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司法局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五大功能作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高效履行各项职责、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升全面优化服务,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助推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作出了新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委名义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政治引领 党建先行”工作要求的通知》,提出“六个必须”和“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创造性提出“五五八八”行动纲领和“五个全面五个充分体现”工作要求。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分解》《党委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导、年末有述职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长效落实机制。
2.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管党治党体制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督导机制,开展半年、全年工作督查。制发2018年意识形态考核指标,细化2项指标任务以及11项“否定性指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了10类47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梳理“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干部管理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3.积极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坚持重大事项专题研究,重大项目率队调研,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点工作带头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制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在机构改革合并与办公场所搬迁、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安保期间等时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障。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做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全面高效履职
2018年,原市司法局担负十五个方面24项绩效任务、原市政府法制办担负十二个方面27项绩效任务,都已全部完成。
1.加强综合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精心组织筹备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明确将办公室设在重新组建的司法行政机关后,及时加强与司法部和市委zd委的沟通,全面了解上级对筹备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与市委zd委相关部门协商做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组织工作专班,共起草并反复修改1个会议文稿,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起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报告》,先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等文件,对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协调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三次,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局级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自主举办全市依法行政骨干培训班,着力提升各级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平谷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等1个创建项目被确定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体系,优化指标设计,充分发挥考评对实际工作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2.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市人大组织编制《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市人大报审《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集中修改2部政府规章和废止19部政府规章。完成《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开展对《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等规章项目的法律审查工作。积极推进《北京市发展中医药条例》《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论证工作。跟进做好志愿服务促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司法鉴定、体育竞赛管理、全民阅读促进、地方志等立法调研工作。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中央和本市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其中,清理政府规章03件次,清理规范性文件897件次。
3.加强重点法律问题研究,有效服务和保障全市中心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向市政府提交了《“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所涉法律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查处违法建设所涉难点问题研究情况报告》《关于对违法建设当事人给予惩处措施的研究报告》《关于就违法建设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况报告》《关于对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消防安全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建筑物屋顶广告、牌匾标识规范工作相关法律问题的报告》《关于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一网通办”工作中电子签字、二维码扫描、人脸识别、电子证照等法律问题的研究情况报告》《关于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立法情况的报告》等研究成果,整理形成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的三份政策建议清单,共计8项改革建议,及时有效回应市领导关切和基层法治需求,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大气污染治理、客运市场整治、差别化占道停车收费改革、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城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的法律研究。为国地税机构改革、北京中轴线申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乡村振兴战略、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服务业扩大开放、持续扩大内需等重点工作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为确保本市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部门职责运行平稳、过渡有序,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本市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决定》等文件。
二是根据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整体工作要求,在保障“疏整促”专项行动过程中注重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与基层法律服务需求相结合。制发《关于积极发挥律师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治理违法建设任务作用的通知》,对律师团队参与治理违法建设的方式、内容,以及各相关部门的统筹保障组织等方面做出了规范。市律协律师服务团制作《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法律风险提示》,为专项行动各牵头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和工作参考。征集有关依法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典型案例,整理汇编涉及拆迁安置、企业外迁、违法租赁治理、合同纠纷等多方面典型案例,为专项行动依法推进进行指导。根据年底全市拆违工作法律服务需求,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形成《关于发挥职能作用为拆违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供领导部门决策参考,确保后期疏解任务顺利完成。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围绕专项行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开展专项行动法制宣传讲座、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为专项行动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提升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国际化服务能力。