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张扬自己的.个性,人人争优,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学生。
三、班级每月之星项目
1、学习进步之星(勤学好问)
2、文明礼仪之星(自身修养)
3、美德诚信之星(好人好事)
4、遵纪劳动之星(模范遵守制度)
5、管理才艺之星(为班级服务)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班级公约》。
2、在学校未受到学校批评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表现合格。
(二)、具体条件:
(1)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
有良好学习习惯,经常受老师表扬,能够及时总结进步原因,并与同学共享。
(2)文明礼仪之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种场合,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尊敬长辈,成为学生的表率和榜样。
(3)美德诚信之星:助人为乐,不贪便宜,真诚待人,信守诺言,做事踏实认真,有较强的时间观念,不说谎,考试不作弊,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对同学的错误也能真诚地提出来。
(4)遵纪劳动之星:模范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及班级制度,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卫生习惯好,劳动中能吃苦肯干,不怕脏、不怕累,团结同学。
(5)管理才艺之星: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各类文体活动,并以自己的热情才能主动带领同学为班级各项工作服务,干事主动,踏实认真。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每月第一周利用班会课,班主任组织全体学生评选。
2、学生自愿报名、班委会推荐或班主任推荐班级之星候选人,名额不限。
3、班级选举班级之星,按照学生投票所得票数的高低确定本班的班级之星(赞成票不得低于投票学生数的50%)。班级之星按班级学生总数的30%评选。
4、各项评比,学生不得重复享受。
5、每月之星选举产生后,名单报政教处审核备案,被连续获评学生有资格参与学校年度班级之星的评比。
6、对每月获评学生进行物质奖励。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及学校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促进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教育、自己服务,促使学生提高认识、加强修养、完善自己,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之内化为学生的优良品质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特制定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班评细则》,给其他同学起好榜样作用。
2、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考试、考查学期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努力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做好事。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自觉抵制精神污染。
5、在校有个性、会学习、知荣耻;在家有孝行、会自理、担责任;在社会有教养、会共处、守公德。
二、评选办法
以校为单位评选。全校每学期评出15名优秀学生(不分年级)。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班任根据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提供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不限人数)
2、学校复评: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值周教师的记载情况综合评定。取前十五名。
注:出现骂人、打架现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