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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600字(精选9篇)

栏目:初二作文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1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就数蚕了。蚕从出生到成虫化蝶有几个阶段,我们来看一下吧!

第一阶段:变白。一开始,蚕是黑色的,非常小,然后慢慢变白,大约8天后,蚕就会变成白色。

第二阶段:成茧。变白后的蚕会吃桑叶,变大成长,不过需要清理粪便,用时9天。然后开始吐丝,爬到高处去结茧。

第三阶段:成虫。结茧以后,蚕是不需要吃东西,只需等待即可。破茧以后,蚕会变成蛾,开始产卵。

蚕刚出生时是黑色的,非常小,然后慢慢变成淡黄色,最后成白色,变大变肥。蚕的外表上有花纹和斑,脚,嘴是棕色的。蚕每天约吃600克桑叶,排便量450克左右。

别看蚕很小,它的丝可是能做成丝绸的呢!丝绸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商业产物。从唐高祖武德九年到宋徽宗崇宁三年,中国都一直对外交易丝绸。丝绸做工精美,近的到朝鲜北辽,远的到英国法国,都爱这丝绸。

对蚕的了解越多,我越喜欢蚕了。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2

你喜欢小动物吗?你喜欢我吗,看到小动物可爱的样子,你忍不住想拥抱它们?好,现在让我分享一些关于这些小家伙的有趣故事。

首先要介绍的是一只懂得人性的小猫。猫的小主人扭伤了脚,疼得哭了起来。这时,小猫看见了它,跳到小主人身边,用它柔软的肉垫轻轻地抚摸着小主人的脸,好像在安慰:“好了,好了,别哭了,这是什么小东西、你一定要勇敢!”看,这只小猫就像一个家庭成员!

还有一只很有能力的狗,但是它会跳舞。我看见女主人在演奏欢快的爱尔兰舞曲。主人开始教狗跳舞。他故意慢慢地跳,一步一步地跳,狗一步一步地学。就这样,一点一点,一点一点,狗终于赶上了主人的步伐。看他们有多兴奋!

我还想给你介绍一只对天空一无所知的小狗。虽然他很小,但他很勇敢!有一次,他去招惹一只比他大几倍的牛头犬,但对方根本没有理睬他。他想直接跳到别人的窝里,一步一步地把他们赶回去。这真是一件可笑的事。

看到这些有趣的小家伙,我也想有一个!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3

我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呢?是小狗。由于它活泼可爱又勇敢。

小狗满月时最可爱,那时它的腿脚还站不稳,但是它很调皮,一块肉或者一个玩偶都是他的好玩具。假如你拿一个玩偶,它会绝不犹豫地像兔子一样跳起来陪你玩,跳多久都不累。

小狗长大了就变得活泼了,假如它在你画画的时候钻出来,你的画可就遭殃了:它会用舌头把画打湿,还会用脚在你的画上踩几朵梅花。但你见了一定不会打它,由于它的画是那么的栩栩如生。

小狗也很勇敢,凡是有生人进来,它必然会大喊大叫,就算是赶上狮子也会狂吠。假如你惹怒了它,它也会冲你大喊大叫,甚至用嘴来咬你一口。它是多么的勇敢啊。

小狗有时也很“讨人厌”,它会在你吃饭的时候不听你的话把厨房搞得一团糟,假如你的饭分歧它的胃口,它也会大声叫唤,有时也会自己出去玩个一整天,你说它是不是“讨人厌”?

你看小狗这么可爱、活泼又勇敢,你喜欢它吗?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4

我家有两条小金鱼,一条全身通红,我叫它“红红火火”,另一条全身雪白,我给它取名“白雪茫茫”。

它俩是一对好朋友,无聊的时候,就头对头、尾对尾地玩耍,看上去像一个“O”形,嘴里还悠闲地吐着泡泡,仿佛在说:“你看,我们是不是很酷?”

当它们玩得饿了,我就把鱼食放入水中。水面上顿时热闹起来,它们你一口我一口,抢着吃了起来,鱼食一下就被这两个贪吃的家伙抢光了。

吃饱了,它们就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互相看着对方,尾巴在水里轻轻地甩来甩去,甭提有多自在。

每天,我写完作业,就喜欢去“钓小鱼”。我把鱼食放在水面上,悄悄地等着,红红火火兴奋地游了过来。它一探出头来,我就“呼”地吹了口气,它扑了个空,有点生气,就转过身子找来白雪茫茫帮忙。而我又放下鱼食慢悠悠地吹了一口气,可怜的红红火火还是没捉到食物,灵活的白雪茫茫却一个转身稳稳地咬住了,这对“活宝”便一起开心地吃起来。这就是团结的力量吧!