推进建立高层次律师人才库。会同市律协分别组建了31人的北京涉外律师人才库和129名律师组成的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律师北京队。建立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培育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若干措施》,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系机制。举办各种类型专题培训班。会同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高级法院、北京证监局、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专题培训班,宣讲相关政策,提高认识;举办第三期扬帆百人计划“国际经济合作与争议解决法律实务”培训班,7名律师参加培训;与对外经贸大学举办“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与争议解决法律实务培训。联合多部门出台法律服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出台《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加强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活动。组建由市律师协会会长任团长、92名律师担任团员的市级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团队,根据民营企业意愿开展法治体检活动。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举办“司法行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会”,与津冀两地构建“1+13”整体协同体系,抓好协调发展30个合作项目落地见效,并就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党建工作等进行深度合作,探索新的工作布局下司法行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筑牢环首都“护城河”。三地监矫系统,先后开展3次监管安全互查,就人才培养、调查研究、业务建设等方面广泛深入密切地开展交流合作。建立京津冀法律援助业务专家组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协作“直通车”,组建三地十人专家小组,就疑难、重大和敏感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咨询指导、开展会商。建立完善常态化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机制。共同组建三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专家库,联合开展血液酒精浓度鉴定专项检查活动。两次举办京津冀协同法治宣传活动。相继开展“砥砺奋进新时代 美好生活法相伴”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谱写新时代法治新篇章”京津冀打击传销法治文艺汇演活动,三地法治宣传教育进入层次更深、规格更高、互动更强的新阶段。
4.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制发《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办法》(京政发〔2018〕23号),细化完善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监督工作。截至2018年底,共对312件次以市政府名义(含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讨论的规范性文件议题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其中,文件230件,会议议题82件),共出具了43条合法性审查意见。共收到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派出机关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其中,各区政府报备81件,市各部门报备234件)。收到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9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制定《北京市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对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任职条件、工作范围、权利义务等进行明确和细化。继续做好政府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2018年底,共审核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文件27件,提出9条专业性审核参考意见。
.以最实举措,促进首都社会和谐。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为抓手,全力打造北京升级版,将相关工作纳入北京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三年规划和全市安保联席会议事范围,成立工作协调小组,逐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体制。打造“1333”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推动形成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依法处置—后期稳控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化“诉调对接”,将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纳入“诉调对接”范围。完善社区矫正管理机制。研究起草《关于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力度;研究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完善和推进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各区督查队季度督查工作机制,明确日常督查八项内容。
.加强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宪法宣传持续开展。先后以宪法修正案实施、宪法督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深入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以“七个一”的具体举措推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宪法督查。举办首都地铁一号线宪法宣传地铁列车开通仪式和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全年全市各区、各部门行业共组织开展1.2万余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成功举办北京市2018年法治文艺大赛。创新推进“以案释法”和“青春船长”工作。结合重点、难点和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深入开展“法律十进”等活动,与市委社工委等单位合作,推出订单式普法,全年共开展“以案释法”活动4万余场。
7.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出台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和实体平台验收标准,设计公共法律服务视觉识别系统,按照党委对“三基工作”的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力量大建设工作方案》,吸引、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初步确定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长期固定办公用房,并提前进场开展测绘和设计工作。以进“一扇门”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为目标,东城、朝阳、海淀、通州、顺义、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9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建成率.2%:依托司法所或政务服务大厅建成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309个,建成率9.9%。依托社区(村)委会或服务站建成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108个,建成率90.02%。海淀区、通州区、密云区、延庆区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建成率已达到100%。其他平台建设效果明显。北京法律服务网注册用户311人,访问量74304次,智能法律机器人为群众解答咨询4034次,解答群众留言咨询712条,在线咨询4799次,群众满意度达99%。热线平台3个电话坐席日均接听量1000余次,群众满意率达到9%。分三批研发并公布143个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供各类社会主体选择使用。
(三)全面依法行政
