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六)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七)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物业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甲方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
3、乙方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第六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甲方有优先使用权,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上述费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缴纳,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完税发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供电、供水、供暖相关约定
1、供电收费标准: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电费为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供电局购电,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甲方用电将采取预购电的方式到乙方财务购电,方可供电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电造成甲方无电可用,同时甲方因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停电三日以上乙方将参照合同执行。
乙方负责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承担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不得擅自改变线路、用电负荷、电表及开关等配置。
2、 供水收费标准:根据甲方经营项目和西安市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水费。遇有水价调整和甲方经营项目变化,收费标准相应调整。因本物业实行先购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应预购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供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供暖方式及收费标准:供暖方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供暖方式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
收费时间: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且提出服务改进意见等。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预售电、水卡;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服务区域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甲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缴纳物业费,逾期缴纳的,每延迟一日,按照欠缴额的千分之 缴纳滞纳金。
5、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年内达到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万元,合理支出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至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
__
代表(签名):_____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附:
1、《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红线范围:
东至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须参照贵阳市行业行政及主管部门颁布的《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贵阳市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市物协字[20xx]第05号”),按双方约定的相关等级标准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倾倒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配套设施(会所、游泳池、商业网点等商业性设施,以及儿童游乐设施、健身设施、球场等非营利性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规划红线与市政及相邻界定设施的外联及处理;
(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六)车辆停放管理;
(七)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九)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一)物业服务前期介入的相关工作;
(二)业主室内装饰装修服务管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特邀服务或其他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应达到约定的标准(物业服务管理标准见附件五)。将业主/使用人要求的服务等级标准及其服务内容与质量应该明细和量化。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遵循合理、公平及服务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提出质价相符的管理运行成本,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物业服务费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按照包干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物业服务费酬金制:
甲方按每_____月支付给乙方物业服务酬金____元,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级标准提供服务。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调整的依据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可参照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指数,经与业主/使用人协商后可作适当调整,保障性住房也可在价格部门审批调整后的价格内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支出的范围(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照第六条约定的价格标准进行预收,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运行成本支出和乙方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开支:
(一)服务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法定税费;
(十)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基金;
(十一)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使用人应于____之日起___日内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___(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方承担;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二)开发建设方与房屋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的,减免部分由开发建设方承担;
(三)房屋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迟延接受房屋交付的,前款规定物业服务费发生的起始日期自开发建设方催告房屋买受人接受交付的期限结束次日起计算;
(四)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选择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按年度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管理年度财务计划,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一条停车场收费含停车费和车辆停放场地服务管理费,停车费的缴交及调整按政府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车辆停放场地服务管理费包括税费、人工费、设备维护费、清洁费、照明电费、秩序维护费、物业利润等,不包括车辆保管及保险费。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按露天车位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辆停放场地服务管理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车辆停放场地服务管理费,剩余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业主大会决议处置;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费按露天车位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收取之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车辆停放场地服务管理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由业主购置的,或使用权由开发建设方出让给业主的,车位使用人按露天车位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辆停放场地服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对电梯轿厢及其他可用于广告发布的业主共有物业进行经营,并由甲乙双方对上述经营产生的收益分配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
第十四条本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幼儿园属(甲方/全体业主)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的,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附查验清单):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查验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前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涉及的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查验情况,甲乙双方应签订确认书,建档留存,作为界定双方交接验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各自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验收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的产权资料及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五)资料属复印件的必须加盖甲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六)上述资料于交房前1个月内向乙方移交。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业主/使用人非正常使用的除外)。
甲方及时受理乙方反馈的业主投诉的房屋质量问题,并联系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甲方按相关规定通过物业管理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甲方应配合乙方执行本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环境绿化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服务管理时,业主/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二条乙方可采取规劝(通知、提示)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业主/使用人违反本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共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及业主/使用人通告本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乙方须及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开发建设方和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施工前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照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与装修房屋的业主/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该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期间的服务管理事项、服务管理费、装修保证金收取退还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并书面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日,按《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住宿用房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用房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
第二十七条物业服务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贵阳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管理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等级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甲方拒绝赔偿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服务管理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等级标准,由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的,乙方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归为小区共用部位经营收益账户,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业主/使用人逾期仍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可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管区域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乙方违反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约定,经甲方要求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服务等级标准,同时须经甲方及已入住2/3以上业主同意,方可依据相关法规终止该项物业服务合同,更换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终止物业服务合同通知下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甲方移交的工程物业资料、业主资料、物管用房、业主预交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属酬金制的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处理)、已收取的装修保证金,以及用物业本体开展经营所得收益的节余部分(包括未折旧完的)、甲方支付了前期物业开办费所购买的物品、用具等一并交还甲方。乙方有严重失误或重大过失责任,给甲方、业主/使用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管理内容和等级标准,履行了义务,但乙方物业费收缴率达不到____%,经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一个月,乙方的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仍然无法提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退出管理;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以及未按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服务管理用房等,造成乙方服务管理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等级标准,造成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甲方始终不能履行,乙方可以终止本服务合同,并在服务区域内公示“撤出公告”(公示期3个月),并按第十九条约定向甲方移交资料。
