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水污染防治、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以环境安全、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严格环保执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严格抓好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工作。(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维护辖区环境安全。2.抓好排污收费。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程序,规定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征收过程中,杜绝人情收费,议价收费。至月2日,共清收2017年排污费21.7万元。4.加强对涉危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月13日,我执法巡查人员在山口镇山角村委(山口隆盛页岩砖厂旁)公路边的桉树林里发现堆放有约两百桶不明黑色液体,部分黑色粘稠不明物质已泄漏到桉树林地,部分废弃物已经被转移。对此问题,我局根据职责权限,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请求协助排查整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协助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现场已组织人员开挖雨水导流沟,并用防雨遮布对堆放酸油渣桶进行覆盖,防止出现二次污染。目前,公安部门已开展侦查工作,市环境监测部门已开展采样检测,工商和质监等相关部门已按部门职责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为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xx县实际,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经核查,我县的家企业(xx东红制革有限公司、xx诺思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xx通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xxxx惠来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弘峰(xx)xx农药有限公司),至目前未发现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边督边改,积极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2018年月7日开始,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进驻xx并设立信访投诉渠道,受理社会各界群众环境问题信访投诉。对督察组反馈交办的涉及我县有关群众投诉反映的涉及采砂场、噪声、粉尘污染,xx沙田港码头等各类生态破坏问题,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xx迎检工作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派员密切配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实行“一案一卷”管理,重点案件要建立详细的档案,做到完成一件上报一件,公开一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反映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整治。2017年12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安排xx县饮用水水源整治资金100万元,2018年1月,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合财建[2018]4号)下达我局。为将xx县饮用水水源整治资金落到实处,我局组织编制了《xx县南流江总江口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拟对南流江总江口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物理隔离、标志牌设置、沿岸平整理及保护区流域污染防治等建设。该项目已通过评审,并于2018年月获得专家评审意见。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进行财政评审阶段。为切实加强我县环境保护防治,逐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了《xx县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征求全县各部门意见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为下一步开展xx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根据《关于印发<南流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督办字〔2017〕9号)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市供水水源综合整治xx县辖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2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xx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及《xx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2018年4月,两规划编制项目均完成采购备案登记,2018年月《xx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完成招标。截至目前,两规划编制项目均已与编制方签订项目合同,现均进入规划编制阶段。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桂环办函〔2018〕1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xx县辖区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7年度的环境状况评估数据采集系统填报工作,完成了县级南流江总江口饮用水水源地的评估工作,并编制了《xx县2017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此外,我局积极开展县辖区内2017年度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完成乡镇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的完善、更新及上报。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7号)要求和自治区环保厅及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以《“十三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为依据,按照《“十三五”环境统计技术要求》认真开展xx县2017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通过电话微信解答、现场填报、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培训的方式推进2017年环境工作,并校核辖区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组织核实和重点审核比较,严把数据质量,确保环境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为把我县水环境治理落到实处,有效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我局积极开展南流江西门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于2017年10月立项。2017年11月,我县决定采用PPP模式开展xx县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建设。2017年12月,该PPP项目两报告一方案通过评审。2018年2月,该PPP项目已顺利通过区财政厅审核,成功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发布。2018年3月,县政府已对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实施方案作出批复。目前,项目已启动招投标,进入资格预审阶段,相信很快就可以进行招投标,正式引入有资质有实力的第三方开展全方位的治理。一是认真做好常规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已按季度完成两次辖区江河水、县城大气和噪声环境质量常规性监测工作;二是抓好辖区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污染纠纷监测工作;(十)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二、上级重大部署落实情况根据自治区和xx市的部署和县政府安排,我局积极开展2017-2018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一是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xx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二是成立了xx县秋冬大气污染攻坚行动群,每周收集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上报xx市蓝天攻坚群。一是落实经费。我局(县污普办)申请县政府划拨30万元作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二是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我局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乡镇污普办开展“清查建库”工作,建成“xx县清查名录库”,内容涵盖全县工业、农业、生活三大类污染源普查对象的详细地址、行业类型、企业(单位)法人、联系方式等入户调查所需的关键信息;三是开展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选聘。2018年4月,我局组织全县各有关部门及1个乡镇上报普查指导员1人、普查员9人;四是积极开展普查工作调度。我局牵头成立了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小组微信群及县污普办微信群,利用微信群的便捷及时性提前发布工作预通知和就各成员单位的污普疑惑进行解答。为指导乡镇开展清查建库工作,我局污普办成员在清查建库时期分小组到各个乡镇污普办去现场指导工作;五是积极开展污普宣传及信息建设。2018年月,我局领取并协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分发污普宣传袋100个,粘贴污普宣传海报1000张,并通过制作横幅开展污普宣传。2018年4月,为便于乡镇顺利开展污染源清查、普查工作,县污普办集中采购1台平板终端机并配套不限流量套餐,供1个乡镇普查办使用。2018年月,《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致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获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申报北部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的函》(桂环函〔2018〕227号)文件精神及县领导批示,我局积极牵头开展北部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经过与各部门的对接研讨,最终形成我县《北部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共上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44项(其中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2项、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22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1项、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工程7项、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2项),项目资金合计24.73亿元。(一)环保监管能力不足。一是环境执法车辆严重不足,现有车辆不能满足环境监察监测任务的需要;二是xx县环保监管业务用房项目进展缓慢。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县环境监测站因业务用房不足,实验设施不全和监察执法装备不足等原因无法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三)南流江上游来水超标,造成我县辖区河段污染物超标,对总江口饮用水水源地构成安全隐患;洪潮江水库、xx水库、牛尾岭水库等管理机制及长效机制未建立,库区及周边污染源未有得到有效彻底整治,对水库水质构成安全隐患。(五)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中存在任务不明晰、工作反复,且污普专项工作滞后的现象。农业、水利污普专项尚未对相应污普工作如何开展、怎样开展做出详细指导。(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容量不容乐观。我县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仍未能得到有效缓解,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依然较大。辖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追求不相适应。 (三)环保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致使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仅直接影响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也正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同时因为资金不足,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察能力滞后,影响了对企业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监控效果,执法效果事倍功半。 (五)污染源普查是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专业性强,需要多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参与。(一)继续把好项目审批和验收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注重推进清洁生产项目的审批,确保增产不增污的环境管理理念的实施;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要提供优质快捷的审批服务,并对已经审批通过投入建设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配合监察大队做好项目的后续监管;同时,对未批先建项目要加大查处、监督管理力度,对符合环评审批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跟进办理环评手续,对已投入试产而未完成验收任务的项目,符合验收条件的要敦促其完成验收任务,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要责令其抓紧改进污染治理设施,逾期不验收的项目要依法严查;尽快建立起环境保护类的专家库,确保环境保护技术报告行政审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快从优推进我县的项目审批。(三)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抓紧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南流江、西门江水体达标整治方案项目资金,确保整治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五)继续深入开展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污染治理。(七)积极推进我县南流江、西门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不断推进第三方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模式;努力向上级争取南流江、西门江水体达标整治方案项目资金,确保整治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九)依法调查处理各种环境信访和环境投诉、环境纠纷问题,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合法环境权益。(十一)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环保监管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进度;按照自治区和市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一)因xx县环保监管业务用房缺少资金建设进度缓慢,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对xx县环保监管业务用房建设的资金支持。(三)建议尽快落实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完善运营机制,以确保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2018年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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