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校广大师生: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绿水青山”,今年10月30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双禁”),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我们向大家倡议: 二、当好“双禁”践行者。广大师生要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双禁”工作的带头人,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的喜庆方式欢庆节日喜事,积极践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