第三十五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管理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管理服务区域内业主/使用人家中发生财产损失的;
(六)________。
第九章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十六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协助配合,参与处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或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顺延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如入住业主户数达到50%以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和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乙方还应将撤出“公告”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并将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和撤出原因一并通告,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十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乙方未将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物业服务管理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属于全体业主的财物完整地移交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四十一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二条甲方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约定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__份。
甲方(开发建设方签章)____乙方(物业服务企业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保洁服务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一、清洁服务项目及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 市 区 路(道)的_______项目进行清洁服务。
乙方将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对甲方位于 建筑物的 清洗项目及核算费用如下:
1、面积: 平方米;其单价为:¥ 元/平方米;服务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交工时间: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完成甲方指定区域的清洁工作。
二、服务标准:
1、玻璃: 。
2、塑板: 。
3、其他: 。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双方权利:
(一)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二)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
(三)乙方在清洁服务过程中如果基于乙方的原因损坏甲方财物的,乙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施工方案(主要是涉及安全方面工程)进行服务的权利;
双方义务:
(一)方有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免费提供水、电等)
(二)同履行完毕,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三)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的,工程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四、付款方式
服务确认方式:当施工完毕后,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在《普泽家政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经甲、乙双方协商,待乙方施工完毕之日起甲方应在 日之内用现金或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清洁工作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甲方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乙方违约金。
(三)因不可抗力及国家、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造成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清洁工作或未达到清洁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法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楼
2、座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约㎡。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
1、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六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包括:
1、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六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行长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办公楼内一层大厅值班岗、二层服务区巡逻岗、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岗、夜间安全巡逻岗、五层值班岗。
3、办公楼内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包括: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行长办公室及会议室。
4、办公楼内三层及六层客户接待服务。
5、办公楼内的工程维修服务。
6、院落停车场公共秩序维护。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__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物业办公用房。
2、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间的纠纷,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协助乙方开展文化活动。
4、根据甲方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不完善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给予解决。
5、承担本物业日常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除人工费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的事项,在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3、规劝、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约定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规劝或者建议甲方予以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5、依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物业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7、积极开展各种多种经营服务活动,所得收入由本物业处使用。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制止各种破坏、侵占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行为,切实维护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加强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安全责任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八条在乙方全面接管后,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服务标准及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接管后,一年争创“济南市金融业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达到如下服务质量标准:
1、本物业外观保持完好、整洁,地面光洁无杂物、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垃圾清倒及时、墙面干净无蛛网。
2、严格监控、门岗、巡逻岗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大观园支行办公楼综合管理规定。接到报警及时到达,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空岗、缺岗、睡岗。
3、办公楼内摆放的花卉,要加强管理,经常修剪更换确保绿植无干枯、病虫,更换及时。
4、设立服务接待中心,对欲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来访人员须登记进入;对服务需求和投诉、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有满意度调查反馈、纠正预防、完善提高措施。
5、工程技术人员对办公区域内一层至四层水、电、暖设施及各种管道、门窗、门锁、办公家具等设备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到报修迅速到场,维修及时,并进行维修登记。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
合同年度总金额:人民币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每月10日前向支付乙方本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3、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动双方在协商基础上需对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时,按双方协议调整。
4、乙方接管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0、2%按日交纳违约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有关责任的界定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有关约定及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和解决,逾期未解决,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除因本合同约定的原因外,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为维护甲方或者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下(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紧急任务,发生火灾,发生严重漏电、水管破裂事故等),因采取有关法律认可的紧急合理措施而造成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后,双方须按有关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办公用房。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物业管理达到本合同第五章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目标,甲方评价优良,甲方在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给予乙方优先待遇。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⒆孕谐捣(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
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昌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
外观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小区公共安全、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特约有偿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依法起诉等措施。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合同期满时负责取回。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协助催交;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议通过后由乙方领取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0、严格按合同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清退有损居民健康的租用户(如油漆户、高噪声户、高污染户等)。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按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车位使用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
第二十二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三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维修、养护费用: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2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3基金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如因管理不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广大业主负面影响强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6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以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4、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小时。
2、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________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
2、双方约定以________确定乙方工资。
五、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甲方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