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现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么,所以我保持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徘徊是一种折磨,不如一笑而过,如果一个人哭了,两个人都会快乐,我宁愿换来三个人解脱,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个过客,从来没有占据太多,也愿换来三个人好过。何流的单曲《也很值得》。
这首歌对奎妮的形容太贴切,她对哈罗德的爱不像张爱玲一样卑微到尘埃里,没有大张旗鼓的主权宣誓,没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张扬。始终用第三人称的笔调,来拥抱一段爱而不得的感情和一个爱而不能的人。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却从来不介入。自始至终为他做很多事儿,在他面前只字未提,默默的看着她难过,虽然喜怒哀乐都不为“我”。
奎妮是自责的,其实戴维的自杀与她无关。一个任性自私的人随意对个人生杀权的行驶,让那些为之牵连的人足以难过自责一辈子。奎妮的离开,他们不再联系。事物不总是以消失的方式结束,也不是总以突然出现的方式开始。你以为会有一个时间说再见,但人们往往在你回过神来已经消失。时间的残酷在于只要你稍一犹豫,分分钟帮你决定结局。奎妮对哈罗德的爱,莫过于离开后,把一切活成哈罗德的样子。
我跟奎妮一样却又不一样,我跟有对象的男生关系都比较好。我个人原因吧!觉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较容易相处,这样即可以验证有纯洁的友谊,又不会有来自外界各种流言蜚语。我能处理好跟有对象的异性的关系,和跟他对象的关系。大哥的女朋友从贵阳来,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饭,走之前还去送。家门姐姐,跟他各种打闹,开玩笑。虽然我没见过他对象,但是应该不影响。家门姐姐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照顾,帮助。我们之间是可以不用谢谢这个词的。方队,他女朋友我认识只是不太熟,跟他却有很多接触,去山东看他,帮他募捐等等。我状态不好,遇到坎儿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难之交,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谊却点点可数。
室友说三角关系中,不分先来后到,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赞同但不会这么做,开始的初衷并非如此,本意也与之相去甚远。哪些关系我能妥善处理,不会因为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放弃一段本可持续一生的友谊。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书心得之《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00字: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习,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近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平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 ,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
因磨难而紧闭的心扉,盛装日益干枯的灵魂,无助间,期盼甘润之露,等待叩响之声。浑噩于冥冥,终消殒,而殆尽,是未知寂寞的归宿;及其缄默于黯淡,却渐渐体察心路孤独,寻得明澈之钥,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开。陷于人生泥沼,岁月蹉跎,挣扎消弭,一个由六旬躯壳包裹的灵魂。无神双目收到贝里克友人的来信,承载尘封记忆,奎妮开启了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追随朦胧本心指引,恍然间已徒步踏上回忆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细薄的帆布鞋,重复将一脚简单移至另一脚前,千篇一律却愈发沉重,六百二十七里,心潮却是汹涌澎湃。心灵的留声机,重述童年,唤起母亲离别时的惘然若失;记忆的幻灯片,记录儿子的自杀,涌上泣不成声,触及妻子的绝望,懊悔无及。曾责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赎,实永驻麻木。终于寄望奎妮,却又在朝圣路上,了然孤独,重获新生。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龙应台热爱与风景间的单独私会,深谙素淡间才可微笑审视,孤独中才能蕴藉隽永。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所泛起阵阵涟漪,仅在寂寥静谧中,无所流连时分,才能让心灵震撼激荡,至此叩开心扉。始觉,心路必定属于孤独,孤独沉淀自我救赎。“郁孤台上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劳碌无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于无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后者吞噬希望,心灵若是不堪重负,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尸走肉亦或堕落深渊,埋怨生憎恨,而疯狂报复无所不至,带来生命厄运般终焉。