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思想: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社会主义医疗事业,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党中央、医院、医院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卫生事业为重,以医院大集体利益为重,做到个人、小集体利益服从大集体利益,始终把良好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二、执业道德: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恪守行医准则,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在临床工作中热忱服务患者。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卫生局下发的各项行医规范,坚决抵制医疗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做损害患者利益的事情,不做损害医院的行为。对待患者一视同仁,为患者多考虑,节约医疗费用,不开大处方、不开多余检查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合理用药,让患者得到最好的服务,为患者谋福利。
三、业务工作:
在临床工作中认真虚心向上级医师请教,不耻下问,吸取高年资医师的临床经验。科研工作方面,积极参加科研学术讲座,积极参与科研课题标书填报。教学方面,认真对待临床带教,严格要求实习、见习医师掌握心内科常见病种的诊疗。在病房中认真管理床位病人,及时观察,及时调整用药等,学会在实践中提高自己。对待患者如同亲人,细心、耐心、有爱心,也得到患者的好评。工作中,还注意协调好科室同事之间的关系,与同事关系融洽,和睦相处。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二)考核机构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根据有关规定,凡医师无故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考核合格结果的,判定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四)参加考核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考核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接受培训3至6个月,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考生必须到南宁市参加60分钟的机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对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网上各考核机构点击合格的信息,自治区定考办于于2016年12月底(或2017年1月初)向本周期考核合格(含复考合格)的医师发放全国统一的激光防伪标识,由各考核机构统一负责粘贴在各位医师的执业证书上(遗失不补)。
(六)考核结果与医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管理措施挂钩,因此希望各单位和考核医师高度重视考核工作。
(七)自治区定考办将不定期到各地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考生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加强对本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各考核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按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要求,我院及时申请了2009-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并制定了《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会议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执业医师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为副主任委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医师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三、统一标准、严格考核。
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卫生厅相关标准考核。明确三基培训和医师定期考核与进修、职称晋升及医师执业注册挂钩。
1、工作成绩评定由医务科、人事科和继续教育科负责。
2、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务科、监察室和纪委负责。
3、业务水平测评由医务科负责组织考核。
四、向全院各科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文件
要求全院执业医师认真学习,积极配合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考核内容
1、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执行政府及职能部门指令性工作情况,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
2、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3、业务水平是考核的重点。由考核委员会根据对医师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结合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
文书的检查情况和业务技术水平能力及患者、同行评议情况综合评定。
六、考核方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参加简易程序考核。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参加简易程序考核。
3、其他医师参加一般程序考核。
4、简易程序医师考核:
(1)本人书写述职报告(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2)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做出综合评价并签署意见。
(3)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
5、一般程序医师考核:
(1)本人书写述职报告(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2)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评。
(3)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由医务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4)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做出综合评价并签署意见。
(5)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
七、具体考核办法
1、业务理论考核、技能操作考核:符合一般程序执业医师参加。(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2、技能操作考核重点为医师从事专业的临床常见技能操作,其中单人徒手心肺复苏为医师必考项目。
3、医务科组织对一般程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综合笔试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记入医师定期考核表。
4、由研究生与继续教育科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对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进行继续教育学分认定,认定结果记入医师定期考核表。
5、由纪委和监察室按照意的考核制度对进行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核实评定,结果记入医师定期考核表。
6、考核结果由医师定期考核委员审核通过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医务科统一保存。
八、考核结果
按照《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培训资料汇编》相关文件执行,2009-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参加考核人员562人,考核合格562人,考核合格率100%。其中一般程序366人,简易程序196人。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
(一)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应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填写后一定要上传本人的照片(JPG格式)。考生必须认真检查自己所填写的执业类别、执业证书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由于考生填写错误又不及时更正的,后果自负)。要求考生必须将本人信息于2月29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已经调动工作单位的医师,请尽快办理工作网上的调任操作(需要进行调出、调入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原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再为已经调离的医师报名。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对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工作单位的评定意见,于3月18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应当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认真复核,签署意见,然后点击相关按钮,指派其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完成信息提交,使其进入业务水平测试待定;状态。此项工作要求于4月5日前完成。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规定,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考生,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可免业务水平测评。在本周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此类执行一般程序免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凡在本周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已经取得了执业医师证书的,按取得晋升上一级技术职称处理,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2、参加2014、2015年职称考试并收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的考生,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3、取得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当能够出示证书),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试。
4、凡是符合一般程序但可免于理论考试的医师,先由考核机构对该医师指派完成业务水平测试项目,然后该医师才可申请免考。考生必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无法提供或不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必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然后由卫生机构审核,再提交考核机构审核、判定(免考审核通过的,需等待至6月份考试结束后再统一点击合格)。
(六)全国定考办将根据截止于4月12日定考工作网上统计出来的广西一般程序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信息,列出清单,编制广西考生的准考证号码和准考证。我委收到后会及时发送到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核对,再由各考核机构公布并通知应考人员。
(七)要求考核机构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打印出准考证,分别发放给每个应考人员,准确通知其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地点。凡是由于考核机构没有及时通知到考生而导致该考生缺考的,该考生仍然判定为无故缺考(考核不合格)。由此引发的纠纷、问题及后果,由相关考核机构承担一切责任。
(八)全区纸质试卷笔试(填答题卡)的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60分钟)进行。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考生要严格按照全国定考办的规定(印在准考证上),认真填写答题卡,不得乱涂乱划,以便全国定考办的电脑系统快速自动阅卷。凡是由于乱涂乱划答题卡导致自动阅卷机无法阅读的,一律按不合格试卷处理,考生后果自负。
(九)试点机考的时间安排
1、根据全国定考办要逐步扩大机考范围的精神,今年将南宁市作为机考试点,即要求凡是在南宁市区内参加一般程序理论考试的医师必须参加机考。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考试时间为每场60分钟,间隔换场时间15分钟。
2、南宁市内的机考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8:00-18:00全天进行。机考地点: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
(十)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必须在考试前一个月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将申请延期考核医师的相关证明文件在5月15日之前,以PDF文件形式发送到我委医政医管科,我委再转发全国定考办备案。考试结束后才提出延期考试申请的(极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予受理(仍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为本次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