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___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
担保人: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人愿以自有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自愿承担如因保全过错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__日
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地址等)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同上)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船籍和船名),因┈(写明请求保全的理由),造成申请人损失(写明损失的实况)。现被申请人的船舶停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特申请你院予以扣押,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申请人: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查封位于管城区xx(合同号为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服装辅料的供货加工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为逃避债务,多次找买主出售其拥有的房产,经查被申请人无其他财产。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此致
xx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周
20xx年06月07日
申 请 人:xxxx,住所地:xxxx。
负责人:xxxx,系xxxx。
被申请人:xxxx,男,xxxx年xxxx月xxxx日出生,汉族,住xxxx,
身份证号:xxxx。系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xxxx的财产。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xx月xxxx xxxx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详见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xxxx元,借期为xxxx年xxxx月xxxx日至20xx年xxxx月xxxx日,后被告于20xx年xxxx月xxxx日出具收据一张(详见收据)。该笔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主张权利,被告仍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xxxx元的财产。
申请人愿以xxxx房产一处作为财产保全担保。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xxxx月xxxx日
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刘**。地址:长沙市岳麓区*8路**号。电话:0731-823*****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厉**。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电话:138*******8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即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以下财产的财产保全:
1、**中路**小区写字楼价值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肆仟元(¥4644,000、00)的房产。
2、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帐号:430……………。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肆仟元(¥4644,000、00)〕贵院开庭审理后,于20xx年7月13日作出了民事判决【(20xx)岳民初字第010**号】。
判决书下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20xx年10月8日,被申请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将借款本金归还给了申请人,并支付了相关利息。据此,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敬礼!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街道办事处
20xx年10月15日
申请人:_________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___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_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___杨书岭,电话:___,。
被申请人:___余___,男,汉族,___年2月16日出生,住:___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___4166019,电话:___。
申请事项:___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___所有的房权证号为___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______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___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房屋(截止20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___
余___所有的权证号为___的位于___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___
李___芳(身份证号:______)所有的房权证号为___的位于郑州市管城______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注:所有当事人姓名、机构名称均为化名,其它信息均为虚构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海县支行,住所地昌海县昌海镇万寿街中段。负责人郭武山,行长。电话:7689999(办电)
被申请人:昌海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昌海县昌海镇。法定代表人董德中,董事长。电话:7685666
被申请人:董德中,男,19xx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昌海县昌海镇。电话:1389999999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位于昌海县昌海昌海红旗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房字第140695号)予以查封。
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昌海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到期日为20xx年7月9日,贷款以被申请人董德中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昌房字第20079号)抵押。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均未按期清偿。现该笔贷款抵押房屋处于建凌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范围内,其周边房屋已经拆除,申请人的抵押物处于极不稳定和不安全状态之下,风险极大。
现申请人拟对被申请人就该笔贷款向你院提起诉讼,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不受损害,保证本案裁判的有效执行,特向你院提出保全申请,同时申请人依法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
辽宁省昌海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海县支行
20xx年1月28日
申请人:XXX 男 汉族 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 身份证号:230231XXXXXXX 手机1394XXXXXXX
被申请人:XXX 男 汉族 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 身份证号:230231XXXXXXX 手机1394XXXXXX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 65320xxXXXXXXX,存款 500000、00(建行XX支行)XX年存入
2、活期账户:农行XX支行 账户 65320xxXXX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在XX县XXXX小区,面积XXX平方米,市场价值XX元。
特此申请
此致
拜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对__台____机进行解封,变更增加冻结被申请人的另一个银行帐户。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使判决顺利执行,申请人诉前申请了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财产,贵院采取措施冻结了被申请人的________支行(仅冻结:______元),后查封了__台______机,由于__台______机不是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订购的,且不能估算价值,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对__台____机进行解封,而变更增加冻结被申请人的另一个银行帐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