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围绕“构筑科学发展新优势,勇攀基本现代化建设新高峰”主题,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帮助下,市民宗局抓住重点环节,认真落实措施,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市委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迅速组织学习,并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研究实施方案,制订具体安排。成立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从办公室、法规处抽调四名同志参与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局党组成员亲历亲为,苦学苦干,带头参加。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碰头,分析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落实举措和推进方法。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到位。二是学习调研扎实。按照集中学习不少于20个学时的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有关文件资料,并通过举办两场专题报告会、召开两次学习座谈会、组织两次专题讨论会,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强化对“无锡民族宗教工作还少什么 ?”的思考。围绕“推动思想解放,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及“农村宗教工作推行社会化管理”,由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两篇调研报告,获得第五指导检查组的肯定。三是征求意见广泛。通过召开市(县)、区民宗局长和民宗界代表人士座谈会,面向两个百名对象(即百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百名基层民宗干部和民宗界人士)发放征求意见表,开设热线电话和意见箱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30余条,为局领导班子找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四是促进工作有效。按照市委提出的“两促进、双丰收”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市民宗局把学习的收获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围绕保稳定、促发展主线,全力做好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相关筹备工作;加强宗教场所重大节日活动安全保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稳定;整合民宗界慈善力量,开展向困难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活动。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新要求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凝心聚力促进和谐发展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目标,必须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努力把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齐心协力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 第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全面协调统筹发展要求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努力方向。要全面考虑民族宗教工作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因素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统筹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力量和各民族宗教团体的力量,进一步形成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合力;统筹思想教育、政策引导、法律约束、制度规范、利益照顾等各种工作方法,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最佳社会效益。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有新举措。紧紧围绕“一当好、三争创”发展大局,发挥自身优势,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方面找准切入点,把握落脚点。注重利用宗教建筑、宗教场所环境氛围的独特魅力,为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做出贡献。祥符禅寺等一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被列入《城建成果巡礼》,并接待了数百万中外游客。注重为外国信教人士搞好服务,宣传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扩大我市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市基督教堂和天主堂接待了一批批外国友人,已成为我市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占地3300平方米的新区基督教国际礼拜堂落成开放,在锡信仰基督教的外国友人宗教活动有了固定场所。围绕“精心承办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重点任务,抽调精锐力量,进入筹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工作,并在多个工作组中承担重要任务。在全市开展的“迎奥运、办论坛、优环境、树形象”活动中,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环境整治,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为论坛在我市顺利举办营造氛围,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无锡城市整体功能和形象提供了良好服务。 三是服务改善民生有新成效。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扶贫措施,不断提高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全市城乡少数民族低保标准提高20%,让少数民族同胞共同分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以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扶贫助学为重点,建立扶贫助学专项资金、民族教育发展基金等,使助学活动制度化、长效化;定期开展走访慰问,为困难少数民族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注重引导扶持,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典型不断涌现。开展清真饮食业创优评比活动,促进清真饮食业的发展,对全市2家清真饮食基本供应点、3家清真饭店、近700家清真拉面店进行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大部分清真饮食店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有所增加。关注天主教渔民教友生活困难,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呼吁,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出台政策,为“无渔可捕、无地可种”的渔民(大部分信仰天主教)解决了生活之忧。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南禅寺塔院历经十年努力实现了“寺塔一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每年的办理满意率均达100%,推动了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通过前阶段的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局领导班子认识到,虽然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但面对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反映在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不到位的情况,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二)制约民宗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还没有破解。一是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由于体制不顺,市(县)区民宗部门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无法适应越来越繁重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镇(街道)一级,兼职或专职民族宗教助理还没有按照要求全部配备到位,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兼职较多,一部分也没有取得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证。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工作部署和措施未能真正落实到村(社)居委。在基层,部分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发挥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不够。目前,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大多存在班子成员年龄老化,后备人才青黄不接的状况。政治意识强、宗教学识好、群众威望高的宗教界领军人物为数不多。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我市1400多名宗教教职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到8%,约有%的教职人员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可以进行宗教学术研究、开展高水平讲经释道的教职人员严重缺乏。三是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关注程度还不够到位,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氛围有待进一步浓厚。少数党政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不够重视,对民族宗教方面的情况了解不多,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甚至是“不出事不过问”。 (四)促进民宗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还不够过硬。思路不够开阔,眼界较窄,工作方法和手段还比较单一,不能灵活运用统战方法与民宗界人士交朋友。