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际在于春。那么春天的早晨,更加应该值得好好珍惜吧。
每天早晨忙忙碌碌的倒也成了一种习惯,突然之间被身边的人放假的时候总是感觉有些不知所措。要说事情也有好多事情需要去做,洗不完的脏衣服,和永远都收拾不干净的家,足以让自己忙碌起来。
但最后还是选择了在床上躺着。心里想着着认真地写写作文吧,每天早晨还没有审核开始之前,是自己最佳的写作时间。
可是自己的这种习惯真的是特别的不好@有大把的时间去写作业的时候总是自由散漫的。连脑海中的思绪都变得散漫起来。可是一到觉得时间不早了的时候,反而会感觉脑海中的灵感特别的多。
不知不觉在床上已经躺了一个多小时,可写作的效果却不是特别的好。记得上学的时候有个特别扎心的一句话,死后自会长眠,生前何必久睡。这句话也告诉我们说,这我们该努力的时候就不要躺在床上。毕竟所谓的温柔乡,能够让太多的人失去斗志。
一个本该忙忙碌碌的早晨,最后却让自己变得自由散漫起来。唯一的希望就是在写作方面还是能够有所进步吧。这样子的话也不算太辜负一个人的早晨。
今天,我到爸爸的学校,来到他的宿舍。我一进门就叫出声来:“哇,怎么这么乱呢?”一眼看去好像爸爸住在垃圾房一样。书架上桌上地上都堆满了书。房里有四张桌,靠南边窗口的桌上除了书以外,还有包、笔、烧开水的电热壶和一堆棉花,大概是从他的枕头里拿出来的。靠东墙的桌子比较新,但也放满了东西:台灯、书、脸盆、牙杯、牙刷、打开盖的牙膏、卫生纸、沐浴露、打火机、香烟和剃须刀。这张桌子的下面是热水瓶、水桶、电热壶和一袋洗澡用的东西。床的旁边有一张学生桌,是用来放不用的被子的,但这时在被子上还放了一筒席子,和几件外套。这张桌子的旁边是一个倒掉的布衣柜。它的骨架断掉了,但它还站在那里,里面不能装衣服了。好像专门等着别人不小心去轻轻推它一把。他才能放松地倒下。
除了这三张桌子以外,屋子中间还有一张餐桌。但也堆满了东西:书、烟灰缸、运动裤还有一只借来的笔记本电脑。在这张桌子旁边椅子上有一个夏天用的电风扇。还有一点吃的东西。其中,吃剩的饼干变成了烟灰缸。他床上的被子没有折,上面还丢着几件衣服。
爸爸就这样过着这样邋遢的生活,也可以想象他一个人在乡下教书很辛苦。起早贪黑,不注意自己的生活。他还要挤时间到宁海来看望我,辅导我的作业。我回家一定把我看到的告诉妈妈。
曾经因为生活的压抑,我的思想几乎麻醉,但因为有它,几乎麻醉的思想被唤醒,于是便拥有了我这一生的最爱——文学。
也许维特斯根是对的,语文永远无法到达思想和情感的中心,只有在思想和情感的边缘游离。是的,我根本无法用语言来解答它的精彩,但它至少把我从黑暗的边缘拉到了光明的世界,托起了我重生的起点。它带着我看尽了世界的精彩:有时在瀑布飞泻的花果山上嬉戏;有时在环境恶劣的保尔筑路队里生活;有时在好汉林立的梁山泊中游荡;有时在情感纠葛的大观园里徘徊;有时在阴暗潮湿的巴黎圣母院里思索……
看尽了精彩,思想也成熟了许多,我接受了现实的无奈和失败。这才知道,这叫精彩。生活在这片天空下,好像有点鲜活的色彩。我不在贪婪夜的黑,不再惊羡旭日的绚烂,不再期待樱花的浪漫。我学会用文字承载我的思想用语言排遗遣我的寂寞。
我曾写出这样一段话:冷漠是我唯一的表情,孤独是我今生的宿命,我是一块拒绝融化的冰。然而我却被这片天空下的冬阳给融化,我已溶解到文学里。我也曾在无数个深夜向内心深处发问:“我必须这样精彩下去吗?”答案是不需任何条件的肯定。
我的这片天空下的东西,已不仅仅是文学的俗称。在我心中,它已是我心灵的乐土,一种最强烈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