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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范文

时间: 2021-12-13 09:55; 作者: 360作文网  电脑版浏览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篇1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篇2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篇3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___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篇4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篇5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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