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上半年执行局司法见习总结
为期一个月的见习在3月8号结束了,总体感觉还是挺充实的,有活的时候干活,没活的时候看书看漫画听歌,反正就是杂七杂八的事都干过的样子。最初被分到执行局的时候是很不高兴的,因为推荐信见习表都没带所以本来心情就不爽,加上想去刑事庭学点有关刑事案件方面知识的美好愿望没有实现,所以就有点暴躁,还打电话给朋友顺便抱怨了一下。说执行局接地气,一是因为执行员们和基层法院的当事人们直接面对面,当事人的不满不解等等各种情绪都是我们直接处理;二是因为相当多的当事人都属于法盲或者半法盲,只是凭借自己的感情来判断执行员处理事情的对错,从来不会考虑所谓的“程序问题”,在他们看来只有自己的是对的,这种情况下你就得不厌其烦的一遍遍地告诉他们为什么要执行,为什么按照程序来,有些时候不得不和他们吵架,是的,真是吵架;三是最讨厌的原因,部分被告属于无赖类型,拒不执行生效的裁判,而很多情况下仅仅强制执行是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的。这时候你就不得不面对来自胜诉方的压力,而且你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开脱。在这里可以相当充分地感受到我国现阶段最基层人民的法律素养究竟如何,充分体验一把人情世故。想就着几种我认为典型的人群谈一下一个月以来产生的收获与疑惑。第二种人:不理解法院为什么判他输掉官司而消极不愿意执行的。这种人相对来说比较好办,只要和他讲清楚法律规定就好,典型例子就是一位叫李某某的老人家,老人和眉善目,脾气也好,因为和别人合伙亏本被坑了钱而败诉,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成为双重受害者。经过执行员地耐心开导之后表示会自觉履行判决的赔偿义务。本人主要的想法都集中在如何处理上述第三种人的行为上。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种人,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处罚力度太轻,处罚方式太单一。如果加重拒不履行裁判义务所受到的惩罚,比如延长拘留期限甚至在刑法典中专门增加一个“拒不履行裁判罪”,刑期为三到五年,或者在被告生活的社区、村,工作的单位张贴法院的告示,催促被告履行义务,其中详细地写明缘由,让被告无立足之地,承受心理压力,这样无赖的情况或许会少很多。总之,在执行局的一个月让我感觉自己没有虚度时间,不管是看书也好,整理卷宗也好,处理执行事务也好,都了解到以前没有接触过的东西,这种新鲜感让我很高兴,也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学习中,不管怎样都可以保持这种新鲜感和这种好奇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