实在无人料及病床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读来下一塞,满是沉痛,不安。深感结局于哈罗德,于这位悔恨万分而虔诚的朝圣者,实在不公。然而哈罗德会感动于熹微晨光已然将奎妮呈现面前,感动于紧握奎妮病态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与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经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释然。再度抬头,与莫琳相执手,笑容弥漫。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有独自跋涉,才能在缄默中排却喧嚣,重新发掘生命中点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个人走。于此路彼端,步入时光尽头、人生末尾,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则又是一番感动。
读书感悟《一个人的遭遇》读后感1000字:
《一个人的遭遇》描述的是二战时期,一个普通的俄国战士的战俘生活,全文采用对话的模式,主要由索科洛夫通过自述方式表达自己战争的经历,展现了侵略战争的残酷性和悲剧性,同时表现了俄国人民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坚毅不可摧毁的精神。
索科洛夫,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本该过着一个普通的生活,他有个温柔亲切的妻子,对他耐心包容,他们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三个人学习成绩很优秀,索科洛夫通过自己辛苦的工作,盖了一个小房子,一家人住在一起,生活平淡而幸福,他们本该一直幸福平淡到老去,直到战争的爆发,改变了一切。
战争爆发后,索科洛夫带着满腔热血离开了妻儿到了前线,然而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受到二次伤,并在一次交锋中被德国人俘虏,此后两年,开始了他折磨和屈辱的生活。
因为他身体强壮,所以被俘后,他被和其他俘虏一起被押解到德国做苦力,中途索科洛夫尝试过逃跑,但是最终还是被抓了回来,被打的血肉模糊的他被继续带回去劳动,他和其他被俘的人员一起,穿着单薄,没有厚的衣物,每个人每顿吃的一百五十公分的面包和着木屑。
超强度的劳动之外,还有不明原因的挨打,“他们打你,为了你是俄罗斯人,为了你还活在世界上……为了你眼睛看的不对,路走的不对……只为了有朝一日把你打死”。就这样他们还是报着对生的希望,报着回到家乡亲人的希望,熬下去,为了活着。
终于,当战争优势从德国转到苏联,索科洛夫因为会开车,被分配去给一个工程师开车,一个负责修德国防御工事的少校工程师,跟随这个少校,他来到了距离两国交锋最近的前线。
因为这个少校是个酒鬼,每次都喝得醉醺醺,因此在索科洛夫借助送他到城外的机会,绑架了少校,并把车开回到俄国自己的阵地。
至此,他终于摆脱了俘虏的命运,获救后,索科洛夫第一时间时间给妻子写了信,描述了自己的经历,但是得到的回信却是,几年前德国的飞机轰炸了他们的房子,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正好在家里,而他的儿子在看到家里被炸之后毅然上了前线。
多年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崩塌了,穿心的伤痛之后,他通过部队联系自己的儿子,幸运的是他的儿子还活着,是个炮兵大尉,由此他感觉生活充满了阳光,他常常夜里做梦给儿子娶媳妇,逗逗孙子,安享晚年。但是就在最后的战争中,胜利的前夕,他的儿子索科洛夫大尉在炮位上牺牲了,读后感·过度的悲痛让索科洛夫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丧魂落魄的索科洛夫在胜利后复员了,复员后他不愿意再回到自己的故乡,跟着一个战友回到城镇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在汽车队当司机混日子,他酗酒只为忘记痛苦。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流浪的小家伙凡尼亚,这个父母在战争中去世的孤儿的出现,让他的生活再次有了波澜,让他的心再次感受到快乐,找到了生的希望,于是他们以父子相称,相依为命,并自此过着流浪的生活。
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平平淡淡的描述,展现了战争的残酷,展现战争对生活的摧残,展现了善良的索科洛夫坚毅不拔的精神。
同时警醒着生于和平年代的我们,应该庆幸,我们可以和亲人一起过着平凡的生活,感受着平凡的快乐。文|沈彩凤
哈罗德。莫琳。奎妮。戴维。
你会经历些什么,你不知道。经历,有好,有坏,有意外。经历的产生是因为你,你孕育了经历。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冲动临时起意,意外的信念,促使你走的越远越远,离奎妮的距离也在渐渐缩短。为什么要找奎妮,她意外的信件是在你低落,和能缓解与妻子之前相处近十几年的面和心不和的自己内心空落的慰藉吧。以为很近,以为很容易,实际很远,很难。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在路上回忆过往的种种,恢复之前的温情和自信和明白过错,在找奎妮的路上,他的恢复对他是重要的,他知道他失去了什么,以及不想失去什么。可由不得他,疾病,年老,意外,总归将会失去。把握和珍惜已拥有,显得更加重要。珍惜眼前人。缺失的父爱母爱,是会对人的成长产生不好的影响,任何的经历,总能诱导你成长,要明白度日,而不得过且过。一天是一天,积极是一天,消极是一天,何不积极的对待它。积极向上的对待身边的人,情绪会传染,包括不好的情绪。终有一死,但要过的不枉此生,不后悔或悔能改过。你所想在一起的人,她,还是那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偕老,多么美好。但意外的磕磕绊绊,积累多了,会将双方推的越来越远,如文章前的哈罗德和莫琳。珍惜眼前,说之容易,做之不易。心怀善意,大度对人。一个人的朝圣,两个人的忏悔,三个人的冰释,四个人的勿忘。
