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经审查,我委未出台限制竞争措施的文件,在文件出台过程中,全面执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委组织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特别是在委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制建立后,我们又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市发改委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逐步开展工作,并要求全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我委成立了由副调研员时德山负责,政策法规处牵头的自我审查机制。同时,为加强统筹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参照省、市相关做法,委成立了以分管领导时德山为组长,法规处处长为副组长,全委其他各处室处长为组员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委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开展审查情况
我委向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转发了公平竞争审查表,要求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按规定填写审核,搞好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同时,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委机关各处室配合对委机关起草的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印发的77份规范性文件(2017年9月1日之前出台的存量文件件,之后出台的增量文件12件)以及我委印发的7份规范性文件(2017年9月1日之前出台的存量文件3件,之后出台的增量文件4件)进行梳理,没有发现违反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