这两条普通的小金鱼,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5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可可。它的眼睛蓝蓝的,像颗蓝宝石。

可可是一只特别爱吃的猫,有一次我拿来一条小鱼放在它面前,它像是得到命令的土兵一样,一下站正了,接着它三步并两步走到小鱼前面,闻闻小鱼,便大口大口吃起来。两三分钟的功夫就吃完了,只剩下鱼骨了。吃完后,它还走过来拉拉我裤脚,好像在说:“主人,主人再给我条小鱼吗!”看着它那可怜的样子,我便又给它了条小鱼。

可可也很贪睡!它经常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它的姿势也很可爱呢:身子侧躺着,四肢自然弯曲着,整个身体卷成一个团,这样子特别像一个熟睡的婴儿。它还时不时动一下胡须,像是沉浸在美梦之中。此时,我就会轻轻把可可抱入怀里,慢慢地摇着。就像妈妈摇宝宝睡觉似的。

这就是我家贪吃、贪睡的小猫可可。它带给我很多温暖和快乐,真希望它能够一直陪伴着我。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6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小白猫,它全身长着雪白的绒毛。那大大的眼睛亮的像两盏小绿灯。圆圆的脑袋上顶着两只尖尖的小耳朵。小白猫的长相十分可爱。

小猫刚到我们家时它才刚出生一个月。它用明亮的大眼睛小心翼翼地打量它的家。小猫刚看到我时有些害怕,吓得把身子缩成一个小白球,样子可爱极了。所以我便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球球”。在一个月的相处下来,我便和“球球”有了感情。它也不再像第一次来的时候那样因害怕我而缩成一团。每天我放学回家时,它就撒娇似的跑过来用毛茸茸的小脑袋来蹭蹭我的脚,再抬起头来用大大的眼睛看着我并发出阵阵稚嫩的猫叫,好像在说:“主人,主人我饿了,快给我吃一些鱼吧!”这时,我便会从书包里的夹层拿出我早就准备好的鱼罐头撕开放在它的面前。它津津有味地吃着,吃完后便露出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还不忘伸出小舌头舔舔嘴巴。然后伸一个懒腰,蹦蹦跳跳地到他的小床上睡觉。球球真是一条小馋猫啊!

后来因为我们搬家了,楼下的王奶奶就没人陪她了,所以我们把小猫送给了王奶奶,让球球来陪她。

虽然球球走了,但是只要它在王奶奶家生活开心,我也就开心。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7

我家曾经养着两只活泼可爱的小文鸟,他们都是我家的小“机灵鬼”。他们的颜色不同。一只是灰色的,肚子上是白色的,小脑袋上有两颗闪亮的黑宝石,金灿灿、尖利的小嘴喜欢在笼子上蹭来蹭去。还有一只穿着一身绅士服,长着长长的黑尾巴,细细的小腿和爪子在杆子上面闪展腾挪、灵活自如。瞧!他们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显得酷多了!

为啥说他们机灵呢?有一次,喂食的时候,我把一张小纸片从缝隙中塞了进去,两只文鸟好奇而又警觉,偏着脑袋看了看,又轻轻地跳了过来。忽然,他们“叽叽,叽叽”叫了一会儿,然后猛地把纸片捉了过去。灰色的文鸟把纸片叼在嘴里啄来咬去,像是想尝试味道如何。一下子,纸片从他嘴里掉了出来,他吓了一跳,马上飞过去看了好一会儿,明白过来以后,好是懊恼,一闪身,到杆子上休息去了。我的脑子却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小鸟看东西时要偏过头来呢?我猜想:眼睛长在脑袋两侧的小鸟,更方便看到他们两边远处的事物,当他们想看清楚面前近处一样东西,就用一只眼凑近看来看。

他们还有一副好嗓子,是两个“高音歌手”呢!记得在一个早晨,我被鸟叫声吵醒了,过去一看,原来他们早早就起床了,而且把昨天剩下来的水用来梳理他们那些凌乱的羽毛,显然心情好极了,就在笼四周围的竖杆上对着太阳“叽叽”歌唱,这歌声很婉转,动听,像山泉的流水,像清脆的风铃。鸟儿为什么会歌唱?后来,我通过查找资料才知道:原来鸟儿唱歌就是为了快乐。科学家发现:只有在鸟儿歌唱的时候才能进行蛋白合成。科学家还告诉我们:大自然的生灵,对自然界的感知比一般人灵敏多了,就像公鸡报晓,九九燕回,都有特别的生物钟。多可爱的文鸟啊!