摘录:他说:“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要一个人承受这一切,实在是太多了。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却发现必须又一次放手。
如果我们不能打开心扉,莫琳想,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东西,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算完整。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这的确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65岁的酒厂退休老人。本来他以为人生就那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失散多年的好友奎妮突然而至的那封病危告知信。在出门给奎妮寄回信的过程中,他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后,最终在加油站女孩“只要你一直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一句话的鼓励下,在没有携带手机、钱包,没有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他只穿着一双家常的帆船鞋就踏上了漫漫“朝圣之旅”。
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部小说的开头,我误以为这是一场为了友谊、为了挽救老友的生命而进行了一场奋不顾身的感天动地的“朝圣之旅”。然而。随着旅程的不断推进,跟随着主人公哈罗德对自己曾经的工作、家庭生活的片片回忆,以及通过他在旅途中疯狂对抗、挑战自己身心疲劳、身体病痛极限的描述,我才猛然发现,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心灵救赎之旅,是主人公哈罗德30多年来身陷遗憾、愧疚、绝望的生命孤岛中的一次奋不顾身的心灵“突围”,最终他让自己的心灵成功上岸。
为了表达对老友奎妮的多年深厚友谊的敬重,哈罗德怀着“只要一直你在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信念,选择以步行的方式从自己的家出发,跨越大半个英格兰,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探望老友奎妮。但当他千辛成苦到达了疗养院门口——他本次旅行的终点,在即将按下门铃的那一刻,他却犹豫了,因为他想到当他走进疗养院,将礼物交给奎妮后,他又要回到那个他几乎遗忘的生活里去,回到那个常常让他彻夜无眠的主卧里去,而妻子莫琳早已与他分房睡了。
“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一个人孤独终老,而是跟那个让你孤独的人终老。”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因为儿子的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分别成了让对方孤独的人。原来哈罗德的儿子戴维曾经是剑桥的学生,也曾经令他们非常骄傲,但不幸的是,年轻的戴维因为酗酒吸毒最终因抑郁症而自杀。妻子莫琳将儿子的死因全部归咎到哈罗德作为父亲的懦弱和缺位,哈罗德也因此始终抱着过去的遗憾和后悔不肯放手,30多年来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妻子莫琳也患上了臆想症,常常觉得儿子还在身边,与儿子对话,半夜去儿子房间给他盖被子,失子之痛是他们不能言说又不能忘却的暗伤,他们夫妻也因此而无法再亲密。一次哈罗德因失子之痛喝醉酒打碎了酒厂老板母亲留下的珍贵遗物,事后却因性格懦弱不敢承认,是奎妮替他承担了责任而被解雇,且从此失去联系。
30多年后,奎妮以一封临终告别信的形式重新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是这封信让一生懦弱的哈罗德勇敢地开启了一场改变他人生命运的旅行,也是这封信让他通过这一场朝圣之旅寻找到了人生的出口,挽回了他冰冻多年爱情,重新获得了家庭的温馨。
在旅途中,哈德罗经历了新奇、犹豫、坚定、痛苦,受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帮助,让习惯回避别人的他,感受到给予与馈赠的温暖,也因此他发出“给予和馈赠都需要一定的勇气”的感慨。当然途遇的一些人也曾对他的行为产生了质疑,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哈罗德并没有理会那些质疑。在旅行的过程中,他发现,“在行走中自己愈加贴近生活的本质,日子可以如此简单,只是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
在哈罗德的行程中,还“遭遇”了一个逐渐“成长”起来的、陪他行走的庞大“朝圣团”。因一个过客的电视报道,致使哈罗德有了很多的追随者,但那些陪同他朝圣的人们最终均以各种理由一一弃他而去,最后连那只活泼泼的小狗也离开了他,跟着一个年轻女孩上了一辆公交车,剩下他一个人继续前行。所有的这些描述,也是一个浓缩了的世间百态,但是哈罗德在此过程中表现出的温和、宽厚,也充分展现了哈罗德高尚的人格。
