人财产也在逐渐增加。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而是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了经济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的差异,这种“差距现象”是必然而正常的。先富起来的部分人.个人财产较多,除个人消费外,也进行投资活动,转化为生产要素财富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十人投入的生产要素再参与财富的分配.“钱找钱”、“滚雪球”.以致部分社会成员拥有相当数量的个^财产,使社会成员个人财产问题和贫富差距问题凸现出来。
面对这种新情况,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新的财产观。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成员个人财产逐步增加,这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
我国全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在提高.个人财产都在增加。二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社会成员富裕程度和财产多寡的差别是必然而正常现象。三是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怍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应当“三看:看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样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在社会成员个人财产普遍逐步增加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地把有授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显然是不符台实际的。“三看”的论断.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而完整的判断标准,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看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包括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等等。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不是抽象的.具体体现为看财产怎么得来的、怎样支配和使用的,获得财产的手段和方式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是否诚实劳动、台法经营,财产的使用和支配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回报社会,看他们的劳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以“三看”作为判断标准,而不以财产多少来判断人们的政治归属,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运用。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增加个人财产扫除了政治障碍,并为树立社会主义社会新的财产观奠定了理论基础。
四、确立新的分配观
对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问题,经济学家们理解不完全相同,观点各异.争论激烈,这与经济利益的分配密切相关,一些经济学家试图用价值创造来判断价值分配是否合理,规范说明价值分配。在这些争论中.往往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等同起来了。实际上,价值创造与收入分配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但价值如何分配,则是分配规律决定的。马克思认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新创造的价值分配,是由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或所有权结构决定的。只要存在所有权差别,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要参与价值的分配,这是必然的。因为生产要素所有者所获得的收入,是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否则他的所有权就是空的,在经济上是不存在的。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有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激发所有者合理配置资源的积极性,是市场有效运转的重要动力。
年,我局群团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群团工作的新途径,以党建带群团建设,圆满完成了我局群团工作的各项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抓组建促覆盖,进一步夯实群团工作的组织基础。
今年在局党委的指导下,按照党建带群团建设的原则,对局群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进行了重新划转;调整了组成人员。随着群团组织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群团工作上台阶、创特色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领导班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以重大节庆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1、开展了庆“三八”妇女系列活动。组织全局妇女进行健康体检,配合州妇联开展广播操、趣味“巾帼健身”活动,举办了“学习党的历史展示巾帼风采”党史知识网络竞赛等活动,还积极参加由总工会组织的拔河、打篮球比赛等活动。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我局广大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
2、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各项活动。
通过纪念“五四”运动、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等活动,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个人素养,深化了忠诚于党、服务于人民的公仆意识。
3、开展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组织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原子城纪念馆,州档案局的档案馆,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
4、开展联点村各项帮扶工作。
年我局根据联点帮扶工作的既定目标,制定联点工作制度、深点村开展工作,不仅开展了法制宣传等活动,还送去电脑等办公、生活用品。
四、认真做好维权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劳动关系和谐建设。
针对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关系不顺等引发的时有发生的实际。进行全方位劳动保障大检查,重点解决了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时兑现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并结合劳动保障检查大力宣传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截止目前,全州共缴纳工资保障金98户,583.46万元,受理案件100起,涉及人数1164人,拖欠金额334.1144万元,清欠金额334.1144万元,清欠率为100%;劳动仲裁方面,坚持依法办案,积极稳妥地办理了大批劳动争议案件。截止目前,全州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起。其中:仲裁裁决4起,仲裁调解5起,仲裁决定1起,均为劳动权益争议案件,结案率达100%。从而增强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有效的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五、以加强培训为抓手,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群团干部的业务素质,我局将干部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我局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组织全州企业举办了3期培训班,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进行了培训。
2、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突破口,我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举办各种各样的培训、讲座、宣传等,健全了干部整体素质,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每个干部职工在思想、道德、业务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