1.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能,通过深入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效率提供及时有力的监督指导和客观科学的决策依据。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推进工作会议上,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唯一一个政府法治系统的项目进行了应用演示汇报。完成《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执法共同行为规则的完善工作。围绕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修订了北京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制作规范和评查标准。推进实施了执法岗位目录制度和执法人员资格联机考试制度。组织全市各部门结合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年度培训和协调指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京政发〔2017〕32号)要求,推动完成市、区两级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权的划转和工作交接;指导成立市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总队,实现规划国土全部行政处罚权的内部集中行使;指导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完成除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以外行政处罚权的内部集中行使,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内部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2.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截至2018年底,市政府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070件,立案受理87件;审结复议案件4件,结案率x%;纠错率x%。共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82件,各级法院审结71件,败诉率为1.1%。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召开全市培训会两次,通过邀请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情况通报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指导作用,编印《2017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选编》,对典型个案及全市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反映较多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优秀文书评选活动,提升工作整体水平。做好第四届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工作,新聘任43名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印发《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编印《北京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手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力度。
(四)全面预算管理
2018年原市司法局以规范、科学、高效为目标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全局安排全年经费预算144万元,其中人员及公用经费x万元,项目经费x万元。年中,根据市局党委工作部署以及业务工作需要,协调财政调整追加预算x万元,有力保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有效落实。2018年初预算安排项目47个,申报绩效目标1个,申报比率为34%。全年进行预算评审的项目17个,申报金额x万元,审定金额x万元,不存在单个项目审减率超过0%的情况。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定期督促预算执行,取得良好效果。每月公示机关各处室执行进度和重点事项执行进度,定期向党委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在财政部门的定期通报中我局预算执行进度在全市范围内排名成绩良好。初步统计全年总体执行进度为x%。开展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宣讲,重申“三公经费”支出规定,强化全机关人员经费支出规范意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均没有超过年初预算的情况。三是规范开展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全年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7个,涉及资金92万元,节约预算资金13万余元。截至2018年12月,配发、回收、调拨资产x件次,借用资产4件次,设备维修维护3批次,基本实现资产合理配置,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保障业务工作顺利开展。3月份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预算情况,8月份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原市政府法制办加强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市委监察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核实账目等方式,对历年来的预算管理、经费支出、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出现财务违纪违规等问题。组织中介机构针对纳入自评项目的相关处室及项目负责人开展了部门绩效自评培训,对各单位的自评表进行规范性、实质性审核,并将审核后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存在的具体问题,反馈各部门进行修改、完善。绩效评价主要是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进行评价,纳入的项目共有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x%,涉及2017年度当年财政资金x万元、占当年批复项目资金总额x万元的x%。经过评价,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实际支出x万元,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x%,符合上级绩效考评要求。
(五)全面优化服务
1.“放管服”改革呈现新亮点。成立行政审批处,进驻市政服务中心,实现行政审批权集中管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合并后审批服务事项由4项大幅压缩为22项,精简幅度达到1%。积极推动市司法局审批平台立项启动工作,力争尽快实现审批事项的“一网通办”。集中开展不必要证明清理工作,先后梳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18项,排除8项,取消3项,合并1项,保留项,列入市政府《证明暂时保留目录》。出台《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放管服”工作“十条禁令”》《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人员服务管理“十条规范”》,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办事负累。深入推进“两单融合”,按照市审改办要求,梳理、明晰、界定全系统与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行政职权事项和服务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做好优化审批服务专项改革成果上报。
2.加强法律服务有效供给。成功举两次开放日活动,在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将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与发布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的新职能相结合,推出了网上评议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浅山区违法建设、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服务保障举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在全市开展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老年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推出公证行业减证便民十项举措,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扩大至2项,以行业信息化为载体,逐步实现身份、户籍、婚姻、财产等公证信息在线核实,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建立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和公证服务监督制度;司法鉴定业务实现新增长,有效满足了群众司法鉴定需求、促进了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组织动员一线考务人员000余人,投入专项资金8万元,在107个考点9间考场全面推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开通考生热线、制作考试手册、精准推送微信短信20余万条,圆满完成改革后的首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年来,虽然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高效履职、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1项绩效任务全部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感到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面对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政府立法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契合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性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效能和执行力的提升还有较大空间,不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标准制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如何更好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更好满足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是2019年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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