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陇学组发〔2009〕01号),确保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地进行,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我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财政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财政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健康顺利开展,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市委总体要求,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的高潮。在深化对市情的认识,做大做强财政经济实力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改革创新,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工作机制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使财政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思想的大解放推动财政事业的大发展。
(二)突出实践特色。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市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兴办实事的各项重大举措结合起来,与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财政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起来,与改革完善财政工作机制、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队伍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探索符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的实践经验。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全过程,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认真听取各有关部门、单位、基层财政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实事求是、正面教育的方法,引导和激励全体党员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重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三、目标要求
(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财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突出问题得到解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财政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理清财政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科学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从市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支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围绕公共财政建设,进一步研究完善市对县(区)财政体制,健全考核激励办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县乡最低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支持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加快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加快建立以人为本、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立方法科学、基础扎实、手段先进的财政监督机制。
(四)科学发展有效推进。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财政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把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在政策机制、工作机制、管理监督和队伍建设等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开创财政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四、范围对象
市财政局总支各支部、局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的全体党员要全程参加学习实践活动,重点是局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
五、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基本完成,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分别确定具体实施环节。
(一)学习调研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思想发动;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主题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观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具体要求:
1.思想发动(3月1日至3月10日)。召开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局各党支部、各科(办)、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参加,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效功同志作动员讲话,宣读《市财政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市委指导检查组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动员大会后,各党支部、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讨论,引导大家迅速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深化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认识,端正态度,增强信心,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具体要求上来。
2.学习培训(3月11日至3月31日)。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培训采取局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政治学习、专家辅导、集中培训以及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领导干部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
(1)局中心组理论学习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组织专题学习。
(2)组织全局党员集中学习。请有关专家作系统详尽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辅导报告,局领导作学习报告,集中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3)各党支部、各科(办)、下属各单位在参加局里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之外,还要组织集体学习,督促党员干部自学。单位要有学习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
3.深入调研(4月1日至14日)。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办)、下属各单位,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和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撰写调研报告。
(1)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实行定点联系制度。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带头搞好调研。
(2)局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和工作实际,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搞好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建设等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相关的专题调研。
(3)通过开展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相互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级、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局属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要重视收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以及在“两会”建议(议案)提案中对财政工作的意见。
(4)通过调研,重点梳理出财政工作中有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办)、下属各单位的专题调研报告,及时交流调研成果。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精心选择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努力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增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
4.开展讨论(4月1日至4月30日)。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组织全体党员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等思想,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大讨论,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在事关财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深化认识、形成共识。
(1)各支部、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要结合市情及各自工作实际,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适时举办专题研讨交流会。
(2)围绕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的主题,采取征文等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建言献策,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二)分析检查阶段(月1日至月30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学习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局党组及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办)、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查找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形成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并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具体要求: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月1日至月12日)。根据调研情况,召开局领导班子检查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充分沟通思想,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照检查自身的不足,分析检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在党支部生活会上,分析检查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又要注意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2.形成分析检查报告(月13日至月22日)。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和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的基础上,以局领导班子的名义形成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各科(办)、下属各单位也要写出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炼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主要领导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这两个环节,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
3. 组织群众评议(月23日至月30日)。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要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参加评议。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也应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认真吸收,充分体现到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局党组分析检查报告在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党员代表范围内公布,局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在本单位全体党员范围内公布。其后,要根据群众评议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修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发展思路,修订发展规划,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以解决。具体要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7月2日至7月1日)。整改落实方案应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落实方案。方案要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7月17日至8月1日)。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对当前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计划,尽快加以解决。局领导班子侧重解决政策指导层面的突出问题,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侧重解决本科室、本单位职能范围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解决问题要避免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也不能把解决问题简单理解为改善本单位干部职工福利待遇。
3.完善财政体制机制(8月17日至8月30日)。按照科学发展观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和财政政策制度,逐步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从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财政制度体系。认真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废、改、立这三项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借鉴学习调研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束缚,逐步形成财政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对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测评结束后,召开总结大会,对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局党组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局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本单位的总结报告。
六、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效功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炤、贾永文、毕志敏、王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苟晓红,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吴建文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办)、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局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建立联系点制度,深入研究指导各支部、局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苟晓红担任,陈宇星同志任副主任。卢治平、李海元、王军、赵涓等四位同志为工作人员。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组织、材料和宣传三个组,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全局上下要全力支持配合办公室开展工作。
局机关各科(办)、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指定专职联络人员,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指导。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指导检查组和局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搞好督促检查与指导,确保实效,不走过场。
(三)鼓励探索创新,杜绝形式主义。局机关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要结合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完成学习实践活动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努力在自选动作上下功夫,大胆探索,多动脑子、多想办法,丰富活动的内容与方式,创造新的经验,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重实践、重实效,有声有色,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四)搞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我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推出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典型,营造正确良好的舆论氛围,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实效。局机关各科(办)、直属单位和全体党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更好地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把足够的精力放在认真搞好学习实践活动上,以活动促工作,又要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以工作促活动,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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