还不能充分掌握群众工作方法,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深入沟通还存在一定障碍。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不够,缺少盯劲和韧性。集中精力抓大事、解难事、办实事能力还不强,一些决策措施不够科学合理。 (一)科学发展的理解不全面。没有将科学发展观上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要么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是经济部门和一些从事社会事业部门的事,民宗工作是二线部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与自己关系不大;要么认为民宗工作本身就在做人的工作,就是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了。没能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等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根本方法有机地融入到思想理念和工作思路中。 (三)统筹兼顾的方法较欠缺。面对面广量大、错综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还没有学会“弹钢琴”的技巧。在工作实际中没有把民族宗教工作看作一个系统工程,对处理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缺少理性思考,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关系分析不多,研究不够。对如何把握全局,统筹规划,既做好面上工作,又抓住牵动全局的重点难点工作,妥善处理好事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需要更好地掌握工作尺度,改进工作方法,作出科学决策。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和举措 主要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批示和“12.18”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稳定发展大局。民族工作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工作抓住两个根本,即根本要求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本任务是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立足长远统筹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谋划工作的依据、推进工作的动力和检验工作的标准,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着力推动思想大解放,进一步夯实科学发展的思想根基。必须始终坚持和运用好解放思想这一重要法宝,持之以恒地推进科学发展,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势,切实把握科学发展要求。继续深化理论学习,围绕 “无锡还少什么?”“民族宗教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该怎么办?”深入思考,进一步拓展思路,明确方向,以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在我市“一当好,三争创”伟大进程中谋作为、树形象。 (三)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属地管理。把工作重心向下沉、往前移,把基层的困难作为我们工作的压力,把基层的需要作为我们服务的首要。一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居委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督促有关镇(街道)民宗助理配备落实到位,逐步理顺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关系。加强市、区两级民族宗教部门联动执法和民族宗教、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效果。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在行政执法、处理矛盾、解决难题等方面及时提出切合实际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在继续抓好重点寺观教堂管理的基础上,把工作向农村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延伸。三是注意发现典型、积极培养典型,及时推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好做法、好经验,搭建交流平台,形成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争先创优、共同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努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议事日程,依靠基层干部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加强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人才建设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团体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强化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思想建设方面,要指导团体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政策法规教育,强化爱国爱教意识和共建和谐理念。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切实加强各级团体的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和群众(信徒)骨干队伍建设,实行以制度管人,凭能力用人,注意调动团体班子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督促指导市级宗教团体主动加强对市(县)、区宗教团体进行工作指导,形成共同推动团体工作创新进步的良好氛围。在作风建设方面,要逐步改变团体“机关化”倾向,要求团体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宗教场所、深入信教群众、深入外来少数民族人群,利用信仰和习俗等方面相同相通的优势,在宣传政策、掌握实情、下情上传方面发挥作用。在人才建设方面,指导督促民族宗教团体实施后备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列出计划,安排梯队,筹措经费,有序实施。逐步将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具备一定宗教学识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宗教教职人员充实到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班子。 当前需立即着手解决的问题是: (二)推进政务公开,树立阳光政府形象。认真梳理局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广大群众知悉和了解有关信息、工作情况和政策法规等,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开展行政检查,进行行政管理。完善局长信访接待制度,对群众信访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抓落实。局新的政务网站已于近期开始运行,将有效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 (四)狠抓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无锡建设。宗教工作方面,着手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乱建寺观场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秩序。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督查,实现宗教活动平安有序、信教群众满意认可的平安创建目标。民族工作方面,成立由市委副秘书长牵头,民族宗教、信访、公安、司法、城管、工商、伊协等单位和部分分管领导参加的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矛盾纠纷处置工作专项小组,并在民宗局设立办公室,统一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年内,指导扶持市伊协引进具有较高水准的阿訇,增强协调矛盾工作力量。 (六)组织培训调研,努力提升队伍素质。依托省民族宗教讲师团、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无锡宗教与社会学研究所等单位的师资力量,开展国际国内宗教形势讲座、管理学方面的学习辅导和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等,帮助受训者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年内,将分批举办民宗界骨干培训班、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培训班和民宗干部培训班,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有关培训班。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大兴调研之风,引导民宗干部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下半年,组织全市民宗系统调研成果交流会,总结经验,集思广益,进一步探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 (一)强化学习调研,提升解决问题能力。坚持并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开展经常性的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富有实效的学习活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围绕民族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目标管理,提升机关执行能力。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导向,细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深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效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工作的执行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强化制约监督,提升廉洁自律能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秉公用权,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令行禁止。抓好政(事)务公开,真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模范遵守《廉政准则》,进一步健全教育、预防、奖惩并重的廉政建设的机制,不断提升民族宗教机关勤政廉政的公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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