他们给我带来了一个启发:如果有自己不懂得的东西,一定要多思多问,要有顽强的意志,这样才能让自己对大自然、对身外的世界了解得更多。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8

大学教授帕克在小镇在车站上偶遇一只可怜的小秋田犬,它孤苦无依的身影惹起他的怜 悯,虽然妻子极力反对,并想尽办法要把它送走,但看到丈夫和女儿对它无微不至照顾和由衷喜爱,终于决定让它成为家庭一员,帕克为它取名“八公”。

八公陪着帕克全家一起成长,从小狗渐渐变成庞然大物。温文儒雅的帕克在自己的闲暇时间训练八公,甚至趴在地上自己用嘴示范捡球动作给八公看,但却无法教会八公捡球回来的动作,闲暇时帕克还会亲自给八公做按摩护理。

八公每天准时陪伴帕克上班,傍晚五点准时出现在火车站门口迎接帕克下班,这可是他们的约会时光!在小镇车站站长,卖热狗的小贩,附近商店的老板娘的眼中这都是已经习以为常的画面;看到帕克从车站出来叫出那一声熟悉的“Hachi”,八公兴奋地扑上前去撒娇的样子,已经成了车站每天上演的画面。

然而,有一天当帕克和往常一样去上班的时候,八公突然反常对着他叫,可能动物对未来有一定的预感,八公知道他的主人将会发生不测,所以尽量的拖延时间希望它的主人可以留下,以前从来不屑于玩拣球的八公一反常态的叼起了球。然而,帕克教授却没能理解那位日本朋友说过的,秋田犬如果拣球的话肯定是因为有特殊的原因,八公最终无力挽回一切,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主人离去、、、、、、

就在那一天,帕克在大学演讲时突然倒下,他因心脏病突发而死亡,再也没有回到车站。之后,无论什么天气,每天傍晚五点,八公都来到火车站里等候、凝视。第二天、第三天……从夏季到秋季,一直等到自己变老变弱,等了整整十年。十年时间里,八公依然风雨无改,直到它最后死去,它始终如一。

最新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篇9

我家最近来了一个新的家庭成员,它是一只活泼可爱又漂亮的年轻小少女,名字叫:朱莉安,小名叫:芬妮或者是Pat,这是我亲自为它起的。

芬妮喜欢穿公主裙,我经常买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婚纱布,制作成公主裙,给芬妮穿。

芬妮有着一身棕黄色的茸毛,水灵灵、温柔恬静、目光四射、火眼金睛、目光锐利、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可敏锐了,一个小蚂蚁的味道都可以闻出来。

樱桃似的小红嘴,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特别的耳朵,简直可以和三国时期汉主刘备相媲美,当刮风时,它的耳朵还可以迎风摆动呢!洋娃娃似的小脸蛋,它的四肢可健壮了!它冰雪聪明,有着袅袅婷婷、亭亭玉立的身材,芬妮的脸上总是露出乐陶陶的神态!

有一次,我正在做家务,因为太累,我就叫芬妮帮我拿,芬妮蹬蹬的就拿给我了,多么可爱的小狗呀,我还真不舍得使唤它呢!

还记得有一次,我带它去欢乐谷玩,什么东西都让它玩个够,晚上我们它累了,不想做饭,就带芬妮到肯德基吃,给它点了一个外带全家桶和奥尔良翅桶,看它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芬妮也开心的笑了,那一天简直是有说不出的高兴呀!

有一次,芬妮不小心划伤了腿,我帮它包扎的时候,它看着我焦急的样子,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

在这几个日子里我还真不习惯没有芬妮那淘气的劲。

可是没过几天,芬妮又恢复了它那淘气的样,而且比以前更开心了许多!

我爱你,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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