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上至国家高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下至各机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向有关方面或人民群众宣布重要事项的知照性公文。
公告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的规定性。公告所宣布的事项是国内外极为关注的重大事项,所宣布的内容是能够向国内外公开的重大决定,它的使用要考虑在国际国内所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
(2)发文机关的特定性。公告的发文机关仅限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3)告知的广泛性。公告向国内外发布,其告知的范围相当广泛。
(4)传播的新闻性。公告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公开发布。
【公告格式】
公告分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
(1)标题
公告的标题有三种形式:第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事项、文种组成;第二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种组成;第三种只写出文种公告;即可。
(2)正文
公告的正文一般包括因由、事项和结语三个内容。因由要求用简要的语言写出公告的依据、原因、目的。事项是公告的主体,要求明确写出公告的决定和要求。结语一般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习惯用语,体现公告的庄重性、严肃性。
(3)落款
公告的落款要求写出发布机关的名称和年、月、日。如果机关名称已在标题中出现,在落款处也可不写,只
写年、月、日或年、月、日写在标题的下方、正文的上方。
各交易商:
经交易中心研究决定,现就20xx年春节放假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休市,2月3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休市期间,交易中心暂停交易、交收申报及资金划转等,请交易商提前妥善安排资金、交易、交收等有关事宜,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公告。
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据交通部通知,在国家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各地务必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2号)精神,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规费征收工作对交通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乃至于对xx经济建设产生的重大影响,切实加强对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领导,用心主动与当地财政、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正常的征费秩序,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
二、各缴费义务人要严格按国家和省现行征缴政策、办法和标准,自觉到当地征稽机构缴纳各项交通规费。对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偷、逃、漏、欠规费的行为,各级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和人员将继续进行稽查、追缴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对故意妨碍征缴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三、各级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交通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法规、文件,以及《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告》,加强领导、加强宣传、稳定思想、稳定队伍,充分认识税费改革的重大好处,以国家利益为重,顾全大局,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照章收费,只要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还没有正式开始实施,就要坚决做到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xx省交通厅
20xx年x月x日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广州风神物流有限公司;名称正式变更登记为风神物流有限公司;,新的公司名称自20xx年11月12日启用。原广州风神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由变更后的风神物流有限公司;继续经营。
特此公告!
风神物流有限公司
年12月2日
xx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招牌广告设置的通告
针对目前我市招牌广告缺乏统一规划,设置杂乱等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xx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辖区招牌广告的设置进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招牌广告,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户外设置与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标牌、匾额、指示牌。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xx市户外招牌设置规划管理办法负责编制招牌广告的整治方案,在规划、市容环卫部门审定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并组织检查和验收。
三、凡在市辖区设置招牌广告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个体工商户务必遵守本通告。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招牌广告的组织实施。
规划、市容环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通告。
四、招牌广告的设置应当安全、整齐、美观,以规范化、小型化、智能化、光亮化为标准,并贴合以下规定:
(一)在商业区(街)、步行街设置招牌广告的,应当在其商铺或办公、营业场所门面上方或垂直于建筑物外墙,采用灯箱或霓虹灯等形式设置。
(二)非商业区不得在建筑物立面设置招牌广告(宾馆、酒店、商场除外),但可在其商铺或办公场所门面上方,用灯箱或霓虹灯等形式设置招牌广告。
(三)招牌广告使用的文字、商标、汉语拼音应当贴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四)同一座建筑物有多个单位经营或办公的,可在其经营或办公场所首层门面上方设置招牌或门侧外墙设置指示牌。
具体设置标准和要求,应当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执行。
五、商业旅游区域、主干道边、内环路边、珠江边、机场、车站等重要地段的招牌广告应按规划整治方案要求设置。
六、建筑物楼顶不得设置招牌广告,机场、车站、码头、医院除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或整治;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招牌广告,其招牌广告设置者应于2000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
(二)下列路段经批准设置的招牌广告,不贴合本通告要求的,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整治完毕:
流花地区、火车东站、白云机场、环市路、东风路、中山路、xx大道、珠江两岸、内环路、外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机场路、江南大道、天河路、北京路、起义路、解放路、长堤大马路、人民路、农林下路、东川路、先烈路、东湖路、东华南路、陵园西路、寺右新马路、昌岗路、宝岗大道、江南西路、东晓路、工业大道、新港路、上九路、宝华路、大同路、荔湾路、文昌路、光复路、南岸路、黄沙大道、天河北路、黄埔大道、中山大道、体育西路、广园路、禺东路、广汕路、天府路、恒福路、童心路、沙太路、旧广从路、新广从路、黄石路、广花路、双桥路、广清路、广深路、港湾路、护林路、大沙路、丰乐路、荣兴路、浣花路、花地大道、芳村大道、鹤洞路、龙溪路、青年路、夏港大道、志诚大道、罗南大道。
(三)其它路段设置的招牌广告,应于2002年12月31日前整治完毕。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费用由招牌广告设置者承担。
八、刁难、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自20xx年10月12日起办公地址搬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司原办公地址为:,变更为。
2、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保持不变,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
3、公司地址变更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地址变更给您带来的不变,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祝好商祺!
X公司
十月二十五日
杭州复地御溪花苑项目非样板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1、 招标内容:杭州复地御溪花苑项目非样板区景观工程
2、 招标类别:独立分包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复地御溪花苑项目
2、工程介绍:本工程为非样板区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36000平米。
3、工程位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与杨梅山路交叉路口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复地御溪花苑非样板区景观工程,包含硬质铺装、绿化苗木、园林小品等图纸内的内容(除了黑色道路、小区围墙、小区标识、游乐设施)。
5、工期计划: 初步计划20xx年11月20日进场(实际以项目进场通知为准),20xx年3月30日竣工。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均在有效期内,公司无合约纠纷;
2、资质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1850万以上(包括1850万), 外地企业须取得进杭州市备案证书或在杭州具有办理相关进杭施工许可的能力;
3、企业业绩:近三年江浙沪地区景观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施工业绩(同类工程业绩且质量优良)不少于2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以备考察;
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需有园林工程师证,近三年江浙沪地区景观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的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以备考察。项目经理无安全、质量不良记录;
5、近5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业内无不良业绩及记录(投标时要求承诺);
6、有完善的工程施工、现场配合、售后服务体系;
7、具有图纸深化设计的能力,负责审核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甲方指定范围的图纸;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组织机构代码(在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公司近三年年产值、国家级管理体系认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在职人员并能供有效证明文件(名片、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近3年主要相关工程业绩(可安排考察,杭州及周边地区优先),包括工程案例图片及简介,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合同复印件;
4、所提供的各种资质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并加盖公章,装订成活页,提供一份;
5、企业财务状况报告、获奖和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技术介绍等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6、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永远不得参与复地集团杭州公司招标活动;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22日。
六、定标原则:技术标合格,商务标最低价中标(恶意报价除外)。
七、报名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部门: 复地集团杭州公司成本管理部
联系人:朱丹
联系电话:0571-85263570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杭州莫干山路1165号 复地北城中心商住楼26楼
报名方式:网址供应商网上注册针对项目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八、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廉政监督部:电话: 021- 2315 6689 郑女士
传真: 021-2315 6635
电子邮箱:
复星地产控股投诉电话:021-63301072 蔡女士
复星地产控股成本管理与集中采购部投诉电话:电话:021-23156633郁先生
邮件:
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都必须在复星招标平台上报名,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