旅行中,哈罗德回忆起了“日常生活里他会想起,却意识不到自己想起,觉得不必想起的点点滴滴”。父母对他的爱的缺失,促就了哈罗德的孤僻内向,胆小懦弱,不与人亲昵的性格,至使他在拥有了儿子后,看见摇篮中的儿子却变得不知所措;在儿子成长中,他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交流;儿子溺水,他也踌躇不定,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将其救出;儿子长大,他在儿子面前更加惊惶无助。在他的生命中,他没有结实地抱过、更没有亲过自己的儿子。许许多多本来应该和儿子一起做的事,他都没有做,尽管他无比渴望与儿子在一起。这一性格也呈现在他的工作中,特别是看着好友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公司辞去了工作,他心里难过,却不知道如何去解决,甚至都不敢见奎妮一面。与妻子莫琳的关系也是如此,虽然彼此都爱着对方,但是由于哈罗德的木讷与封闭,导致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越来越疏离,直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经历了这场朝圣之旅,他开始不再逃避,不再躲闪,通过反思自己,忏悔自己,洗礼了自己的身心,最终“成了他早该成为的那个男人”。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莫琳的眼里看到了经历这场朝圣之旅后的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而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句经典的话是这样说的:“人生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读这本书,我首先为主人公哈罗德感到庆幸,他的一生就经历了人生的这两次冲动。从妻子莫琳的回忆中,我们看到年轻时的哈罗德,尽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当在舞会上看到美丽大方的莫琳后,奋不顾身勇敢地穿过整个舞厅走向莫琳,以一句幽默风趣的话吸引了莫琳,赢得了莫琳的爱情,而且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妻子。30多年后,他用87天627英里的一段长长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再次走回到了莫琳的心里。
哈罗德的经历,还让我想起了一则哲理对话:一个老禅师问小和尚,如果你进一步则死,退一步则亡,你应该怎么办?小和尚思索半晌不能回答。老禅师微笑道,你可以往旁边去啊!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当我们深陷命运的泥潭进退两难时,不妨向旁边跨上一步,去寻找生命的出口。哈罗德就这样“向旁边跨了一步”,试想,如果哈罗德忽略了那个“徒步去看奎妮”闪念,而只是简单地将给奎妮的回信投入邮筒中,也许就不会有他与妻子莫琳破镜重圆的美好结局。
在旅途的终点,在疗养院,哈罗德见到了为了等待他的到来而坚强地活着的老友奎妮,将礼物交给了她,在并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送走了安详离世的奎妮。是的,哈罗德的朝圣之旅并没有挽回老友的生命,但是他确挽回了自己的爱情。
小说的结尾,非常唯美:“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读完了这本书,记住了什么呢?说记住了什么,好像太功利了,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不知道,我好像从来不知道答案。
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可她已经记不得他了,但在最后一刻,奎妮记起来了,并且走的很安详,这就是意义吗?一路走来,哈罗德经历过现实的苦难,孤独,到了别人的认可,一群人同行,再到一个人,恐惧,不安,他最终走到了,却找不到了意义。回顾了一生,有些东西他也许放下了,也许从未放下,没有经历过,怎会知道那种苦呢?看完后,我脑子浮现一个人,热血尖兵里的司马战歌,他曾在一次跳伞事故中怀疑自己的人生意义。死于训练,真的有意义吗?如果是战争,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冲向战场,可那不是。最终他像是寻到了什么,一次演习中,他和同伴在海里漂了三天,差点死在海里,有意义吗?有什么意义。
我想到了演员春夏,一个坚持做自己的女孩,看姜思达采访她的视频中,大致意思是,姜思达问她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她的回答让我心里一震,如果和别人都一样,那我是谁?有时候我也想问,那我是谁?旅途中哈罗德也像是在寻找自己,那个丢失了的自己。
每次都是快要睡觉时才开始读,有时候迷迷糊糊的,总觉得不知所云,就像好多人的疑惑,为什么哈罗德不乘车去,从他后来所走的路程来看,并不是太远啊,难道就为了体现他答应去看朋友的诚心吗?甚至书读到一半我心里这个疑惑也不曾散去。
后来读书不再是睡觉前了,这才静下心来好好体会这本书,去体会哈罗德为什么要步行去朋友那。在这段我觉的不太长的旅程里,他心中坚守的并不是那个简单为了解救朋友生命的信念,而是在这段路程中他心境的变化。从对前路的盲目,到中途的忽然醒悟,最后又失去信念的颓废,我们从书中目睹了他的变化。他回忆和朋友的故事,但更多的是他对家庭的理解,他怀念自己逝去的戴维,回忆早已二十多年形同陌生的妻子,他能记起妻子的习惯,喜好,记得他们生活种种,那饱含了这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的隐忍,饱含了他对儿子的愧疚,以及对家庭深深的爱!
其中还有莫琳,她在哈罗德走后,才慢慢醒悟,这二十年来,她错了,哈罗德是爱戴维的,他的愧疚一点都不比自己少,她还爱着自己的老伴,所以她从刚开始的愤怒,到最后对哈罗德的鼓励,虽然她没有徒步,但她在哈罗德旅程中也完成了对别人的理解,对自己的救赎。她把那个一直遮挡自己与世界的窗帘洗干净捐了出去,开始积极的面对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